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z版 - 英达这些现金是他国内的合法财产吗? (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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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 发帖数: 1051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eisureTime 讨论区 】
发信人: wh (wh), 信区: LeisureTime
标 题: 英达这些现金是他国内的合法财产吗?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Feb 25 18:50:18 2017, 美东)
如果是的话就为了逃税太亏了啊。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Headline/31841203.html
英达涉洗钱在美被起诉 "认罪书"上都写了啥
继周立波之后,又有一名中国演艺界人士在美国惹上麻烦。
2月24日下午,媒体从美国当地律师处获得两份司法文书,其中内容显示,一名居住在
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北京居民“Da Ying”,因“刻意规避申报要求”等违规存款行为,
涉嫌洗钱犯罪被起诉并已认罪。
当天,重案组37号探员从与中国内地导演、演员英达相识的人士处求证,“Da Ying”
确实为英达本人,涉嫌犯罪也确有其事。探员获取的文件还显示,根据法律规定,英达
所涉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和50万美元罚款,且不包括法庭还可能在刑期结束时采取
监外看管。
美国华裔律师刘龙珠向媒体提供的检方指控书及当事人认罪协议,两份文书加盖有美国
联邦司法部公章,由康涅狄格州联邦检察官出具。
指控书内容显示,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现年56岁的男子“Da Ying”与妻子通
过在四家银行开设6个账户,并且在存入现金时刻意将每笔交易控制在1万美元以下,以
此规避申报及纳税。康涅狄格州联邦检察官Deirdre Daly称,“Da Ying”以此种方式
共分50次存入46.4万美元。
重案组37号探员注意到,“Da Ying”及妻子在包括美利坚银行、摩根银行和韦伯斯特
银行各拥有一个银行账户,在富国银行开设有三个账户。上述银行的办公地点,均在康
涅狄格州境内。
指控书显示,“Da Ying”在中国时,将存款兑换成美元,共计近100单。目前,其妻子
和家人住在美国,而“Da Ying”本人则经常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往来。2011年8月左右,
“Da Ying”和家人从伊利诺伊州搬到康涅狄格州的法明顿。
随后有消息称,指控书中的北京居民“Da Ying”,即为著名导演英达。此前曾有微博
网友称,英达及家人现居美国康涅狄格州。公开资料显示,英达1960年7月7日出生于北
京,按此推算,其目前不满57周岁,与指控书中的56岁相同。
当天,经探员从英达相识的人士处求证,“Da Ying”确实为英达,涉嫌洗钱犯罪也确
有其事。按该人士称,此类属于洗钱的犯罪在美国属于重罪,但美国各州对该犯罪的规
定不一样,英达是否够罪以及可能涉及的刑期,要看其所“洗”的钱的来源以及合法性。
目前,英达尚未就此事公开进行回应。重案组37号探员多次拨打英达电话,均无人接听。
英达所涉罪行最高刑期十年
联邦检察官的指控书中,将英达的行为,定义为“在明知法律条文的情况下,隐瞒申报
,涉及用国内账户转移资产”,并称之为“违法活动的一种”。检方公布的存款明细中
,英达的单笔存款数字多在一万美元附近,甚至出现9800美元的情况。
指控书中同时提到,英达在存款时,常选择同一天在不同银行,或连续多日在同一银行
进行。指控书称,英达需依照美国SECTION5317(C)第三十一条缴纳罚款。涉案金额及可
以追查的金额,一共被判为17.5万美元。
媒体注意到,认罪书中称,其已于2月16日在康涅狄格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就刻意规
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认罪书显示,英达同意冻结17.5万美元的
存款,并补交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以及2009年至2011年的罚金和利息,冻结部分
资金和补交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元人民币)。
联邦法官Stefan Underhill称,此案将于5月11日宣判。根据此前判例,英达所涉罪行
的最高刑期为10年,最高可处罚款50万美元。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可以在其监禁
期满后,给予最高3年的带监视的假释。如果期间违反了相关条款,将再监禁最高2年,
且之前的假释时间不计算在内。
被告人是一位中国公民。在中国时,他将存款兑换成美元,将近100单。他的妻子和家
人住在美国,他经常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往来。大概是在2011年8月,被告和他的家人从
伊利诺伊州搬到康涅狄格州的法明顿。
被告和他的妻子拥有若干银行账户,包括美国银行(尾号6086)、摩根大通银行(尾号
4920)、韦伯斯特银行(尾号5651)、富国银行(尾号1306/2986/9886),这些都属于国内
金融机构,这些银行的办公地都在康涅狄格州。
根据财政部规定,美国法典第31条,国内账户在存入1万美金以上时必须填写现金转移
报告。在美国税务局和其他联邦执法机构中,都需要提供该报告。
大概从2011年8月28日到2012年3月30日,在康涅狄格州,被告DA YING在明知法律条文
的情况下隐瞒申报,涉及使用美国银行的账户转移资产,这是违法活动的一种。根据法
律规定,12个月内转移超过10万美元而未申报都算违法。被告人使用4个银行的6个账户
,制造了50笔存款,共有46.4万美元。这些存款的明细如下:
根据已确认的一号法庭指控,被告DA YING需要依法缴纳罚款。涉案金额及可以追查的
金额一共为17.5万美元。
如果上述应被罚款的财产,因被告的遗漏或其他行为(已被转移、出卖或者存入第三方
银行的,被放置在法庭管辖权外之地,实质价值减少,被掺进其他财产而无法分开)而
没有被尽职调查,那么美国有权根据已被没收的财产来没收他的任何财产。
(英达)辩护人:
被告人同意放弃被起诉权,并承认他在财产转移时避免申报。该行为触犯了联邦政府的
法律。被告人清楚这一点,因为这些罪行,以下几项基本事项必须满足:
1、 被告人在美国银行机构进行现金转移。
2、 他明知转移1万美元以上需要申报。
3、 被告人有多笔在10,000.01美元以下的交易。
4、 他这么做的目的是避免申报。
5、 被告人这么做是违法行为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12个月内转移10万美元以上而不
申报属于违法。
刑罚:
这项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和50万美元罚款。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可能在刑期
结束时采取3年以下的监外看管。被告已经知悉,假如他在监外看管期间违背任何条款
,他将面临2年以上的刑期,这段刑期不包括监外看管。
被告也已经知悉,他受制于代替罚款条款。在这一节中,被告将接受的最大罚金将取以
下几种计算方法的最大数值:1、由该罪行产生的总收益再乘以双倍。2、由该罪行产生
的总损失乘以双倍,或者50万美元。
此外,被告有义务支付鉴定100美元的鉴定费用。认罪协议达成当天,被告已经同意支
付。
美华裔律师:英达违法“太明显”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所有金融机构需为超过一万美元的现金交易提交报告。而为了避免
提高税率,常有人通过重复存入或提取低于一万美元现金,或将超过一万美元的现金进
行拆分交易。检方的指控书中称,即便存入的资金来源于合法手段,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金融交易,仍然违反联邦刑法。
美国华裔律师刘龙珠告诉媒体,联邦立法的初衷,除保障税收外,也方便其对金融账户
进行监管。而在此之前,美国华人常常想方设法逃避提交”现金交易报告“,其具体操
作手法与英达类似。
既然此前非常普遍,为何英达还会被检方指控?刘龙珠介绍,近年来,尤其是奥巴马任
期的最后两年,联邦政府加大了对这一行为的打击力度,这与英达的名人身份无关。
英达行为是否涉嫌洗钱?在刘龙珠看来,其通过非正常渠道,躲避联邦政府对于纳税的
要求,未按规定对个人财产进行申报,显然涉嫌洗钱。此外,英达的存款行为过于频繁
,数字也太过接近一万美元的红线,很容易被税务局“盯上”。
刘龙珠认为,由于英达认罪态度较好,并且补缴了税款,可能会获得轻判。比较有可能
的是,英达最终的刑期为一年以下,或者被判社区管教。
人物简介
英达1960年7月7日生于北京,中国内地男演员、导演。毕业于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及密苏
里大学戏剧表演系。1993年执导家庭情景喜剧《我爱我家》。1997年出演中国第一部贺
岁喜剧《家和万事兴》。其执导的《闲人马大姐》、《东北一家人》等,拥有较高知名
度。并曾在冯小刚多部贺岁喜剧中出演角色。 | S*******g 发帖数: 8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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