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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 发帖数: 43 | 1 不出预料,“丢书大战”引起了争议。“中国人没有阅读习惯”“地铁太挤,不是适合
的阅读环境”“山寨创意、跟风炒作”“只有营销,没有情怀”……总之,在许多人看
来,这不过是一次并不高明的商业营销行为,除了主办方博取了知名度,其他不会有什
么改变。
“捡一本书不会改变你的生活”,我大体赞同这种看法。可是话也要说回来:如果凡事
连试一下的想法都没有,那改变肯定不会发生。正因此,我其实很愿意为“丢书大战”
点一个赞,就算它是山寨版的,就算它是一次完全商业化的营销,它起码再次提醒你中
国的阅读率不高,提醒你即便地铁这样拥挤的、不太适合阅读的环境,也未必没有点滴
的阅读价值。由此延伸,商业营销为何不能与公益捆绑?以公益为名的商业行为,就一
定是心怀鬼胎上不了台面的吗?
因为此次“丢书大战”,我记住了主办方的名字,并由此知道了前一阵子的“四小时逃
离北上广”也是他们搞的。因此,仅就我个人的体验来说,我觉得“丢书大战”的营销
效果应该不错。主办者收获了关注度,参与的各路明星为自己的社会形象加了点分,围
观者也起码被提醒了一次“该多读点书了”。一次商业营销能做到这些,也算不错了。
即便营销技巧并不高明,但还要承认,这是一次商业和公益的有益结合与尝试。类似的
活动,其实不妨变着花样搞下去。
商业和公益当然不是对立的,商业可以借助公益获取自己的利益,公益也可以借助商业
扩大自己的影响。真正矛盾的是将二者对立起来的道德洁癖。近日,青岛的一款矿泉水
引发了争议,因为这款矿泉水在瓶体上印上了失踪儿童的信息。质疑是一如既往毫无新
意地认为矿泉水厂家在“借机炒作”“绑架善心”,打着寻找失踪儿童的幌子牟取不当
利益。
我实在看不出这个矿泉水厂家如此行为究竟有什么可指责的。厂家当然要营利,哪怕它
就是借助公益、善心增加了自己的销售,又有什么不光彩之处?如果它不营利而只是高
尚地做慈善,企业办不下去了,慈善不也就没有了这个依托载体?为何不能将企业的如
此行为,看作是企业扬己所长,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做慈善?这款矿泉水自7月份开始投
放市场,已经生产了50万瓶,每一个瓶子上都印着失踪儿童的信息。相比于失踪儿童父
母每到一地去贴小广告,这是多么有力的一个搜寻渠道!商家当然从中获得了利润,失
踪儿童的父母也能获得50万个找回孩子的机会。
这样的商业营销有什么问题吗?你当然可以根据目前还没有一名儿童通过此种方式被找
回,而认为这是把资源浪费在“有眼球没实效”的事上。可为何就能这么肯定呢?寻找
失踪儿童,本就是大海捞针,尽管希望渺茫,可万一成功了呢?
自然不必夸大“矿泉水瓶上印失踪儿童信息”“丢书大战”这类商业行为的直接效果,
中国人提高阅读量以及提高失踪儿童的找回几率,的确有赖于各方踏实努力。可是,哪
怕以商业为主要目的,仅是顺手做公益,也不必以其逐利、“心机”,而否定其对于社
会进步的促进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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