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 发帖数: 383 | 1 ☆─────────────────────────────────────☆
gjstx (gjstx) 于 (Wed Apr 24 04:14:02 2013, 美东) 提到:
对朱令的案件关心了很久。最初是在报上看到清华女生得了怪病生命垂危,通过互联网
的帮助被确诊为铊中毒。以后又读到清华另一女生孙维被怀疑为投毒人,但因为权力的
干预而逍遥法外。再后来又陆续了解到案情和受害者家庭情况。这一阵子网上又开始炒
作该案。因为对这个案子的关心,我也思考过很久,也读到过这十几年来涉情人们的种
种反应。通过思考我认为,孙维的涉嫌可能性很低。这个案子需要换一个思路去解决。
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孙维作案可能性低的原因。
首先要确立到底是几次中毒的问题。说一次中毒的目前来看缺乏依据。另一个问题是,
如果是二次中毒的话,第二次中毒发生在什么时间段。有人说两次中毒都发生在朱令第
一次发病前。但是目前我还没有发现临床病例可以支持这个说法。从临床表现来看,第
二次中毒应该发生在朱令返校后到二次发病前这段时间。当然,还有一个毒源地问题。
到底是一个毒源还是两个毒源?从常理分析,如果是人为投毒,两个毒源更符合作案情
理。因为不论是蓄意谋杀还是泄愤报复,在投毒后都会清理毒源,不仅是防止涉及无辜
,也是为了毁灭证据。下面再看朱令案中作为嫌疑人孙维的情况。
孙维被警方定为唯一嫌疑人的主要根据在目前看来就是两条。一个是孙维和朱令同宿舍
,有作案条件。第二是因为清华证明孙维是涉案人中唯一可以合法取得铊盐的人。但如
果仔细分析案情,结合十几年来涉案各方的反应来看,孙维作案的可能性是很低的,主
要原因有以下几个理由。
一、孙维缺乏值得信服的作案动机。争演出机会被证明是个谣言。忌妒说只是个猜测。
没有人证明孙维和朱令之间有什么过节。相反,大多数人证明朱令和同班同学很少共同
活动的机会。这也是忌妒说流行的原因。还有打扰寝室睡眠的原因也是猜测。这些猜测
表现出很强的有罪推定倾向。缺乏证据支持。
二、二次投毒问题。如果孙维因为忌妒而加害朱令,从常理来说,一次投毒已经是很罕
见的现象了,在受害人被毒害后再次投毒就基本不能用忌妒来解释了。再次投毒,就不
是泄愤了,而是要蓄意置受害人于死地。她们之间并没有这样的深仇大恨。再退一步,
孙维是个极品,反应极端。她的同学、老师和认识的人中没有证明过孙维是这么个人。
如果她是这样一个极端的人,在同他人交往中肯定会表现出来。如果她对一个和她缺少
交集的同学能下狠手,那么在过去同更熟识的人们的交往中,她不可能不暴露这种性格
倾向。
三、宿舍的失窃案问题。如果失窃案是个同朱令案不相干的案件,那么就没什么好说的
。孙维的嫌疑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如果失窃案同朱令案有关,则大大减少了同宿舍作
案的可能性。原因很简单,同宿舍的人有足够条件从容不迫地处理证据,根本不需要通
过失窃来达到目的。失窃案只能把自己引到被关注的焦点,是个冒险、吃力,而且弄巧
成拙的工作。更何况常理来说,一旦确定受害人中毒,投毒人大多数会毁灭证据,而不
是等到听说要调查时再临时抱佛脚。我感觉失窃案更像是一个熟悉朱令的宿舍外的人做
的,不是要毁灭物证,而是要寻找朱令物品中可能把线索引向真凶的东西。
四、清华大学的证明。孙维作为唯一嫌疑人被讯问是同清华的证明分不开的。这份证明
漏洞百出,正好说明案发两年后对孙维的讯问并没有实在的理由,而更像是找个人走过
场。清华大学在证明中说孙维是唯一可以合法接触铊的人,又在其他地方证明学校的毒
品管理很严格,没发生毒品丢失的事情。不论合法还是非法,清华证明了孙维没有私自
取铊盐。
五、公安对孙维讯问显得太业余。我说的不是公安没有逼供。没有逼供是正确的。问题
在于公安应该同时交叉讯问孙维同宿舍其他人。即使其他人没有孙维合法取得铊的条件
,非法取得的条件还是有的。公安不会幼稚到仅凭清华一纸证明,就认为其他人没有取
得铊的可能性。或者即使公安认为其他同宿舍的人没有取得铊的可能,为了得到准确的
信息,抓到漏洞,也会同时讯问其他人。公安在两年中无所作为,两年后按照清华的有
漏洞的证明,找了个嫌疑人,搞了场八个小时的业余水平的讯问,更像是在走过场,而
不是像在破案。说明了公安没有确实理由,也并非真得怀疑孙维。试想,如果孙维不在
那个实验室,那是不是就连嫌疑人都没有了?再设想,如果金妍在孙维的实验室,是不
是金妍就成“唯一”嫌疑人了?金妍忌妒朱令的故事是不是会传出来,就不得而知了。
六、孙维同学对孙维的支持。很多已经给孙维定了罪的人,因为不满孙维同学对她的支
持,而提出了共同作案的荒谬理论。同宿舍的人在案发后没有惶惶不安,要求搬走,被
认为是同案犯的证据。不同宿舍人对孙维的维护呢?被解释成受了威胁,要集体荣誉。
都出了国了,自己也不涉案,凭什么要不顾舆论,不顾被人肉的后果挺一个同学?至少
可以不做声。即不可能被孙维威胁到(目前只看到朱令舅舅威胁的事情),反而可能被
朱家人威胁,被网民骚扰,值得吗?那些同宿舍的人,因为忌妒而共同投毒已经是很荒
谬的事了。在被害人回来后,接着二次集体杀人投毒,则是闻所未闻了。还有理论说第
二次是孙维单干。证据就是孙维等人对二次中毒的讨论。该理论从讨论中看出孙维是在
威胁别人。这个无敌逻辑基本上是有罪推定。把别人所有的言行都往她有罪这个方向推
,绝对是战无不胜。只可惜该逻辑太过匪夷所思,超出常人情理。当年警察的调查都没
有过共同作案的推测,而只有“唯一”嫌疑人孙维。看来是孙维同学们串供太好,反侦
破经验水平太高。同学们对孙维的支持最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同学们根本就不相信是宿舍
内部作案,就这么简单。
七、孙维的反应。如果真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她会感到非常侥幸,会抛弃以往的社交
圈子,低调生活。他/她会刻意躲避对以往的回忆,避免以往的事情成为焦点,惹起争
议。如果社会舆论继续谴责她的行为,她会回避争论,莫不做声。如果她因为投毒的事
情吃了亏,她不会选择抗争,而会默默接受。但这些年来,孙维对舆论做了回击,对清
华扣毕业证做了抗争。她的家人也为案情的公开做了努力。所有这些,都不像一个真投
了毒的人的行为。而像是一个被社会舆论所冤屈的人的反应。
八、孙维和同学们对案情的讨论。网上出现过黑客取得的孙维和她同学讨论的邮件。这
些邮件,尤其是对二次中毒的讨论看起来像是真实的资料。对二次中毒的讨论,正说明
了孙维和她同学对中毒的不知情,希望研究出朱令中毒的情形,解答朱令中毒疑团,不
仅显示出洗脱冤情的愿望,也表现出对朱令的关心。孙维和她的同学们在寻找是否朱令
有一次中毒两次发作的可能性,是因为二次中毒把嫌疑引向了她们宿舍。如果只有一次
中毒,那么朱令在宿舍外被投毒,甚至误服毒品都有很大可能。但是二次投毒,使得很
多人判断,这是一起宿舍投毒案。实际上,这是个误区。二次投毒也可能在宿舍外。投
铊毒并不需要与被害人朝夕相处,熟悉被害人的饮食起居。投毒人的必要条件是跟被害
人关系密切。这样就可以在被害人不防备的情况下下毒。投铊毒一次下毒即可。不需要
像某些慢性毒药一样要小剂量多批次下,才让人察觉不到。实际上朱令返校后,并不是
一直在宿舍中。她煎药就在宿舍外面。孙维她们并没有必要纠结二次中毒的问题。她们
并没有被司法部门追究,只是被舆请所困扰,并不需要对中毒的详细研究去洗脱自己。
但从她们的讨论中,证明了她们对待朱令案情的认真,她们对中毒情况的不明,不像是
真凶的态度。
综上所述,在朱令案中,孙维的嫌疑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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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skfisk (salmon) 于 (Wed Apr 24 06:28:52 2013, 美东) 提到:
对,不是孙维,是金亚。
它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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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g (肖浪--君子不党) 于 (Wed Apr 24 08:59:53 2013, 美东) 提到:
等着看楼主被拍砖,
围观群众请戴好头盔,避免被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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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Wed Apr 24 09:16:38 2013, 美东) 提到:
非常精辟的分析,可惜弱智的暴民们听不进去
另外,即便孙家有背景,起到的作用也顶多是让孙维不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而已。
投毒杀人毕竟是天怒人怨的事情,会激起人的义愤和正义感,如果警方真有比较有力的
证据,在朱家也有渠道通天的情况下,当局硬生生把一个投毒案压下来,可能性非常低。
这个案子,多半就是简单的证据不足无法起诉,目前的情况既不能找到正凶为朱令申冤
,又没有可行的办法能够为孙维,也包括被连累的同寝室室友摆脱冤屈。这都是最初的
办案人无能,医疗人员愚蠢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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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DAgain (ZLDAgain) 于 (Wed Apr 24 09:18:34 2013, 美东) 提到: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37389341_0_1.html
朱令律师博客。 所有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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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Wed Apr 24 09:32:12 2013, 美东) 提到:
感觉水平太差,真是律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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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ux (^-^) 于 (Wed Apr 24 09:35:54 2013, 美东) 提到:
gjstx(gjstx)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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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auxTigers (Nothing is possible....) 于 (Wed Apr 24 09:44:43 2013, 美东) 提到:
还在扯证据和动机啊,
回顾已经破了的大学投毒案,
那些人的动机常人来看就是可笑的,
以动机论为孙开脱根本站不住脚。
二次投毒的说法不是孙极力否认的么。
失窃案是一个说法,谁知道什么时候处理了的。另外,化学系保存的物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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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ddoo (nothing) 于 (Wed Apr 24 10:06:39 2013, 美东) 提到:
sw的嫌疑再小,也是目前zl案的最大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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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Wed Apr 24 11:18:15 2013, 美东) 提到:
终于在这儿看到一个明白人。你说的我基本都赞同,就是有几点补充一下吧。
关于毒品来源:我觉得这是本案的一个死结,因为清华毫无疑问地一直坚持毒品管理没
有漏洞而使孙维成的唯一嫌疑人,没有这个来源,公安根本没办法把其他人也定为嫌疑
人,但是谁都清楚,清华在这一点上提供了伪证,只有孙维能拿到毒品几乎是不可能的
,破案的关键在于清华如果可以如实提供毒品的丢失情况和时间,但是我强烈怀疑他们
由于松散的管理,这些数据基本不可查。
物品失窃:我认为更像是一次秘密取证,理由我说过,需要拿走受害人物品的只有两种
人,一是真凶毁灭证据,一是调查取证的需要获得证据,我认为不是真凶拿走的原因在
于,时间上,投完毒还没事发是消灭罪证的最好时间,绝不需要等到一个月后已经立案
,目标物上,真凶应该很清楚哪些物品带毒,根本不需要搞成个大失窃,完全可以不动
声色拿走带毒的就好了,如果是同寝室的,那么更好办,直接用新的无毒物件置换,可
以做到毫无痕迹。警方和校方都有秘密取证的理由,清华无疑是不希望这种事件成为社
会热点的,因此他们有很大的动机先期做一些小范围排查,我不太相信警方在报案两周
都不作为,后来朱令学校保管物品的丢失也说明了这点,警方每次行动,没有义务要昭
告天下吧,尤其在什么都没发现的情况下。
投毒现场:由于铊盐的无色无味性,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载体,所以投毒现场只局限在寝
室是很可笑的,对于一个蓄意谋杀的人,在几个月的时间中寻找出两次投毒机会就算是
一个不熟悉受害者生活规律的也不会是一件难事,而且受害者在二次中毒前社交生活是
比较广泛的,即便是二次中毒期间,依然在外煎药,这是个很重要的事实。
关于水杯:朱令在民乐团宿舍一定还有一些生活用品,水杯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只
有同宿舍的有投毒条件非常牵强。
北大的那件铊中毒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人体试验数据,主要被害人在被连续两次200
毫克下毒时,短期是毫无症状的,而那个被试毒的同学,在被一次性500毫克下毒,就
很快进了医院。因此根据朱令体内高达一克的残存毒量,凶手在最后一次下了不少于致
死剂量的毒,朱令没死,应归功于八次换血,因为如果是在最后一次前被多次小量下毒
,重金属的累积效应,朱令是出不了院的,因此前面应该中毒比较轻微不会大于500毫
克,凶手基本在试毒,那么最后一次就是要致人于死地,关于寝室人员集体“教育”说
根本站不住脚。
关于贝志城的爆料:网民的很多信息来自于小贝的爆料,其中的很多不可考证和不实之
处,比如关于爷爷求情和朱令的水杯,网民相信他,是因为他没有造谣的理由。我在天
涯上获取了一点信息有点意思,小贝其实早就是微博界的名人,当然他的粉丝很多不知
道他就是当年的那个名震一时的缉铊英雄,他在微博界红是因为跟某个著名话题娱乐名
人交好,那么是什么使他离开朱令案依然可以在微博界熠熠发光呢?我想,性格特点使
然,有的人,天生喜欢成为焦点,并且会本能的制造机会令自己成为焦点,这种性格特
点,很好的解释了他在朱令案中的过度热情,和不负责任传谣的动机,所以大家大可不
必把他的话当成证据,有些所谓的内参,我觉得跟北京出租车司机一个档次。
关于孙维和她同学事后的反应:一个人要证明自己无罪是很困难的,唯一能提供的就是
不在场证据,但投毒这种没有具体作案时间的案件不适用,孙维会在事隔10年后召集同
学,精心准备了那篇孙维声明,让我对她的怀疑减到最小,因为她在声明中认真解答了
关于她的基本所有她能解答的疑问,并且附上了求证方式,而且我注意到一个小细节,
她对每次跟朱家交涉或跟公安和学校交涉的时间记录得特别清楚,靠记忆是不行的,唯
一的解释是每次她们家都做过详细记录,只有无辜的对司法无能为力的人才会这么精心
记录自己案发后的涉案行为,一个可以左右司法的人根本不需要这么做。
我跳这个坑的动机,是我实在看不惯有些人打着正义的旗号行不义之实,在无凭无据的
情况下,对一个前犯罪嫌疑人长达数十年的辱骂骚扰,无罪推定,是社会的进步,作为
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仅仅基于一些道听途说,就给人定下杀人这么重的罪名,彻底
否定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对别人的朋友和无辜家人极尽骚扰,曝光照片连孩子都不放
过,简直是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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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queen (牛牛一家奔小康) 于 (Wed Apr 24 11:30:34 2013, 美东) 提到:
通篇都是“按常理来说”,xxx
楼主却忽略了这么多常人说的常理,药不能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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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queen (牛牛一家奔小康) 于 (Wed Apr 24 11:32:19 2013, 美东) 提到:
艾玛,,,就你水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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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feifei (feiafei) 于 (Wed Apr 24 11:51:33 2013, 美东) 提到:
看看这个:http://www.huaren.us/dispbbs.asp?boardid=331&ID=1415432
有人说看过文件,孙维对作案供认不讳。反正我是推理不出到底孙维是不是凶手,越推
越糊涂。不过只要案情能真相大白,在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情况下,能还朱家一个公道就
好了!朱令真是太惨了。。。他父母也好可怜。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被绝后了,凶手太
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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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Wed Apr 24 12:02:12 2013, 美东) 提到:
但凡上网说看过内参的,最好不要信。
有本事看到内参还嘴巴这么欠的人,在中共的体制下能在外面呆着,本身就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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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liang (梁振英) 于 (Wed Apr 24 12:37:26 2013, 美东) 提到:
非常同意下面这一段:
我跳这个坑的动机,是我实在看不惯有些人打着正义的旗号行不义之实,在无凭无据的
情况下,作为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仅仅基于一些道听途说,就给人定下杀人这么重
的罪名,彻底否定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对别人的朋友和无辜家人极尽骚扰,曝光照片
连孩子都不放过,简直是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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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xi (作为兔子一定要长得呆) 于 (Wed Apr 24 12:51:02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双方都没有十足的证据。但是我就你讲的失窃案来谈一下。为什么不可能是宿舍某
人慢慢的处理了,然后别人一问就说是失窃了呢?像你说的从容不迫的一个一个处理和
和同时扔,最后的结果都是告诉zl的家人丢了。你从19年后的今天来看,能看出区别
吗?从这一点,根本不能看出是外贼还是内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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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Wed Apr 24 12:52:41 2013, 美东) 提到:
失窃是王琪报案的。 所以至少王琪看到东西突然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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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bornp (dearbornp) 于 (Wed Apr 24 12:55:33 2013, 美东) 提到:
根据06年网上的描述,当时好像是王琪假期结束回来以后发现宿舍内有外人闯入盗窃的
痕迹,饭票撒了一地什么的,所以就报案了。好像还是去男生楼找的薛刚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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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xi (作为兔子一定要长得呆) 于 (Wed Apr 24 13:00:27 2013, 美东) 提到:
她报案就能证明她看到东西突然不见吗?
怎么不可以是慢慢不见,但是大家都没注意少了,等到最显眼的一件东西少了才被她发
现呢?怎么不可以是本来zl的东西放在公共的大家都能看见的地方,即使是宿舍里的人
都不方便下手呢?怎么不可以是报案的人慢慢扔了谁都没发现然后她自己报案呢?怎么
不可以是一次一次扔很累很容易被同宿舍的发现,所以一次扔即使对于内贼也是最方便
的做法呢?。。。。当然也可能是有外贼,一次投毒被zl多次使用,再一次盗窃。清华
的学生要上课,完全有很多时间没人在宿舍。总之可能性太多了。从这些事件的分析得
出来的都是可能性而没有任何证据。
而且既然是后来有人发现丢的都是zl的东西,应该是有记录丢了哪些东西的,比如有没
有丢zl的热水壶,我不太相信是热水壶投毒,因为很难不伤到旁人,即使是外贼,也不
会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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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xi (作为兔子一定要长得呆) 于 (Wed Apr 24 13:01:34 2013, 美东) 提到:
能给看下原贴吗?原贴是当事人(室友或者同学)写的还是传闻有很大区别。。。还有
,饭票撒了一地就报案?很奇怪。如果是我回宿舍看到饭票撒了一地肯定不会马上报案
,甚至不会马上去找班干部,何况丢的都是zl的东西。具体大家可以自己推理,不看到
具体情况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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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rotrophin (NGF) 于 (Wed Apr 24 13:05:58 2013, 美东) 提到:
Strongly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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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kaba (牛轧) 于 (Wed Apr 24 13:06:09 2013, 美东) 提到:
兜着么大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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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rotrophin (NGF) 于 (Wed Apr 24 13:06:26 2013, 美东) 提到:
Strongly support. Couldn't agre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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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Wed Apr 24 15:07:45 2013, 美东) 提到:
不讲动机的话,那我问你,你会无缘无故地投毒害人吗?泄愤,嫉妒也是动机,虽然极
端一些。但很可惜,无论是警方调查,还是同学证明都没有发现泄愤和嫉妒的动机。所
有的都是谣言和对动机的想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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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Wed Apr 24 15:08:51 2013, 美东) 提到:
我觉还是你的毒杀老鼠的可能性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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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Wed Apr 24 15:11:00 2013, 美东) 提到:
警方取证也有可能。在不惊动其人的情况下暗中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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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Wed Apr 24 15:18:09 2013, 美东) 提到:
想象一下你自己下铊毒,你会把铊毒下得到处都是吗?不怕误伤自己和他人?对了,你
只会在特定时间,特定载体和饮食中下毒。你还要确保被害人服下毒品。这样,堵源就
只剩一个载体了。有什么难处理的?如果别人问你,你会说是失窃吗?这不成不打自招
了吗?你肯定说不知道就完了。一点东西丢失,还不值得报案。报案就说明整个宿舍有
被翻动的迹象。这不像宿舍内部人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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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Wed Apr 24 19:59:01 2013, 美东) 提到:
自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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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c98 (logic) 于 (Wed Apr 24 20:11:08 2013, 美东) 提到:
说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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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world (you shut up!) 于 (Wed Apr 24 22:27:55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lz及以上几位认为孙维不是凶手的人不是水军或者是小猪圈的人 我祝你们好
如果你们是水军或者是小猪圈的人 我祝你们不得好死!死后下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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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Wed Apr 24 23:06:26 2013, 美东) 提到:
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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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Wed Apr 24 23:19:48 2013, 美东) 提到:
应该这么说:
如果lz或者以上几位认为孙维不是凶手的人不是水军或者小猪圈
的人, 那你angryworld就不得好死, 死后下十八层地狱。
这样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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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ns (玛雅) 于 (Wed Apr 24 23:22:44 2013, 美东) 提到:
为什么要上新马甲来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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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00:52:01 2013, 美东) 提到:
你真是太偏激了,我就一个打酱油的,我也觉得不是孙维,当然我也不信十八层地狱。
那么多人说孙维家多么多么的有政治实力,连个清华毕业证都搞不定,还屁的政治实力
。真有政治实力清华就不敢跳出来说只有孙维能接触到铊,清华这个说法不明摆着把孙
维送上断头台么。后来她办护照也有问题,办护照算是多大点事情,而且公安局那边也
没有能写在纸上的理由来拒绝公民申请护照,这样看来,孙维家里搞不定的事情太多了。
像楼主分析的,这个案件这么多疑点没法解释,就这么多网民打着正义的名号行舆论暴
力之实,其实更多人也就是个看客心理,能顺便沾点人血馒头就更好了,连配偶小孩都
找出来简直太恶毒。现在再来一个文化大革命,估计冤假错案翻倍都不止,真有那时候
靠不了众人素质只有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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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work001 (firework) 于 (Thu Apr 25 01:14:16 2013, 美东) 提到:
找到个有点正常人逻辑的人太不容易了!!
强顶这个帖子!
想说点实话就被扣上水军和马甲的帽子,极度困惑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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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world (you shut up!) 于 (Thu Apr 25 01:29:06 2013, 美东) 提到:
你怕了吧?
你这样说根本就不公平
我这种诅咒只针对你是水军或者小猪圈的人
我也不是百分百确定
你要是不是
那我的诅咒就不生效
你要是是
那我的诅咒就生效
你的方法我不接受
我现在就说你
如果你是水军或者小猪圈的人
你就不得好死 你全家死后都下地狱!
怎么你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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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in (huaer.mp3 2.67MB) 于 (Thu Apr 25 01:30:38 2013, 美东) 提到:
第7条,您能谈谈她为什么要改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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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Thu Apr 25 01:33:19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是水军, 所以你全家下地狱。
你赶紧下地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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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world (you shut up!) 于 (Thu Apr 25 01:34:44 2013, 美东) 提到:
嘿嘿 你是小猪圈的吧?
猪没有资格诅咒别人
你已经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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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Thu Apr 25 02:14:36 2013, 美东) 提到:
都说过了, 我不是物化2的任何一个人, 我也不认识他们, 没有亲友
在物化2.
好了, 你可以下地狱了。 去吧。 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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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world (you shut up!) 于 (Thu Apr 25 02:17:05 2013, 美东) 提到:
这只可以保证你不去下地狱 呵呵 你智商真捉鸡
算了 不跟你计较了 既然你什么都不是 你安心的继续发帖吧
我只跟水军和小猪圈的计较 不会跟你这种计较
并且我从来没有误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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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Thu Apr 25 02:18:44 2013, 美东) 提到:
你们这些把孙维判为凶手的神探们就这水平了。
看着个不合你们心意的发言,就诬陷发言者为凶手或同党或水军。
连我不是凶手不是同党不是水军都鉴别不出来, 就你们这样, 还能
准确定位凶手到底是哪个?
就这么点智商, 还跑出去宣布已经找到金亚了, 让人来mitbbs围观。
出尽洋相了吧。 你实际上是叫了人来围观你的低判断力。 我也顺便
围观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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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Thu Apr 25 02:20:26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诅咒别人下地狱。 同理我可以诅咒你下地狱。 反正你已经被咒了。
这个不是误伤。 就是针对你的, 针对诬陷独立发言者为水军或者物化2成员的你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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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02:20:40 2013, 美东) 提到:
三种可能,一是她是真凶,想隐姓埋名。第二种,因为有被调查的案底,不方便出国。
第三种,因为被当作真凶,怕被外界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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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02:22:50 2013, 美东) 提到:
关于此案有很多完全不靠谱的逻辑。我这里罗列一下。
1.所谓的“协同作案”。有点常识的都知道这太离奇。
2.认为孙家一手遮天,公检法全拿下,却被清华扣发学位证。
3.认为清华扣发学位证是为了“主持正义”。这显然完全不靠谱。首先清华是个利益相
关,负有责任的机构。案发在清华,不要说它有间接责任,甚至直接责任在清华
的可能都没排除,怎么能轮到它来主持正义?
4.认为美国领事馆“主持正义”拒签孙。这个不用说了,持此观点的太缺乏常识。
5.认为只有能“合法”获得铊的人才能行凶。那是不是只有能“合法杀人”的才会行凶
呢?
暂时就想到这些,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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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02:24:39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个搜索的本事就不要贻笑大方了。把我的笔名打入“本站搜索”,看看我发了多少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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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herry (kk) 于 (Thu Apr 25 02:27:34 2013, 美东) 提到:
哦我错了,我以为你是水军呢,不过拜读了你关于方舟子买凶杀老罗和凤姐是一个诚实
可靠的人大胆揭露菊花背景的大作以后发现你就是一个脑残,天然的。
我错了,对你这样的伤残人士我们应该给于足够的同情。
可怜的,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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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world (you shut up!) 于 (Thu Apr 25 02:33:58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误伤说明你就是
对吧?
算了 不跟你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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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world (you shut up!) 于 (Thu Apr 25 02:34:21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误伤说明你就是
对吧?
而且我没有诬陷 我说如果是的话 就怎样怎样
算了 不跟你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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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Thu Apr 25 02:39:34 2013, 美东) 提到:
已经有技术帝用详尽数据告诉你真相了, 你还要孜孜不倦继续往错误道路上走,
你自己就往地狱之路好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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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02:46:11 2013, 美东) 提到:
承认错误就是抛弃成见走向正确的第一步。不过你的神经过敏需要寻求医疗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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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herry (kk) 于 (Thu Apr 25 02:49:56 2013, 美东) 提到:
维护世界和平,法律秩序,人间正义的使者你好!
刚才发现到处都有你的身影~~~
我超崇拜你这种绝对自信自己掌握了真理的精神的!
您看那边那个脑残,我连理都不爱理他的。
有的时候我觉得,正是有一些人的存在,让我们的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啊!
请问你平时喜欢什么运动?喜欢的歌手是哪位?喜欢什么颜色?我被您那无法隐藏的光
辉森森地打动了啊,请允许我为您成立一个粉丝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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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nardine (诸葛玄德) 于 (Thu Apr 25 02:54:20 2013, 美东) 提到:
貌似楼主忘了最不按牌理出牌的案局。改名,压案这些不符合常规的行为不奇怪吗?平
头老百姓是罪犯这案子会审不出?几夜不让睡不招都招了,何况还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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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Thu Apr 25 03:02:22 2013, 美东) 提到:
“1.所谓的“协同作案”。有点常识的都知道这太离奇。”,这个为什么离奇呀?可以
解释很多问题呀,比如一直奇怪为何宿舍有人离奇中毒,同宿舍的人不紧张人人自危,
谁能保证不会被误伤呀。
感觉协同作案想教训zl,结果搞大了,最能解释已知的事实,不觉得离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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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herry (kk) 于 (Thu Apr 25 03:13:25 2013, 美东) 提到:
去看看楼主以前的文章就知道他是脑残拉。和脑残有什么道理好讲的。
我觉得另外那个什么海洋之光身上才散发出强烈的光辉,让人忍不住追随啊。。。
另外gjstx
请问您关于运动员磕药越多越体现民主程度的观点有人认同了嘛?
您现在还觉得中国人是因为不愿意给领导当走狗所以一盘散沙嘛?
方舟子花59万买凶杀老罗那事情您找到证据了嘛?
凤姐最诚实可靠菊花这事情上我们一定要相信她这种思维大家都理解了吗?
您说那个全身杨梅疮的某女您一定亲眼见过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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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03:20:26 2013, 美东) 提到:
改名解释过了,可以认为是真凶心虚的表现,也可解释为因为有被调查的案底,为方便
出国而改。也有可能就是怕外界的骚扰。这是个中性的问题。案子已结,不知压案是什
么意思。如果是指没有公开结果和证据的话,没有证据表明是孙家施压的结果。有人解
释过这里有个保密的问题。既是为了保护未被起诉的嫌疑人,也是为了以后的调查。试
想如果公开的所有查证的线索中对真凶有意义,使得真凶可以采取措施防范,这不是人
为制造障碍吗?
逼供不是想制造冤案吗?我们追查朱令的凶手到底是要找人顶缸呢?还是要寻求真相维
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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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03:26:29 2013, 美东) 提到:
协同作案共同二次杀人,只为了嫉妒?四个女大学生都是冷血杀手,反侦破专家?网上
为什么指认孙维是凶手?不就是根据孙维被公安列为唯一嫌疑人吗?怎么推论出协同作
案时,就把“唯一”忘了? 公安看来是不如你聪明,只找了孙维一人去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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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Thu Apr 25 03:30:44 2013, 美东) 提到:
公安应该是被清华误导的。 清华说只有孙维一个人能接触到铊, 那自然
公安就不会怀疑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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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Thu Apr 25 03:56:33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推测动机是否为嫉妒,这下毒的动机肯定不是常人可以推测的,因为zl没有和谁有
天大的仇恨,但是中毒这事发生了。
“二次杀人”,“四个女大学生都是冷血杀手”,我没这么说呀,你中文理解能力有问
题呀,我说的是“感觉协同作案想教训zl,结果搞大了”,就是说她们没想杀人,只是
想教训人,才导致协同作案,可能出了差错搞大后就不得不继续协同了。我就是奇怪,
sw都“被”唯一嫌疑人了,其他几位都那么多年来还听她指挥,如果无关的话完全可以
不趟这个浑水了,因此感觉更可能是协同作案,人人有份,导致无法和sw切割。
“比如一直奇怪为何宿舍有人离奇中毒,同宿舍的人不紧张人人自危,谁能保证不会被
误伤呀。”,我这个疑问您能评价一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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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ght (我挺艾未未,谭作人,赵连海等等维权人士) 于 (Thu Apr 25 04:08:16 2013, 美东) 提到:
你怎么知道她们私下不自危呢?
第一个可能是她们从此喝水前要洗很多次杯子呢。 没准从此只吃刚打开包装的食品,
或者只吃食堂现打的饭菜和饮料呢。 只不过没有说出来而已。
要说换宿舍, 哪个别的宿舍敢收留她们宿舍出来的人呢?
哪个别的宿舍的女生肯跟她们宿舍的对换床位呢?
清华也不支持换宿舍, 尤其女生这边, 很难换宿舍的。 基本上很难实现。
另一个可能, 跟上面的不一样的可能,是或许
她们当时真不知道朱令是在宿舍内被投毒的。
首先清华消息控制得很严, 没有向学生们公布过这个事情, 另外,
警方调查的时候, 很可能也没有明说是宿舍投毒。 只不过把一个一个都
叫去问话了, 包括了其他宿舍和乐队的人。 所以朱令同宿舍的人可能
没感觉到自己宿舍出了问题。 或许她们真以为朱令是在外面中的毒。
或许她们在97年重开案卷之前真的是互相信任, 没觉得宿舍内部
有投毒者。
我只是提供了两个可能性。 真实情况只有她们三个人自己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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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Thu Apr 25 04:31:59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认识这个事件里的任何人,只是根据网上已有信息的进行的推理和质疑。
"你怎么知道她们私下不自危呢?",所以我不知道任何她们私下的表现,不过感觉自危
似乎不必在乎“私下”还是不是“私下”,目前没有来源提到她们之后紧张自危互相怀
疑的情况。另外至少自危后,不会一直还和原宿舍这几位还联系那么近,谁知道其他人
里谁有问题,不如少联系撇清。
zl这种病很重后来后果也很严重,不是一般的中毒,我觉得她们不傻,不会碰巧都觉得
zl是自己撞上毒药,而不是投毒。作为大学生,同宿舍的同学,真的不必傻傻得等警察
叔叔给结论吧。
我的观点,很可能她们开始真的没想杀人,出错协调不好,结果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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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wh (blwh) 于 (Thu Apr 25 04:51:05 2013, 美东) 提到:
觉得lz的分析仍然片面,从lz自己的生活经验提供了一些案情的猜测或者说可能性,但
是对于结论“孙维不太可能是真凶,可能性很低”的支持不够。
lz的常理“从常理分析,如果是人为投毒,两个毒源更符合作案情
理。因为不论是蓄意谋杀还是泄愤报复,在投毒后都会清理毒源,不仅是防止涉及无辜
,也是为了毁灭证据。” 有个隐含假设,就是认为投毒的人认为当时的做法后果会很
严重,而且凶手在做的时候就思量好了所有后续事宜和各种可能的情况。举个例子,如
果当时投毒的人就是觉得掉掉头发,顶多难受休学这么简单,而且还自认为查不出来,
甚至觉得压根不会被人怀疑到是中了毒了,那么可能不会马上清理毒源;再或者凶手把
毒放到什么持续消耗的东西里面,比如混合到咖啡,糖,洗发水,怎么清理毒源,一次
性都扔了?太明显了吧,也会引起怀疑。所以毒源这个问题我觉得你的解释比较牵强。
再说1,单独拿动机说来定案证据是弱,但是用来驳案,更弱。一方面人心叵测,一方
面好人情绪失控或者积累到一定程度干了坏事的多了去了。另外还有一大堆表里不一的
人呢。。
2,你的这个前提:“从常理来说,一次投毒已经是很罕
见的现象了,在受害人被毒害后再次投毒就基本不能用忌妒来解释了。再次投毒,就不
是泄愤了,而是要蓄意置受害人于死地。她们之间并没有这样的深仇大恨”, 明显是
你自己的生活经验而已,觉得能干出投毒的人跟你的心理差不多。。。未必你觉得大不
了的小怨恨,在当时投毒人看来就不是要置人与死地的事情,因为一点小事就杀人的例
子多了。。。而且推理也有问题,第二次如果凶手本来没想要赶尽杀绝,结果没掌握好
,后来出乎了意料也不是没有可能。你的说法怎么能否定二次投毒?另外凶手平时表现
如何,和她的内心活动如何未必能对应呢,城府深点的人甚至还能外在表现和心理活动
相反。。。
3,失窃,如果跟朱令案子没关系,好吧,为啥只是丢了朱令的不值钱的,又是旧的洗
漱生活用品呢?放着洒在地上大把的粮票或者钱不拿。。。我没说一定和案子有关系,
但是完全无关的话,有疑点需要解释。而如果和案件有关,肯定是不能说明宿舍内部人
的嫌疑减小的,如果宿舍内有凶手,还要导演这一出,那肯定就是想把嫌疑范围扩大,
否则想把证据扔了,悄悄扔了?那人家发现东西丢了,宿舍又没有被盗过,那岂不是只
能是宿舍里的人或者合法来宿舍的人干的了么。。。你说可能宿舍的人不小心扔了?共
同住了2-3年了,室友不小心把朱令洗漱用品扔了,更诡异了。。。
4,你这个“不论合法还是非法,清华证明了孙维没有私自
取铊盐。”的结论没什么意义。。。只能说明清华说法不严密,或者你理解到了部分歧
义。清华没查处有毒品丢失,不一定就真没有,而且还要看怎么算“丢失”了,如果合
法拿的,不叫丢失,但是合法拿的有没有全部都合法用,就不知道了。。。
5,你说公安问的太业余,因为根本没什么证据,也不好定嫌疑人,那我想知道朱令妈
说的,公安跟她们说有对象,等批示,然后短兵相接啥意思,还有公安有一定结论啥意
思,还有最近几天才曝出来的结案,但是给了个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公开又是啥意思。。
。当然你说的,如果孙不在那个实验室,金在,那么嫌疑人是不是变金了,我同意,但
是你说这个是想说名啥?说明大家揪住孙别有用心不成?如果换成金,大家一样会揪住
金么。。
6,你提到的种种猜测,什么第二次是孙单干,或者全宿舍合谋,有几个帮凶不过是大
家的种种讨论和推断,没说确定就是其中一种情况,马上给人宣判了。不过你这个推断
,顶多算是众多推断中的一种“同学们对孙维的支持最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同学们根本就
不相信是宿舍
内部作案,就这么简单。”,说服力还是弱了点。警察当年没共同作案的推断,因为人
家不知道10年之后那些人要跑到tianya上来联合这么一出,也不知道后来发帖还有纲要
一回事。当年互联网才起来的时候,嫌疑人们也未必想到将来互联网能人肉到这个程度
。你潜意识假定人都正直率性,innocent,投毒了的人一定心理有guilty感,所以你觉
得大家都是出于相信同学会作案,你才觉得就是这么简单。世间的人要都是你假定的那
样就好了,正直的人不会去干投中这种阴险的事的,干了这等坏事的人一定guilty,那
案子不都好破了。。。事实上隐藏的变态坏蛋一面的人多了去了,看谁会不会发作,什
么时候发作。
7,还是一样,你假定凶手一定心理guilty。这个假设就不一定对。普遍认为的心理是
无辜的人更倾向于抗争,申冤,有罪的人倾向于隐匿,担惊受怕。从本能上讲,其实
guilty的感觉是人非常不舒服的一种感觉,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就是本能的避开这个
感觉,心理学山的逃避,否认等等都是表现形式,从智商上讲,越体现了自己guilty,
那不是越暗示自己有错么。。。认为自己没错的人通常能大胆争辩,所以人家大声争辩
几句既让人觉得她无辜,又自我暗示自己没错,从了逃避guilty心理,还带几分公安当
时都拿人家没办法,你又能怎么地的嚣张。正如人家什么醉吟高卧,还笑骂由人的心态
。。。单纯善良的人可能还guilty一下,默默接收了,但是如果高智商又腹黑,装一下
太正常了。
8,至于投毒可能是在宿舍外,没人说是为了黑他们宿舍的人,才非要说是在宿舍内的
。这不是排除出来的么。。排查一下宿舍外都有哪些接触,然后发现那些人,亲密不亲
密,人家都没机会接触铊,听都没听过这种东西,字都不认识。。。而宿舍内的人,有
人直接能接触到,关系亲密不亲密不说,反正生活用品都在眼皮底下,主人也不能时刻
看着自己东西,况且关系也不太好。。。对比一下,那种情况嫌疑大?
案情的讨论,你非说是因为人关心朱的病情。。。好吧,lz你是个善良的人,实在不忍
心世间一部分善良的人被另一部分邪恶的人用恶意揣测。。。直观只能看出来人家十年
之后讨论细节找稀有case,争取能靠上跟自己有利的情况上去。。。无论是对舆论,还
是将来face court。。。
综上所述,lz觉得朱令中毒这件事情涉及的A环节有5%是路人甲干的,B环节3%路人已
干的,C环节10%路人lisa,john干的或者自杀,然后结论是孙嫌疑很小。。。为啥你
不看看A环节95%孙们,B环节97%孙们,C环节90%们,所以孙们嫌疑最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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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05:05:22 2013, 美东) 提到:
终于在这儿看到几个明白人!我一开始也觉得肯定是官二代SW干的,但在阅读了很多资
料后,最终倾向于跟LZ一样的结论。回过头看,我觉得我们大家很多是可怜朱令,痛恨
凶手,SW自然作为最大嫌疑人而被追杀。在集体作案基本不成立的情况下,我们这样追
杀她们宿舍的同学,我们一样是凶手,网络暴力,别人投毒,我们也一样在用看不见的
刀子在杀人!可以肯定地是,也许她们当中真的有一个是真凶,我们也肯定误杀了其它
几个!华人大妈也就算了,这里但凡有点脑子,有点良知的,收手吧。想想如果你的同
宿舍,同班,或者同一个单位的人,被投毒了,你被十几年追杀的情况吧!
说我是孙托的,请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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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ddoo (nothing) 于 (Thu Apr 25 05:52:48 2013, 美东) 提到:
其实你还不如直接说不要网络追杀投毒谋杀犯罪嫌疑人。网络追杀的有时候不一定是犯
罪嫌疑人,也会是其他网络名人。
具体到sw,是因为当初协和对zl的医治有拖延,北京警方消极办案,清华大学竭力掩盖
。案子有疑点,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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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07:22:08 2013, 美东) 提到:
同意你对ZL案子的评说--这个案子就这么撩着,确实不是个办法,我希望公检法能重新
打开案宗,继续追查,给ZL,其家人,以及全社会一个交代。但是我们作为网民可以去
理性分析,有理有度。切不可使用网络暴力,比如公开相关嫌疑人的工作单位,联系地
址,甚至是家人(包括小孩子!!)的照片。还有黑客的做法,我不能支持。这些也都
是违法刑法。
我花了大量时间去分析这个案件,利用统计推理模型进行推演,结果呢?最好的结果是
95.3%SW就是杀手。但是模型中大量的assumption有很多是主观信息,模型的boundary
condition也值得推敲。即便是99.999%也没有用,SW依然有100%的可能是无辜的!建立
在大数定理的统计不可乱用。 最致命的是:我当初建模的目的就是想证明SW就是杀手
。完全不是建立在无罪推理的基础上的。想想浙江的冤案,聂海芬神探不就是证明了叔
侄俩有作案的条件,而不顾证据,造成了冤案。其实SW除了有作案的条件,能拿到铊,
能有机会投毒,还有什么铁的证据呢?Zero!其它都是建立在主观推理的基础上的 (谁
能举出一条铁证来?!)。我们有什么理由去网络暴力这些所谓的嫌疑人?!想想自己
在很多推理时,根本就不是unbia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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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Chi (Chicagogo) 于 (Thu Apr 25 07:46:08 2013, 美东) 提到:
支持。
当你那天被人怀疑你偷了东西,不是杀人阿。你就会有孙维的感觉的了。证明做过,相
对容易。证明自己没做过,是不可能的。你能证明你小时候没有杀过人吗?我们就说你
某某大爷,被你气死的,你曾经做过什么,然后加上蝴蝶效应,他就死了。算命先生也
是这个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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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Chi (Chicagogo) 于 (Thu Apr 25 07:47:17 2013, 美东) 提到:
你们为何穿马甲,为何国内实名制受到抵触,你就可以理解那个发帖指南。仅是怕同学
受伤,薛钢现在被人搞的多惨。有同名的都觉得惨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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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z (帐号出租) 于 (Thu Apr 25 08:06:23 2013, 美东) 提到:
不是说警方搜查宿舍的时候,ZL的水杯不见了,结果翻开SW的箱子,ZL的杯子一下子滚
了出来,赫然入目,抓个正着,看见无数的帖子用这证明这就是SW投毒的铁证,真的么
,有这么傻的投毒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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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rotrophin (NGF) 于 (Thu Apr 25 08:47:18 2013, 美东) 提到: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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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rotrophin (NGF) 于 (Thu Apr 25 08:48:01 2013, 美东) 提到: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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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09:13:47 2013, 美东) 提到:
“五、公安对孙维讯问显得太业余。”
请问,当时您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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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bbs250 (mitbbs250) 于 (Thu Apr 25 09:14:37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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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09:16:52 2013, 美东) 提到:
“七、孙维的反应。”
人家是公主哎,你让她像老鼠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过一生,她如何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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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09:18:03 2013, 美东) 提到:
“一、孙维缺乏值得信服的作案动机。”
说一上来就杀人,大概还不至于。但是教训一下,让朱令受一点苦,这种作案动机未必
不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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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bbs250 (mitbbs250) 于 (Thu Apr 25 09:18:25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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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09:19:18 2013, 美东) 提到:
“二、二次投毒问题。”
你如果认同孙维的公主身份,你说的不合常理就变成了符合常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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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09:20:34 2013, 美东) 提到:
“三、宿舍的失窃案问题。”
如果你觉得再洗也洗不干净,公安总有办法从残留物中找到蛛丝马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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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bbs250 (mitbbs250) 于 (Thu Apr 25 09:21:21 2013, 美东) 提到:
我也同意楼主的意见,孙维不太可能是'真凶'
因为真凶是铊们这个小团体,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927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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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09:22:56 2013, 美东) 提到:
“四、清华大学的证明。孙维作为唯一嫌疑人被讯问是同清华的证明分不开的。这份证明
漏洞百出,正好说明案发两年后对孙维的讯问并没有实在的理由,而更像是找个人走过
场。清华大学在证明中说孙维是唯一可以合法接触铊的人,又在其他地方证明学校的毒
品管理很严格,没发生毒品丢失的事情。不论合法还是非法,清华证明了孙维没有私自
取铊盐。”
你最后的结论如何从逻辑上推理出来的?清华如何证明了孙维没有私自取铊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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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09:24:05 2013, 美东) 提到:
"六、孙维同学对孙维的支持。"
闻所未闻?天下你我闻所未闻的事情,东西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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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wang (凯文) 于 (Thu Apr 25 09:41:11 2013,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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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0:12:34 2013, 美东) 提到:
对, 还要给周围的人一个交代,至少婆家有个说法。毕竟身边还有人, 也没出家不问
世事。如果不心虚, 为何改名字, 还改个放下容颜不要脸面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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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0:20:56 2013, 美东) 提到:
也太小看公安叔叔了吧/以前有一邻居也就小警察,多少无头案都被破了,职业训练,
可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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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0:27:49 2013, 美东) 提到:
摧眉折腰事权贵...再说, 一个同学已经毁了,更多同学被毁,脸上也无光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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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0:41:50 2013, 美东) 提到:
清华也算高校中的老大哥了,会轻易毫无根据冤枉自己的学生 ? 学生在校园出事,已
经认罚了, 需要再拉一个高干子女做垫被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如果她清清白白
,怎会怀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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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0:57:54 2013, 美东) 提到:
女人心, 海底针,表面热情似火,背地里一把刀的人多了。一件真事, 高中一个学习
成绩很好的学姐, 高考时被同宿舍女生下了写药, 后来复习一年, 第二年去了北外。
下药的女生被保卫科问了不到一小时就招了。 不过学校没报案,被害的女生选择了原
谅。 毕竟就是那几天拉了肚子,身体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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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n2333 (proton2333) 于 (Thu Apr 25 11:40:12 2013, 美东) 提到: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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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ment (wonder) 于 (Thu Apr 25 11:49:00 2013, 美东) 提到:
楼主认为最近波士顿爆炸案,两个被官方锁定的凶手兄弟做案的可能性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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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Thu Apr 25 11:50:32 2013, 美东) 提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我们老祖宗遗留下来的关于做人的精华道理,做到这个,很多
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生活幸福的人,根本不会到网上来玩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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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Thu Apr 25 11:57:28 2013, 美东) 提到:
改个P的名字啊,前几天传的那张开会照,据说是05年的,名牌上清清楚楚写着孙唯。
给孙唯造各种谣的人,倒是值得考究。无利不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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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OY (黑白世界) 于 (Thu Apr 25 12:12:37 2013, 美东) 提到:
为什么不聘请昌钰神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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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work001 (firework) 于 (Thu Apr 25 12:17:15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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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Thu Apr 25 12:22:32 2013, 美东) 提到:
像我这样用老ID的人,已经吓得不大敢出声了,这不是很明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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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y1982 (EQ为零) 于 (Thu Apr 25 12:23:25 2013, 美东) 提到:
默默支持这段话,这几天网上的动静叫人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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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xi (作为兔子一定要长得呆) 于 (Thu Apr 25 12:23:28 2013, 美东) 提到:
靠,为啥要假设我?我们还是来假设第3者吧。假如一个人下毒,他不会把毒下得到处
都是,但是他能保证zl不把毒弄得到处都是吗?比如在洗发水里下毒,那么脸盆仔细洗
,可能会有超微量的残留。凶手可能是早把洗发水扔了换了,脸盆换起来不方便可能还
没换,开始以为洗过了就不会有事情了。后来还是觉得不可靠,就扔了。比如2次下毒
可能是在冲剂之类的食物里了,zl的饭盆也被洗过了,但是凶手还是不放心,要把zl的
洗漱用品偷出来才放心。假如设想一下是一个政治黑手,很外很外的外贼干的,他有必
要再去把zl的洗漱用品偷出来吗?一个很外很外的外贼去清华宿舍给zl下毒,那么他下
在那里都是有可能的,无论查出毒源在什么地方都不会增加找到他的可能性性,所以他
根本没必要再去处理zl的东西。只有毒源能指出凶手的时候,凶手才要处理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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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2:27:20 2013, 美东) 提到:
http://en.wikipedia.org/wiki/Zhu_Ling_(poisoning_vic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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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auxTigers (Nothing is possible....) 于 (Thu Apr 25 12:32:06 2013, 美东) 提到:
毕业证不是搞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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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hz9513 (TLHE) 于 (Thu Apr 25 12:48:42 2013, 美东) 提到:
真淘气,到处跑,伦家好不容易才找到你拉
请问您平时喜欢什么运动?喜欢的歌手是哪位?喜欢什么颜色?我被您那无法隐藏的光
辉森森地打动了啊,请允许我为您成立一个粉丝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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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27:50 2013, 美东) 提到:
就算是教训。如果只是嫉妒,朱令大病一场,教训目的已达到,为何再次下毒?就算觉
得教训不够再次下毒。事情已经闹成了蓄意毒杀的地步,公安已介入。三个大学女生如
果是真凶,能经得住交叉询问,不露出任何马脚吗?她们在其他同学面前能够没有一丝
暴露?动机不可推测,那么网上的推测哪里来的?是三人同时发神经投毒吗?动机是可
以推测的,但需要证据支持。目前就恰好是没有证据。同宿舍对孙维的维护,最合理的
解释就是她们相信不是宿舍内部作案。你只有假定了是孙维做了案,才能推出集团作案
来,这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问你一句,说孙维是真凶的依据哪里来的?是你独立思考得来的?还是因为孙维曾被列
为唯一嫌疑人,而你认为公安不会平白无故列她为嫌疑?那么公安会平白无故不找宿舍
其他人的麻烦吗?公安并没有把其他两人列为嫌疑,你的依据就是她们对孙维的维护。
公安不知道她们对孙维的维护吗?公安就没有想到集团作案?
好好读读我的主文吧。公安在两年后只找了孙维一人讯问,其实这就表明了这种讯问是
在走过场交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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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29:52 2013, 美东) 提到:
一切都有可能。只是有个事实不好办。若干年后,同宿舍人还是信誓旦旦为孙维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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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36:06 2013, 美东) 提到:
两个字,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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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37:35 2013, 美东) 提到:
正文中都解释过了。首先清华的证明有漏洞。其次网友都懂得不能排除集体作案,公安
偏偏只问了其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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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38:40 2013, 美东) 提到:
为什么不可能都是清白的?为什吗不同宿舍的人也要为孙维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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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41:16 2013, 美东) 提到:
一切都有可能。为什么要改名出国?因为是真凶。为什么又不躲着过一生,人家是公主
耶。无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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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44:45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孙维是公主,有什么证据吗?她是出身比较高。那证明了什么?出身高的人做事都
不计后果,我行我素吗?同学老师们有谁证明她公主脾气很大?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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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46:44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真凶再宿舍内部,把杯子扔了就完了。把宿舍翻一遍干什么?好像还是宿舍其中一
人报的失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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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48:34 2013, 美东) 提到:
我当然不是说清华能证明孙维不能取得铊。而是要证明这个证明本身有漏洞。以及孙维
被列为嫌疑的根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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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Thu Apr 25 13:51:12 2013, 美东) 提到:
听网友说清华有正义感,所以扣了孙维的毕业证,哥笑了。在所有可以想得出的理由中
,清华的正义感大概是排在倒数几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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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P (PPB) 于 (Thu Apr 25 14:04:10 2013, 美东) 提到:
唉。。公安到底是有多白痴啊。。。
人家说啥他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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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P (PPB) 于 (Thu Apr 25 14:04:52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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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P (PPB) 于 (Thu Apr 25 14:06:44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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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P (PPB) 于 (Thu Apr 25 14:13:16 2013, 美东) 提到:
扩大嫌疑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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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4:18:22 2013, 美东) 提到:
简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清华在这件事情里本来就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这件悲
剧的发生,清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站在清华的自私的角度,他有一万个理由轻易冤枉
自己的学生
照你的逻辑所有被强奸的女的,都可以被说一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别人盯上你,必
定是你自己太风骚,如果你自己清清白白,怎么会盯上你,真是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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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1108 (crystal) 于 (Thu Apr 25 14:28:40 2013, 美东) 提到:
你觉得你(不单纯是你,还包括一些少数上窜下跳的ID)所做的假设是正确的,而别人
收集到的证据都是谣言,别人的推断都是bullshit,那其实根本没有争论的必要,因为
这个前提注定了别人说什么你都觉得别人没有根据,没有逻辑。但真相是,你也只是个
道听途说的人,你对案件的理解也仅仅停留在网络的层面上,所以你说的话下的结论仅
仅代表你个人的观点,你基于你的假设推断认为孙维不太可能是凶手,那我们基于我们
的判断认为她是凶手是不是也很正常?用不着动不动就给别人扣下不明是非,相信谣言
的帽子,因为咱们出发点不同,你觉得是谣言,我们认为不是,你改变不了别人怎么评
判这个案件。一个人认为你是凶手,那可能是这个人有问题,如果千千万万的人认为你
是凶手,那说明common sense的推断认为你就是凶手。当然这个common sense也有可能
是不对的,但它依然是绝大多数人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和认知。
至于孙维,如果她没有做坏事,是被冤枉的,那我觉得她应该是最最希望案件重审的人
,因为她不明不白被扣上一个嫌疑人的帽子,被千千万万的人骂是凶手,她肯定也希望
司法能还给她一个清白,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件公开重审是对受害人和嫌疑人最好
的方式,而我们网友所能做的,恰恰是推动这个重审,所以如果她是清白的,那我们其
实是在帮她,一旦案件重新启动,所有谣言不攻自破。而如果她不是清白的,那我就只
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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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1108 (crystal) 于 (Thu Apr 25 14:34:48 2013, 美东) 提到:
你的这个逻辑也可以用在朱令身上,朱令被害本来就很可怜,是受害者,但这个版上却
有ID把所有责任推到朱令父母身上,说朱令人缘不好,父母教育有问题。那才是欲加之
罪,何患无词。这个时候怎么没看到你跑出来说阿。说几句孙维的不是,你就激动得不
得了恨不得马上出来反驳别人的观点。孙维是不是凶手我们不知道,但是朱令被害是事
实,没看到你对已成事实的受害人表示出任何的同情,反倒对一个嫌疑犯表示出莫大的
支持,这种行为实在另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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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5:26:34 2013, 美东) 提到:
还别说, 女生夏天穿的太暴露,也是增加犯罪率原因之一。不过这里讨论的是孙犯罪
的可能性。 如果真是小白兔,应该告清华诬陷罪,积极合作, 找出真凶, 而不是终
结此案。 我不相信如果一点依据没有,清华会随随便便怀疑自己的学生。
有罪没罪,不是你我说了算,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大家追查真正凶手,天网
灰会, 梳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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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5:34:59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种受害人如果真无辜就应该怎样怎样的无敌逻辑很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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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5:37:05 2013, 美东) 提到:
清者自清。 不是靠几个关系好的同学帮忙就清白了。 不也有同学站出来没为孙维辩护
吗....做为凶手以外的人, 又能知道多少。知人知面不知心.....大多同学为了明哲保
身,选择沉默, 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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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5:38:39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清者自清”,为什么还会有袁崇焕,为什么还会有岳飞?“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这成语又是什么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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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5:45:33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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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5:46:04 2013, 美东) 提到:
我和你一样讨厌那些往朱令父母教育,朱令人缘上扯的说法,那不是欲加之罪,简直是
莫名其妙了。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朱令父母教育有问题或者朱令为人有任何问题。正常人
对朱令家的遭遇应该都非常同情,这是显而易见的,这应该是讨论下去的基础,不然这
个案件也不会受到如此的关注。这点你不用质疑。
但我反对的是因为朱家的不幸,又恰好孙维是官二,就把孙维以及周边的亲朋好友拎出
来当靶子,网上多少言论的前提都是,孙维有罪是钉在铁板上的事实 ,孙维都不叫孙
维,什么孙杀手,孙铊都在叫。多少人诅咒孙维不得好死,又咒她祖宗十八代什么的,
凡是帮她说话的也是万劫不覆,另外一个ID刚才不还咒我死了下十八层地狱嘛。那万一
孙维还真不是凶手呢?好多讨论分析,我看来都是捕风捉影,或者以讹传讹。比如孙维
的爷爷拉着江总的手啊,什么孙维发表申明只说“中毒”不说“投毒”,什么孙维这些
年来不抗争不上诉就有问题啊。总之一旦认定她有罪,那她左右都是罪,不正是欲加之
罪何患无辞么?就算孙维不堪人言自杀了,估计也是畏罪自杀,更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好多人还把这个网上的讨论当作民主进程的进步。只是现在天涯和这里,只要是维护孙
维的都要准备的接板砖,被叫水军,就说不怀好意,就要被咒死了下地狱,全家下地狱
,被无限上纲上线,和文革无二致,这还怎么讨论。还民主进程叻,暴民政治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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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rotrophin (NGF) 于 (Thu Apr 25 15:50:45 2013, 美东) 提到:
Strongly strongly strongly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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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5:53:01 2013, 美东) 提到:
有罪没罪,不是你我说了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大家追查真正凶手,天网
恢恢, 梳而不漏。
说得太好了。所以不要先入为主的来些莫须有的罪名。不只是太多人叫孙杀手,孙铊,
连稍微发出点异议的声音都被叫水军,拿钱发帖不得好死。这算是以事实为依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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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5:54:21 2013, 美东) 提到:
孙都成岳飞了,佩服您的逻辑。真金不怕火练, 不是旁人说有罪就有罪, 没罪就没罪
。。这么多年了,如果您的亲人被害的这么惨, 会不会不追查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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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6:06:06 2013, 美东) 提到:
我本人尊重无罪推定, 不放走一个坏人,但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但我担心权大于法,
司法不公。中国从来不缺法律,有法可依没问题, 可是有法必依吗,违法必纠吗,执
法必严吗,在人治的社会,如果平民被权贵陷害, 有公平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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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16:11:32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真是二次投毒成立情况下,虽然表面上证明了凶手必然是有条件密切接触ZL的人所
为,但是宿舍协同作案的可能性趋向于0,因为:
1. 嫉妒这个动机已经不能支持这个二次投毒。一次中毒后,朱令大病一场,头发脱落
。已经达到目的,甚至有些过头了。当时没有人,包括朱令及其家人,没有怀疑是投毒
。在这个情况下,几个女孩或者SW个人还要投毒,致ZL于死地,也将自己赤裸裸地暴露
出来,这是多脑残的事。
2. 即便是几个女孩能够达成协议,实施了二次投毒。必然有的是主谋,动手实施,有
的只是动口而已。在十几年的追杀下,还能如此众口一词,可能性不大。反而如果她们
没有投毒,一致认为投毒者一定在宿舍外,那么她们所做的一切都非常合理了。也许是
我低估了清华女生的犯罪和筹划以及心理承受能力。
3. 宿舍失窃更是有些不合理了,还自己报的案。难道是可以制造此地无银三百两?
最后想想浙江张氏叔侄案:晚上开长途大货车,半途搭车一女学生,该女孩在疑造性侵
后被杀害,尸体在路边的水沟发现。显然,他们是凶手的可能性远远大于SW及其舍友投
毒ZL的可能性,在刑讯逼供下他们也招了。结果呢?旷世冤案!Perfect 作案时间+作
案动机+作案条件 也不能推证有罪,只能是怀疑。但是,我们当中很多人,已经在作锄
霸安良的事情了。
我支持合理推演,理性分析。但是类似把人家小孩照片贴出来的做法,我只能。。。不
能骂人,我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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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Thu Apr 25 16:14:19 2013, 美东) 提到:
您怎么不看我写的文字呢?我不认为是蓄意毒杀,我认为是整人出了事故,结果搞大了
。第一次中毒后警方就介入了么?第二次中毒在警方介入后?
我也不认为sw是唯一真凶,我认为是协同作案,比如sw搞到的铊,很可能还真不是她下
的最大量或者执行的。“同宿舍对孙维的维护”,最合理的解释是协同作案,如果真的
不知情,知人知面不知心,即使相信不是同宿舍作案也不敢百分百确认,合理的行为是
撇清不趟浑水,06年了还一起商量协助,那关系真是铁呀。合理的解释是利益或者责任
均摊者,撇不清了。另外即使相信是宿舍外作案,一般人还是应该感觉自危,怎么保证
自己不会被误伤?您能回应一下我的问题,为什么她们不人人自危互相猜忌么?
“是你独立思考得来的?”,您这个问题问的有点扯,这事件里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当
然是按照网上已有的信息和讨论进行的推理,哪有什么独立不独立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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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16:19:48 2013, 美东) 提到:
是的,理性分析都没问题。我不管是所谓水军,还是公知,我只认理。我不认为我自己
的推证一定正确,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SW是不是凶手不是0%,也不是100%。如果不是100
%,我们没有理由去网络暴力她们。
同意你说的:“案件公开重审是对受害人和嫌疑人最好的方式,而我们网友所能做的,
恰恰是推动这个重审”。希望网民与此同时保持理性,可以写信给公检法,但不要人肉
嫌疑人,公布私人号码,也不要打电话给人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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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6:21:49 2013, 美东) 提到:
“二次投毒”的结论还没根据。有根据的只是二次中毒。注意这是两个不同的结论。如
果毒源没排除,生活习惯没改变,那一次投毒就可以造成二次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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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6:24:13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话太可笑了。孙追查真凶?怎么追查?
无论哪国都有数不清的悬案。不是说有主观意愿就一定能破案的。很多悬案掌握资源的
FBI都无从下手,你让一个平民去“追凶”?那种破不了案也要抓个替罪羊的“民意”是
造成很多冤案的原因之一。
常识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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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6:35:59 2013, 美东) 提到:
请问您如何知道孙就是替罪羊/ 您可以保证她不是凶手吗。 如果都按您所说,既然有
那么多悬案, 那什么案都别破好了。 孙是平民吗,您才好笑啊,看看复但大学的破案
, 那个凶手才叫平民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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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16:36:08 2013, 美东) 提到:
恩,我也想过是是不是整人出了事故。但是这种解释似乎不太合理:
1. 一次中毒已经过头了,为何还要继续投毒致死ZL?
2. 整人整出事故的事儿,大家就更容易找个替罪羊了。反正在学校,大家一切商量整
老师整出事儿的时候,总是很容易被拱出来的。毕竟大多数只是动了动嘴皮子而已。要
么这事儿上,真是有生死同盟?!
3. 这些学化学的清华高才生,不大可能不知道铊的毒性,多大剂量造成多大后果。如
果是SW的话,参与了课题,那负责老师肯定对ta的毒性肯定再三交代的。反正我现在的
读了很多这方面的材料,感觉就是一定定点ta就能致命。在这种情况下,投出如此巨量
的ta,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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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6:40:12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能保证孙不是凶手,但是我也不能保证贝志城不是凶手。
你的逻辑很成问题。我提悬案存在并不等于任何案件都不要破了,而是告诉你并非主观
的意愿就能破案。一个悬案是不是要重启不是靠民意,而是看是否有新的线索。没有新
线索重启有什么用?
孙家就算一手遮天,也不代表他们可以侦破所有悬案。她家比FBI还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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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6:42:25 2013, 美东) 提到:
二次投毒不是脑残, 是有了经验。第一次谁也没想到被别人陷害, 神不知鬼不觉的过
去了, 第二次还可以说是旧病复发。 失窃报案正好表示是外面的人来偷, 转移目标
, 谁会想到是有家贼呢
☆─────────────────────────────────────☆
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6:48:49 2013, 美东) 提到:
该怎样的思维才会得出贝是凶手, 他大概连什么是驼都不知道吧, 还要两次下毒,
该是怎样的男生才做的出来。。
您怎么知道没有定案, 如果以权势压下, 这才是民愤所在。
☆─────────────────────────────────────☆
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6:51:20 2013, 美东) 提到:
我从来就没有看到“权势压下”的根据。你要是有除了谣传以外的信息不妨说说。连贝
志城本人都从来没给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我多年来对此case追踪的结论是对孙的case完全建立在“孙是唯一能合法弄到铊的人”
之上的。这么多年过去了,贝志城一伙十年如一日地诋毁,说来说去也还是这个。
☆─────────────────────────────────────☆
steve888 (Steve曾经曰过) 于 (Thu Apr 25 16:54:12 2013, 美东) 提到:
您怎么知道定案了呢?所以大家的热情不要放在人肉上,网络投票上。真的有热情,一
人一封信到北京公安局,也就是一张纸,一张邮票。100万份信,估计能把北京公安局
给埋了。我就不信这么多人,北京公安局还不公布。如果还不公布,100万人到他们门
口去游行。这才是干实事。猜测没有任何意义。
☆─────────────────────────────────────☆
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6:58:08 2013, 美东) 提到:
认定证据被公检法“权势压下”是无解的。
孙黑认定了这点,那么他们就已经不能接受警方没有线索这个可能了。所以即使警方说
拿不出线索,因为没有,那暴民们只会更加愤怒,更加确定证据是被“权势压下”了。
☆─────────────────────────────────────☆
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17:01:34 2013, 美东) 提到:
嗯,那动机呢?朱令很优秀,很漂亮,人缘也许不太好,但这些都不至于让宿舍其他人
非杀她不可阿。何况第一次中毒后,ZL已经都掉光了头发。
“失窃报案正好表示是外面的人来偷, 转移目标。”,这个是有可能,但是如果她们
真是凶手的话,必然知道投在哪,偷偷把东西拿走就是了。何必还制造个偷盗现场,这
个难度相当大,监守自盗的犯罪成功率很低很低,公安不是吃醋的!如果真是如此的话
,这个案子早就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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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ic98 (Titanic) 于 (Thu Apr 25 17:04:12 2013, 美东) 提到:
案子早就结了,谁有这么大的本事不让公布?不是孙是盐还有谁有这个能量?
☆─────────────────────────────────────☆
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7:04:59 2013, 美东) 提到:
您没看到不等于就没有//
案件有没有被行政干预, 也请你再多追踪追踪。 如果您对受害人还有同情心, 如果
您还想为孙洗白, 一定不会只把这案当悬案。 好了, 废话少说, 去新浪看看有多少
人希望重起此案吧
☆─────────────────────────────────────☆
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7:12:42 2013, 美东) 提到:
你的逻辑真的很难理解唉,
你的意思是说真金不怕火炼,不是旁人说有罪就有罪,就让大家随便说自己有罪好了。
那还要诽谤罪干嘛?反正旁人说了也不算数,就没有众口铄金这回事了。还真金不怕火
炼,干脆行刑逼供,反正自己是真金不怕火炼,那就没有屈打成招这回事了。
假设真不是孙维,孙维就是被冤枉的,还追查真凶,怎么查,是你的话你还信任警察么
?警察专职吃这口饭,纳税人给他发工资就是干这活的都查不出个所以然。不仅没查出
来,还平白无故冤枉好人;不仅冤枉好人,冤枉了十多年还都没有个说法,影响自己生
活。要是我恨毒了警察的心都有了,还找他们追查真凶呢。而且虽说孙家可能比一般家
庭多很多渠道,但也不是说像警察局有个人的人事档案,卷宗,资料,线人。如果孙维
就是个莫名其妙卷进去,被怀疑的人,让孙维放下自己的生活就为了和这件事死磕也很
不公平。
人有各自的选择,你的意思是说,她没有选择死磕就一定心怀鬼胎,我觉得这种说法很
难成立
☆─────────────────────────────────────☆
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7:13:10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凶手不狠毒就不叫凶手了。 把东西偷偷转移,不正说明有内贼吗
☆─────────────────────────────────────☆
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7:15:30 2013, 美东) 提到:
简直子虚乌有。她连清华毕业证都要折腾那么久,连个你我都能拿的护照都拿的那么痛
苦,还这么大能量呢?我看你能拿护照,能量担怕比她还大。
☆─────────────────────────────────────☆
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7:18:22 2013, 美东) 提到:
她连清华毕业证都拿得那么困难,即使有点权势也没啥实际用处。想想本来清华就没有
什么能上台面的理由拒绝发她的毕业证,如果真有权势,清华让她顺利毕业不是顺利成
章的事情么。连这个都搞不定,不觉得他家能有多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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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Thu Apr 25 17:19:15 2013, 美东) 提到:
有多少人相信亩产万斤也不能代替真的就亩产万斤。
你们这么黑孙,不管是说行凶也好还是“权势”压下公检法也好,至少要有根据吧。
到目前为止凡是被我问要根据的都说“民意恢恢”。
☆─────────────────────────────────────☆
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7:22:08 2013, 美东) 提到:
马甲同学,您怎么这么肯定就冤枉了好人孙, 如果真被冤枉, 也应重查此案, 做到
公开透明, 还孙一个清白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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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ollowerII (Ninvestor) 于 (Thu Apr 25 17:25:24 2013,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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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7:29:29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种如果XX,一定XX的说法太有问题了
我对受害者有同情心,但我觉得我有一万个理由把这案当成悬案。我不想洗白谁,我觉
得悬案之所以叫悬案就是没有定论,在没有定论的时候随便叫人毒妇,诅咒其家人,诅
咒有不同意见的网友,不是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应该鼓励的言行。
想象一下即使重启此案,不管有多少证据,有没有新线索,网民总之就只能接受一种结
果,是孙也好,不是也好,只要最后孙没有死刑,那一定是有黑幕,像你说的一定是行
政干预。你想想是不是这回事?万一真不是孙呢?警察也是人,既受上级影响,也受网
络影响,来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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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7:29:50 2013, 美东) 提到:
http://www.huaren.us/dispbbs.asp?boardid=331&Id=1416387&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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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17:30:33 2013, 美东) 提到:
根据您的思维和发言,大胆推定一下:
你的性别:女
身份:F2
年龄:25-29
相貌:很漂亮
身材:一般,不爱运动
性格:开朗型,但有时候会得罪人
错了不负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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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325 (majia) 于 (Thu Apr 25 17:30:58 2013, 美东) 提到:
都说了是假设了,针对你之前说的“既然不是自己下毒, 就应该积极和公安合作,挖
出凶手, 还自己清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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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7:37:37 2013, 美东) 提到:
haha... I got gc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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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7:51:04 2013, 美东) 提到:
我想看到期望看到的是司法严明, 公正公开,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治透明的国家,不是人情大于法的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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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Benz (酉卒) 于 (Thu Apr 25 17:55:19 2013, 美东) 提到:
哦,没想到你真的是!文科,华人大妈,32-35岁。我试图unbiased的推定,又失败了
。你的逻辑确实符合这个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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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8:00:38 2013, 美东) 提到:
又错了, 本人理科, 民工一个,年纪不告诉你, 肯定比孙小, 哈哈..
当年最头疼写作文 了, 您的推断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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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jingniao (bubu) 于 (Thu Apr 25 18:04:47 2013, 美东) 提到:
你干嘛不多推断凶手Profile 了, 查我干嘛, 我本分良民一个, 猜又猜不准,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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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Thu Apr 25 18:50:00 2013, 美东) 提到:
整人出了事故,我觉得挺合理的
1,没说“继续投毒致死ZL”,是出了差错事故,比如某一个觉得整的不到位,毕竟zl又
回来继续上课了,或者没清理毒源,都以为别人会去清理。
2,这可不是恶作剧老师,真不能这么简单类比。后来搞大了,变成投毒案了,就变成
生死同盟,即使只出了主意也是责任不小,更可能每人都参与动了一点手。再说供出来
了可就彻底影响自己的前途,对于大二大三学生这还是很严重的。
3,她们多年后不还在讨论致死量的问题呢,可能未必那么清楚,或者觉得书上危言耸
听,毕竟第一次中毒也没引起太严重后果。“投出如此巨量的ta”很可能是差错事故,
要是合常理,zl就不应该第二次中毒,但她确实中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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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Thu Apr 25 18:52:15 2013, 美东) 提到:
我写的不就是“二次中毒”么?第二次中毒在警方介入之前还是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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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gege (出格) 于 (Thu Apr 25 21:22:53 2013, 美东) 提到:
好莱坞大片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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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han (Gift) 于 (Thu Apr 25 22:03:18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也有可能。----------我倾向于相信孙女士涉嫌主谋,宿舍其他几个涉嫌从犯。
但是,无论如何,既然毒人致死,就不应该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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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23:18:32 2013, 美东) 提到:
你觉得要交叉讯问,这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从八小时的“业余的”“走过场”的讯
问,公安已经知道了大致情况了呢?还需要交叉讯问?
显然,除了你知道真相(知道公安审查出错误的结论),或者当时在场(公安什么东东
也没审查出来),不然你是如何得出公安对孙维讯问业余这个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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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23:32:07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我还真不记得我说过“因为真凶所以要改名出国”。你在哪里见到的?你回我的
回帖,最好引用我说过的话,不要把别人的话套到我的头上,然后给我加一个“无敌逻
辑”的罪名。
其实这两点,也不见得矛盾。我看到你在另一回帖里说了,改名出国是很中性的(“改
名解释过了...这是个中性的问题”)。你既然做如此解释,改名出国和不躲着过一生
,有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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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23:42:14 2013, 美东) 提到:
well, 国家领导人的孙女,北京领导人的侄女,应该算是公主身份了吧?怎么,你不认
同?
我这一点早先没说清楚。我说,如果你认同其公主身份,那么你说的不合常理就变成了
符合常理。原因如下:
1.按常理,在公主眼中,说不定她讨厌的其他人就该死。
2.按当时的常理,如果朱令被两次投毒后速死,公主基本可以高枕无忧。
当然,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真的去二次投毒。我只是在驳斥你的观点,按常理啥啥啥,
那只是普通老百姓的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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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hu Apr 25 23:47:47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请原谅我不理解“把杯子扔了就完了”和“失窃”到底有多少区别,无非就是要
让东西消失而已。你原帖里的“从容不迫地处理证据”到底是怎么个处理法?我还以为
你是在暗示“洗洗刷刷”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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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00:02:52 2013, 美东) 提到:
行,第一句讲清楚了。
第二句,“证明本身有漏洞”并不必然妨碍以此为据列孙维为嫌疑。简单讲,这句话--
“清华大学在证明中说孙维是唯一可以合法接触铊的人,又在其他地方证明学校的毒品
管理很严格,没发生毒品丢失的事情。”如果前半句准确,后半句错误,当然算有漏洞
,但是根本不妨碍以此为据列孙维为嫌疑。只不过列嫌疑,又不是以此定案了。
另外,你不可以用“其他地方证明”来证明“清华大学那份特别的证明”漏洞百出。就
像你不可以把别人的话套到我的头上,然后说我逻辑混乱一样。
假设我们都不知道真相,所以大家也就是纸上谈兵。你提出一个不合潮流的观点来推翻
大多数人的共识,最好逻辑和推理更严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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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Fri Apr 26 01:08:46 2013, 美东) 提到:
你有证据吗?你这是独立思考得出的结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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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01:16:49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公安了解了大致情况(了解不是猜测,而是有重要证据作支持),以致于无需交叉
讯问,送给孙维签字的就不是传讯了,而是逮捕令了。我不在现场,你也不在现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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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01:24:01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公主讨厌的人就该死,我就是让你据证证明孙维有这个性格特点。你的证据呢?证
据就是她是高干出身?所有高干出身的人都视人命为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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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01:28:48 2013, 美东) 提到:
你随手扔个杯子,就是失窃?你或你的室友会去报失窃案?让公安都来找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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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Fri Apr 26 01:31:45 2013, 美东) 提到:
您不回我的贴,我很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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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01:59:27 2013, 美东) 提到:
我想,你或许也认同,物化二班的几位同学在整人前,一定会先查查铊的致死剂量。这
几位同学在专业课中也听说过,一个吸入铊的前校友当夜就中毒身亡。朱令大病一场后
,几位还没有停手的意思,看来你说的整人也对,就是往死里整地意思。
她们不互相怀疑,解释过了,她们不相信是宿舍内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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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MatterER (晴耕雨读) 于 (Fri Apr 26 02:23:34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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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Fri Apr 26 12:02:16 2013, 美东) 提到:
谢谢回应。
那她们十年后为啥还要查文献致死量呢?
”她们不相信是宿舍内作案“,那为啥那么有把握不相信宿舍内作案,毕竟知人知面不
知心。如果相信宿舍外作案就更自危,谁知道想毒谁,谁知道什么下的毒,还不赶快扔
掉日常用品,查查自己是否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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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12:27:07 2013, 美东) 提到:
说明她们十几年前就没有查过致死剂量。她们十几年前就没有过下铊毒的想法。
她们宿舍和朱令的交集很少,另外,大学宿舍熙来攘往,外人很难下毒。内部人下毒的
异常现象也很容易被注意到。如果是她们其中一人下毒,她们不可能没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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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12:32:42 2013, 美东) 提到:
Well, 我当然不是在现场。关键是,你不在现场,却得出了“公安太业余”的结论。我
无非是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
之间的区别你应该理解吧?
比如,你说“...而是逮捕令了”,这是你的结论,但是我可以提供另外一种可能性,
那就是有了一定的证据,但还是释放了。你认为不可能?有了一定证据就必然逮捕?
你不知道其实有很多证据是压在箱底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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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13:03:12 2013, 美东) 提到:
没有交叉讯问,就是业余的表现。如你所说,公安已经无需交叉讯问了,那掌握的证据
应该足以逮捕孙维。有了证据,又不逮捕,那就是枉法了。如果是上头的压力让公安不
能逮捕,那上头的压力也足以让公安不敢传讯孙维。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要证明公安业余。他们当然不业余。只是说明,他们也不太相信是
孙维作案。只是迫于上头的批示,受害人家属的压力,才在两年后,在清华的配合下,
找了个嫌疑人,走了个过场,也算有了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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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16:29:44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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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16:35:06 2013, 美东) 提到:
你再次篡改我的原句。我的说原话中有“说不定”这个词,你硬生生把它给去掉了,然
后要我来提供证据。
我只是提供了一个可能性,无需提供证据。
但是要提供类似的比较是可以的。比如,认识波士顿bomber2的人都说之前看不出他会
是个bo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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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16:36:44 2013, 美东) 提到:
Well,从杯子从宿舍消失这个效果来看,两者没什么区别。我还是不理解你原帖中“从
容不迫地处理证据”到底是怎么个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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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16:47:18 2013, 美东) 提到:
你又下了个没有论据支撑的结论(“没有...就是业余的表现”)。我基本认同你的走
过场这个结论,但是说公安业余,你所提的证据不充分。即使走过场,说不定公安已经
了解足够多了。
至于”枉法“什么的,你貌似很单纯,似乎中国法律不存在“枉法”似的。你说公安也
不相信是孙维作案,这个从何谈起?找嫌疑找到公主,我差不多要以为你是在开玩笑了。
你不妨回答我两个问题:
1. 为什么等了两年才起诉?
2. 为什么公安不能把案件卷宗公开?
这是真心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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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Fri Apr 26 16:51:42 2013, 美东) 提到:
公安是否真的不肯公开卷宗,为什么不公开卷宗你有去亲自问过公安么?
我给孙黑留个作业。打电话给公安,要求某著名案件的卷宗,看看公安是不是会公开,
不公开是否给出理由。
如果他们肯公开那就进一步要求公开朱令案的卷宗,他们如果不肯公开就证明了有问题。
如果以上功课都没做过,就在这里叫嚣公安为什么不公开卷宗,那就是瞎咋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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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Fri Apr 26 16:55:35 2013, 美东) 提到:
你在现场么?你有证据么?你这是独立思考得出的结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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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Fri Apr 26 16:57:35 2013, 美东) 提到:
提供证据的负担在指控者。孙黑们叫嚷:公安为什么不公开卷宗。如果他本人都没去问
过公安就在这里叫嚷那不是瞎咋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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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m009 (kingdom009) 于 (Fri Apr 26 17:02:32 2013, 美东) 提到:
别装看不见
问题在这
她搞发贴指南,攻守同盟是为什么?
证明自己清白?没入罪,需要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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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Fri Apr 26 17:16:11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太清楚你想问什么。前面是我跟你解释为什么孙不起诉说明不了问题。然后你问我
这个。
我猜你是在问:孙不想通过起诉来证清白,为什么要在网上证清白。
但是你字面上意思明显是没有罪就不需要证清白。这个完全不知所云。
所以我就按我猜测的你的意思回答一下。
很简单,有人就是愿意在网上发帖,但是不愿意走法律途径。比如我前一段时间一直关
注傅苹事件,在网上发了很多帖子,但是我从来没给有关部门发email。人的行为,做
什么,不做什么没有什么定理,准则。别人做什么,不做什么都不能说明问题。
同理还有人质疑为什么那些hack出来的email没有在谈论某某话题,也当成“集体作案
”证据。完全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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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m009 (kingdom009) 于 (Fri Apr 26 17:18:32 2013, 美东) 提到:
看不懂中文?
她搞发贴指南,攻守同盟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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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Fri Apr 26 17:21:35 2013, 美东) 提到:
我建议你以更有效的方式表达。不要总是义愤填膺地问些不知所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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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17:52:19 2013, 美东) 提到:
加上“说不定”三个字,然后加入网上指控他人杀人的大合唱。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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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Fri Apr 26 17:55:59 2013, 美东) 提到:
两年后也没起诉,讯问了一下而已。最可能的原因就是找不到线索,没有证据。不公开
卷宗的原因最起码有两条,一是保护未被起诉的嫌疑人。二是防止调查详情泄露,为真
凶的灭迹提供信息,给将来的调查制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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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bornp (dearbornp) 于 (Fri Apr 26 17:57:44 2013, 美东) 提到:
据说1997年4月2日,孙维是被拘传到公安局的。
看来要公安局公布当年的办案材料,需要朱家和孙家的共同努力:孙家应公开声明,公
安局可以公开当年的全部材料,放弃这部分隐私权;朱家应声明,如果因公开办案材料
导致不能缉拿真凶,朱家放弃追究公安局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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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m009 (kingdom009) 于 (Fri Apr 26 17:59:49 2013, 美东) 提到:
连"发贴指南"都不知道,还装什么B?
最后一贴给你
别装圣人, 装高深了,正常一点
数话先看看良心,在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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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Fri Apr 26 19:27:43 2013, 美东) 提到:
你在现场么?你有证据么?你是独立思考得到的结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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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21:27:15 2013, 美东) 提到:
朱令父母亲要求过,请在网上查证相关信息。
你连这种基本信息都不清楚,瞎咋呼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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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21:36:27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我强调“说不定”是为了双方讨论方便。你不能随便改我的话,或者把别人的话
加到我头上来驳斥。我认为这是双方讨论的基本要求。
我并不就是瞎说瞎假设去“加入...大合唱”,我是进行了若干调查,根据常识加以推
理得出可能并不完全正确的结论。说可能不正确是因为我们手头的资料确实有限。
我跟你这个帖子是因为你帖子里本身毛病太多,但是口气又显得你好像知道一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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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xigua111 (大西瓜) 于 (Fri Apr 26 22:17:52 2013, 美东) 提到:
1.公安拒绝公开的理由是什么?
2.如果去要求公安公开其它案件的卷宗,公安是不是就会照办?或者说历史上有没有中
国的公安在网上公布卷宗的案例,法规,传统?
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答,那单凭公安拒绝公开是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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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Fri Apr 26 22:44:52 2013, 美东) 提到:
貌似你真的不知道。给你一个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13-04-20/023926883179.shtml
这个理由也很有中国特色,叫做“其他情形”。等于说,想要理由?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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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x (gjstx) 于 (Sat Apr 27 13:49:08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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