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发帖数: 947 | 1 美国移民服务中心(USCIS) 在2004年5月4日签发一项备忘录。其内容是关于解释在某些情
况下,USCIS将会有权直接否决一个申请,而毋须向申请人发出RFE(Request for
Evidence). 新程序的目的在于减轻现时USCIS的工作量,但这项程序的出现可能导致较多
申请个案因细微的证据不足而被否决。
不需通知RFE而直接否决申请
备忘录解释,假如USCIS认为申请人根本不可能提供RFE中要求的证据,那么USCIS就会直
接把其申请否决掉,而不需要发出RFE的通知。例如,在I-140申请中,USCIS觉得雇主根
本没有能力支付雇员要求的薪水,此时,USCIS就会采取执行以上程序。然而,在以前来
说,申请人还有可以提交其它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支付薪水的能力。在新的程序之下,申请
人没有第二次的机会。
这项备忘录同时也解释到在何种情况下直接否决申请:
1, 不足18岁而提出公民申请。
2, 没有符合要求的亲属担保而递交I-130申请表格。
3, 递交L-1申请的公司,但此公司不符合须有驻外公司的条件。
4, H-1B申请中的收益人没有符合要求的文凭学历。
5, E-1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