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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发帖数: 560 | 1 以前我幻想过一个制度,就是LOOK制定站规,把站长增加到9人,
其中5人(不能包括LOOK)负责解释站规和根据站规仲裁纠纷,也就是在这五人
中投票仲裁。当超过40名用户(不包括任何站物)对某条站规的公正
性或可行性或解释方式质疑时,召开站务会议,由这九人决定是否
动议修正站规。一旦同意,则召开板主投票,由板主们投票决定是否
修改。当板主投票通过修改决议,则由9名站务综合大多数用户和板主
的意见提出修改草案,再举行板主投票通过修正案。只进行板主投票
能杜绝一人多ID的做票行为,站规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分开,就象立法权和司法权
分离,但行政权和司法权在一定程度上是合并的,分别由除了LOOK外
的其他站务和板务=执行。各板务能根据本板情况制定板规,但一旦发现
板规和站规冲突,板规宣告无效,关系如同各州法律和宪法。
对于纠纷的仲裁,也可以参考美国的最高法院制度--五名站务,也是首席
大法官,负责解释法律并记录典型案例,一旦确定某种情形的仲裁方式,
以后对类似案例的仲裁即按此方式处理。为确保一贯性,建议开设“典型
案例”板,将所有典型事件的仲裁结果和站务意见收录在此板留作 | no 发帖数: 560 | 2 以前我幻想过一个制度,就是LOOK制定站规,把站长增加到9人,
其中5人(不能包括LOOK)负责解释站规和根据站规仲裁纠纷,也就是在这五人
中投票仲裁。当超过40名用户(不包括任何站物)对某条站规的公正
性或可行性或解释方式质疑时,召开站务会议,由这九人决定是否
动议修正站规。一旦同意,则召开板主投票,由板主们投票决定是否
修改。当板主投票通过修改决议,则由9名站务综合大多数用户和板主
的意见提出修改草案,再举行板主投票通过修正案。只进行板主投票
能杜绝一人多ID的做票行为,站规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分开,就象立法权和司法权
分离,但行政权和司法权在一定程度上是合并的,分别由除了LOOK外
的其他站务和板务=执行。各板务能根据本板情况制定板规,但一旦发现
板规和站规冲突,板规宣告无效,关系如同各州法律和宪法。
对于纠纷的仲裁,也可以参考美国的最高法院制度--五名站务,也是首席
大法官,负责解释法律并记录典型案例,一旦确定某种情形的仲裁方式,
以后对类似案例的仲裁即按此方式处理。为确保一贯性,建议开设“典型
案例”板,将所有典型事件的仲裁结果和站务意见收录在此板留作日后参照。
著名一点是,有纠纷还是象现在这样,先有板主仲裁,当事人有异议再提交
站务终审。
以前在<读者>看到过一片小品,说哥儿俩为争一张饼吵架,谁来分饼对方都
觉得自己吃亏,后来父亲出了个主意--哥哥切饼,弟弟先挑。这就是最简明
的“三权分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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