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 发帖数: 11227 | 1 发信人: littlesmoll(СС), 信区: Working
标题: 但愿“自愿加班”猝死悲剧不再重演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Thu Sep 14 08:26:12 2017,GMT)
苏州五旬男子文某为了多挣钱连续加班,某日加班4个多小时回家,结果出现身体不适
,送医后终告不治。因无法认定为工伤情形,文某家属索赔起诉。日前,苏州市虎丘法
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适用侵权责任法认定用人单位须对文某猝死承担相应责任,赔偿
20万。
文某上有年逾八旬的老母亲,下有几个刚成家不久的儿女,平时家庭经济负担较重,迫
于生活压力,因此对一心想多挣些钱的文某来说,加班成了家常便饭,超负荷工作成为
常态。文某因“自愿加班”,猝死不算工伤,家属诉上法院,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用人单位须对文某猝死承担相应责任,赔偿20万。
的却,社会在发展在进步,各行各业紧张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加班已经成为工作的一
部分,一个现实是,在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竞争和淘汰是必然的阶段,在有限的人
力和无限的工作下,加班成了无法回避的现实。因为整个社会都在忙绿着,他们要忙于
科技进步的创新,产品开发,要忙于产品订单的及时交货,效益的提高,加班加点在所
难免。但是人不是机器,就是机器也需要保养的时候,何况有血有肉的人,更需要适当
的休息。常言道,休息好才能工作好。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加班之所以越来越被劳动者所“接受”,这是用工单位的强势话语权无情打压合法权益
的结果。在一些企业管理者眼中,加班仍然被认为是工作积极的表现,加班在多大程度
上代表了勤奋,所以会加班的员工往往会被得到“勤奋能干”的赏识。我国的8小时工
作制是法定的工作时间,但是市场经济后,企业有了“自主权”和“自主钱”之后,这
“法定上班”时间,已被改写。加班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效益,从企业算经济账来看,
职工加班的受益远远大于支付年休假或者加班工资报酬。资本的逐利性,让企业形成了
一种畸形加班文化理念:“休假可耻,加班光荣”。一些企业还把加班多作为评优评先
的条件,在这种企业强势话语权的威逼下,员工往往为了生存,不得不被“自愿加班”。
从劳动者来说,这一群体只有靠努力工作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靠加班来增加收入,
为了多几个加班工资,不得不放弃了休息权。不管是“累并快乐着”抑或是“累并痛苦
着”这都是在矛盾中生活的窘境现实。不仅是“加班文化”的后遗症,也是生存环境的
逼仄现实。毋容讳言,在生活节奏加快的今天,人们几乎被“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的生
活模式所累,劳动者的健康被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所吞噬,劳动者的工作强度大,超负荷
工作现象比比皆是,公民身体体质普遍下降,出现“过劳死”、“ 亚健康”现象已经
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据国家疾病防控中心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有一亿多人患有各种
心理疾病。部分职工躯体化、强迫、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等问题明
显增加。
如今在很多西方国家,加班是一件不被推崇的事情。在新西兰,现在一周的工作时长相
当于国内的两天,在瑞典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就被经理提醒,不要加班,注意平衡工作和
生活。巴黎的公司人每天仅工作6小时。日本、韩国则是出了名的加班大国,胶囊旅馆
就是加班的产物。日本去年因过度工作引发的自杀案有2000多件。作为应对,日本政府
正在呼吁更灵活的工作时间、给加班时间设置上限,并在今年10月出台了《预防过劳死
等对策白皮书》,想通过行政手段缓解过度加班这个社会问题。劳动者的休息权应该受
到法律保护,加班越来越被“接受”倒逼员工休息权的落地生根,有关劳动保障部门应
该切实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敢于向畸形的“加班文化”说不!作为企业应该风物
长宜放眼量,关注员工健康这一现实生产力,少让员工加班,但愿“自愿加班”猝死悲
剧不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