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发帖数: 352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ysop 讨论区 】
发信人: AuldLangSyne (Auld), 信区: sysop
标 题: Re: 有人在公共场合把衣服脱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Dec 30 23:33:39 2007), 转信
一个胡同,两边好多四合院,听说哪个院子里有人把衣服脱了,顿时院墙上人头攒
动。这个挺正常。
居委会大妈拎了相机照相,然后贴胡同口,说:某某院有人裸了,见照片。这个就
有些那个了。但是毕竟四合院算公开场合,这么干也不算太出格。
后来抱怨的人多了,尤其是有人裸是为了证明自己潘;但是大妈非要在照片下面加
个说明:“驴”,迎合居委会大妈们的趣味。说:只要你在那啥上写上“居委会大
妈平可夫不得拍照”,我就不给你往胡同口贴了。结果照贴无误。大家就火了:居
委会好歹是基层人民政府,怎么说话这么不守信用呢?
大妈说:主要是你裸得太震撼了,我就忽略了你那啥上写的那行字,你要培养和居
委会大妈们的默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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