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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0009 |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
一、金融服务领域
1.银行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20 货币银行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
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
(2)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
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812 健康和意外保险)
开放措施
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3.融资租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31 金融租赁服务)
开放措施
(1)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航运服务领域
4.远洋货物运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21 远洋货物
运输)
开放措施
(1)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
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5.国际船舶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39 其他水上
运输辅助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三、商贸服务领域
6.增值电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19 其他
电信业务,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6592 呼叫中心)
开放措施
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
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5179 其他机
械及电子商品批发)
开放措施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
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四、专业服务领域
8.律师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21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开放措施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9.资信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95 信用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0.旅行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71 旅行社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
务。
11.人才中介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62 职业中介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
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12.投资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1 企业总部管理)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3.工程设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企业——7482 工程勘察设计)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
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4.建筑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E 建筑业——47 房屋建筑业,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49 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
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文化服务领域
15.演出经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41 文化娱乐经纪人)
开放措施
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
务。
16.娱乐场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11 歌舞厅娱乐活动)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社会服务领域
17.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教育——8291 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
(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18.医疗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8311 综合医院,8315 专科
医院,8330 门诊部
〔所〕)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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