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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World版 - [合集] 写给声称“没有直接证据就不能定罪“的ID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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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定罪话题: 写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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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发帖数: 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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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Fri May 3 18:02:53 2013, 美东) 提到:
10年前轰动美国的Scott Peterson案,和竹林案有一些相似之处。
前者在美国媒体上有大量报道,案件主线大概是:
1。2002年圣诞夜,Scott向警察局报告他怀孕8个月的妻子Laci失踪。
2。警方介入调查,一开始没有怀疑Scott,但几周之后发现Scott有个情妇Amber,住在
另一个城市。Scott和Amber成为警方的主要调查对象。
Amber非常积极的配合警方,告知Scott在圣诞节之前的两周,就跟她说过这个圣诞节他
不会跟妻子一起过。她说Scott圣诞之后的几天就去巴黎庆祝新年,还说Scott多次向她
表达对自由的渴望。随后,Amber同意让警方监听她与Scott的电话。但是他们的谈话并
没有涉及任何有关Laci失踪的话题,更不要说什么做案的技术细节了。警方调查期间,
Scott始终信任Amber,并和她频繁通话。
3。2003年一月,Scott卖掉了妻子的SUV, 并在自己的cable TV plan里增加了两个成人
电视频道。警方认为这是Scott知道妻子不会回来的重要证据。
4。2003年四月,Laci和她未出生婴儿的尸体在San Francisco Bay海滩被发现。因为尸
体腐烂严重,无法准确断定死亡事件,也无法确定作案方式和作案工具。
5。警方随后去Scott家搜查,没有找到物证。据说在Scott经常出海钓鱼的船上发现了
Laci的头发,但这个又能说明什么呢?夫妇俩确实曾经一起坐船出去玩过。
彼时Scott在和他的哥哥打高尔夫球,但是警察在他的车里找到一万五千美元现金,很
多信用卡,四部手机,camping equipments,短刀,几套换洗衣服,药品等等,说明他
这次出门不是一个简单的golf trip. 还有,当警察找到Scott的时候,他换了发型,留
了胡须,而且把头发和胡须都染了色。
6。2003年五月,Scott成为此案重大嫌疑人。他的辩护律师最初希望用“缺乏直接证据
”来替Scott翻案 (Peterson's defense lawyers based their case on the lack of
direct evidence and played down the significance of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这一招不成,律师又强调,Laci遇害还有几种可能性,包括一个曾经偷窃他家支票
的妓女,还有一个当时在加州活跃的变态杀人团伙,专门绑架和虐杀孕妇。这些可能性
没有被陪审团所接受。Scott最终被判死刑,虽然他本人一直坚持自己无罪。
这个案子里,用来定罪的全都是间接证据。一部分来源于小三的证词,一部分是根据
Scott在妻子消失后的表现有悖常理。Scott在妻子尸体被发现后易容,试图逃走,成为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http://en.wikipedia.org/wiki/Scott_Pet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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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Fri May 3 18:07:39 2013, 美东) 提到:
The significance of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每一条都不足以定罪。尤其是小三
说的话,本身可以有很多种解释。很多出轨男对小三信誓旦旦,要摆脱妻子,要寻求自
由,其实人家可能离婚都没打算。但是circumstantial evidence多了,一点一点加大
嫌疑,一点一点缩小范围,你就不能说它们没有价值了。
ZL案件也是一样,如果司法公开,间接证据绝不会被华丽丽的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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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ta2013 (一次性马甲) 于 (Fri May 3 18:15:29 2013, 美东) 提到:
赞!
记得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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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team (粉猪) 于 (Fri May 3 18:17:16 2013, 美东) 提到:
谢谢科普,很有意思。比满版乱跳的死三八有意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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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feng (春风) 于 (Fri May 3 18:20:28 2013, 美东) 提到:
你跟那些洗涤党讲道理没用。 换个角度看, 洗涤党是高级孙黑,看那几个上串下跳的
傻瓜言论,我现在还真相信孙为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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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auxTigers (Nothing is possible....) 于 (Fri May 3 18:21:12 2013, 美东) 提到:
没错,
尼玛改名改生日,说不定还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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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pong (pppp) 于 (Fri May 3 18:22:03 2013, 美东) 提到:
谁那么nc 说只有直接证据可以用于定罪?
“我听说的”不能用于定罪,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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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pong (pppp) 于 (Fri May 3 18:22:55 2013, 美东) 提到:
Scott Peterson案那条证据是“我听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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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xin (五月) 于 (Fri May 3 18:28:23 2013, 美东) 提到:
当年也看过这个案件,
记得好像他的邻居证明他回来后仔细清洗他的船,
就是他的各种反常举动让大家相信他杀了妻子。
谢谢楼主的帖子。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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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ierbaby (rainier) 于 (Fri May 3 18:30:19 2013, 美东) 提到:
Peterson 案情是不公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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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Fri May 3 18:31:46 2013, 美东) 提到:
买买提上牛人多。希望凶手可以伏法。在此之外也学习了许多。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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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feng (春风) 于 (Fri May 3 18:45:18 2013, 美东) 提到:
中国现在好像还没有陪审员制度吧。
比较悲观,竹林这案子我觉得在我们这代人是看不到破的。 如果公检法没烂掉,中国
也不至于从上腐败到下,从里腐败到外。所以,我们这样讨论,尽自己的力量,就算是
灌水,真相也越辩越明,就好像那位同学联系了当年的美国医生,医生也回了信。能否
有一个我们希望的结果,投毒犯真被抓出来判刑?我看应该不会,但是我们这样年复一
年的讨论,这是给那个投毒饭心灵上的审判,让那贱货永远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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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Fri May 3 18:47:19 2013, 美东) 提到:
那根头发是在船上的钳子里发现的,这个被认为是硬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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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un (厚厚厚) 于 (Fri May 3 18:50:53 2013, 美东) 提到:
中国的无罪推定完全都是凶手家推动的啊,为啥子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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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wang (oasis) 于 (Fri May 3 19:26:56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有个同寝室的人,说看到孙维往朱令杯子里放东西,或者偷了朱令的东西。
如果协和的医生或者清华的老师说孙维的家人给他们施加了压力。
这都是非常有力的证据。但现在没人站出来。哪怕他们乐队的人,班级里的人出来都成
。可能复审的时候,或许会有更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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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 (Windows) 于 (Fri May 3 19:50:32 2013, 美东) 提到:
有力的多方间接证据当然也可以,问题是现在所谓的间接证据多如牛毛,却很少有可靠来
源.举个例子,有证据说老公安说来"案情复杂",如果有证据表明这个是真的,确实可以成
为一个证明案情受到干扰的旁证,问题是这个老公安以及其有没有说过这话无法验证(根
据目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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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yan (不言中) 于 (Fri May 3 21:39:29 2013, 美东) 提到:
清华说sw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
“回帖指南“
失窃案,
改名字该生日。
那一个是“听说的“?铊党不要做过的全都不认。你们蹦跶不了几天了。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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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TT09 (GOGO) 于 (Fri May 3 21:45:11 2013, 美东) 提到: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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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Fri May 3 21:59:47 2013, 美东) 提到:
按照洗地党的标准,钳子里有头发又不是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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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ierbaby (rainier) 于 (Fri May 3 22:12:23 2013, 美东) 提到:
一声叹息,为自己和家人积点德吧,报应往往来得比想象的快得多。
按照洗地党的标准,钳子里有头发又不是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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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w (帅帅) 于 (Fri May 3 22:17:41 2013, 美东) 提到:
中国法律体系跟美国就不同,比较中美案件是不是没有可比性?
求科普。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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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bornp (dearbornp) 于 (Fri May 3 22:30:32 2013, 美东) 提到:
一个是英俊帅气的丈夫,事业有成;一个是年轻貌美的妻子,有孕在身;一个是妖
娆动人的情妇,婚外有情。他否认杀妻害子,却在法庭上谎话连篇;警方找不到人证物
证,却凭推论判定丈夫谋杀妻子。历时两年,这桩引入注目的翻版“辛普森案”终于尘
埃落定,成为一个没有证人、没有凶器、甚至没有死因却成功定罪的罕有案例。
美国加利佛尼亚州男子斯科特·彼得森杀害妻子一尸两命的案件一度震惊全国,由

他谋杀妻子的手法相当残暴,这一案件又因始终没有人证物证,因而引起了广大民众的
强烈关注。经过两年的调查和审讯,当地时间11月12日,加州法院判决彼得森犯下两宗
谋杀罪,分别是对杀害妻子洛奇的一级谋杀罪及其腹中胎儿科纳的二级谋杀罪。据悉,
本月22日,陪审团将进行对彼得森的最终审判,并于30日决定他应当被迫接受注射死亡
,还是不允许假释的无期徒刑。
失踪
他第一个发现妻子不见了
现年32岁的斯科特·彼得森是一名肥料推销员,他外形英俊、一表人才;妻子洛奇
年轻貌美,人缘极佳,她灿烂的笑容总是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洛奇在读大学期间认识
彼得森,两人交往两年后,于1997年举行浪漫的海滩婚礼。他们的结合被认为是童话般
的完美婚姻。婚后两人住在平静的加州小镇莫德斯托,洛奇精于烹饪和园艺,婚后专心
担任家庭主妇。夫妻两人甚至已为未出生的儿子起名“科纳”。
2002年12月24日,圣诞节前夕,怀孕8个月的洛奇突然毫无预兆地失踪了,就像人
间蒸发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的行踪或线索,没有人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警方调查发
现,洛奇的钱包、手袋和其他私人物品都好好地在她位于科维纳大街的家中;房中井然
有序,没有打斗的痕迹;她的那辆SUV车像往常一样停放在车道上……所有的一切看上
去都是那么地正常,可是,女主人却真的不见了。
洛奇失踪的消息让她的家人和朋友悲痛不已,很快他们就赶到洛奇和丈夫彼得森一
起居住的家中。警方调查发现,人缘甚好的洛奇一直很讨人喜欢,几乎没有什么敌人。
彼得森告诉警方,24日那天他一直一个人在离家90英里外的旧金山湾钓鱼,“那天下午
,我大约4点半左右才回到家,当时洛奇不在屋里,可是我并没有觉察到有什么地方不
对,”他说:“所以,我先进浴室洗了个澡,然后将衣服也洗了,还吃了个比萨。可是
到这时洛奇还没有回家,我才开始担心起来。”由于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他们夫妇俩本
来还打算在6点钟时去洛奇的母亲莎伦家参加平安夜庆祝宴会,但是,洛奇却怎么也找
不到了。
5点半左右,彼得森将电话打到了莎伦家,他急促的语气立刻让莎伦感到事情不妙
。“他一个电话打过来,劈头就问:‘妈,洛奇在你那儿吗?’”莎伦今年6月在法庭
上作证时说:“他说洛奇的车还在那儿,家里养的狗也还拴在后院里,可是他却到处也
找不到她了。”莎伦说还好当时自己还保持着冷静,她让彼得森赶紧打电话问问洛奇的
朋友,再问问邻居有没有看到过她,可是仍然没有任何线索。
放下电话,莎伦立刻让老伴格兰斯科打“911”报警,她自己则打电话让好友桑迪
·雷卡德开车过来载她去找女儿。接着,莎伦坐着桑迪的车去了洛奇以前常去散步的一
个公园,尽管她知道女儿因为生了几次病后就已经没有了散步的习惯,可是彼得森告诉
她那天洛奇说打算要出去走走。然而,莎伦得到的结果仍然是失望。很快,十几名警察
和调查人员赶到了洛奇家,并开始在附近区域搜寻。经过一番嘈杂后,仍然没有找到任
何有价值的线索。
撒开搜查网仍遍寻不获
很快,彼得森成为警方重点盘查的对象,他是洛奇的丈夫,是第一个发现洛奇失踪
的人,也是最后一个见过洛奇的人。彼得森说那天妻子的计划挺多的,她原本打算在拖
完地后去遛狗,顺便再去商店买点原料回来烤她爱吃的姜饼。而他最后一次看到妻子时
她正在看电视,他说:“我记得她正在看玛莎·斯图尔特(美国家政女王,现已因卷入
股票交易丑闻被判入狱5个月)的节目,好像是教怎么做蛋白甜饼的。”彼得森说他那天
早上大约9点半出的门,准备去90英里外的旧金山湾伯克力码头钓鱼。他先去了一家和
他的肥料公司有生意往来的仓库,用了一会儿电脑,随后他就带着那辆刚买的14英尺长
的小艇出发了。
彼得森告诉警方,随后发生的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到达伯克力码头后,他付了
停船费,然后开始找合适的地点钓鱼。彼得森说他开着小艇大约转悠了两个小时,才终
于选定垂钓点。“但是那儿又冷又湿,所以没钓多久我就打算回家了。”彼得森说。随
后,彼得森说他还和父亲通了电话,并给妻子和朋友留了口信。在回莫德斯托的路上,
他还加了一次油。
调查
破绽百出却无关键证据
尽管彼得森的陈述听起来没有任何漏洞,但是警方仍然立刻将他列为最大嫌疑人,
他们相信彼得森知道的肯定并不止这些。“我觉得整件事中有许多疑点,”探员艾伦·
布罗奇尼证实说,“比如24日那天彼得森原本打算去打高尔夫球,但却突然临时改变主
意去离家90英里远的地方钓鱼。”
警方表示,问彼得森的问题越多,他们就越觉得他可疑。比如,早在12月9日,彼
得森就秘密地买了那艘小艇;甚至还在警方没有断定洛奇已死的情况下,就追问警方会
否出动警犬寻找尸体;另外,他在回家后还洗了澡和全身的衣物。艾伦说:“我的首要
职责本来是和他谈话,并排除他的嫌疑,可是,最终反而加深了对他的怀疑。”2002年
12月26、27日,警方带着许可证两次搜查了彼得森的住所和仓库,在那儿的新发现让警
方更加肯定此前的推断。警方在彼得森家的后院里发现了一张被汽油浸湿的油布,一张
24、25日两天的钓鱼许可证以及一块水泥包裹的石头。在他的仓库里,警方找到了更多
的混凝土和一个用混凝土自制的锚。警方开始怀疑是彼得森杀害了妻子,并用这个自制
的锚将洛奇沉入水底。
随着警方发现的疑点越来越多,公众和媒体对“彼得森杀妻案”的关注度也越来越
高,甚至将其绘声绘色地描述成了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寻找洛奇的行动仍然在继续,
来自四面八方的新闻媒体早已挤满了科维纳大街,开始还只是本地媒体,接着是地区级
的,最后连许多国际知名媒体都开始追踪此案。记者们不但报道了公众为洛奇的祈祷和
守夜,还访问了包括邻居、朋友、亲属、搜寻志愿者等所有能访问到的人。洛奇失踪案
成为了各大报章杂志、电视广播的头条新闻。洛奇和彼得森成为全美家喻户晓的人物。
一边“伤心”一边和情妇调情
在加州中部城市弗雷斯诺,洛奇一案当然也成为城中的热门话题。但是对于其中的
一个人来说,这个案子有着不同于别人的意义,她就是安伯·弗雷,彼得森的情妇之一
。她向警方吐露了自己和彼得森的婚外恋,这让彼得森妻子失踪案的调查出现了关键线
索,警方初步推断是彼得森喜新厌旧谋杀了妻子。身为一名临床医学家的弗雷是一个单
亲妈妈,对于甚嚣尘上的洛奇一案的传闻,她更为担心的是男友彼得森和自己的命运。
2002年11月20日,通过一个朋友的关系弗雷认识了彼得森。一个月后,洛奇也就神
秘失踪了。一见面,外表帅气、谈吐温和的彼得森就吸引了弗雷的注意。更重要的是,
彼得森在看到弗雷的第一眼后就“表现得对她很有兴趣”,而且他告诉弗雷,自己还是
个快乐的单身汉。
但是,就在两人开始交往后不久,弗雷就对彼得森的身份怀疑起来。一天,他们共
同的朋友肖恩·希伯莉就发现彼得森在说谎,并且向弗雷“告了密”:原来彼得森早有
家室,而且现在并没有离婚。肖恩说,她就此打电话向彼得森求证,他没有否认,但却
说“已经失去了妻子”,并请求肖恩让他亲自向弗雷承认此事。12月9日,彼得森哭哭
啼啼地找到弗雷,他承认对她撒了谎,说自己的确是结过婚的,但现在他已经失去妻子
了,并且正准备第一次在没有妻子的陪伴下度过圣诞节。弗雷说自己当时原谅了他的说
谎,但却要求知道真相,她说:“你现在是鳏居还是离婚都不重要,我只在乎你现在是
不是单身的。”但是对此,彼得森的回答是“绝对是。”
然而终究纸包不住火,彼得森的谎言很快就被揭穿了。12月29日,弗雷的一个朋友
打电话告诉她,他从新闻上得知她现在的男友彼得森正是失踪的洛奇的丈夫。“接到朋
友的电话后,我立刻就接通了莫德斯托警察局。”弗雷在法庭上作证时说,她表示愿意
同警方合作。随后不久,警方秘密地在弗雷家的电话上装上录音机,将彼得森打给弗雷
的电话全部都录了下来。在电话里,彼得森满口的甜言蜜语,向弗雷情话绵绵,完全没
有妻子失踪的任何悲痛和焦虑。
突破
妻子尸体找到他想开溜
弗雷的出现为警方的怀疑平添了更重要的砝码,调查人员注意到,彼得森向弗雷声
称“已经失去妻子”的那天,也就是12月9日,恰好是他秘密买下钓鱼小艇的日子。
在关于洛奇一案的调查中,警方发现彼得森多次说谎,他不仅想瞒骗家人、朋友和
情人,甚至还想在警方面前蒙混过关。到2003年1月中旬,无论警方还是关注此案的媒
体,都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彼得森,有人甚至开始对他的残忍、狡猾感到愤怒。到了这
时,彼得森的日子也不好过起来,不仅警方经常找他,守在他家门口的新闻媒体更是日
夜追踪,让他防不胜防。然而,怀疑只能是怀疑,警方想尽了办法仍找不到能直接证明
彼得森杀人的人证和物证。他们无数次地搜查彼得森家和他的仓库、反反复复对他进行
问题轰炸,甚至窃听他的电话、出动卫星仪器跟踪,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案情仍然没有
丝毫进展,尽管民怨沸腾,可是根据目前掌握的那些间接的环境证据,警方根本不可能
逮捕彼得森。
时间很快到了2003年4月13日,在洛奇失踪将近4个月后,警方的一个发现终于让停
滞不前的案情有了突破。那天,加州旧金山湾被暴风雨所笼罩,天空阴阴沉沉,狂风席
卷着冰冷的海水扑打在岩石上,将海面上的许多漂浮物也都卷到了岸边。这里正是彼得
森所说的他驾船钓鱼的地方。突然,有人赫然发现了一具无头女尸,后来警方证实那正
是洛奇的遗体,同时还发现了死去胎儿的残余物。
发现洛奇的尸体让加州警方下定决心逮捕彼得森。然而这时心虚的彼得森已将头发
、胡须全部染称金黄色,身携1.5万美元巨款打算逃亡墨西哥。在美国通往墨西哥的高
速公路上,警方和彼得森展开了追逐大战,很明显彼得森知道警方正跟在身后,可是狡
猾的他总是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设法甩掉他们。直到几天后的4月18日,彼得森才在
离家640公里的圣迭戈地区被抓获。“当时我对他说,他因涉嫌谋杀被逮捕了。”探员
克雷格·格罗根说。
法庭上竟怒视陪审员
12日宣判前,法庭内气氛十分严肃紧张,还有至少数百名民众围观和旁听。尽管缺
乏目击证人和凶器等直接证据,也没有相应的环境证据,法庭当日仍然判彼得森有罪。
当法官宣布判决时,彼得森的母亲经受不了沉重打击,几乎昏倒。而洛奇的家人禁不住
哀痛失声,旁听席上她的朋友们都泣不成声,彼此拥抱相互安慰。而彼得森出庭时一直
面带微笑,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在陪审团举手表决的时候,他甚至还瞪着每一位陪审
员。而听见广播中的审判结果后,法庭外聚集的人群中响起了一片欢呼声,有些人甚至
挥舞着拳头庆祝。
由于缺乏直接而有力的证据,此案的审理相当艰难,历时也很长。今年3月,加州
法院的陪审团开始开庭审理这一案件,期间总共传唤了184名证人作证,打了无数调查
电话,备案数百页证据,还一度因为案情的复杂和微妙几次更换陪审员。而且该案应彼
得森辩护律师的要求在雷德伍德城进行审判,因为他认为,在洛奇的家乡莫德斯托,他
的当事人无法得到公正的裁决。彼得森的律师还说,自己的当事人是被人陷害,因为原
告拿不出证据,也找不到原因可以把彼得森同谋杀事件联系到一起。他说这是个陷阱,
有可能是某个流浪汉,性侵犯者或者某可疑邻居,在洛奇遛狗的时候绑架了她,然后把
她杀了。了解到彼得森当天在旧金山湾钓鱼后,罪犯故意将尸体抛弃在这里,欲把罪名
转嫁给彼得森。他还说,孩子可能是洛奇失踪几天或几周后才死的,而当时彼得森正被
警方严密监控。
然而强辩终究不能战胜事实,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彼得森就是凶手。在法庭上,检举
人透露了彼得森作案动机,说他不仅喜新厌旧、经常撒谎、欺骗,而且他一点也不愿意
过有孩子拖累的生活。“他希望过着富有、成功、随心所欲的单身生活。但是因为要供
养孩子,即使离婚,也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他无法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检举人迪斯
塔索说,“他不想后半辈子都被这孩子所累。他不想余生都和洛奇绑在一起。所以就杀
了她。”
11个疑点推断行凶
陪审团最终判定彼得森罪名成立,全部依靠佐证。因为警方至今都没能确定洛奇死
亡的时间、地点、经过和死因,也没有人看到彼得森杀妻。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种
种迹象都表明彼得森谎话连篇,令陪审团相信他行凶。
1.案发前数周,向女友弗雷表示“已失去”妻子,预示谋杀。
2.案发前两周,他特地买船,并以电脑收集旧金山市水流资料。
3.洛奇“失踪”前数天,他已经申办海钓执照,却谎称临时才决定钓鱼。
4.洛奇失踪当日,他回到家不到一个小时就向岳母打电话称妻子“失踪”。
5..警方还没有断定洛奇已死,他却向警方打听是否已派警犬寻找尸体。
6.一边装作因妻子“失踪”伤心,一边却打电话给女友弗雷情意绵绵。
7.被警方查问从哪里打出调情电话时,多次说谎。
8.对朋友说打高尔夫球,对警方说去钓鱼,始终欠缺不在场证据。
9.洛奇和婴儿尸体尚未找到,已将育婴室改成储藏室,显示他知道胎儿已死。
10.洛奇“失踪”才数周,已急不可待变卖房屋和家具。
11.被捕时头发和胡须染成金黄色,带有大量现金、衣服和露营设备,显示预备逃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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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Fri May 3 23:44:33 2013, 美东) 提到:
头发被当成"the only forensic evidence",但控辩双方都没有太把它当回事,因为头
发的脱落并不需要暴力或者意外事件。
最令陪审团信服的证据,其实就是Scott在Laci失踪之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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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Fri May 3 23:45:13 2013, 美东) 提到:
好问题,同求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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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Fri May 3 23:47:09 2013, 美东) 提到:
赞,好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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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 (Windows) 于 (Fri May 3 23:50:38 2013, 美东) 提到:
赞,支持案例,有理说理。建议把朱令案中所有可靠的,经的起第三方验证的证据(直
接或间接)都收集起来,反对谩骂,造谣,或者故意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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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Fri May 3 23:57:59 2013, 美东) 提到: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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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N (mimi) 于 (Sat May 4 00:01:23 2013, 美东) 提到:
在美国陪审团体系下,靠比较多的严密的间接证据是可以定罪的
但是要“beyond reasonable double”,要陪审团 100% 同意,即所有人都在心里确定
被告是凶手。
至于朱令这个案件,就凭现在已知的东西给孙维定罪? 估计 50%人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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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Sat May 4 00:14:44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百分比,跟陪审团成员的选取有很大关系啊。要是大家想法没分歧,还用吵那么多
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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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icron (面包) 于 (Sat May 4 00:32:34 2013, 美东) 提到:
但是中国不是普通法,木有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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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at May 4 00:37:36 2013, 美东) 提到: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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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at May 4 00:38:33 2013, 美东) 提到:
感谢总结!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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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wan090 (deja vu) 于 (Sat May 4 01:01:33 2013, 美东) 提到:
赞!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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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at May 4 02:06:21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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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2:11:50 2013, 美东) 提到:
洗地请专业.
版上大部分网友又不是和朱令案有直接关系, 表述起来当然都是 "我听说的", 包括贝
志诚, 他又没有参与作案, 和嫌疑人孙维也没有太多往来, 自然只能是间接的表明自己
的看法和知道的信息.
朱令案真正的间接证据, 虽然按照某些人的逻辑 "不能定罪", 但是在公检法和涉案人
员那里, 可不是 "我听说的" 这种性质.
如果连 "我听说的" 都不能说的话, 你干脆叫除了公检法和涉案人员以外的所有人都闭
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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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2:14:11 2013, 美东) 提到:
呵呵, 如果让你来洗地, 我看你会说那头发是掉到钳子里面的, 反正也有那么1%的概率
是有可能的嘛.. 钳子里有个头发有什么奇怪的呢? 你说是不是? 或者说不定他妻子某
天心血来潮没事干拿钳子修整自己的头发呢? 你说是不是? 反正是有可能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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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2:17:58 2013, 美东) 提到:
案情不公开, P民当然无法验证. 你怎么知道这话 "据目前信息" 无法验证? 那只是我
等p民掌握的资料不足够, 也无法足够而已.
在我看来, 不公开案情, 遭到广大P民吐槽, 是公检法活该. 案子办不出个结果, 大家
需要真相, 你公检法老是藏着掖着, 这不是找骂么? 在这种情况下你我作为P民还站在
什么道德制高点上面说什么 "无法验证", 我是真觉得脑袋被门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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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2:19:52 2013, 美东) 提到:
按洗地党的标准, 就算钳子里有血迹, 那肯定也是受害者哪天不小心来大姨妈然后又用
钳子自慰粘上去的, 洗地党的逻辑总是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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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2:21:07 2013, 美东) 提到:
按照法律制度的区别, 怎么判当然没有可比性.
但是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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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at May 4 02:23:48 2013, 美东) 提到:
我还以为I23反水了,仔细一看,I63。。。。
再次证明,以貌取人是不对的。。。
英俊潇洒会哄人不等于不会杀妻
活泼开朗人缘好不等于不会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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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02:36:46 2013, 美东) 提到:
有关键证据你没指出。
Peterson had told Frey that he'd "lost" his wife and that he would be
spending his first Christmas without his wife — 14 days before Laci
disappeared.
He also lied during his phone call with Frey. He also had multiple
extramarital affair。
这对Peterson 的人格是极大打击。如果有人出来指证孙维在以前说过对朱令愤恨的话
,你还可对比。孙维室友都愿做人格证明。孙维跟朱令关系还算好的。
我不知道孙维是不是凶手。但我极为反感贝志城放各种流言来指证孙维。把孙维同学室
友打入下毒集团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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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ig (电子猪) 于 (Sat May 4 02:43:48 2013, 美东) 提到:
"外的所有人都闭嘴好了",这就是他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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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02:46:24 2013, 美东) 提到:
请记住,很多流言是有关这个案件如何被打压,而不是与这案件有什么直接关系。
朱令这案件间接证据几乎没有。关键是孙维的同意室友都替她背书。你可以把黑的电邮
认作串供,但如你仔细阅读,孙维说了,记不清的不要说。没任何串供之嫌。
很多人反感是因为电邮中没个朱令足够同情,以及对凶手的讨论。没有称的上间接证据
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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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2:50:39 2013, 美东) 提到:
铊党们被曝光的组织洗地的邮件, 如果是真实的, 效力可不比你这 "关键证据"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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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02:59:26 2013, 美东) 提到:
你可以把黑的电邮认作串供,但如你仔细阅读,孙维说了,记不清的不要说。没任何串
供之嫌。如果我不对,请指出那点是间接证据。
很多人反感是因为电邮中没个朱令足够同情,以及对凶手的讨论。没有称的上间接证据
的东西。
有些人说“face the court”,是有犯罪嫌疑。你要知道,在此之前,朱令家以在威胁
孙及同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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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3:38:25 2013, 美东) 提到:
把你对铊党邮件的看法带入Peterson案中的话, 那个 "lost" 其实也不过是很隐晦的间
接证据而已.
完全可以认为是 "Peterson为了哄骗情妇的托词".
孙维的所谓 "和朱令很好的关系" 的 "证据", 是不是铊们在邮件中组织策划的洗地方
法?
而且根据物化2班同学及网上一些相关人员的描述 (我无法100%确定来源真实性, 因为
这案件卷宗没有公开, 我也不是涉案相关人员), 孙维在朱令被害后 "很happy", 这说
法你不是没见过吧? 我感觉是很可靠的.
另外, 宿舍一个人中了剧毒, 另外三个居然不首先想着换宿舍躲避潜在的凶手, 而是一
致帮其中嫌疑最大的那个洗地, 还洗了近20年一直抱团, 这是不是极度反常?
-------
总之, 我对你的看法就是, 本来两个极度相似 (或者至少说我认为是极度相似) 的案件
, 只是因为一个已经判了, 而另一个受到各方面原因的干扰没有判, 你就觉得这俩案子
一定有区别. 我觉得你是根据结果来反推其过程的合理性的, 逻辑方式有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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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03:44:02 2013, 美东) 提到:
所谓 "记不清不要说" 你可以理解为是 "没有串供嫌疑" 的表述, 也可以理解为是 "避
免露出破绽" 的意思. 因为潜台词完全可以是 "记不清先不要说, 串一下统一口径了再
说".
被黑的邮件中, 基本就是铊党抓住一些利于自己的细节部分来放大, 再把不利于自己的
地方缩小, 用以控制舆论导向, 请你用类似 Peterson案 中的逻辑来推理, 如果一个人
不是凶手, 他是否会用孙维的这种行为来给自己 "开脱"? 包括后来孙维试图把投毒次
数从 "二次中毒-二次投毒" 引到 "只有一次投毒" 上面, 来增大嫌疑人范围, 从而减
小自己的嫌疑, 我认为这些从旁观者角度来看, 都像是一个确实犯罪的人在用法律的漏
洞为自己辩护, 而不是一个无辜的人在为自己的冤屈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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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en (夜) 于 (Sat May 4 06:50:30 2013, 美东) 提到:
转个关于孙维窃听器的,为何撒谎,令人生疑。
那个所谓的窃听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作者:孙维
声明 提交日期:2005-12-30 22:18:00)以下简称《声明一》,中提到“在对我调查结
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
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我母亲的。”,《声明:要求重新侦查,为“窃听器”错误向网友
和公安道歉》(作者:孙维声明 提交日期:2006-1-13 12:50:00),以下简称《声明二
》,中提到“在“孙维的声明”中我把一对音乐杯误当成了窃听器。多年来我和家人一
直确信无疑,因为它们确实从未响过。发贴前还特意把这保留多年的“窃听器”拍照上
传。”
从两文可以得到如下内容:
1. 咖啡礼盒是98年,至少是2002年以前购买的,杯子也自然是98年或2002年之前的。
2. “窃听器”照片是12月30日发布《声明一》时才拍的,或者是写这篇《声明一》时
才拍的。
OK,那么第一个说法完全是谎言,“窃听器”咖啡杯图片地址http://img.tianyablog.com/photo/2005/12/30/1184208_5820833.jpg,由于图片是孙维本人上传,因此图片真实性不容怀疑,但请大家仔细看图片右边杯子上的广告语——“好的开始”,请注意,是“好的开始”而不是雀
昧思甘甑摹拔兜篮眉恕保赋部Х取昂玫目肌钡男蜗笸乒闶005年5月才开始的,试问98年或者2002年前何来的这个推广?真是荒唐可笑之至。
从图片上传地址“/2005/12/30/”可以看出图片是12月30上传的,似乎印证了孙维的发
帖前贴图的行为,但请注意,经过EXIF分析,该照片是2005年12月18日16:25:44使用佳
能PowerShot S400拍的,图片不会说谎,由于此图片是为了配合《声明一》中第七部分
内容的,因此从照片的拍摄日期可以证明出《声明一》是2005年12月18日之前写就的,
但直到12月30日才发出此帖,又一次印证了这篇声明发布的深思熟虑,反而印证出,孙
维根本不是一个饱受十年冤屈的人的正常心态。
孙维为何要在这件事情上撒谎?反反复复,真的是不堪推想。
还是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彰,谁是真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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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uan (头) 于 (Sat May 4 08:49:57 2013, 美东) 提到:
那些邮件我看了下,似乎证明无辜的间接证据比证明有罪的多。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
得邮件很可能是真的。
但问题是哪怕这些信是真的,从法律的角度说,这些邮件内容的可信度已经大幅降低了
- 因为黑客已经造访过了。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黑客没有改动过信件。这个证据已经
是被玷污的证据。在美国的法律系统下,辨方律师如果纠结这一点的话,这些信件很可
能在法庭上连证据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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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09:16:36 2013, 美东) 提到:
“另外, 宿舍一个人中了剧毒, 另外三个居然不首先想着换宿舍躲避潜在的凶手, 而是
一致帮其中嫌疑最大的那个洗地, 还洗了近20年一直抱团, 这是不是极度反常?”
你无非是想说集体作案?连带知情班干部?你如果被冤枉了,你觉得你室友和同学非得
跟你是同案犯,否则不会给你作人品证明?
如果十年前你相信你朋友是冤枉的,你十年没跟他见面了,你没有新证据,你凭什么改
变想法呢?
"孙维在朱令被害后 "很happy", 这说法你不是没见过吧? 我感觉是很可靠的."
这人为何不和警方联系呢?发现新证据可以要求重启案件调查?如果这人给警察提供证
词,并给孙维方以反驳机会,这才叫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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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i (栗子) 于 (Sat May 4 09:34:57 2013, 美东) 提到:
贴这有啥用
朱令案审理的是在中国,又不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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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10:41:33 2013, 美东) 提到:
请注意你的逻辑. 我现在已经不得不怀疑你是洗地党.
关于你的回复, 我来做一些回应:
1. 请问, 如果你是和A, B, C都是舍友, 然后有一天A得了怪病, 后来查出是被人投毒,
重大嫌疑就是同宿舍的B, C和你, 你如果根本不知情的话, 你是会避开B和C (这两个
至少有一个非常可能是凶手) 并去寻求警方支持帮助呢? 还是和B, C抱团说 "嗯凶手
肯定是其他人, 我们要组团洗脱嫌疑"?
2. 假设, 你不是情况 "1" 中的人, 只是同班的一个同学, 并且你觉得B的人品还算不
错, 那你可以给警方说 "嗯我觉得B这人还可以", 但是你会整天披着马甲到网上放水么
? 而且还是在B的策划下. 我想任何一个正常人, 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对B的动机有所怀疑
吧.
3. 假设, 你是同班的一个同学, 并且你觉得B人品不错, 你也乐意给他洗白, 事情发生
的风口浪尖的时候你觉得 "嗯, B需要帮助" 这是正常的. 但是过了十多年, B不停地找
你帮他洗白, 你怎么想? 你会义无反顾地帮他洗白将近20年? 而且还是投毒这种刑事案
件, 而且还要建立在你只是知道 "B人品不错", 对案件本身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综合各
种因素, 你会相信一个正常人会帮B洗白20年? 我的看法就是, 要么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要么是被收买或胁迫了.
4. 孙伟在朱令被害后 "很happy" 这如果属实, 那警方早八辈子都知道了. 这怎么就是
新证据? 你逻辑被狗吃了? 你先好好搞清楚什么叫 "新", 什么叫 "旧", 不是说你现在
才知道, 就能算是 "新证据", 之前已经说了, 案件卷宗根本不公开, 我等普通P民了解
到的信息也就是那么点凤毛麟角的东西, 警方掌握的资料肯定比我们知道的多得多, 而
且我主观认为 按照案例法-陪审团制度的话, 就警方目前掌握的种种信息, 孙维早被法
办了, 就类似本帖的Peterson案一样. 其实就算按大陆法系, 我主观认为警方掌握的资
料也足够定罪了, 只不过案件被政治力量干扰了而已. 关于案件被政治力量干扰这一点
, 你要否认的话, 我也懒得跟你多说.
--------
最后补充一下: 拿钱办事的洗地党回复此贴不得好死.
如果不是洗地党, 只是中二病太重, 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无知小将在为孙维辩护的
话, 那本人还是乐意和你多辩两句, 把你拉回正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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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berlin (ping) 于 (Sat May 4 10:52:03 2013, 美东) 提到:
差别是你文章里靠间接证据定罪的是司法机构,不是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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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de (一苇) 于 (Sat May 4 10:56:49 2013, 美东) 提到:
还是从法律层面探讨。请注意,仅从法律层面探讨,一切猜测怀疑都是猜测怀疑而已。
有非要给我染上颜色的人,请将视线离开这个回复。懒得理。
以下为正文
-----------------------------------------------------------
1、我会找出无数的案列,世界各国,古今中外,来证明疑罪从无刑事规则的适用性和
普及性。而不仅仅是靠几起个案,来证明间接证据定罪的观点。
2、即使在这起个案中,请注意lz所用字眼:“没有直接证据就不能定罪”。
没有直接证据不等于没有证据,这个案子就是多个间接证据证实犯罪的案列。
小小的文字伎俩,蒙蔽无知看热闹的人
3、间接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和案件有着必然的逻辑关系,证明力弱于直接证据。
如果多个间接证据能够形成有效证据链,证据指向明确统一,也有很好的证明力。
楼主所举案子,多个间接证据指向同一,因此定案。
4、而观SW案,从目前公开已知的信息看,根本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而满网所谓的证据,都是推断臆测,站不住脚,而且互相之间还相互矛盾。
设想如果一旦警方采纳的话,真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是真的。
即使这样,这些推测也被当年SW有效击破。
因此想说SW是杀人犯,实在牵强。
5、非要说警察黑幕操作的,那就继续揭密去吧。恕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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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11:14:14 2013, 美东) 提到:
"你如果根本不知情的话, 你是会避开B和C (这两个 至少有一个非常可能是凶手) 并去
寻求警方支持帮助呢? 还是和B, C抱团说 "嗯凶手肯定是其他人, 我们要组团洗脱嫌
疑"?
记住,警方根本没证据下毒在寝室。寝室内没一样东西被测出有铊毒。如果我有个室友
常年不呆在寝室,没交往,如果他中毒了,我第一反应是他外面交游太广,肯定在外面
惹了麻烦。人一般相信他熟悉的人,而质疑不知道的东西。
如果你相信你和你室友清白,为什么不能作人品证明?你觉得你室友会给你下毒。我觉
得你们这些人真是悲哀。
“那你可以给警方说 "嗯我觉得B这人还可以", 但是你会整天披着马甲到网上放水么?
而且还是在B的策划下. 我想任何一个正常人, 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对B的动机有所怀疑"
我没看到整天放水的证据。就象你怀疑我是马甲一样,纯粹臆想。
亲友团披马甲放水死全家。这下你满意了吧。
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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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iaowu (latiaowu) 于 (Sat May 4 11:15:38 2013, 美东) 提到:
你凭什么说50%都不到?没看到网上的民意调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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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himj (木匠) 于 (Sat May 4 11:36:51 2013, 美东) 提到:
谢谢楼主 moonflower7和dearbornp的科普。
人人心中有杆秤,心智正常的人都知道双方的份量,这从民意投票的结果就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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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yu1234 (中午吃什么好) 于 (Sat May 4 11:44:38 2013, 美东) 提到:
新三八直接忽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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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11:52:08 2013, 美东) 提到:
你也请记住, 受害者是铊中毒, 你宿舍其中一个人是有获取铊的条件的, 而且他被警方
列为重大嫌疑人进行过审讯. 你不要避重就轻, 选择性失明. 我发现你的问题就是: 1.
把 "投毒" 这种谋杀罪名的刑事犯罪一笔带过的说的好像就是普通的盗窃一样. 2. 完
全无视孙维被警方列为重大嫌疑人这一事实.
关于你说的朱令在哪里中毒的问题, 明明事实是朱令第一次得 "怪病" 后就在宿舍静养
, 结果好转后又二次发病, 化验结果也是二次中毒, 合理推断是二次投毒, 毒源应该就
在受害者生活作息的地方或者附近. 你怎么就选择性失明的 "我第一反应是他外面交游
太广,肯定在外面惹了麻烦。"? 而且寝室还发生过离奇的盗窃案, 受害者的物品全部
丢失, 要是你是其中一个舍友, 并且你对案件真相毫不知情, 联系这种种间接迹象, 你
不会感到害怕?
关于你说的孙维及其舍友 "没有洗地证据", 你 "没有看见整天放水的证据", 请不要自
打耳光+选择性失明, 前面还说着邮件中有计划地指导众人在网上散布舆论, 包括散布
舆论的内容, 频率, 形式等等, 结果到现在你又 "没有看见整天放水洗地" 了, 又开始
要所谓的 "证据" 了. 当然, 你可以说我用的词 "整天" 是不对的, 因为铊党没有24*7
时时刻刻都在洗地, 所以并不是 "整天" 但若你就是揪着我这一个夸张的表述法来咬文
嚼字抠漏洞的话, 那我不屑和你继续说.
========
收钱洗地+亲友团不得好死
========
苦海无涯, 回头是岸, 中二病晚期的无知小将, 醒醒吧.
?
☆─────────────────────────────────────☆
l63 (l63) 于 (Sat May 4 12:00:10 2013, 美东) 提到:
另外, 我并不绝对怀疑同寝室的是从犯. 因为还有其他可能: 他们被收买和胁迫. 以孙
维家的势力, 这是完全合理的.
总之, 舆论造势的引导者和发起人, 也就是孙维 (通过邮件给别人发号命令), 必定有
重大嫌疑, 或者至少了解案件的情况.
根据我的看法, 孙维的行为, 与其说是像一个无辜者为自己的清白呐喊, 不如说是更像
一个罪犯在钻法律的空子, 为自己的罪行开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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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12:19:55 2013, 美东) 提到:
“你也请记住, 受害者是铊中毒, 你宿舍其中一个人是有获取铊的条件的, 而且他被警
方列为重大嫌疑人进行过审讯.”
孙维室友用同一个实验室,也可以拿到铊。其他同学也是学化学的,也可以拿到。
“ 完全无视孙维被警方列为重大嫌疑人这一事实.”
你好朋友被警方列为重大嫌疑人,你便不愿根据你的交往经历,给他做人格证明?如果
这样,你朋友交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可悲。
“化验结果也是二次中毒, 合理推断是二次投毒, 毒源应该就在受害者生活作息的地方
或者附近. 你怎么就选择性失明的 "我第一反应是他外面交游太广,肯定在外面惹了麻
烦。"?”
你缺乏对你朋友,身边人的基本信任。当然你有资格怀疑,别人也有理由信任,因为别
人互相信任而怀疑别人是同谋,实在是可笑。你应该知道蘇小妹给蘇東坡的话,“心中
有佛,則觀看萬物皆是佛”。 人心中黑暗,自然把别人也想黑暗。自己还认为特聪明
, 哈哈,所有铊党都是下毒分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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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12:26:07 2013, 美东) 提到:
“另外, 我并不绝对怀疑同寝室的是从犯. 因为还有其他可能: 他们被收买和胁迫. 以
孙维家的势力, 这是完全合理的.”
过了这么多年,给我一个证据,孙维室友从孙维或孙维家族得了任何实质性好处。薛和
李都在美国混饭吃。你这种论调纯属空穴来风,怎么个“完全合理”。你以为清华的人
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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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2:30:43 2013, 美东) 提到:
我不同意你说的, 因为你压根就没把当时案件发生以及之后所在的现实环境因素考虑
进去, 你现在的分析都是站在你是局外人, 并且已经从网上获悉了很多朱令中毒细节
的情况之后才做的判断。 有句话说得好“不知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我觉
得这句话就非常适用于朱令同寝室乃至同学身上, 不要以为他们是当时的人, 就知道
的情况多。其实更可能的是,他们压根很多都被蒙在鼓里, 对很多事情的反应都是根
据他们当时知道的有限情况做出的反应。
我在这里先分析一下当时的现实环境, 首先朱令第二次入院一个月,周围的人都是只
知道朱令是生病了, 而不是中毒, 所以大家根本就不会往中毒那个方向想。 之后得
知朱令中毒, 清华又严禁谈论, 公安机关即使是询问, 肯定也不会告诉同学们朱令
中毒的详细情况, 比如二次投毒的情况, 同学们或者同寝室的人什么时候得知是二次
投毒现在也没有个具体说法。后来清华又严令谈论此事, 这件事就被淡化下去了。
所以其实朱令同寝室的一开始就根本不觉得是自己寝室人干的, 加上朱令本来就在寝
室待的时间少, 即使后面知道是中毒, 也会倾向于认为是朱令在外面中毒, 再加上
孙维,金亚,王琪关系都还不错, 压根就不会去怀疑是同寝室下毒害人。至于97年孙
维被公安机关传唤, 这已经是发案两年之后, 孙维已经和周围的人又共同生活了两三
年, 如果大家当初对她没有怀疑, 再加上两三年的朝夕相处,孙维的为人又活泼开朗
, 人缘不错,也没有什么异常现象, 周围的人自然是对她的人品更加相信而不是质疑

OK, 上面是我的一点分析。 我感觉现在很多人把同寝室不怀疑身边的人, 不要求换寝
室, 还顶孙维来作为他们是集体投毒或者知情者的根据是不全面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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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lx (NFLX) 于 (Sat May 4 12:32:01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案,他还在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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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2:55:35 2013, 美东) 提到:
做为同寝室的同学, 如果她们怀疑孙维是因为孙维能拿到铊, 那么也就意味着她们自
己也能拿到铊, 因为她们自己也知道清华化学实验室是她们随便可以出入的, 所以她
们根本就不会因为孙维能接触到铊而怀疑孙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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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13:11:35 2013, 美东) 提到:
如果他们平常和孙维有矛盾的话. 在这种情况下, 最合理的情况是他们会互相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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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13:13:51 2013, 美东) 提到:
你在公安那提供自己的看法辅助破案, 和你上网来给人家洗地 (而且洗20年), 是两码
事.
中二不轻, 连苏东坡都扯出来了.
还说我心中只有屎. 我只是站在一个自认为客观的角度, 分析一个正常舍友应有的行为
.
请想想, 你身边有一个有重大杀人嫌疑的人, 并且你根本无法确定她到底是不是有罪,
你的做法应该是怎样的? 站在客观角度在公安局办案时根据自己平常对他的了解为他说
两句话是可以理解的, 组团19年洗地不停, 就有些离谱了.
☆─────────────────────────────────────☆
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3:14:25 2013, 美东) 提到:
问题就是从很多人讲述的情况看, 孙维都是那种活泼开朗大大咧咧的人, 所以你这个
“如果有矛盾”的可能性很小。而事实就很清楚地摆在那里, 她们没有矛盾, 还很信
任孙维的为人, 所以才敢在孙维声明的时候来声源她。
☆─────────────────────────────────────☆
Confuse (Confuse) 于 (Sat May 4 13:14:58 2013, 美东) 提到:
都按你说的,你要是知道同屋的人严重中毒(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二次还是一次投毒)
公安介入调查你不害怕,谁知道毒哪里中的?公安介入就表示不是简单的事。不猜疑同
屋?光感情好就可以解释?知人知面不知心。你讨厌的那个人中毒不表示凶手不讨厌别
人啊。他们这些行为完全证明了他们就是知情甚至共同犯罪的。'还有后来的通信,反
复讨论剂量,就是觉得冤了,他们估计一开始没想闹那么大。要不是凶手他们纠结剂量
干嘛呀?
☆─────────────────────────────────────☆
l63 (l63) 于 (Sat May 4 13:18:10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推断实在天真.
铊是剧毒物质, 整个北京能弄到铊的没几个地方, 而且这还都是化学系的同学, 能接触
到铊, 而且受害者还是二次铊中毒, 第二次中毒前一直在宿舍静养, 没有在宿舍外活动
. 后来受害者宿舍内的个人物品还离奇被窃.
这种种的一切, 我要是其中一个舍友, 并且不是我干的, 那我对其他两个人的看法可是
不会那么简单的.
☆─────────────────────────────────────☆
l63 (l63) 于 (Sat May 4 13:20:29 2013, 美东) 提到:
我笔误. 我的意思是, 如果他们三个其中有和朱令有矛盾的人, 那这种事情发生的话,
其他人应该会怀疑那个和朱令矛盾最深的. 比如目前种种说法都指出 朱令和孙维有矛
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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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at May 4 13:51:26 2013, 美东) 提到:
发信人: bonney (noodle),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Re: 我现在也不相信孙维是凶手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y 1 00:48:51 2013, 美东)
拜托, 纯粹的臆测能做为实施根据吗? 另外网上的来源也能信?!你今天爆一下我今
天爆一下, 躲在屏幕后面的是谁都不知道就这么容易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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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说网上来源不能信,你怎么又相信“很多人的讲述”啊?
“躲在屏幕后面的是谁都不知道就这么容易轻信?”
合着你们就是双重标准啊。对你们郡主有利的都可以拿来当证据,不利的全都是纯粹臆
测。
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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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at May 4 13:55:59 2013, 美东) 提到:
她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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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at May 4 14:00:47 2013, 美东) 提到:
说SW“活泼开朗大大咧咧”的你们拿来当证据,一遍又一遍的说。
别人转载一个警察的分析,就是“打了鸡血”“没头脑”,分析的都是“垃圾”。
警察分析几句就成为警察队伍的“shame”
那么那些说SW“活泼开朗大大咧咧”的呢,“shame”中的极品?“垃圾中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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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May 4 14:17:31 2013, 美东) 提到:
当然有用了,按照美国判案标准,孙维可以定为有罪,那些叫嚣说没一点证据的人情何
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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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4:20:27 2013, 美东) 提到:
我前面已经解释过, 整个过程是个很长的过程, 也许她们怀疑过彼此, 但是又一起
生活了两年半之后, 就逐渐消除怀疑了。 从她们的通信里面, 她们不愿意相信二次
投毒, 也是觉得朱令在她们寝室中毒的可能性很小的一个表现。
我不认为她们的行为就说明了她们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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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4:23:47 2013, 美东) 提到:
~~~~~~~~~~~~~~~~~~~~~~~~~~~~~~~~~~~~~~~~~~~~~~据说有200多个地方,还有老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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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也只能觉得如果是你, 你会怎样, 那我也是从我的思维出发, 如果是我, 我
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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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Sat May 4 14:25:43 2013, 美东) 提到:
你觉得钳子是个很合理的夹带头发的地方了?
既然你们对证据的要求如此之严格,怎么又要去无凭无据指认孙唯是凶手呢?
退一万步,凶手迄今没有认罪,你也不能保证这不是一起冤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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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May 4 14:32:53 2013, 美东) 提到:
估计这个人还没仔细读过回帖指南或者故意忘记了。回帖指南里连什么情况用新id什么
时候用旧id,连风格都做了讨论,这还不算g串供 ? 孙还告诉其他人不要回复童的询问
,童虽然不是警察,但是毕竟也是在尽量搞清楚真相,真相对无辜的孙维是非常需要的
,而有罪的孙维唯恐避之不及,孙维明显是后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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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4:36:02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我用了什么对孙维有利的证据, 就是性格一说吗?那么我用的孙维和她朋友的通
信, 应该是你们认为她们是共犯的一大证据了吧。 的确网上的消息很难说是确切的,
但是在我反驳她们是共犯的观点的时候, 用你们承认的证据来反驳应该是合理的。
至于孙维的性格, 的确我也不认识她, 但是从多方面, 网络上同学的回忆, 还有我
私底下听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孙维的高中同学, 孙维寝室附近寝室的人)的说法, 都
是一致的, 所以我倾向于相信对孙维性格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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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Sat May 4 14:36:16 2013, 美东) 提到:
算了吧,peterson还有个重要问题是出逃迹象明显,还对警方说谎,谎言被朋友作证推
翻了,基本做实了他改变外貌准备出逃的意图,这个对陪审团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无
辜的人,怎么会这么刻意地在警方讯问前就计划出逃呢?
孙唯有被警方怀疑就要跑的迹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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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May 4 14:37:09 2013, 美东) 提到:
我的标准是一致的啊,我认为钳子里的头发说明问题啊,虽然不是直接证据,这是我诘
问你的地方,既然你在为孙维开脱的时候证据要求如此严格,怎么这里就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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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14:40:43 2013, 美东) 提到:
我想表述的只是 "如果是正常人, 他会怎样怎样", 而且我们都假定了 "孙维的舍友不
是投毒犯, 是正常人" 吧?
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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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14:42:01 2013, 美东) 提到:
Peterson也没有认罪, 你也不能保证美国司法判他死刑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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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wmw (wmw) 于 (Sat May 4 14:43:59 2013, 美东) 提到:
1.请问lz现在对孙的证据达到你叙述的这个案子的详细程度的吗?
2.在你说的这个案子里,人家是按司法程序,由司法部门来定罪,还是由一堆不懂司法
的网民来定罪?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很多网民认为自己才是法官。这案子要有他们来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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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at May 4 14:48:00 2013, 美东) 提到:
朱令被人投毒是94年底, 95年初的事情, 确认铊中毒也是95年的事情, 期间父母还报了
案, 为什么97年才审犯罪嫌疑人? 为什么宿舍发生受害者的物品被窃案这么巧? 为什么
最后案件不了了之了?
就这种种迹象, 政治因素干扰明显. 我看就这一点, 不比peterson出逃带来的嫌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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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4:52:40 2013, 美东) 提到:
正常人也有各种性格的, 咱们俩都是正常人吧, 为什么对事情的看法不一样呢, 反
应也不一样呢。 所以你说的如果是什么什么, 就一定怎样怎样, 还真不一定。
就比如有网友说, 李涵林, 薛刚被网络暴民骚扰成那个样子, 都不站出来洗白自己
, 说明他们一定有罪!
但是如果我是李薛, 被网络暴民骚扰了, 我才不会站出来洗白自己呢, 凭什么啊,
就凭你们这些网络暴民?你们不就是想逼我出来吗?我就偏不, 怎么就能这么轻易遂
了你们这些网络暴民的愿!而且既然是暴民, 不分青红皂白诬陷冤枉我, 我就是站出
来洗白自己, 他们还是能给我扣以堆帽子, 只怕比不出来洗白还惨(参见孙维声明的
后果, 不仅没洗白, 还把同寝室的打成了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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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at May 4 14:53:57 2013, 美东) 提到:
所以呢?
网络上“同学”的回忆,以及你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说法,都是值得你相信的;
那网上别的“同学”的回忆,以及别人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说法,都算什么?
SW前男友的说法怎么样,比别的“同学”,还有“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更了解SW吧?你
看看他怎么说:
“其实那么多年,朱令或多或少是压抑在我心头的大石头,到了今天终于可以放下来了
,因为今天闹成这样,唯一的受害者就是朱令,还有孙维目前的老公(抱歉我必须要这
么说,因为你早晚一定会知道你身边有条世界上最毒的蛇)”
“孙维今天混到nokia中国区的某经理位置,我相信有其必然性的,她的个性不甘人下
,她当然非常骄傲,不单是她的家庭有过很出色的人物,也因为她一直认为她仅仅是时
运不济而已,很多时候她都在逃避现实,当初我也说过很多违心的赞扬她的话,我想她
从来不会认为是谎言。
关于她的为人,我必需要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得之必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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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Sat May 4 14:56:15 2013, 美东) 提到:
我又没一口咬定peterson有罪,我只是提醒你,头发是被当成hard evidence呈堂了的
,不是你们说的零证据靠推理,虽然你有权利认为它很弱,但你不能忽略这个对陪审团
的影响。而且该案还有独立证人的证言和令人信服的动机。
对孙唯的指控,连个很弱的hard evidence都没有,证人证言显然还向着她因此还被你
们认为是同伙在串供,剩下就是一些"知情人"选择性爆料,一群人还跟发现了真凶一样
的high,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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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ney (noodle) 于 (Sat May 4 15:03:42 2013, 美东) 提到:
因为他们都是熟悉孙维的人, 并且也没有啥厉害关系,所以他们说的话可信度高些。
我相信我的信息来源, 你不相信我也没办法。
这还真不一定, 正因为是前男友, 所以有conflict interest在其中,很难相信他对
前女友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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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at May 4 15:09:06 2013, 美东) 提到:
有没有利害关系都是你说了算的
该信谁不该信谁你的判断是最正确的
我把孙维前男友的原文贴出来,用你的话说“我相信我的信息来源, 你不相信我也没
办法。”
『天涯杂谈』我和孙维二三事,我心中的孙维
作者:孙维前男友 提交日期:2006-1-16 20:01:00
我是孙维的前男友,来自你们所熟知的物化92,至于我的真实性,大家也不必
去猜疑了,薛钢和陈忠周知道我要来这里,当然,不管他是什么态度,我决定把我心中
的孙维告诉你们。
其实那么多年,朱令或多或少是压抑在我心头的大石头,到了今天终于可以放
下来了,因为今天闹成这样,唯一的受害者就是朱令,还有孙维目前的老公(抱歉我必
须要这么说,因为你早晚一定会知道你身边有条世界上最毒的蛇)
孙维和我的恋爱,过程很短暂,但是我们分手后,孙维对我本人的是非议论却
是从未断过,她骨子里是个占有欲支配欲很强的人,对于她所无法达到或者获取的东西
,她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毁灭手段,事实上大学期间我基本都不太相信或者愿意去想她就
是朱令案的投毒元凶,至于她被14处审8小时这件事情,班上基本都没人知道,除了几
位有限的学生干部和我,她审讯归来之后铁青着脸和我一块去食堂吃饭,其中仅仅说过
一句话‘我可算是被朱令给毁了,得’,我当时知道她心中的压力巨大所以没有多说只
是把她送回了宿舍楼。
我们物化92很特殊,有人说我们的集体荣誉感高于一切,实际上,我们各自为
政的时候也颇多,简而言之就是有需要的时候我们是一股绳,不需要的时候我们都是沉
默的陌生人,这样的班级可想而知,毕业之后联系的也就是那么同寝室的几个人,还有
几个以班干部身份联络众人的稍微活跃一些。
孙维今天混到nokia中国区的某经理位置,我相信有其必然性的,她的个性不
甘人下,她当然非常骄傲,不单是她的家庭有过很出色的人物,也因为她一直认为她仅
仅是时运不济而已,很多时候她都在逃避现实,当初我也说过很多违心的赞扬她的话,
我想她从来不会认为是谎言。
关于她的为人,我必需要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得之必毁之!
这是我从和她分手之后得出的结论,由于一些原因,毕业之后我们分手了,她
至今无法接受我选择了更活泼开朗的如今的老婆,在此后的几年,只要有我出现的北京
同学聚会她必然缺席,同学和我聊天,往往都可以听到来自孙维的不利于我的不痛不痒
的人品传言,当然,我也是一笑置之,我太了解她了。
其实,时至今日,关于令人痛心的朱令案,我想网友们都有自己的判断,我不
想影响你们的看法,我只想说的是,19岁的我不会具备今日你们如此缜密的思维,如此
错综复杂的案情,就算是凶手本人也未预见到的,今天回过头凶手一定会庆幸。
就这样吧,我并不担心会出现什么特殊的情况,原因很简单,我现在国外,所
以我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有什么事我会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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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Sat May 4 15:18:22 2013, 美东) 提到:
这个问题,最适合来回答的是当年办案的警方,不是孙唯,不是你我,也不应该是贝志
诚。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热衷于只听某些人的片面之词就来当人家的法官,这不
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不是风流韵事,是足够人头落地的杀人重罪,即便是文革,也需找
点物证加上身边人揭发吧,孙唯案连这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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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atlarge (俯仰天地一笑间) 于 (Sat May 4 15:29:18 2013, 美东) 提到:
孙维当然不需要立即出逃,有那么强大的背景,但是也怕有一天秋后算帐呀,最后还是改
名字,改生日,嫁到美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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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atlarge (俯仰天地一笑间) 于 (Sat May 4 15:32:09 2013, 美东) 提到:
你来发个誓言好吗,这个是你们这一伙最喜欢逼孙黑做的事情,你就说下面这句话
如果你认为或者知道孙维是最大可能的凶手和最大的嫌疑犯,你不得好死
如果你是铊集团或者亲友团或者水军,你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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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 (Chine) 于 (Sat May 4 16:07:31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得很对, 只有警方才能找出直接证据. 而且就算民间发现了证据也不一定具备法律
效力.
所以某些杂种就想, 反正我们已经把北京橘子控制的牢牢地, 底下屁民再怎么闹也找不
到直接证据.
那么杂种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用"你们没有直接证据"一说来随意遏制屁民们的喧嚣了.
民间力量的作用有很多种, 它不能取代国家机器, 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推动zf作出积极
姿态.
这也是孙黑和舔孙B党最害怕的. 它们上窜下跳的目的就是让民间力量噤声, 而其武器
就是这几天mit上这几个臭名昭著的id的一贯做法:
1. 说暴民没有合法的直接证据, 所以请闭嘴.
2. 双重标准. 无端猜测并且攻击贝或其他人, 但禁止网民用推断的方式怀疑指责孙及
舔孙B党.
3. 揪住个别反孙人的逻辑漏洞大肆宣扬, 但对其他有理有据的怀疑避而不谈.
4. 揪住个别反孙的人的暴力语言, 攻击所有理性怀疑孙乃至要求重启调查的, 虽然舔
孙B党也不乏谩骂乃至更恶毒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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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 (Chine) 于 (Sat May 4 16:17:11 2013, 美东) 提到:
你再看看这段话, 律师从心理学角度的分析:
孙维在为自己辩护时特别强调了证据,她说朱令家人自己承认没有证据,还说她是凶手
,她为此非常不解。她死死抓住没有证据这一点,为什么?投毒的人最关心的就是有没
有证据被别人抓住,如果没有证据被抓住,自己就无罪。而不是象普通人那样想的是我
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我根本不管你们有没有证据,有什么证据,我就是都没有做过,
事实就是凶手不是我啊,关心的是事实怎么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别人,这是没
有投毒过的人的典型思维,投过毒的人才会去想有证据才能证明,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
,对证据的要求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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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Sat May 4 16:19:57 2013, 美东) 提到:
请你嘴巴放干净一点。
让证据说话,不是现在全世界通行的断案原则吗?难道因为你们不满,就必须得改?你
这哪里是屁民啊,明明是上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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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mo (idomo) 于 (Sat May 4 16:23:20 2013, 美东) 提到:
这些讨论让我觉得中国不幸的真正原因,不是公检法,不是执政党,是在这里讨论的所
谓中国高材生。一个个捕风捉影,不依靠实事之道听途说,以为自己聪明,妄加揣测,
科学素养,民主素养,法律意识完全都没有。中国没救,是因为你们是一群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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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buy (刁近平) 于 (Sat May 4 16:29:30 2013, 美东) 提到:
你太悲观了,我core现在就开始审给你们这些P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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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mo (idomo) 于 (Sat May 4 16:30:10 2013, 美东) 提到:
诅咒要有用,你天天诅咒 "投毒"真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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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 (b0) 于 (Sat May 4 16:36:20 2013, 美东) 提到:
那现在有哪些间接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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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 (Chine) 于 (Sat May 4 16:38:51 2013, 美东) 提到:
我们无权定谁的罪, 但是我们有权怀疑.
我想绝大多数网民也不想凭借自己的力量给凶手定罪, 但我们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 这
想法大部分是基于事实基础上的怀疑.
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公开表达这种疑问, 那么这种力量或多或少会对zf处理案件的态度
有所影响, 这是我们要的目的.
相反, 有一种声音用无理取闹的论调, 千方百计要阻止我们表达自己的想法; 如果不同
声音愿意用理性和对方辩论, 那么这种态度应该得到肯定, 但就像我说的, 避重就轻避
实就虚 甚至无端的人身攻击(例如把学习成绩和人品挂钩)的做为, 难道是科学理性的
辩论么? 面对这种不要脸的辩论手段, 难道不该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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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 (Chine) 于 (Sat May 4 16:41:36 2013, 美东) 提到:
Watre123, 还有哪个什么nova, 你们这几天辛苦了, 我们很愿意做个统计,看看你们发
言的频率, 一般的五毛做不到你们这么敬业, 每天分时段轮班上阵, 有组织有纪律有分
工, 你们维护的是什么, 相信你们自己最清楚, 其实凶手算个p啊, 但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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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atlarge (俯仰天地一笑间) 于 (Sat May 4 16:55:27 2013, 美东) 提到:
你很搞笑,铊粉们叫孙黑发毒誓,死全家都行,我看water123上窜下跳的最是欢快,叫
water123发这样的誓言都不行?双重标准呀
投毒真凶还要我诅咒么,当然我有时间还是会诅咒投毒真凶的,不过真凶也别太得瑟了
,真凶要活得时间足够长的话,会等到自己上审判台的那一天的,即使因为某些客观原
因,法律到时候没法严惩真凶,广大的中国人也不会让真凶日子好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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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Sat May 4 17:32:42 2013, 美东) 提到:
我自己不会去发这种无聊的誓,也从来没有要求任何人发誓。
大家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没有任何理由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我表达
了我想表达的,那就够了,我不需要去站队,也不需要强迫任何人去表明身份去证明自
己的立场,有些人也太把自己的观点当回事了,死也想不通为何会有反对的意见存在,
才会有无数的水军帽子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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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mo (idomo) 于 (Sat May 4 17:34:37 2013, 美东) 提到:
跟文革一个思路,只要大家认定,没有法律判决也可以把人搞死。
不知道会不会之后又伤痕文学。
垃圾国家是由垃圾人民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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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23 (字符串) 于 (Sat May 4 17:40:15 2013, 美东) 提到:
而且,最早叫人发誓的是你们孙黑,自以为站在了正义一方,一理解不了别人的观点就
叫人发誓,还在菌斑专门开贴喊我去发誓,上个论坛都要搭上全家宣誓,比入党都严格
,真的把我弄笑了。
我是真的想不通你们都怎么跟朋友交往的,一定要人顺着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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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feifei (feiafei) 于 (Sat May 4 17:46:08 2013, 美东) 提到: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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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17:57:41 2013, 美东) 提到:
“投过毒的人才会去想有证据才能证明,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对证据的要求非常高。”
有意思。如果我被指证做了什么,我会问你证据在哪。就因为我说我没做过,别人
就会相信我吗?当然不会。我们都是成年人。这种思维对我来说很正常。人是一种很多
样的动物,你不能因为别人跟你不一样,就去臆测。
你们这伙人全是这德行。一方面断章取义,从很简单的话里可以读出三国来,号称心理
分析;另一方面又说别人不申辩,说明他们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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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mer1234 (newcomer1234) 于 (Sat May 4 18:12:05 2013, 美东) 提到:
“ 站在客观角度在公安局办案时根据自己平常对他的了解为他说”两句话是可以理解
的, 组团19年洗地不停, 就有些离谱了.“
我和孙没人任何关系。我也愿意相信大多数在这为孙辩护的人与孙关系不大。事实上,
即使是孙的亲友团,如果他们相信孙是无辜的,为孙辩护有错吗?
你们这伙人全是这德行。一方面断章取义,从很简单的话里可以读出三国来,号称心理
分析;另一方面又说别人不申辩,说明他们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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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PW (随风飘舞) 于 (Sat May 4 18:14:56 2013, 美东) 提到:
唉,Peterson差就差在没有SW的家势背景,不然,有内部消息,他还怕什么呢。。。也
用不着出逃了。。。
最不济等过了两年,去另外一个国家象SW一样改名改生日,生活还不是一样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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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May 4 19:20:44 2013, 美东) 提到:
司法程序?你让网民走司法程序?怎么走?
网民只是分析即使走司法程序,或者说美国的司法程序,判断有罪无罪也不是说要有直
接的过硬的证据,很多间接证据一起也可以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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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May 4 19:23:11 2013, 美东) 提到:
正常人是会反应的,但是不排除有人不那么一般,但是这样的人少啊,虽然绝对数量可
能不少。比例少了的话也可以增强证据的概率对不对。光这一条当然不够,几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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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May 4 19:30:59 2013, 美东) 提到:
哦,原来hard evidence的标准就是呈堂? 警察会不会在这个证据上标上hard或者soft?
如果呈堂就被你认可为hard evidence,那我理解你说孙维投毒案件没有一个hard
evidence,因为连开庭都没有。
网友又不是法官又不是陪审团,没有拿到警察局案卷的权利,但是可以分析比较。这个
对比的案子的意义在于说,即使没有杀人凶器上的指纹,没有目击者这样的“hard
evidence”,司法上也可以定罪。
我个人决定就目前透露的案情,我觉得孙维投毒的可能性比这个Peterson杀人的可能性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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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n2333 (proton2333) 于 (Sat May 4 19:38:21 2013, 美东) 提到:
洗底的讲得振振有词,就是没有理,就当是放p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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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wmw (wmw) 于 (Sat May 4 20:17:29 2013, 美东) 提到:
不通过司法程序,不通过司法部门不能判罪。
所以网民不能判罪。
网民硬要替代司法部门判罪,就是暴民。
文革时的红卫兵,希特勒时的德国党卫军冲锋队,和美国三K党,就是不通过司法判罪
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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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 (Confuse) 于 (Sat May 4 20:32:44 2013, 美东) 提到:
你这个也许也许的。。。也跟A few good man里面的回答一样为什么他不打电话,也许
他是个孤僻的人。。。建议你要没看过看看那个电影,看看这种说法多无力。
基本就是反正你相信他们是好人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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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Sat May 4 23:19:39 2013, 美东) 提到:
我们把SW跟Peterson案子里的Amber做个比较。Amber在出事之后,无论是面对警方的调
查,还是媒体的询问,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她接受采访上电视不知道多少次了。
本来发妻突然死亡,小三有很大和其夫串通作案的嫌疑。但是Amber的这种态度,使警
方很快的打消了对她的怀疑。
SW能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吗?她对童的询问是什么态度?她要求其他室友发帖时遵
循哪些原则?为什么她不改名字就无法出境?我看大家对她强烈怀疑,她一点儿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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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Sat May 4 23:27:00 2013, 美东) 提到:
1。一个案子完全透明公开,另一个案子从始至终遮遮掩掩,结案结的不明不白。比较
两个案子的证据多少,是不是不太公平?
2。你说的太对了,很多网民的梦想就是竹林案能走司法程序,由司法部门来下结论,
可惜19年了,这个目标一直没有实现。所以网民只能在网上大声呼吁,希望案件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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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iaowu (latiaowu) 于 (Sat May 4 23:27:30 2013, 美东) 提到:
本来我不确定是SW干的, 看了这么长时间铊的表现, 越来越肯定是铊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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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at May 4 23:31:13 2013, 美东) 提到:
网民怎么能够去判罪?说真话,就孙维投毒案我还真希望如此。网民比如我,就不能够
表达孙维是凶手的观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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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Sat May 4 23:34:41 2013, 美东) 提到:
说到证人证言,竹林曾经很困惑的问她母亲,为什么即使是好朋友也会让我觉得不舒服
(大意如此)?她说的好朋友就是SW。这可是在投毒案之前发生的事,而且是跟妈妈说
的,所以不存在故意栽赃SW的可能性。
她们班同学也说过,SW跟别人谎称,ZL即使没有乐队排练也不参加班级活动,还有ZL不
需要在演奏乐器上得到单独辅导。这些对SW不利的证人证言,又被你华丽丽的忽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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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Sat May 4 23:44:00 2013, 美东) 提到:
"正因为是前男友, 所以有conflict interest在其中,很难相信他对
前女友的说法。"
-- 你也可以说,在Scott Peterson这个案子里,正因为Amber是Scott的情妇,案发后
第一考虑的是澄清自己没有嫌疑,所以有conflict interest在其中,很难相信她对前
情夫的说法。
可惜警方还是采信了她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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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flower7 (teddybearmom) 于 (Sat May 4 23:56:19 2013, 美东) 提到:
警方公开的:
1。凶手可以获得固体铊盐,且熟悉其毒理毒性,投放方式和剂量。投放之后懂得如何
销毁证据,且不会误伤自己。
2。凶手熟悉ZL的日常用品,包括洗漱用具和食品,有充分接触这些物品的机会。凶手
同时熟悉ZL饮食规律和作息习惯,下毒可以做到快,准,稳,不被他人发现和怀疑,且
不会误伤ZL身边其他人。
3。凶手被警方确定为重大嫌疑人。
其他:
1。身边其他人,包括受害者本人的证词。
2。凶手在案发后的反常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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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3 (l63) 于 (Sun May 5 00:16:29 2013, 美东) 提到:
恰恰相反, 让我觉得中国不幸的真正原因, 就是某些所谓的中国高材生的 "逆来顺受",
明明法治力量受到了强大的政治力量的干扰, 不去为这种不公的现象大声呐喊, 反而
整天强调什么 "程序正义", 自以为站在某种道德和法律的制高点上面, 真是可悲.
如果当前国内真的有程序正义, 朱令案根本就不会判成这么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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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pc (bear) 于 (Sun May 5 00:28:50 2013, 美东) 提到:
明明是法律被政治势力干扰无法结案警察受到压力,还大叫什么程序正义,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都用来钳制网民舆论了,嫌嫌疑人跑的不够潇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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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561 (kml) 于 (Sun May 5 00:32:53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的太对了。有个id还质问网友:要是孙为没有这么强的背景你们还会揪住她不放吗
。他也不想想,要是孙没背景,这案子可能早就破了,根本就没后来这些事。还是郭德
纲说的好,你跟他讲法制,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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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561 (kml) 于 (Sun May 5 00:32:58 2013, 美东) 提到:
你说的太对了。有个id还质问网友:要是孙为没有这么强的背景你们还会揪住她不放吗
。他也不想想,要是孙没背景,这案子可能早就破了,根本就没后来这些事。还是郭德
纲说的好,你跟他讲法制,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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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un May 5 00:47:01 2013, 美东) 提到:
说出了我想说的。洗地的路线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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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kin (化神奇为腐朽) 于 (Sun May 5 00:48:59 2013, 美东) 提到:
这是因为这个案子从报案到审判一直没结束吧。
案子结束,相关证据被存档或者销毁,相关人员被调离,整个案子就变冷了。除非以后
有新的证据或者其他的事件牵连发生,否则就应该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这些《刑事诉讼
法》都有具体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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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9 (九袋) 于 (Sun May 5 00:59:40 2013, 美东) 提到:
洗地党现在拼命拿老鼠药来等同固体铊盐,就差说ZL是自己吃老鼠药自杀未遂了。
06年造谣说ZL中毒是因为朱父走私铊,后经警方查证,谣言出自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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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team (粉猪) 于 (Sun May 5 01:14:52 2013, 美东) 提到:
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孙铊投毒,孙铊死全家! 全家的意思是不光姓孙的哦,姓谢的,还有
他们的配偶,所有亲友团洗地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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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Tris (dog wisper) 于 (Sun May 5 01:29:00 2013, 美东) 提到:
说的好,
顶你。
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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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un May 5 02:09:26 2013, 美东) 提到:
他说的杂种不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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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un May 5 02:10:39 2013, 美东) 提到:
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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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un May 5 02:12:08 2013, 美东) 提到:
恩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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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Sun May 5 02:13:25 2013, 美东) 提到:
马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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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i (栗子) 于 (Sun May 5 08:27:46 2013, 美东) 提到:
扯谈啥呢
朱令作为受害人不报警
警察不查案子就能立案?
民事刑事算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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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mo (idomo) 于 (Wed May 8 22:45:35 2013, 美东) 提到:
逆来顺受? 如果是山里一个农妇的案子,会有这么多人关心么? 是不是只有北大清华
的案子才会这么多"热闹"?
去白宫请愿算什么? 除了说明这帮人 不是现代人。包青天?
北大已经被打断腿了。清华从来就是洋奴吧? 政治力量干扰? 需要找证据,不是妄加
揣测,和听信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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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Clever Beaver) 于 (Thu May 9 12:04:43 2013,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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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Beaver (我不是Otter) 于 (Sun May 19 14:20:25 2013, 美东)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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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bchsbc (爱存不存,还是不存) 于 (Sun May 19 14:32:35 2013, 美东) 提到:
他们明显没有经历过社会,大部分人还在一边做实验一边灌水。只会用已经设定好的答
案往上面套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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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ry (亢龙有悔) 于 (Sun May 19 14:32:53 2013, 美东) 提到: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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