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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发帖数: 2019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ssouri 讨论区 】
发信人: Geisha (朔风如解意 容易莫摧残), 信区: Missouri
标 题: 闲话薄案 : 一位律师的看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8 12:40:13 2013, 美东)
1. 就criminal conviction (犯罪指控之判定)而言,证据论证力之标准 (定罪之
标准) 是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不让人产生合理之怀疑)。覌薄案之审判,公诉
方真是浪费公币,对不起纳税人为其支付的工资。公诉人完全没有提供达到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标准的证据。当然,天国不须遵循资本主义的法律标准,天国有天
国自己的标准。天国的公币天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2. 薄、谷为夫妻。按法律的基本精神,在 criminal case (犯罪案例)中,薄有
权利拒绝谷就薄、谷之间的对话和通信 (communication)作证 (testimony)。此即所谓
spousal privilege (夫妻关系必要之保护)。如果法庭允许薄行使该拒绝权,则谷的
所有证词均不可为法庭釆用。在薄案中,没有谷之证词,公诉人之陈述立刻变得象不入
流的侦探小说。怎么给薄定罪?话又说回来,这里是天国。天国有天国的规矩,没开化
的资本主义的法律体系,天国怎能采纳?
3. 王立军驾车送谷去杀人,事后又与谷合谋隐瞒杀人之实。王应为谷杀人之共犯
嫌疑人。王居然没有被以杀人共犯审判。这是为什么呢?鄙人看不懂,想不通。看来鄙
人应被送回法学院重新读过。或者国外的法学院水平太差,培养的学生不能看懂天国的
司法实践,也未可知。
4. 对公诉方最有杀伤力的的证据是王、谷之恋情(或王对谷之暗恋)。这么重要的
事实,公诉方为什么不知道?王跪在谷面前自扇八个耳光,白扇了?公诉方真对不起王
的手和脸。嘴巴不能白抽,对不对?暗恋和抽嘴巴,给理解王的证词以及王叛逃前后之
行为提供了一套全新的法律注释,甚至对谷、王共谋杀人之可能性也提供理解角度。公
诉人居然忽视了这样重要的事实,是故意的吗?单凭公诉方这一致命错误,法庭应当庭
驳回、dismiss 公诉方对薄的指控。因为这种致命的错误让整个让据链的可信度荡然无
存。
5. 作为被告的薄在法庭表现大体不错。冷静却不失敏捷之才思,不怒而生让人敬
畏之威严。没有气急败坏如江青,更无封嘴自闭如张春桥。以鄙人之见,薄言谈举止甚
为得体。更让人吃惊者,薄不是律师,但深具律师之直感,发言、质询、陈述与训练有
素之律师多有契合,辅以政客之素营,该场审判实在只是薄之表现舞台。公诉人则显得
愚蠢不堪,平庸而无法律素养,照本宣科,比木偶好不了多少。
6. 作为一个失势、失事前高官,薄的表现也令人佩服。部属不但反叛,而且对自
己的妻子有非分之心;妻子不但是杀人犯,居然作证陷丈夫于危险;政治前程让部属和
妻子毁于一旦;各种势力见猎心喜,弱肉竟遭强食;数百日的身心折磨;如此等等,居
然没有消磨其斗志和尊严,非常人所能做到也。
7. 王立军,圣人所谓小人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最为难养。对下施淫威,
对上装奴才。哗众以取宠,摇尾而乞怜。不知忠诚信义为何物。试想,对栽培提拔自己
的长官之妻能动淫心的人,对自己的祖国为什么不能背叛?薄应自责用人之不察也。
8. 薄妻是个精神、神经都很奇特的人。以律师之身,竟起杀人之念,匪夷所思。
行为举止全不检点。为公诉方作不利于自己丈夫的证言时,侃侃而谈,有一个瞬间高兴
得象中了乐透彩,笑得狗窦大开。此人心智均不与常人同。薄知人不明,竟然让此人对
自己的同僚和部属上下其手,好端端一个前程断送了。薄无论如何难辞其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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