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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发帖数: 4184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GayStudy 俱乐部 】
发信人: dcb (红小将大赤包), 信区: GayStudy
标 题: 葬礼上也有反同性恋的自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2 15:21:30 2014, 美东)
葬礼上也有反同性恋的自由
作者:斯宓 来源:华声在线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14日 编 辑:bianji03
在美国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惨案以后,威斯特布路浸信会(Westboro Baptist Church)的
成员表示其将在学校及葬礼附近为上帝高唱赞歌,称颂上帝通过枪击案来执行审判。而
浸信会的成员也赶赴纽镇,开始准备相应的葬礼示威活动。不过由于黑客组织的网络攻
击,在纽镇的前几场葬礼中,浸信会的成员并没有出现。
威斯特布路浸信会是由弗里德.菲尔普斯领导的一家小型教会,这个教会最主要的宗旨
,便是反对同性恋,并认为美国发生的悲剧,都是上帝对美国同性恋宽容政策的惩罚。
为了宣扬其教义,在过去20年里,浸信会的成员手持“感谢上帝给我们911”、“上帝
恨基佬、上帝恨美国”、“士兵死上帝笑”等标语,举行了超过四万场示威活动,其中
大部分都发生在军人、凶杀遇难者和同性恋葬礼现场。例如在2008年,当众明星在金球
奖颁奖礼上追悼希斯莱杰时,教会的信徒则手持“希斯落地狱”的横幅在场外表达对其
在《断背山》中扮演同志角色的不满。
在示威活动中,威斯特布路浸信会通常选择与教堂、墓地相邻的公共街道和公园等作为
抗议地点。而在美国宪法下,公共街道等区域属于“传统公众论坛”,其自古以来就是
公众集会和辩论的场所。对于传统公众论坛,政府无权将其关闭,但是有权对言论表达
的时间、地点和表达方式进行限制,前提是这种限制必须代表重大公众利益、范围最窄
并确保提供其他的表达渠道。此外,这种限制还必须是内容中立的,例如,政府不得仅
对反同性恋的言论进行限制,但可以限制在该区域讨论与同性恋相关的问题。
由于上述前提的存在,政府要作出某项限制时,就必须十分谨慎。例如在“菲斯比诉舒
尔茨案”中,为了应对在堕胎医生住宅外持续的示威抗议活动,当地政府出台法规,禁
止在紧邻住宅的区域进行示威活动,最高法院认定该法规有效。但在“麦迪森诉妇女诊
所案”中,最高法院则认定一个禁止在住宅外进行示威的禁令违宪。最高法院认为,相
比麦迪森案300英尺(90米)的禁止示威区域,菲斯比案的禁止示威区域要小得多,而且
其仅仅禁止了特定的示威活动,并没有禁止在街角附近的游行和其它抗议活动,因此麦
迪森案的禁令因范围太宽泛而违宪。
在上述原则下,为了确保葬礼仪式的顺利进行,美国国会及许多州都颁布了葬礼抗议法
案,对葬礼现场的抗议活动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其中大部份都要求不得在葬礼附近100-
500英尺(30-150米)区域进行示威抗议活动,并且对区域的起算点都进行了严格规定。
有趣的是,威斯特布路浸信会对这些规定并无异议,并在每次示威时严格遵守了相关要
求,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却看不下去了,其代表教会将数个州告上法庭。在联盟和其它
公益组织的努力下,肯塔基州的法案因为限制过于宽泛而违宪;而密苏里州也对法案进
行了修改,将禁止示威区域重新定义为一个更窄更精确的范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网
站写道,我们并不赞同威斯特布路浸信会的观点,但我们相信,一旦你忽视某个人的权
利,那其他所有人的权利都会处于危险之中。
由于葬礼抗议法案不能完全消除示威活动对家属的影响,在2006年,斯奈德,一名伊战
阵亡士兵的父亲,将威斯特布路浸信会告上法庭,认为教会在其儿子葬礼附近的抗议构
成了侵权。地方法院判定教会侵权,并要求其向斯奈德支付超过1000万美元的赔偿。该
案几经周折,一直上诉到了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在2011年作出了判决,其首先检视了威斯特布路浸信会所表达的言论范围。虽
然私域和公域的言论都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但针对公域的言论是第一修正案保护
的核心。最高法院认为,从示威标语的内容来看,“美国被诅咒了”,“基佬军队”,
“主教强奸男孩”等,都是对美国、军队同性恋问题、天主教会娈童丑闻等公众问题的
言论表达,尽管部份标语,如“你进地狱了”和“上帝恨你”等,可能会被视为与个人
有关,但也不能改变言论的整体内容都是针对公共领域的事实。而对于公共领域的辩论
应该是没有限制和公开的,因为对公共事务的言论并非仅仅是一种自我表达,而且是自
我管理的核心。
此后,最高法院检视了抗议的地点,法院确认了抗议都发生在公共街道,即传统公众论
坛,教会也并没有使用吼叫或暴力等手段干预葬礼,其抗议地点也在葬礼300米之外。
因此,简单来说,教会的抗议行为,属于在公众区域对公众领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受
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最高法院的判决,可以说并无什么新意。因为经过多年的司法历程,对于言论自由和个
人权利的平衡,即使是在“人死为大”这种特殊的背景下,也完全有迹可循。正如首席
法官罗伯特在判决中写道:“语言是有力量的,它使人行动,让人欢笑悲伤,也能像本
案中这样,让人产生巨大的痛苦。但面对本案的事实,我们并不能通过惩罚发声者来抚
平这种痛苦。作为一个国家,我们选择了一个不同的道路 ——保护针对公共问题的言
论,哪怕这种言论让人痛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不会扼杀对公共问题的辩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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