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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6 | 1 8月1日,日本政府公布158个无名离岛的新名称,其中5个为中国钓鱼岛附属岛屿。当日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就此事向日方提出交涉,表示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指出,中
方坚决反对日方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日方为此采取的任何单方面措施都是非法和
无效的。事实上,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早已进行了命名
。在没有主权的情况下,日本怎可行使命名的权利?日本妄图霸占钓鱼岛,是对世界反
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也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直接挑战,日本政府妄图霸占
钓鱼岛的主张完全站不住脚——
日方主张:钓鱼岛是“无主地”,“1895年编入日本领土”
历史事实:钓鱼岛早已被中国命名并编入历史版图
首先,钓鱼岛至少从明朝时起便已不是“无主地”,而由明朝政府作为海防区确立
了统治权。1884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发现”钓鱼岛时,早已不是“无主地”了。其次
,日本政府以“无人岛”偷换了“无主地”的概念。日本政府称,“在再三实地调查确
认尖阁诸岛是无人岛且无清朝统治的痕迹的情况下”,才通过内阁决议,将“尖阁诸岛
”编入日本领土。“无人岛”并不等于“无主岛”,如果因为钓鱼岛是“无人岛”日本
就可以纳入自己的领土,那么,中国是否也可以把日本的无人小岛以人大会议表决的方
式纳入中国的领土呢?第三,1895年日本通过内阁决议窃取钓鱼岛时,对钓鱼岛属于由
清国治理的“有主地”心知肚明。
史料证明,日本早在1885年就想霸占钓鱼岛,但当时就发现钓鱼岛由清朝管辖,
担心“招致清国之猜忌”而未敢轻举妄动。1890年和1893年冲绳县政府又两次提出将钓
鱼岛划入自己管辖范围的要求,均被日本明治政府搁置起来。直到1895年1月14日甲午
战争行将结束,日本趁清政府败局已定,便秘密通过关于在岛上设标桩的国会决议,而
这一切都是背着清政府秘密进行的,未对外公布,是违反国际法的。上述表明,日本政
府将钓鱼岛“编入日本领土”,并非是对无主地的“先占”,而是日本在甲午战争期间
的秘密偷盗行为,是典型的侵略窃土行为。
日方主张:钓鱼岛“非《马关条约》割让”
历史事实:钓鱼岛在“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之内
日本称,钓鱼岛不在《马关条约》割让的范围内,因而不在《旧金山和约》规定的
放弃领土之内。但《马关条约》第二、第三条明确规定,把“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
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完全包
括在“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之内,这是确凿无疑的。
中日在谈判《马关条约》时,均参考1877年英国出版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
东湾海图》。该图标注的“台湾全岛的附属岛屿东北诸岛”包括花瓶屿、棉花屿、彭嘉
山、钓鱼屿、橄榄山、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不存在任何遗漏或例外。《旧金山和约
》签订后至1972年“基本见解”出笼前,日本政府对“和约”关于“日本放弃对于台湾
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的内容未提出异议,在公开实行的行政措施方面,履行了放弃
“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的承诺。例如,根据1961年4月4日国土
地理院第878号文件批准出版的《日本地理》第7卷“九州编”所附的《九州地方图》及
《西南诸岛图》内,完全“放弃”了“尖阁诸岛”之图形与总括地名。日本妄图把钓鱼
岛与《马关条约》之割让条款和《旧金山和约》之放弃条款撇清的狡辩,掩盖不了历史
和事实真相。
日方主张:钓鱼岛是“西南诸岛的一部分”
历史事实:日本地图暗自修改地图标注
为图谋霸占钓鱼岛,日本政府还编造了“自1895年后尖阁诸岛在历史上一贯是日本
西南诸岛的一部分”的谎言。
西南诸岛(日文称“南西诸岛”)的名称是日本从1877年英国绘制的《中国东海沿
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中的“NANSEI SHOT”抄袭过来的。英国海图上的西南诸岛仅
涵盖先岛群岛和冲绳群岛,不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本窃取钓鱼岛后,1897年日
本海军水路部《第二百十号海图》首次袭用“西南诸岛”的名称,但位置却从原海图“
先岛群岛”“冲绳群岛”的东南侧,挪移到了日本新窃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屿、黄尾屿、
赤尾屿与先岛群岛、冲绳群岛、奄美大岛之间,这表明,日本袭用“西南诸岛”的名称
,将从中国窃取的钓鱼岛等岛屿囊括其内后标注在地图上,明显是窃土扩张行为。1900
年黑岩恒氏发表《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一文时,私自将钓鱼屿、尖阁诸屿和黄尾屿暂时
冠以“尖阁列岛”,但当时这一命名并不包括赤尾屿。在以后的日本官方批准出版的各
式地图上,在所谓“西南诸岛”的统辖范围内,从未正式标出“尖阁诸岛”字样。1961
年政府批准出版的《日本地理》之附图《西南诸岛图》中完全“放弃”标绘从中国窃取
的“尖阁诸岛”。后来出版的其他《西南诸岛》图,亦均遵守该政府文书,放弃标绘钓
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日本政府所谓“自1895年编入日本后,尖阁诸岛就一直
成为西南诸岛的一部分”的主张,完全是赤裸裸的谎言。
日方主张:钓鱼岛被“美国归还后属于日本领土”
历史事实:美日私相授受他国领土完全非法
日本政府称,根据1971签署的《归还冲绳协定》,美国已将钓鱼岛的施政权交给了
日本,因而钓鱼岛属于日本的领土。这是美日之间将中国领土私相授受的非法行为,完
全是一种强盗逻辑。
首先,二战后日本的版图不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二战结束后,美军曾于1946
年1月29日发布《联合国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67号》,其中第三项明确规定日本版图所包
括的范围为“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
30°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钓鱼岛不在其列。
第二,美国接管日本时钓鱼岛不在其接管范围,是后来美国擅自扩大将钓鱼岛纳入
其管辖范围的。1951年9月8日,美国等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了“
旧金山和约”,规定北纬29°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为唯一施政当
局。根据该条约的说明,“北纬29°以南的西南诸岛”是指“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
即原琉球王国所属国土,并不包括钓鱼岛。1953年12月25日,美国发出一份美国民政府
第27号令“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称“根据1951年9月8日签署的对日和约”,有必要重
新指定琉球列岛的地理界线,并将当时美国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辖的区域指定为,包括北
纬24°、东经122°区域内的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该布告擅自扩大美国
管辖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完全是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侵占。
第三,美日两国私相授受他国领土是非法和无效的。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署《
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并于1972年5月把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
一起“归还”给了日本。对此,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指出:“美
、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
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日方主张:“中国未提出异议”与“不存在主权争议”
历史事实:中方多次谴责并坚决反对美日非法行为
对于美日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非法行径,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表示坚决反对。早在
1950年6月,当时的中国国家领导人周恩来便强烈谴责美国的行径,声明中国人民决心
收复台湾及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1951年9月18日,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宣布,“旧金
山和约”因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所以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
效的,绝不能承认的。1953年12月,中国要求美国遵守《波茨坦公告》精神妥善处理琉
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屿。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指出中国领土包括台
湾及其周围各岛。1970年和1971年,《人民日报》多次发表文章,反对美日侵吞我国领
土钓鱼岛等岛屿。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
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而不属于琉球。此外,中国民间和台湾、香港等地还多
次举行反对和抗议活动,怎么能说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前未提出异议呢?
综上所述,无论从历史事实还是国际法,都可以证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
固有领土。日本应尊重史实,尊重战后国际秩序,严格履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
告》等国际法律条款,彻底放弃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妄想。 | n****g 发帖数: 14743 | 2 党卫军报?
【在 r**e 的大作中提到】 : 8月1日,日本政府公布158个无名离岛的新名称,其中5个为中国钓鱼岛附属岛屿。当日 :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就此事向日方提出交涉,表示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指出,中 : 方坚决反对日方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日方为此采取的任何单方面措施都是非法和 : 无效的。事实上,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早已进行了命名 : 。在没有主权的情况下,日本怎可行使命名的权利?日本妄图霸占钓鱼岛,是对世界反 : 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也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直接挑战,日本政府妄图霸占 : 钓鱼岛的主张完全站不住脚—— : 日方主张:钓鱼岛是“无主地”,“1895年编入日本领土” : 历史事实:钓鱼岛早已被中国命名并编入历史版图 : 首先,钓鱼岛至少从明朝时起便已不是“无主地”,而由明朝政府作为海防区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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