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发帖数: 947 | 1 最近我们看到Nebraska不断的对以EB-1a,b NIW申请的I-485送出RFE, 要求申请人证明
目前的工作仍然与I-140申请时还是一致的。同时要雇主出具证明,有时甚至还要申请
的薪水资料。这些在Texas并不常出现。Nebraska甚至还主动在RFE提出申请人可以申请
AC21。
对于这一RFE,比较难的是已经换了工作跑道的人,有些人甚至还留在学校里还没有毕
业,或者目前不景气,没有了工作。目前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很多人例如NIW的优先日期
还没到,也收到这样的RFE,这并不表示你回答RFE之后I-485就会批准,因为优先日期
还没有排到。
因为EB-1a 及NIW的申请无须Job Offer,所以提出I-140并不是个问题,在最近案例里
我们曾看过DOS及 CIS对于EB-1a 及NIW的 I-485申请人提出相同的质疑,但是CIS说只
要申请人能证明,I-485批准之后进入美国,申请人将会从事相同的工作便可。对于如
何证明CIS并没有具体的说明,因此申请人好好的思考如何应付相同的RFE。我们的建议
是申请人必须要把自己的I-140总结而且要求目前的公司出具相似的empl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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