|
|
|
|
|
|
b*****t 发帖数: 29 | 1 有个年赚20万美元的华人夫妻多年来一直没有交税,结果因为闹离婚被税务局逮了个正
着! 据悉,这对公婆因为离婚的赡养费之事起了纠纷而闹上法庭。不闹不知道,一闹
,真的闹大了。俩夫妻多年来经营的园艺业务竟然从未交过一点所得税,现在要面临加
拿大税务部门的追讨和重罚。法庭文件表示,W女士和L先生最初以“非常简单的方式”
开展园艺业务。夫妻俩起家的时候仅仅有28户,后来,生意做大了,大约做到1000户,
但是两人多年从不缴纳商品服务税或上缴所得税,他们雇的工人也从未向加拿大税局上
报或交税。
此外,两人收到的现金,也从不存入银行。去年8月,45岁L先生被判勒令支付他的55岁
前妻兼商业伙伴W女士每月500元的配偶抚养费,但迄今为止他都没有给前妻支付过一分
钱。W女士和L先生于2005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小孩,十年后两人分居。这两个孩子共
拥有夫妻房产的三分之二,而L先生拥有房屋的三分之一。结婚后W女士将老公赶出去工
作,高峰季节每周工作七天,每天工作14个小时,W女士也会帮助除草、施肥和清理,
随着两人业务的扩大,后来还雇了帮工。岂料,生意虽然做起来了,但两人的感情却亮
起了红灯。双方为抚养费一事纠缠不休,最后怒而走向法庭对簿公堂。
调查显示,W女士在2012年至2014年这三年期间的净收入约38万美元,但W女士这些年向
税局申报的收入均是零,法官认为,由于她负责招徕业务并负责收款,所以肯定有权掌
控钱款。而L先生提交给法院的证据也显示,他在过去两年期间的年收入约为2万1千美
元。由于没有显示两人收入记录的证据,导致法官在最开始的审理中难以计算配偶应得
的赡养费。法官表示“尽管计算双方应付税费不应是法官的职责,但W女士和L先生在过
去多年中显然从未缴过任何所得税。他们的这种行为对加拿大人而言非常不公平!”最
终,法官在裁决书中声明:加拿大税务局决定追缴两人这些年欠下的所有偷漏税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