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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gua版 - 恶意评论攻击女艺人,韩国一网民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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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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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韩国女艺人IU(李知恩)的经纪公司EDAM方面发布新闻稿称,一名在网上恶
意攻击IU的网民最近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2年执行,以及180个
小时的社会服务和4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讲座。
IU(李知恩)
根据韩国当地法院的裁判文:A某从2019年开始通过网络数十次写下IU的恶性帖文。
同时,另一名恶评IU的网友已成为了调查对象。经纪公司方面表示:“在多数匿名论坛
上,不断出现(与IU有关的)毫无事实根据散布虚假事实和恶意帖文”
、“目前我们已经特定了加害者的身份信息,正在进行调查。我们将尽全力避免发生更
多伤害。也不会接受任何从轻处理和协商。”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信设备公然散播虚假信息者,
将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在韩国,对于艺人的网络暴力长期存在,这与韩娱特有的“ANTI”(反对)现象有关,
2019年两名女艺人崔雪莉和具荷拉相继自杀后,多个公众人物公开呼吁
抵制网络暴力,网友甚至呼吁指定针对网络暴力更严格的“雪莉法”落地。
然而,到了2022年,韩国男排主攻金仁赫和知名主播BJ Jammi仍相继因长期遭受网络暴
力自杀。韩国再次陷入某种循环中,青瓦台请愿网站上第N次出现要求
严惩加害者的请愿。
近年来,韩国艺人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对抗网络谣言。
2018年,韩国某网民发布谣言帖,宣称“李瑞镇和(少女时代)Sunny拍摄一个综艺节
目时的特别关系,工作人员们都知道”。
在李瑞镇和Sunny共同维权下,2019年,韩国法院在审议后认为,“被告人在会员数超
过100万名的网上社区,发布了关于艺人个人隐私的虚假事实”“盲目地
在网络进行恶意造谣污蔑的行为,其危险性有必要予以严厉处罚。”宣布对涉事的A某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执行2年,并判处完成80小时的社会服务。法官
认为,考虑到被告认真反省并且没有任何前科,所以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2019年,宋慧乔因与宋仲基离婚后就饱受网上各种不实传闻与恶意诽谤困扰,当年10月
,曾恶意诽谤宋慧乔的两名网友,被宋慧乔方起诉后移交至检察院。
其实早在2013年,首尔地方法院就曾宣判24名在网上散布关于宋慧乔不实信息的嫌犯网
络诽谤罪名成立,并处以50万至100万韩元的罚金。
2021年8月,韩国女艺人具惠善方面发布的新闻稿称,当年4月造谣具惠善患有谎言癖的
网民已于7月底被韩国检方以接受教育为前提条件处以缓期起诉。同时
,缓期起诉本身就已经证明该网民犯罪事实成立,具惠善可以以此为凭据对该网民提出
民事诉讼。
“ANTI”现象在中国娱乐圈也并不少见,近年来中国艺人们也纷纷拿起法律武器。
2021年5月杨紫工作室及代表律师发表声明,关于杨紫与网友的一则名誉纠纷案,案情
已经审理结束,判决是这位网友败诉,要求向杨紫方赔礼道歉并支付经
济赔偿,但是杨紫却在胜诉之时免除了对方的义务。
2022年,因有部分网友以“移花接木”手法,将郑爽偷逃税的相关新闻按在赵丽颖身上
,3月29日,赵丽颖方面起诉了21名网友。
查看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的微博可以发现,这家律师事务所代理了国内多位艺人的法律
事务,除赵丽颖外,还有龚俊、杨洋、陈凯歌、张子枫等对于网友的各
类诉讼。
正如其中一条微博所言: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发布言论及实施行为均应以遵守法律、不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否则,将可能因己方之涉嫌违法行为,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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