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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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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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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
《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研究员领导的一个国家社
科基金项目,其最终成果是《中国民法典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这里发表的是中国民
法典侵权行为法编的条文建议稿。参见本编起草的课题组成员有梁慧星研究员、张新宝
教授、刘士国教授、于敏副研究员、龚赛红副教授,张新宝担任召集人。张新宝负责设
计章节结构并起草第1章一般规定、第2章第1节对人身权的侵害和第2节对财产权和财产
利益、精神利益的侵害以及第5章侵权的民事责任;龚赛红起草第2章第3节专家责任;刘
士国起草第3章对他人侵权之责任;刘士国、于敏起草第4章第1节物造成的损害和第2节
污染环境及危险作业等致人损害;于敏起草第4章第3节机动车和高速交通工具致人损害
;梁慧星起草第4章第4节产品责任。在起草人对全部条文草案进行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
张新宝负责统稿,由梁慧星最后修改定稿。
目录
第1章 一般规定
第1节 侵权行为的定义与归责事由、责任能力
第2节 损害
第3节 因果关系和共同侵权行为
第4节 抗辩事由
第5节 其他规定
第2章 自己的侵权行为
第1节 对人身权的侵害
第2节 对财产权和
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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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圆排骨:方舟子号称斗士,却没有狗胆面对直接揭露他的人, 例如亦明兄和我。 他
的很多丑行, 都是亦明兄最先揭露的。 他的很多侵权行为, 也是我报告版权所有人
的。 方舟子要说我们诬蔑了他, 起诉就是了。 方舟子没有胆量起诉揭露他的亦明兄
和我,却去找那些并没有直接揭露他的人如郭国松和孙海峰胡搅蛮缠。
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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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我和剃刀的侵权行为气得不要不要的。
哈哈哈。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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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4年10月24日,郭德纲和北京德云社在美国《世界日报》刊发严正声明,控诉法
轮功媒体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郭德纲相声《好好学习》等音频、视频资料,进行非法宣
传,对北京德云社和郭德纲本人的权益、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并保留追究
法轮功媒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郭德纲成为继马季之子马东、歌唱家宋学伟之后,文艺界又一重量级的人物开腔向
法轮功媒体的盗播侵权行为宣战。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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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omplain 讨论区 】
发信人: qx02 (sted), 信区: Complain
标 题: 投诉 西北望射天狼 版主 lezi,篡改我发言的偷窃侵权行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13 20:26:10 2010, 美东)
"我是人渣 我错了 我向西北版的爷爷奶奶们道歉。"
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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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来自主题: Joke版 - 未评老板微博罚50 老板回应:评论相当于考勤 新京报 ugmbbc 1天1小时前 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嘉华公司),因员工未对董事长张明的微博进行评论,近200员工均被罚款50元。张明回应称,这项规定执行四年,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法宝”。如果公司工会决议通过,还会继续执行。据媒体报道,该网友为嘉华公司刚入职半年的员工,因没有评论老板微博,被罚了50元。据了解,公司员工每天早晨还要读一遍老总微博,“还有员工每天轮流,用喇叭领读。” 公司董事长张明回应称,微博评论相当于考勤,要求员工评论,是公司的一种管理手段。此外公司还有“员工须携带有公司logo的袋子”、“不接电话罚500元”等规定。“罚款数额根据危害大小来定,50元是最低标准。” 新京报记者在张明的微博上看到,他发微博的频率很高,每隔一两天都会发,内容多以鸡汤类型的个人感悟、文章摘录和有关公司旅游项目的宣传软文为主。平均每条微博均有两三百条员工评论,其中,约80%为“点赞”的表情符号。 8月18日起,其微博评论数减少为二三十条。张明表示,事件曝光后引起争议,已暂时关闭微博部分评论功能,“以后有必要时还会再开,或者换一种工具和方式。接下来,工会要开会讨论如何执行规定的事宜”。 此外,有律师指出,微博评论的行为,不属于员工职责范围,不能强制要求。而公司没有处罚权,“不评论就罚款”的规定,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违反《劳动法》规定。 ■ 对话 嘉华公司董事长张明:初衷是提醒员工别犯错 在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张明表示,不评论微博就罚钱,是公司的一种管理手段,人事部每天会核查。处罚的初衷是提醒员工不要犯错,具体罚款数额根据危害大小来定,50元是最低标准。 人事部门每天核查 新京报:为什么会设微博评论的规定? 张明:我们必须统一员工的思想和认识。公司领导的想法、未来发展的方向,需要大家知道。微博评论相当于考勤,不然怎么判断员工是否接受或者参与了呢? 四年前,我发布微博时,就和管理层讨论过这个想法,大家都认同,觉得这个方式挺好,就一直延续下来了。我强调不能群龙无首,员工必须知道我的想法。 新京报:员工不评论微博就罚款? 张明:要求员工看(微博),他不看怎么办?这是我们的一种管理手段。其实公司在员工入职时,都会进行专门培训,我要求上层领导的思想,下面必须都知晓。 新京报:罚款措施由谁执行? 张明:由人事部和督查部执行。人员随时有流动,具体谁没评论我是不清楚的,人事部门每天会核对,检查。 新京报:罚款效果如何? 张明:这些措施是由公司管理层统一制定。50元是最低标准,因为不看微博的危害不算大,所以罚50元给一个提示,处罚效果还不错。 该罚款的还是要罚 新京报:还有其他规定吗? 张明:员工8:45的早会,需要晨读公司的经营理念;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携带有公司logo的袋子;不接电话罚款500元。这都是成文的规定,是由公司工会通过才执行的。 工会有80多人,由公司各阶层中认同公司文化、表现积极的员工组成。公司一般起草的奖惩措施都由工会讨论、决定通过。 新京报:罚款具体标准怎么定? 张明:企业需要纪律,奖惩有度才能利于管理。比如,不接电话罚500元,因为你不接电话,可能飞机就延误了,旅团就取消了,都是上万的损失。我的初衷是通过这种方式提醒大家不要犯错。 此外,这些规定都是大家认可的。我们为什么能走到今天,就是靠这种半军事化的管理,有严明的纪律,才能统一思想。 新京报:这些措施怎么建立起来的? 张明:我会参考别的单位,会学习,要求自己每天读书,再加上不断摸索感悟,最终由管理层一起商量决定。 新京报:专家谈到,这种处罚违反《劳动法》。 张明:我们接下来会规范,会改正,但该罚款的还是要罚。我一直认为,严格管理很重要,不可能因为个人行为改规则,这是我们公司多年来发展的法宝。 另外,下一步我们准备在入职时就和新员工说清楚公司的规定,你认可就来,不认可就离开。 ■ 焦点 企业是否有权强制员工评论? 律师认为评论微博不属于员工职责范围,不能强制要求 张明称,员工必须知道公司领导的想法,“不评论老总微博罚款50元”,是公司成文的规定。 慕公律师事务所刘昌松主任认为,张明的微博大部分是关乎企业形象和企业发展的内容,在日益注重公司形象和品牌文化建设的当下,微博宣传作为一种成本较低的广告,可以扩大公司影响力。因此老总号召员工积极转发,无可厚非。但作为强制性规定来要求,就不妥当,“严格地说,这不是员工职责范围的事,不能强制要求”。 而类似要求员工24小时开机接电话的规定,也涉嫌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和生活安宁权(医生等特殊职业除外)。 心理学专栏作家唐映红解释,如果员工在入职时就被明确规定,评论老总微博是工作内容之一,并且落实到岗位守则或制度性的文件中去,只要有证据表明员工同意,而不仅仅是口头告知,问题不大。 不过,从管理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强制性的管理手段未必起到积极的效果。尤其容易引起有思想有主张的员工反感,对企业的认同感下降,是一种拙劣的管理手段。 此外,刘昌松律师解释,因员工未评论或点赞老板的微博,即进行处罚,是违法的。 这侵犯了公民言论自由权。公司即使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罚款规定,也属于违反《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权,是无效的。 上述“处罚”还侵犯了职工的财产权。《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卓英律师事务所的胡穆之律师也称,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在劳资关系中,企业是强势方,如果滥权,将会导致罚款盛行,侵害劳动者的劳动所得”。 ■ 相关新闻 员工微信宣传企业纳入绩效 新京报记者梳理媒体报道发现,部分公司有“奇葩规定”,如“工作时间上洗手间超过15分钟罚200元”、“女员工不戴假睫毛罚20元”等。 同时,在互联网融入企业日常工作的当下,使用微信、微博传播企业信息,成为员工工作的考核标准。江苏盐城金鹰国际购物中心要求员工把微信头像和签名改成企业宣传内容,并转发朋友圈推广,否则至少罚50元。 传媒、内衣、保险等多行业的企业员工表示,部分单位有不成文规定,要求员工转发微博或微信公号的内容,其中一些公司在考核时,将此项算入个人绩效。“如果不转发,就会被警告一次,下次直接扣两分,一分一块钱。”一位内衣公司直营部经理说。 唐映红认为,公司这种做法侵犯了员工的私人领域。“公司只有在付费的前提下,获得员工同意,才可以要求转发,这相当于买断员工的业余时间和私人空间。” 刘昌松律师称,强制要求员工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宣传内容,同强行要求点评老总微博性质相同,都不妥当,进行处罚更是侵权行为。
未评老板微博罚50 老板回应:评论相当于考勤
新京报
ugmbbc
1天1小时前
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嘉华公司),因员工未
对董事长张明的微博进行评论,近200员工均被罚款50元。张明回应称,这项规定执行
四年,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法宝”。如果公司工会决议通过,还会继续执行。据媒体报
道,该网友为嘉华公司刚入职半年的员工,因没有评论老板微博,被罚了50元。据了解
,公司员工每天早晨还要读一遍老总微博,“还有员工每天轮流,用喇叭领读。”
公司董事长张明回应称,微博评论相当于考勤,要求员工评论,是公司的一种管理手段
。此外公司还有“员工须携带有公司logo的袋子”、“不接电话罚500元”等规定。“
罚款数额根据危害大小来定,50元是最低标准。”
新京报记者在张明的微博上看到,他发微博的频率很高,每隔一两天都会发,内容多以
鸡汤类型的个人感悟、文章摘录和有关公司旅游项目的宣传软文为主。平均每条微博均
有两三百条员工评论,其中,约80%为“点赞”的表情符号。
8月18日起,其微博评论数减少为二三十条。张明表示,事件曝光后引起争议,已暂时
关闭微博部分评论功能,... 阅读全帖
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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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朝闻天下 -- 正在播放快播案
zt 知乎
作为一个民法专业的学生,刑法我不是很懂,但关于“技术本身并不可耻”这句话,我
倒是可以给大家介绍三个美国法上的案例,也许对您理解这句话能有所帮助。先说明一
点,这三个案例都是版权人提起的侵权之诉,也就是民事诉讼,因此在案件性质上与快
播案有本质区别,但在行为人过错的认定标准上,却有着一定的共通之处。
案例一:Sony案(Universal City Studios,Inc.v.Sony Corporation of America)
案情:上世纪八十年代,Sony公司制售了一款录像机,消费者可以使用该录像机将电视
节目录制在录像带上,并在其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观看。以环球电影公司为代表的多方版
权人认为,消费者使用录像机录制其节目的行为构成了对版权的侵害,而Sony公司制售
此种具有侵权用途的产品,就是给此种侵权行为以帮助,因此,要求法院判决Sony公司
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判决:本案最终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多数派法官从保护技术创新的角度出发
,借鉴了美国《专利法》中的“日常用品”(staple article of commerce)原则,认
为如果行为人制售的产品可...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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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快报10月24日头版截图
新快报记者被跨省刑拘中国记协已经介入调查
据新华社电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快报》22日已将此事告知中国记协,中国记协随后从湖南、广东两地宣传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已介入调查。
长沙警方述说因由——
据称认定被刑拘记者陈永洲涉三项“捏造”
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捏造的涉及中... 阅读全帖
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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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联名 要求罢免省长和省委书记
http://www.creaders.net 2014-07-20 21:28:41 博讯 [7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日前,作者从哈尔滨市呼兰区一位多年从事维权的朋友处了解到,2014年7月17日,由
他们呼兰区下属四个村——裕强村、利民村、治水村、裕田村四个村10000多拥有合法
选举权的选民联名,分别向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哈尔滨市
呼兰区人民代表大会递交了《要求罢免省委书记王宪魁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人大代
表资格的动议》、《要求罢免陆昊的黑龙江省省长职务的动议》、《要求罢免宋希斌的
哈尔滨市市长职务动议》、《要求罢免王颖的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动议》、《要
求罢免朱辉的哈尔滨市呼兰区区区长职务的动议》、《要求罢免高府仁的哈尔滨市呼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动议》、《要求罢免赵福兴的呼兰区法院院长的动议》和《要求罢
免步延胜的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院长职务的动议》等一系列罢免活动。据呼兰区这位久经
沙场的维权老蒋介绍,2014年这场罢免运动,比哈尔滨市2011年2月那场罢免运动在规
模上更大,冬云的范围更广,参与的公民人... 阅读全帖
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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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联名 要求罢免省长和省委书记
http://www.creaders.net 2014-07-20 21:28:41 博讯 [7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日前,作者从哈尔滨市呼兰区一位多年从事维权的朋友处了解到,2014年7月17日
,由他们呼兰区下属四个村——裕强村、利民村、治水村、裕田村四个村10000多拥有
合法选举权的选民联名,分别向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哈尔
滨市呼兰区人民代表大会递交了《要求罢免省委书记王宪魁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人
大代表资格的动议》、《要求罢免陆昊的黑龙江省省长职务的动议》、《要求罢免宋希
斌的哈尔滨市市长职务动议》、《要求罢免王颖的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动议》、
《要求罢免朱辉的哈尔滨市呼兰区区区长职务的动议》、《要求罢免高府仁的哈尔滨市
呼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动议》、《要求罢免赵福兴的呼兰区法院院长的动议》和《要
求罢免步延胜的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院长职务的动议》等一系列罢免活动。据呼兰区这位
久经沙场的维权老蒋介绍,2014年这场罢免运动,比哈尔滨市2011年2月那场罢免运动
在规模上更大,冬云的范围更广,参与的公民人...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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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他人的获奖摄影作品修改后发在自己微博上,台湾艺人林志颖惹上侵权官司。9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定林志颖构成侵权,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4.5万元。
海淀法院认定,林志颖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朱庆福涉案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单幅摄影作品被侵权赔偿如此高的数额,在以前是没法见到的。这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单幅摄影作品被侵权,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数额。”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黄舟雄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一张PS的照片如何侵犯了摄影作者的著作权?而且被判赔这么高的金额?
黄舟雄认为,未经许可篡改并使用他人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林志颖作为公众人物,所发微博影响力大,造成的著作权人的影响和损失也大,相应的法院判赔数额也会高于一般侵权行为。
林志颖在微博上主动发布致歉声明。
摄影作品侵权最高可判赔50万
在该案中,海淀区法院判决林志颖在其名为“梦想家林志颖”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发表声明,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千元,合计34.5万元... 阅读全帖
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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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博客侵权的几个问题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
就博客侵权这一话题,前不久我先后应《民主与法制时报》、《检察风云》杂志
编辑之约撰文发表了我的浅薄观点。日前,我又接受了《新京报》记者关于“博客侵权
的治理之道”话题的采访,进一步表达了我的粗略意见。正巧,本月初南京市鼓楼区人
民法院对“中国博客第一案”作出了判决,被告中国博客网因监管不力,侵犯了原告南
京大学教师陈堂发的名誉权,判决其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被侵权的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
10日,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原告陈堂发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一名副教
授,据其诉称:被告拥有的中国博客网站上的一网页自2005年6月24日至原告诉讼时,
一直登有《烂人烂教材》的帖子。原告曾于2005年10月24日电话联系被告,向被告明确
提出该帖侵犯原告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删除。但是被告以该帖不违反发帖原则拒绝删除
,使得该帖一直公开传播,直至原告起诉后,11月3日才被隐藏。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
告停止侵害、删除《烂人烂教材》以及中国博客网站上对此事件的评论中所有辱骂原告
的言辞,并在中国博客网站首页刊登致歉声明,保留时间为242天,赔偿原...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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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奶茶MM父亲将微博名为“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王先生告到南京市秦淮区法院,要求其道歉并赔偿200万元。记者发稿时,王先生联系记者称愿意与原告协商。
章丽厚(资料图)
“奶茶妹妹章泽天向刘强东索要分手费3000万。”今年1月以来,一则消息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甚至将此事与前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的落马扯到了一起。为此,相关当事人展开了维权行动。先是刘强东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微博名为“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博主王先生告到北京朝阳区法院,认为他传播这则消息造成恶劣影响,要求其道歉并赔偿500万。之后,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也以同样的理由将王先生告到南京市秦淮区法院,要求其道歉并赔偿200万元。秦淮法院原定昨天上午开庭,因王先生表示没收到传票没有出庭而作罢。记者发稿时,王先生联系记者称愿意与原告交流协商。
官司缘由
A 清空微博 引起分手猜测
章泽天是南京本土出产的网络红人,2009年,她因一张手捧奶茶的清纯照片被发到网上而意外走红,被网民冠以“奶茶妹妹”的美称,后被保送至清华大学读书。2014年4月,章泽天与京东商城CEO刘强东的恋情被曝光。因两人都是广受关注的公众人物,所以这段恋情在社会上引起巨大...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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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鹿晗在韩国株式会社S.M. Entertainment当专属艺人时,曾为其拍摄相关宣传照片。之后,韩束公司、苏雪达公司使用上述鹿晗的照片来宣传推广韩束公司的化妆产品。韩国株式会社S.M. Entertainment认为此举构成侵权,遂将鹿晗、韩束公司、苏雪达公司诉诸法庭。
2015年12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韩国株式会社S.M. Entertainment诉鹿晗、上海韩束化妆品公司、江苏苏雪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当日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一审判决。
原告韩国株式会社S.M. Entertainment(简称“SM公司”)诉称,2010年5月27日,其与鹿晗签署了有效期为10年的《专属协议》,鹿晗成为SM公司专属艺人。该协议约定,SM公司有权独占使用鹿晗的照片、肖像等开发商标以及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
2013年5月13日,SM公司员工李石基在SM公司内部为鹿晗拍摄了相关宣传照片,其中包括本案涉案照片一张。涉案照片首次公开使用于2013年12月21日,作为演出活动的纪念图册销售。SM公司认为,其拥有本案系争照片的著作权。后SM公司发现未经自己许可,... 阅读全帖
o***s
发帖数: 4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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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海豚音和高颜值在《歌手》节目中走红的哈萨克斯坦歌手迪玛希,今日(1月31日)接到了维塔斯方面的律师函,禁止他今后在任何演出中再演唱维塔斯的任何歌曲。起因是迪玛希在《歌手》和《“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翻唱了维塔斯的《歌剧2》,这首歌是维塔斯18岁所写、19岁克里姆林宫的出道作品。
维塔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赞迪玛希年轻、技术好,但他建议迪玛希能尊重版权,因为翻唱别人不是歌手的长久之计。
?律师函:应重视版权
律师函中称:湖南卫视于2017年1月28日播出的《歌手》节目第二期中使用《歌剧2》作为迪玛希·库达依别列根的竞演歌曲,所演出内容通过电视、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并且公众可以在酷狗音乐、QQ音乐等平台播放和下载该演出歌曲。
维塔斯及其经纪人布多夫金理解有众多观众希望《歌剧2》被精彩演绎,本着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布多夫金未对《歌手》节目的侵权行为予以追究。
但是,湖南卫视于2017年1月30日播出的《“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节目中再次由迪玛希·库达依别列根演唱了《歌剧2》,此次演出同样被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大范围传播。
律师认定侵权,是依据《保护...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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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Apple 讨论区 】
发信人: sautin (老将萨乌丁), 信区: Apple
标 题: 乔帮主有难了,大家赶快帮忙骂死那帮乞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Oct 27 17:44:46 2010, 美东)
都想抢帮主好不容易争下来的血汗钱,
大家赶紧骂死这帮乞丐
苹果iPad商标被指侵权 或遭8家银行联合反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7日 01:51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刚刚进入大陆市场不久的苹果iPad或将遭遇麻烦。
昨日(10月26日),和君创业公司对外发布一份致美国苹果公司的公开信,指责苹果
公司公然侵犯唯冠科技(深圳)公司2001年注册的iPad 电脑的商标权,要求苹果公司立
刻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推动包括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唯冠的8家债权银行与唯冠
公司联手,共同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查封苹果公司的侵权产品。
“周四、周五这些银行将召开联席会,商讨解决于苹果纠纷的相关事宜。”和君创
业公司总裁李肃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对于苹果强行在大陆地区热炒、大卖商标侵
权的iPad... 阅读全帖
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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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小将支持的百度又干下三烂的事
https://new.qq.com/omn/20180921/20180921A2282G.html
西安殡仪馆起诉百度等索赔1元 因搜索结果被广告误导
2018/09/21
21:35
南方都市报
企鹅号
在百度搜索“西安市殡仪馆电话”,结果首位显示的却是私人殡葬商店网页。西安市殡
仪馆认为名誉权和名称权受侵害,将百度和该商店诉至法院,要求公开道歉,并索赔1
元。
9月20日,该案在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百度表示,搜索是一种技术服务,具有
一定中立性。其为客户提供推广服务,对关键词等没有限制。
殡仪馆代理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索赔1元只是象征意义的,目的是对百度等起到警示
作用。她透露,类似侵权行为在其他搜索引擎也存在,之后不排除还会起诉其他搜索公
司。
该案未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表达了调解意愿,但具体调解方案尚未达成。
起诉:搜索结果存误导,扰乱殡葬管理秩序
此次西安市殡仪馆共起诉三名被告: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以及西安市碑林区忠X堂日用百货商店。
据西安市殡仪馆工作人员介绍,近一年来,他们多次遇到有人来殡仪馆索要发票或投诉
服务不过关...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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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想抢帮主好不容易争下来的血汗钱,
大家赶紧骂死这帮乞丐
苹果iPad商标被指侵权 或遭8家银行联合反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7日 01:51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刚刚进入大陆市场不久的苹果iPad或将遭遇麻烦。
昨日(10月26日),和君创业公司对外发布一份致美国苹果公司的公开信,指责苹果
公司公然侵犯唯冠科技(深圳)公司2001年注册的iPad 电脑的商标权,要求苹果公司立
刻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推动包括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唯冠的8家债权银行与唯冠
公司联手,共同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查封苹果公司的侵权产品。
“周四、周五这些银行将召开联席会,商讨解决于苹果纠纷的相关事宜。”和君创
业公司总裁李肃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对于苹果强行在大陆地区热炒、大卖商标侵
权的iPad电脑的侵权行为,应该向唯冠科技支付百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款。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多次致电苹果公司公关人士,直到记者截稿,该人士电话
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商标权之争的由来
《每日经济新闻》在采访中了解到,苹果与唯冠国际的这场商标权之争由来已久。
200... 阅读全帖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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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63b203010157ko.html
(2012-04-04 16:07:06)
著作权法在中国由上世纪80年代拟定期间起就颇为难产,颁行后的执法更是步履维艰。
在中国流行音乐产业界风雨飘摇、难以为继,创作和生产都面临巨大危机之时,中华人
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颁布并征求意见是一个难得的契机。其中一些条款如何
制定将决定着今后若干年内中国音乐发展的走势。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背景下
,充分保护著作者权益,非仅关乎著作权人的个人名利,更是关乎国家文化事业和文化
产业能否健康有序生存和发展的大事。为此,我个人希望所有著作权人能够真正关心和
研读“草案”并通过合理合法手段反馈于业界及相关管理部门。更多的感慨乃至愤慨关
乎“情”,冷静思考,明确建言关乎“理”,不合情不合理自然也难有“法”。因此,
就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发表如下修改意见,以供业内朋友们
也有关管理部门参考。乖谬之处,敬请批评。
第十二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和投资... 阅读全帖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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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2-02-27/072824007107.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7:28 云南网
2009年4月1日,目击者讲述事情经过。资料图片
时任云南省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张文新于2009年在公休假期间,开着公车带
着家人朋友去东川区给岳母迁坟,途中坠崖身亡。
事发后,正在部队服役的张文新之子张鑫成了孤儿。悲痛过后,为索要丧葬费、死
亡赔偿金,张鑫和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打起官司。
2011年9月7日、11月21日,昆明东川区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近日作出
一审判决,由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赔偿张鑫及张鑫的外公李国荣经济损失34万余元。
请公休假为岳母迁坟出车祸
交警认定张文新负全部责任
2009年3月31日,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新在公休假期间,经单位领导批准
,驾驶单位车牌号为云AFP238的“思威”牌越野客车,由寻甸县前往东川区因民镇落雪
矿为岳母迁坟,同车载乘李冬梅、朱恒志、曹加许、胡存德。
当天上午9时30分,张文新驾车以每小时约49...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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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以炫富进入公众视野,并一直以炫富存在于公众视野。公众关注她一方面是要彻底搞明白她初始曝光时认证捆绑在身的“红会身份”,究竟是真是假;另一方面也是想知道红会何时彻查郭美美事件,诉之对红会的侵权行为,修正红会跌碎的公信力。
郭美美自拍比基尼秀乳沟
郭美美自拍。
6月18日,拥有67万名粉丝的法律学者徐昕发表了这样一条微博: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网上炫富,导致红会声誉及获捐额一落千丈,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并直接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但红会至今未起诉郭美美的侵权行为。如今,起诉郭美美侵权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截至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被转发5000多次。(中国青年报6月23日报道)
郭美美以炫富进入公众视野,并一直以炫富存在于公众视野。公众关注她当然并非她如妖精一般的妩媚长相和那几只名牌包包,一方面是要彻底搞明白她初始曝光时认证捆绑在身的“红会身份”,究竟是真是假;另一方面也是想知道红会何时彻查郭美美事件,诉之对红会的侵权行为,修正红会跌碎的公信力。但是就像西游记里“有背景的妖怪都被带走了”一样,人所周知郭美美是只妖怪,但她就是没有被打倒,反而愈加高调... 阅读全帖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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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可认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有权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
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ht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 民
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407.htm
你会不会感到自己很不可思议?

轨.韩团队对这点如此无知,不可思议。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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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造谣传谣。上海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有权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
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543.ht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 民
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ssf/200311/20031109201407.htm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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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的设立有望弥补南海行政建制与管辖、资源开发与保护等诸多“短板”
惊涛拍岸,潮落潮起,美丽的海岸线如洁白丝线,描绘出中国人对南海的蓝色畅想。
连日来,宁静的西沙永兴岛变得热闹起来——
21日,西南中沙的1100多名选民选举了45名三沙市第一届人大代表;
23日,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市一级权力机构;
24日,三沙市正式揭牌成立……
彰显主权
上午10时40分,三沙市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市政府广场上隆重举行。早上还是阴
云密布,到揭牌的那一刻,阳光却穿过云层撒向永兴岛。在庄重简朴的会场旁,两块巨
大的中国国家地图和南海地图格外醒目,200多名三沙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见证了这一
历史时刻。
“春亦有情,南海喜逢鱼弄月;人得其志,春风和气鸟逢林。”——这是三沙市驻
地永兴岛上兄弟庙的一副门联,它成为三沙市民喜悦和憧憬心情的生动写照。
在揭牌仪式上,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决策,设
立地级三沙市,战略意义重大。三沙市和三沙警备区成立挂牌,就是要依法履行国家赋
予的管辖职能,努力把三沙市建设成为维护南海主权和南海资源开发服务的重要基地。
第一任三沙市委...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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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tock版 - 重磅炸弹, short YOKU
YOKU可能会遇到法律上的大麻烦。trid to short 400 stocks
视频网站再戴版权紧箍 网络侵权行为界定明确
2011-01-12 08:17来源:第一财经日报发表评论
核心提示: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网络传播中的侵权行为作了详细规定,网站或将面临更为严格的法律规范。
正文:收起
谢雪琳
我国再出“十六条”意见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网络传播中的侵权行为作了详细规定,网站或将面临更为严格的法律规范。
细化侵权界定
“我们遇到过很多起诉,都是用户上传了别人的作品,被原创者找上门来,告我们公司侵权。”土豆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他说,网站每天有几万个作品上传,他们无法一一审查,因此遇到起诉较多。一般来说,若遇到原创人投诉,网站会予以删除,但不可能做到事先全面审查用户上传作品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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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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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李文利 男 37岁 汉族 学者
电话:024 24261716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泉园3路22-1号1单元3楼1号
邮编:110015
被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人或负责人:吴邦国
电话:010 66056449
地址:北京 人民大会堂
邮编:100805
被告:周洪宇 男 47岁 汉族 教师
电话:010 66056449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邮编:430079
被告:楚天金报
法人或负责人:韩少林
电话:027-86788888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鹂路65号
邮编:430077
被告:荆楚网(湖北楚天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或负责人:阎思甜
电话:027-8677268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鹂路65号
邮编:430077
被告:中华儿女杂志(海外版)
法人或负责人:马林
电话:010 63556888
地址:北京右安门外东三条中华儿女之家
邮编:100054
被告: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
法人或负责人:刘长乐
电话:00852 26219888
地址: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18号海滨广场1座9楼
被告:凤凰网
法人或负责人:... 阅读全帖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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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律师 杨状
作为法律界人士,上海观庭观盛律师事务所杨状律师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
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名誉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释》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本案的管辖法院、争议焦点、判决结果进行如下分析:
一、管辖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的规定:名誉
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据此,杨状认为,韩寒可以在
方舟子的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起诉。本案中由
于韩寒的生活、工作所在地均在上海,故可以认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为上海。当然,大状
估计如果上海法院受理本案的话,方舟子可能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争取在北京法院处
理本案。
二、争议焦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的规定:是否
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 阅读全帖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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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诽谤罪 百度百科
诽谤罪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
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目录
构成要件
犯罪认定
犯罪处罚
展开
编辑本段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
然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 诽谤罪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
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
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
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
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
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
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
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 阅读全帖
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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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韩寒诉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民事诉状 (2012-03-13 16:33:12)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律文书
随撤诉裁定书,法院还寄来了如下民事起诉状: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韩寒
第一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
第二被告:刘明泽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停止诬称《三重门》、《书店(一)》、《求医》不是原告创作
的相关一切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删除在第一被告博客与微博上的已有侵权
文字;
2、判令第二被告立即删除其微博上转载第一被告的相关侵权博客与微博文字;
3、判令第一被告就其上述侵权行为在其博客与微博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
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三重门》是原告高中时期呕心沥血、夜以继日创作的长篇小说。首先由作家出版社于
2000年5月出版;后又由万卷出版公司出版。在上述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出版的该书封面
、扉页与版权页上的作者署名均为“韩寒”。原告现在还保留有该书大部分写作手稿。
该书迄今已经重新印刷多次,累计印数400多万本。
《书店(一)》是原...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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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关于罗永浩和方舟子之我见
近日,罗永浩为了证明我是“骗子”、“人渣”、“伪君子”、“精神病”、“心理残
疾”、“人格扭曲”、“双重标准”、“选择性打假”,以一个没有受过任何学术训练
的高二退学生的身份,在微博上不停地指控我妻子“学历造假”、“硕士论文剽窃”,
要我表态。所谓我妻子没有上过大学、靠给高官当保姆上的研究生的“学历造假”,不
过是曾被我揭露剽窃的深圳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孙海峰等人捏造、传播的谣言。而所谓
“硕士论文剽窃”,我在4月份已在微博、博客和新语丝网站上多次说明、表态过,我
妻子也写过一篇文章做过解释,不再多说。
2006年罗永浩曾给我不参与管理的“打假基金”捐过1千元钱,罗永浩从此认为我
应该对其感恩戴德,不应该批他骂他,否则就是“人品有问题”。在同一年罗永浩为了
拉我去牛博网开博客,请我吃过一顿饭,饭钱不详,应不超过1千元,罗永浩以此嘲笑
我吃饭从来不付钱。请罗永浩留下汇款地址,我将把这两笔钱及利息合3千元给他。
我曾经说过回国时曾多次受骗,其中受的最大欺骗之一是听信了一位流氓的理性主
义谎言:受罗永浩邀请到刚开张的牛博网给他拉人气,到被他冲冠一怒为红颜踢走时已
带去350万点击率(远远超过其... 阅读全帖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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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boymy (御厨) 于 (Sun Jan 1 21:47:43 2012, 美东) 提到:
首先,我真心不是方黑。最开始还是很景仰方舟子的。但是关注了方舟子和罗永浩最近
的口水战,我不由得不相对更支持罗永浩一些。
首先,刘菊花女士抄了就是抄了,网上有人已经发了和原文的对照,不仅仅是有些段落
文字一字不差,甚至连小标题都是照搬。方舟子先生可以不站出来“大义灭亲”,如果
他保持沉默大家也不会说他什么,大家都能看出来是因为他为了老婆;或者他可以表示
不去研究老婆的论文,声明不发表意见,大家也不会说什么。但是,请注意但是,方舟
子先生先是站出来说老婆没抄,继而摆出一付“黑社会嘴脸”,威胁别人,这个就实在
是说不过去了。
更何况,罗永浩(以后打“老罗”吧,省事)开始是问“对事实真相有洁癖”的方舟子
(省去先生,省事)为什么打假双重标准,没人针对刘菊花。方舟子从始至终都没有回
答这个问题,而是反复表示谁打(假)他老婆,他就报复谁。
这个报复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一会“打比方”说别人老婆出墙,一会说人家...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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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小杨本来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漂亮、可爱,只是4个月前,因为小杨的一次倒车,这个一岁的孩子永远离开了他。
出事后,小杨自然很悲痛,处理完女儿的后事后,他去找保险公司,没想到,保险公司以侵权人与保险受益人是同一人为由,拒绝向小杨支付赔偿,经过法官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支付小杨保险金22.5万元。
爸爸倒车轧死女儿
小杨是安徽人,25岁,年纪轻轻,性子有些毛躁。几年前他到宁波来打工,在这里安家立业,娶了老婆,很快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取名兰兰(化名)。
对这个女儿,小杨很是疼爱。
去年12月17日,小杨开着小货车去办事,自然忘不了带上兰兰,到了目的地,车子停好,他抱着兰兰下车。刚要走时,他又觉得车子没有停好,就把女儿放在地上,嘱咐她站在哪儿别动,自己便重新上车,想再倒一次车。
上了车之后,有些粗心的小杨忘记了兰兰还在站在车后面等着自己。
他挂了倒车档,松开刹车,此时的兰兰就正站在货车后面。乖巧的她只记得爸爸说的:站着别动。一岁的孩子还意识不到缓缓后退的车子有什么危险。
而小杨的小货车也没有倒车雷达,车子在慢慢后退,他一直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
就这样,悲剧发生了,作为父亲的小杨,亲手将车...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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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药家鑫父亲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处了解到,药庆卫因认为张显在一审判决后继续进行侵权行为,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已于9月18日进入二审程序,预计将于本月中下旬开庭审理。张显的电话此时已处于停机状态。
7月底,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药庆卫胜诉,要求被告张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仍然保留在网页上、其发表的有侵权内容的微博1条、博文2篇,并在其微博、博客上连续30日分别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药庆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原告药庆卫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
至此,这起已经沸沸扬扬了两年多的药家鑫案看似已经落下帷幕,但药庆卫却在8月底向西安中院提起了上诉,原因是张显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
原告:张显并未真诚悔过
马延明告诉记者,虽然张显已经删除了侵权的博文和微博,也于8月1日晚在微博上张贴了致歉声明,希望药父早日走出阴影恢复平静生活。但此后,张显依旧通过微博的方式继续侵犯药庆卫的名誉权,张显并未真心悔过。
记者在张显的微博上看到,除了8月1日发布了对药庆卫的致歉声明,其后29天,张显都没有在微博上对药庆卫刊登声明表示道歉。8月1日,张显在参加微访谈时称呼药庆卫是“杀人犯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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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起床,市民吴先生的手机就响了,但刚响一声就挂掉,吴先生心里一惊:难道有人恶作剧?
不过,吴先生很快明白这不是恶作剧,14日上午7点到11点,有超过500个电话打到他的手机上,且没有来电显示。
正在吴先生担心生意做不成时,一条短信发到他的手机上,短信称可以帮吴先生解决“追呼、代呼”问题,收费三百到五百不等。这时,吴先生知道,对方是想让他掏钱解决这个问题。好在吴先生通过强制来电显示找到了号码,并威胁说报警才让对方停止了骚扰。
电话响不停,公司业务陷入瘫痪
吴先生是中南物流园一家公司的经理,11月14日上午7点左右,吴先生手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刚响了一两声就挂断了。吴先生看到,手机显示“私人号码”四个字。几分钟后,手机又开始震动,屏幕上依旧显示不出来电信息。
吴先生来到办公室,座机铃声也响了,他还没来得及拿起听筒,对方又挂断了。从上午7时到11时许,吴先生手机接到了
超过500个电话,外人根本打不进来,吴先生联系不上生意伙伴,物流公司的业务陷入瘫痪。
上午10时55分,一个山东济南的号码发来一条短信,内容为“专攻电话追呼、代呼业务”。吴先生回短信咨询价格,被告知“三百包停,五天后五百...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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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清晨,北京版大黄鸭在雨中迎来了第一批游客。京华时报记者王海欣摄
昨天,风靡全球的大黄鸭在北京园博园的园博湖正式亮相,按计划将停留至本月23日,26日移至颐和园。第一天亮相的大黄鸭脑袋有些耷拉,一直有工作人员在一旁用设备补气。据介绍,这只高18米、长21米的大黄鸭体重有900公斤,需要靠5吨重的底盘才能固定在水面上。
京华时报记者陈荞李秋萌
□亮相
大黄鸭被指“没吃饱”
昨天早晨,北京下起了雨,但并没有影响大黄鸭的下水。早8点,记者来到园博湖观景平台时,一只憨憨的大黄鸭已经浮在水面。
不过,这只大黄鸭的嘴有点皱巴,身子向前倾,头有些耷拉着,屁股上还带着几处泥巴,显得不太精神。大黄鸭身旁还停着几只电动小船,几名工作人员一直在大黄鸭身边忙着。“我们在给鸭子充气。由于下雨,并没有给它充太满,所以需要补气。”
记者注意到,大黄鸭屁股后面有一个不太显眼的拉链式封口,工作人员表示,从这里可以进到大黄鸭肚子里查看鸭子情况。
早9点,园博园正式开园,与以往一下雨园博园就游人稀少相比,昨日的游客数量相对较多。“我们是专门来看大黄鸭的。”游客张女士说。一些游客甚至是从河北赶来。不过有多名游客表示,鸭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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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邓丽君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邓丽君的三哥邓长富,委托律师到南京办理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目的是状告南京一家餐厅。
1978年邓丽君和三哥邓长富(右)的合影
餐厅中的邓丽君照片和唱片
大幅邓丽君油画
“我没忘记你忘记我,连名字你都说错……证明你一切都是在骗我,看今天你怎么说……”“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虽然邓丽君已经去世20年,但直到今天粉丝仍是不少。 邓丽君去世后,她的姓名和肖像的使用权,归属于邓丽君文教基金会和邓家。近日,邓丽君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邓丽君的三哥邓长富,委托律师到南京办理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目的是状告南京一家餐厅。他们认为,这家餐厅侵犯了邓丽君的姓名权与肖像权。
邓家之怒
三哥:南京餐厅擅用邓丽君姓名肖像
公证员留发票:餐厅靠邓丽君获益
上个月,邓丽君三哥邓长富的代理律师孙茂成找到南京公证处,要办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
孙茂成律师告诉公证员,位于南京中山路286号的一家餐厅,未经邓丽君基金会授权,便擅自使用邓丽君的姓名肖像。
据了解,这家餐厅大量使用邓丽君的照片和肖像,甚至菜单上都有邓丽君的头像。邓丽君基金会要对这家餐厅的侵权事实做证据保全公证留作证...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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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网络安全技术人员向记者指出流氓软件的入侵过程。点击一色情网站安装播放器的提示后,“流氓软件”会在后台运行,自动给电脑装上若干个软件,侵占电脑存储空间。
在电脑和手机的屏幕上,“流氓”日渐猖獗。
今年7月底,工信部发布2015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显示,在对40余家手机应用商店应用软件进行的技术检测中,共发现有80款应用软件存在问题,其中大部分软件系恶意相互捆绑,强制安装在手机上,也就是俗称的“流氓软件”。
不仅是手机,电脑“流氓软件”同样大行其道。有网络安全机构发布数据显示,目前存在于PC端用户的“流氓软件”有数百款,其中不乏较为知名的软件,不少软件用户数高达百万级。
新京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流氓软件”肆虐背后,是一条渐成产业的灰色利益链条。“流氓软件”作者采用强制捆绑、欺骗安装等方式推广软件,并从软件厂商或职业推广人处获取利益。据了解,通过这条利益链,一款捆绑五款软件的“流氓软件”半年获利达数百万元,软件厂商、职业推广人和“流氓软件”作者等均从中获益。而大量因此遭受损失的手机和电脑用户,维权困难重重。
专家认为,“流氓软件”侵权行为很明显,但举证过程太过艰难,相关部门...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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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妹妹”章泽天
图说:10月15日中午,华汉发表“致章泽天女士的致歉声明”,公开承认,为了金钱和名利,谎称受“奶茶妹妹”章泽天委托进行炒作。
2009年,章泽天因一张手捧奶茶的照片而受到网友的喜爱,被网民称为“奶茶妹妹”。华汉系上海诗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20日,上海星空卫视播出《金星撞火星》节目,华汉在节目中称,奶茶妹妹是他最成功的炒作案例。2014年4月18日,《搜狐视频娱乐播报调查》节目制作并发布了一段名为“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的视频,该视频多次提到该主题的关键人物是华汉,并称奶茶妹妹花了100万元找其做推广,奶茶妹妹与刘强东的恋情是二人商业合作的结果等。
截至2015年1月22日15时02分,在百度网页中搜索关键词“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 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可以搜索到9620000条相关结果,其中包括新华网、爱奇艺、腾讯网等网站的相关链接。
庭审中,章泽天称,她并不认识华汉,也没有任何联系。华汉称她花费100万元宣传策划的... 阅读全帖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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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小悦(化名)虽然与男友王某长恋7年,期间还曾怀孕堕胎。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二人感情出现裂痕,男友王某提出分手。一气之下,小悦喝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后,小悦父母认为王某在女儿自杀前未尽到预防措施,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纠纷权为由,向王某索赔46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王某未实施侵权行为。小悦父母不服上诉,记者昨天获悉,二审法院在维持原判的基础上,对王某在此事中的态度和表现予以批评。
女儿自杀
父母起诉索赔
1992年出生的小悦是家中独女,与王某是中学同学,15岁时相恋。小悦父母诉称,女儿与王某在2011年开始同居生活,期间二人长期发生性关系多次堕胎。因女儿长期服用避孕药,小悦事发前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2012年,王某工作后,在和小悦相恋的同时,还与另一名女孩恋爱。在2014年11月,王某向小悦提出了分手。因小悦无法接受,几日后就服用安眠药自杀,所幸抢救及时。11月30日,小悦多次打电话给王某,明确告知王某已购买敌敌畏,如果分手就会喝药自杀。当日下午2时,小悦在王某家服食农药,虽被送往医院抢救,还是于第二日死亡。
小悦父母认为,王某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放任小悦自杀的后果,与女儿的自杀...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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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电梯惊魂”后,小新晕倒入院
电梯第一次打开,一个带“血”的身体躺在电梯口,旁边坐着身穿护士服的女子,手里拿个东西;电梯第二次打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慢慢向着电梯爬行,缓缓伸出手。
这不是《电梯惊魂》里的场面,而是发生在下班时间沈阳一幢写字楼里,一位女白领被吓昏。
同乘电梯的同事也非常愤怒,“恶作剧也得有限度,这样不顾别人的感受,太可耻了。”
第一次开门:带“血”的身体 旁边坐着一“护士”
女孩小新和小梦都在沈阳沈河区银河国际大厦B座写字楼上班,每天17时,是公司的下班时间。
昨日17时10分许,小梦和小新照常下班走进了大厦电梯。小梦说,包括她俩在内电梯里一共五个人,其中四人是同事,另一人拿着摄影器材站在后面,还有一把轮椅靠近门口,占了不少地方。从19楼下到1楼,电梯中间停了两次。
小梦先进的电梯,站在靠边的位置,面朝电梯口;小新最后一个进电梯,因为有轮椅在,只能站在轮椅前方,背朝电梯门。
小梦说,电梯第一次开门的时候,小新回了一下头,接着就发出一声尖叫,小梦听见声音往外看,一人躺在电梯口,身上流“血”,但看不清哪里伤了,还有一名穿着护士装的女子,像是在检查躺着的人的身体,手里拿着...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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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孟非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而在2013年却被80后小伙金阿欢状告其“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记者第一时间致电江苏卫视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对事件将会出示公开声明,记者也采访到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他表示该案件并未提出任何经济索赔的诉求,原告金阿欢只希望江苏卫视能够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的名称。
2012年,温州小伙子金阿欢一纸状书将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告上法庭,称“江苏广电总台这是商标侵权,在2010年他已经成功将非诚勿扰注册”。当年,江苏卫视给出的理由是:“‘非诚勿扰’栏目来说,其性质属于电视文娱节目,商标也应该在电视文娱节目类别中,而早在电影《非诚勿扰》播出时,华谊兄弟公司就已经注册了电视文娱类别的“非诚勿扰”商标。同时,江苏卫视也提到“非诚勿扰的LOGO跟金阿欢的注册商标明显不同。”
江苏卫视的理由也成为案件举证过程中讨论最激烈的问题,2014年12年,法院还以“非诚勿扰虽然与婚恋交友有关,但终究是... 阅读全帖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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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德阳一幼师上课直播不雅话题”追踪
2月24日,德阳小天使幼儿园老师“静静”在网上直播其班上小朋友上课以及午休的情况,此事经网友和媒体曝光后,引发各方关注,同时也引爆网络舆论,大家探讨的话题主要集中在老师是否可以在上课期间通过手机进行视频直播、商业直播平台发布小孩的照片等是否构成侵权、老师通过商业网站直播获得打赏是否借机赚钱等。
带着这些问题,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律师、学生家长以及当事教师本人。
2月25日下午,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初步调查情况称,当事老师未经园方审定和同意,擅自将教学视频在网络平台上直播,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而就该老师直播未成年人的活动来获得网友的打赏,究竟属于不当得利还是违法所得,当地警方表示还需研究讨论。
记者走访/
有家长称直播前沟通过也有人得知此事后吓一跳
25日早上上学时间,记者来到德阳小天使幼儿园。一名保安称“幼儿园负责人不在”,但透过办公室的门窗,可以看到园长座位上有人,旁边还有一名家长。
记者随后来到办公室,向园长位置上的女性说明来意后,她以“正忙着”为由婉拒了采访,并表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没什么好说的...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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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张馨予剧组聚餐被拍,被指“勾三男吻一女”,再度引发网友对其曾“坐台”的猜测。5月14日,张馨予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发布正告函,要求相关微博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张馨予道歉。随后,张馨予工作室也转发此微博,并表示要对侵权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2012年张馨予就曾为坐台“谣言”状告过网友夏萨沙,经历一年的官司,于2013年胜诉,获得6万余元精神损失费,但对方始终拒绝道歉。
“勾三男吻一女”不实 只是剧组聚会?
5月12日,“名侦探赵五儿”在微博上曝光了一组张馨予与《思美人》剧组人员聚餐吃饭的偷拍照片及视频,画面中,张馨予连续与三名男子动作亲密,先是和一男子餐桌热聊,然后与《思美人》制片人梁振华搂肩拉手,对方还上前摸她胸部,被她一个快步躲过,但最后张馨予还是搂着梁振华,主动献吻。最后,张馨予还与一名白衣女子拥吻。而《思美人》的男一号马可则全程坐在一旁,表情尴尬。
事后,张馨予立刻发长微博,澄清这是剧组聚餐,“我没有主动与任何男子搂抱,更别说被摸胸激吻”,“唯一主动拥抱的是我们剧组的统筹姐姐,她挠我痒痒我躲掉了”,至于与梁振华的“亲吻”,是玩游戏输了的惩罚,而且只是借位,并未真的亲上去。
次...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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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只要有网的地方,满屏都是“王宝强离婚”,而没网的地方这件事也被口耳相传,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关于王宝强与马蓉以及“第三者”宋喆的传闻简直花样百出,各种杜撰的“亲子鉴定书”、“开房证据”都被网民信誓旦旦的转载评论。然而,这些未经证实的内容相当于火上浇油,让“王宝强离婚案”愈演愈烈。
那么,在“王宝强离婚案”中双方的“优劣势”分别是什么样?马蓉作为过错方两人的财产究竟如何分配?网络上的一些言论和做法是否触犯法律?这起案件的未来走向究竟如何?记者为此采访了专业律师宋福信,请他为我们解读一下“王宝强离婚案”。
对于王宝强个人的“家务事”却上升为“全民捉奸”,宋福信认为,大众一面倒支持王宝强,其实是在捍卫自己的价值观,对家庭负责、忠诚的价值观。不过,当“小三”宋喆在被媒体跟拍后扬言“报警”确实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他称,“宋喆和马蓉在面对被跟拍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该媒体停止侵权行为,若媒体仍继续侵权,可以考虑对拍摄、发表和转发的媒体和该记者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相信您对王宝强的案子应该很了解了,是否可以列举一下在这次实践中双方在法律上占的优劣势呢?
宋福信律师:从王宝强公开声明的内容来推断,... 阅读全帖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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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http://cul.sohu.com/20120927/n354082311.shtml
因认为自己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将苹果电子产品商
贸(北京)有限公司及苹果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3万余元。今日上午,二中院一审判决,
认定苹果侵权,苹果被判赔偿大百科52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发现苹果提供付费下载 大百科起诉索赔
中国大百科公司诉称,2010年10月,该公司发现在苹果电子商贸公司经营的网站上
下载并安装iTunes软件后,即可通过该软件访问苹果公司经营的苹果在线商店(App
Store)。
用户可通过该软件购买和下载含有原告拥有著作权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大量内容
的应用程序,用以在苹果公司的iPad和iPhone产品上阅读该书的大量内容。
中国大百科公司认为,两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庭审中,大百科公司指出,苹果公司提供大量证据表明,苹果在线商店里的应用程
序均由开发商上传和发布,意图将侵权责任推卸给第三方。
但苹果在线商店的页面显示,涉案应用程序的开发商为周某,而苹果公司至今没有
提供与周某之间的开发协议和周某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销售... 阅读全帖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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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新律师:媒体违法报道“本所谓强奸案”2013年07月10日 11:01
来源:凤凰娱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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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与儿子李天一(资料图)
点击图片进入:专家解析李天一案:轮奸提议者将会被重判
上月底,李双江梦鸽之子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的代理律师宣布请辞,而日前该案的
新律师也浮出水面,新律师为北京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枢与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冉。两人于今日凌晨通过博客发布一篇声明,公开该案详细进展。
以下为声明全文:
受李某某监护人的委托,辩护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本所谓强奸案从今年二月下旬到现在,已经历时四个多月了,其间经历了公安机关的侦
查和补充侦查,虽然即使此案成立的话,也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但是由于一方面
案情涉及隐私,另一方面又涉及名人子女,所以很多媒体一直在进行追踪报道。
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
后,几乎是第一时间也以真实姓名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案的,不仅有很多地方媒体,各
大门户网站,而且还有很多中央主流媒体,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视频等对该未成
年人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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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保护苍老师是义务,保护李老师不是。
受李某某监护人的委托,辩护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本所谓强奸案从今年二月下旬到现在,已经历时四个多月了,其间经历了公安机关的侦
查和补充侦查,虽然即使此案成立的话,也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但是由于一方面
案情涉及隐私,另一方面又涉及名人子女,所以很多媒体一直在进行追踪报道。
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
后,几乎是第一时间也以真实姓名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案的,不仅有很多地方媒体,各
大门户网站,而且还有很多中央主流媒体,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视频等对该未成
年人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
还有个别媒体或社会人员,不仅严重侵害李某某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隐私,还借机对李某
某及其家人进行严重的侮辱、诽谤,这也是明显的违法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李某某及
其家人的名誉。
即使在李某某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于2013年3月19日发表《律师声明》后,个别媒体对
未成年人李某某及其家人的严重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
闻报道、影视节目... 阅读全帖
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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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16:31 | 来源:178 | 网友评论:0条
摘要:在2015年1月14日之前,百度贴吧“舰队collection”吧已经聚集了7万多名关注
者,这些人大都是日本网页游戏《舰队collection》的忠实玩家,或者仅仅单纯因为喜
爱《舰队collection》游戏中的“舰娘”角色而聚集在一起的二次元用户。
在2015年1月14日之前,百度贴吧“舰队collection”吧已经聚集了7万多名关注者
,这些人大都是日本网页游戏《舰队collection》的忠实玩家,或者仅仅单纯因为喜爱
《舰队collection》游戏中的“舰娘”角色而聚集在一起的二次元用户。在2015年1月
14日之前,这些人并不知道,自己平静的社区讨论生活很快就会被外界打破。
《舰队collection》是由日本厂商DMM.Com和角川Games于2013年4月推出的一款网
页游戏,这是一款融合了卡片游戏与战争游戏元素的免费网页游戏。经过一年多的发展
,《舰队collection》已经在日本成为了一种非常流行的文化现象,衍生出了大量的周
边、Cosplay、同人漫画作品,甚至在今年1月7日推... 阅读全帖
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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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2015年01月20日 16:31 | 来源:178 | 网友评论:0条
摘要:在2015年1月14日之前,百度贴吧“舰队collection”吧已经聚集了7万多名关注
者,这些人大都是日本网页游戏《舰队collection》的忠实玩家,或者仅仅单纯因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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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1月14日之前,百度贴吧“舰队collection”吧已经聚集了7万多名关注者
,这些人大都是日本网页游戏《舰队collection》的忠实玩家,或者仅仅单纯因为喜爱
《舰队collection》游戏中的“舰娘”角色而聚集在一起的二次元用户。在2015年1月
14日之前,这些人并不知道,自己平静的社区讨论生活很快就会被外界打破。
《舰队collection》是由日本厂商DMM.Com和角川Games于2013年4月推出的一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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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队collection》已经在日本成为了一种非常流行的文化现象,衍生出了大量的周
边、Cosplay、同人漫画作品,甚至在今年1月7日推... 阅读全帖
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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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顶层设计解决八大产权问题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安蓓、陈炜伟、林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
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7日正式对外公布。作为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
权保护顶层设计,《意见》为解决长期以来社会所关注的八大产权问题明确了方向。
1.非公有产权保护弱于国有产权保护:坚持平等保护
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一些法律制度对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不够同等,对非公有产权保护
弱于对公有特别是国有产权保护,出现因所有制主体身份不同而同罪异罚或异罪异罚现
象。
平等保护是产权保护的重要原则。《意见》明确,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
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健全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人
承担责任方式为主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统筹研究清理、废止按照所有制不同类型制定
的市场主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
“很多政策措施在中央文件中都是首次出现,力度空前,对于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尤其是
加强非公有产权保护意义重大。”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银温泉说。
2.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过去的经营不规范问题: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
...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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