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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18251 | 1 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
2012年12月17日04:39 京华时报 评论(21175人参与)
李永忠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长期致力于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等
领域的研究。
如果我们用“绝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败呆账”只会越来越多,存量会
越来越大,抵抗也会越来越顽强,最后可能出现鱼死网破,甚至鱼未死网已破的态势。
——李永忠
■对话人物
李永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长期致力于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等领
域的研究。
从军队纪委到地方纪委,从县纪委、市纪委到中纪委,再到出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副院长,数十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使李永忠熟稔我国反腐败形势。
■核心观点
李永忠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即腐败分子将收受的全
部贿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
免。
对于当下轰轰烈烈的网络反腐风暴,李永忠将其归入“异体监督”并给予高度评价
。他说:“过去30多年,几乎没有一个党政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是由同级纪委监督出来
的,这就是同体监督的弊端。”
□反腐形势
“权钱交易”演变为“权权交易”
京华时报:腐败往往被直接理解为经济贪腐。如今,这一范畴是否应该更加扩大,
除了经济、作风腐败之外,公权力的滥用、私用,以及不作为都应该划归这一范畴?
李永忠: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厘清当前的腐败特点,我在上世纪80年代就我国腐败
的发展趋势作过预测,并将其分为三个层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
权钱交易,就是权力与金钱的交易。这是一种简单的一次性交易,这种交易方式由
于法律和政策界限比较明确,惩治起来也比较方便。腐败分子想要逃避权钱交易带来的
惩治,就会进入第二个层面——权色交易。这里所谓的“色”,不仅仅指色情,而是泛
指非物质化的贿赂。
相对于第一个阶段的物质化交易而言,这是一种非物质化形态的交易,也是一种复
杂的多次性的交易。包括性贿赂、信息贿赂、业绩贿赂等等。
如今,第三个层面的腐败开始凸显,即权权交易。这种交易已经超越了物质形态和
非物质化形态。它不需要通过直接的经济利益来表示,而是进行一种权力交易,比如,
我培养你的女儿当后备干部,你提拔我的儿子当市长。一旦权权交易形成,整个社会就
板结化了,下层的人难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官二代”“富二代”就这样产生了。其实
,这些都是利益输送。因此,权力的滥用、私用和严重的不作为,都是进行权权交易的
腐败——对我所在的政治团体有利的事情作为,危及其核心利益的不作为,或者滥作为
,都应该划归腐败的范畴。
现在我们的注意力还集中在解决第一个层面上的腐败问题,对于后两个层面特别是
权权交易,还缺乏应有的重视。
□制度建设
官员财产公示不能搞“清算”
京华时报:现在部分地方在进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和政府限权等试点,能够承担政治
体制改革的重任吗?
李永忠:首先,试比不试强,有比没有好。其次,实践已经证明,30年前如果没有
设立经济体制改革特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肯定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因此,如果没
有政治体制改革特区来作“政改的孵化器”,这些所谓的试点很难有所作为。广大官员
家庭财产目前还不能大范围公示,既是因为一些技术条件还不具备,更是因为相当一批
官员,由于体制制度等各种原因,在过去三十年中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
,这时候让他去公示,无疑只会让他们成为政改的阻力者和对立面。
京华时报:可是很多人寄望于官员财产公示,认为至少是廉政建设的一个突破口。
李永忠:这个问题要想明白官员家庭财产公示是想仅仅公示而已,还是希望通过公
示得到什么?第一,公示不是清算。如果想通过官员家庭财产公示清算官员,肯定做不
到。第二,公示本身也不能成为目的。应该通过公示实现零容忍。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把目的搞懂了,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
其一,公示要从“两新”(新提拔、新后备)干部开始,最好是设立政改特区,或者
通过找一批试点来实行。一步一步将一杯比较浑浊的水,通过不断地加入新的清廉增量
,来降低或者逐步挤出腐败存量。
京华时报:这对基层官员可能有效,但对于高层干部的提拔能实现吗?
李永忠:这就需要另一种方法,叫做有条件的部分赦免。腐败分子将收受的全部贿
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
这样可以减轻这些已经有腐败行为的人对反腐败的抵抗,以换取他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
支持。
京华时报:这恐怕很难得到民众支持。
李永忠:是,目前老百姓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做法,老百姓希望一定要判刑,一定
要严惩。但是,这样做肯定会给反腐败斗争带来更严重的抵抗。我认为“绝不赦免”的
做法,适用于那些已经实现“零容忍”的很清廉的国家和地区。我们当前的反腐败还谈
不上“零容忍”,甚至有些过度容忍(刑法贪污受贿立案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
不少地方立案的金额还更大)。在“腐败呆账”问题已经很严重的前提条件下,“绝不
赦免”必然造成旧的存量无法解决,新的增量还会迅速存积。
有学者研究,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的平均腐败案件潜伏期是1年多,近十年来,
平均腐败案件的潜伏期变成了9年多,增长了七八倍。因此,如果我们用“绝不赦免”
的方法,可以推算,“腐败呆账”只会越来越多,存量会越来越大,抵抗也会越来越顽
强,最后可能出现鱼死网破,甚至鱼未死网已破的态势。
□解决之道
需要更大智慧勇气推进政改
京华时报:您的意思是说,在现阶段,我们对权权交易似乎办法不多,那么公众的
监督更加不可能了?
李永忠:腐败一旦进入权权交易阶段,公众基本上很难监督。比如,我提拔你儿子
做官,肯定会按照所有正常的程序办。提前列入后备名单,进行多岗位锻炼,走完必需
的几年过渡期。该走的都走到了,需要哪级组织盖章的也都盖章了,从外界看不出任何
毛病。这其中的“打招呼”没人能知,其中运作的“潜规则”也无人能晓。或许,这就
能解释为什么不少德才平平、能力一般的人,仅仅因为有“特殊的背景”,就能在仕途
上逢山自有开路人,遇水便见搭桥者,顺风顺水,一路扶摇直上。
十年前,我提出了“头班车定律”和“末班车定律”,根据我对现行选人用人制度
的研究,假定权权交易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一名大学生毕业到乡里工作,如果次次都能
搭上末班车的话,最终职位能干到乡镇党委书记就很不错了。两者相较,就是“潜规则
”在这里面起了作用。
京华时报: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李永忠:在权力过分集中的情况下,随着主政时间的延长,有些地方就会出现一批
大大小小的“土皇帝”,这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改革试点
顶层设计落地需设政改特区
京华时报:我们在各试点地区采访时,许多官员谈及试点遇阻的原因,几乎都指向
“缺乏顶层设计”,仿佛顶层设计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那么,到底何为顶层设计?
李永忠:从主体来看,顶层设计的主体只能是中央;从类别来看,顶层设计是宏观
战略设计而非微观战术设计,是事关全局(空间)和长远(时间)的设计。就改革开放30多
年的中国而言,这个顶层设计,就是“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更多的是指政治体制
改革的顶层设计。
京华时报:顶层设计的改革迟迟不能推进,是否需要某种倒逼机制来推进改革?
李永忠:倒逼机制在一时一地可以,但是普遍倒逼是要出问题的。其实,最高领导
层完全可以通过顶层设计的争论和设立特区进行改革试验。凡是改革,总会有风险。顶
层设计怎么搞也一直都有争论。但是,全国2800个县,拿出1%即28个县来搞改革试验,
即使全部失败了也才1%,中央完全有能力埋单,一旦有成功的,复制拷贝就行了。
顶层设计要落地,就得像当年设立经济体制改革特区一样,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
。政治体制改革30年,是没有平台的改革,没有特区就没有一个地方敢做,应该给敢干
的人搭建这样一个一展身手的平台。
京华时报:您提出的要施划政改特区的理念,您认为哪个城市具备了这样的条件?
比如深圳?
李永忠:深圳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果,但是为什么在政治体制改革
方面成果却不多?这同中央未赋予其政治体制改革任务有关,但同时也可以看到,深圳
从一个小渔村成长为一个副省级城市,经改可以依靠具体指标的压力迅速上去,但是,
政改却需要高度的理论自觉。《深圳特区报》极少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文章出现,深圳
市长许宗衡腐败落马,也恰巧说明治下媒体监督不足,折射出经济辉煌下的隐患。因此
,这些年,深圳有抢跑的速度,但没有领跑的功力。有些单项改革是不错的,但是综合
性的政治体制改革成果不多。
好在作为改革的先行者,深圳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特别是习总书记近日专程到深
圳调研,充分表明中央的改革态度,只要中央赋予政改任务,只要中央给予高度重视,
选派敢于改革的得力骨干,深圳也能完成政改特区重任。
本报记者孙乾
(原标题:官员财产公示应“有条件赦免”) | c*****n 发帖数: 42 | 2 基本不用指望,在制度面前,具体的人算个屁啊
【在 f**********r 的大作中提到】 : 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 : 2012年12月17日04:39 京华时报 评论(21175人参与) : 李永忠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长期致力于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等 : 领域的研究。 : 如果我们用“绝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败呆账”只会越来越多,存量会 : 越来越大,抵抗也会越来越顽强,最后可能出现鱼死网破,甚至鱼未死网已破的态势。 : ——李永忠 : ■对话人物 : 李永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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