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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FanLaw版 - 范律师专栏:小公司的Ability to Pay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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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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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I-140时,小公司的财务资料往往在Ability to Pay里造成很多的问题。其中的
理由多半在于雇主不愿拿出财务资料,或是雇主利用一些方式没有将具体财务状况体现
出来,或是公司是Partnership或 small corporation ,或明明公司赚钱,但是公司
不愿出示任何资料。
如果你目前的薪水已经满足PERM上面的prevailing wage,那么问题就很小,即便公司
账面上市赤字也无所谓。
前些日子有一 个Ability to Pay案例从AAO公布出来,我们无需了解这个案子实 际的
案 情。我想说的是AAO所引用的法理,以便帮助大 家在Ability to Pay的准备。首先
这个案子的职 员并没 有被支 付prevailing wage,而且公司的财务资料上显示
prevailing wage只差一点钱。因此公司想以“projected to generate additional
income” ,以及“公司的老板自己有能力支付其差额” 理论与CIS反驳。
1. 所谓的projected to generate additional income是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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