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数: 1 | 1 袁老师
中国历史根本不存在“元朝”
一些人以疆土大为荣,常常听人说我们元朝如何如何,也常常听人喜欢描述成吉思汗伟
大功绩的时候作为一个中国人而骄傲自豪。我特别纳闷,成吉思汗,全世界都认为他是
蒙古国的不是中国的,你跟着骄傲个屁呢?元朝,是外族蒙古灭了中华,中国那个时候
被灭国了好吧?再说成吉思汗的蒙古是血腥的侵略和殖民史,如果你为侵略而骄傲,为
什么还恨日本侵华的罪行呢?
如果成吉思汗是中国人的骄傲,那当时誓死抵抗元军保卫中华的军民是不是败类?成吉
思汗及其后期的蒙古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对汉人的屠杀,是落后民族血腥灭绝文明
社会的历史。如果日本当年灭了中国,你会不会觉得很骄傲和伟大呢?
我对某些中国人常常以成吉思汗为荣特别诧异,因为全世界都知道这个世界有一个蒙古
国。难道因为中国有蒙古族,成吉思汗就是中国人了,那中国还有朝鲜族,金日成就是
中国人了呗?中国还有俄罗斯族,列宁也是中国的了?况且成吉思汗时期的蒙古野蛮残
暴,对汉人进行大屠杀,有什么可让中国人骄傲的呢?假如当初日本打败并殖民了中国
,我们现在也得为天皇自豪吧?
蒙古当初殖民过那么多国家,包括俄罗斯、印度、土耳其,可从来没听...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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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12188 | 2 金显宗完颜允恭的夫人---刘氏 转载
标签: 昭圣皇后 金显宗的夫人 完颜允恭 金宣宗的母亲 分类: 女人天下(1)
刘氏,辽阳人,金显宗完颜允恭的妾室,金宣宗完颜珣的母亲。
金天眷二年(己未,公元1139年)九月己亥日,刘氏出生。当时,刘氏的家人看到
有黄衣女子进入其母房间,于是刘氏就出生了。刘氏性格聪慧,而且过目不忘,读《孝
经》只需要一天,亦十分喜欢佛书。
金世宗为东京留守时,偶见刘氏很是惊异,于是让刘氏入府觐见自己的母亲李氏。
刘氏进退闲雅,无恣睢之色。
金世宗大定元年(辛巳,公元1161年),时年二十三岁的刘氏进入东宫,成为太子
完颜允恭的妾室。
金世宗大定三年(癸未,公元1163年)三月十三日,刘氏生下完颜允恭的长子完颜
珣,即后来的金宣宗。
金显宗完颜允恭的夫人---刘氏 金承安五年(庚申,公元1200年),金章宗追赠庶
母刘氏为‘裕陵昭华’。其子完颜珣即位后,又追尊生母刘氏为皇太后,并祔于金显宗
庙,为其上尊号为‘昭圣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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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恭如其父所言,“东宫不知女直风俗,第以朕故,犹尚...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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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发帖数: 4405 | 3 越专制的社会,领导人越重视对他的私人效忠
而且一般要当到死,如果不是被半路推翻
没有一种退出机制
为什么会这样
川普虽然无数人骂他,发誓要杀他,但是他下台,一样没问题
照样过日子
也就是说民主社会的竞争,即使失败,不会被审判
而胜利者也可以安然退出
整个是一个良性的反馈和循环机制。
专制社会下,比如说最典型的文革
毛最重视的就是堆他是否忠心,稍有不忠,就立马贬斥
而忠心者即便能力不行,也一样使用,以他的意志为准绳
江青等人基本上是看毛的意见,毛支持他们就支持,毛反对他们就反对
个人意志无非就是爱与恨。
毛不喜欢的人,镇压,自然产生强烈的仇恨
那如果他下台,后果是什么,对家也会报仇,同样是执行自己的意志
而不是法律。专制者下台就意味着倒台,要被审判。
没有法律,统治者的意志就是法律,而遵守法律就变成了对统治者的
个人效忠。法律是刚性的,而统治者的意志则可能不断地变化,
毛对待刘少奇,林彪,邓小平等都经历了一个由爱到恨的过程,
其原因是权力之争,而这种权力之争没有法律框架,天无二日,只能对一个人效忠,
这个好理解,就像法律不存在两套一样,只要出现了另外一个权力中心,毛立刻就回去
镇压,越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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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4 公正的审判--"7•5"事件六起重大犯罪案件庭审侧记之二
作者:辛闻 来源:新疆日报 日期: 2009-10-20 订阅"新华手机报"
在庭审中,最权威的莫过于"证据"二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重要原则贯
穿于庭审始终。
还原犯罪过程,将事实呈现于法庭之上,全都得看证据。
在开庭前,记者曾向法律专家请教过一些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法律问题。他们告诉记者:
"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是确保司法公平正义的生命线。
法律专家进一步解释,由于被告人的畏罪和企图逃避惩罚的心理以及受各种主客观因素
的影响或作用,其供述具有"真伪"两面性,既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或者避重就轻,
所以口供是不能轻信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牞不能对被
告人定罪处刑。相反牞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牞即使被告人拒不交待,
也完全可以依法对其定罪并处以刑罚。
只要依法收集到了确凿的证据,被告人就休想凭不认罪或者翻供逃脱法律责任。
那么,在这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审理中,会不会有不认罪或者翻供现象?如果有,司
法机关又将如何面对?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对庭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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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发帖数: 10963 | 5 从福建三君子说到你们算个屁
发表于:四月 17th, 2010 | 评论数: 0条
福建有三个人,在网上传播了一些我们领导不愿意见到,而且也不能被别人见到的消息
。而以诬告陷害罪抓捕了三人,在当下的和谐盛世中;这实在不足为奇。要是不抓才奇
了,比如一个韩寒没有人去抓;从个司机一下就出名了。
今天是4月16日,今天早晨8:30开始。福建马尾法院就该案件拖了长久之后终于开始开
庭了,据悉,许多地方的网民组成的观光团或者叫围观团都到达了马尾。大家明明知道
法院掌握在谁的手里,也知道专制之下没有宪法和公民法的生存空间,也知道法官的锤
子根本不取决于法律的准绳;按照我们一贯的作风来说,有条件要定罪!没有条件创造
条件也要定罪!
当太多的失望,太多的漠然汇聚在我们心理的时候;对于这个社会的法院,其实我早以
没有了信心。可是还有这么多的网友在这个维护专制利益、维护独裁利益、一切只为利
益、早已暗中勾结、男盗女娼、做了婊子又立牌坊的殿堂有着一丝的希望。所以还有这
么多的人翘首以盼,希望在这个腐朽的政治机器上自己长出一种抗体;挽救这个腐朽的
机器。
从而减少因为这个机器的腐朽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就好比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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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发帖数: 5225 | 8 河南商丘政法委书记向坐冤狱村民认错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柘城5月11日电 (记者 赵敏 李志全)“这是政法部门的耻辱!”河南省商丘
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民11日握着冤狱10多年的“杀人犯”赵作海的手说,自己代表市政法
部门表示歉意,并表示坚决不回避错误。
来源:CCTV新闻频道
当日,在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余庙村、赵作海妹妹的家所在地,王建民和该市
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一行前来慰问,并送来慰问金。
“这是个错案。”王建民握着赵作海的手说,错案就是错案,商丘市委高度重视这
个案,并成立专案组查究,对追责、赔偿和“碎尸案”侦破等提出明确要求,立案查处
涉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相信制造冤案者一定会受到法律惩处和纪律惩治。”
王建民对现场的媒体说,尽管这个案子发生在10多年前,但对现在的工作有很强烈
启示。他表示,公安机关正抓紧对该案中无名、无头男尸进行调查,相信杀人真凶一定
能找到。
面对媒体和众官员,满脸疲惫的赵作海连连鞠躬,并一再说,“感谢党,感谢政府
,感谢各级领导。”
此前,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曾表示,出现这样的判决,3家办案机关都是有责任
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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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3343 | 9 核心提示:回到家中的赵作海接受采访,首度开口谈被刑讯逼供的细节。赵作海说,你
看我头上
的伤,这是用枪头打的,留下了疤。他们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我的脑袋。他们还在我
头上放鞭
炮。我被铐在板凳腿上,头晕乎乎的时候,他们就把一个个鞭炮放我头上,点着了,炸
我的头。
朱培军,丁中秋,罗明珠,汪继华,郑磊,张运随, 胡选民.
据记者了解,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培军,现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财处处
长。案件
负责人丁中秋,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案件负责人罗明珠,现在商丘
市公安局
纪委工作。
商丘市检察院当年出庭支持公诉的两名检察官汪继华和郑磊,已经于数年前先后离开检
察院,目
前担任律师;商丘市法院当年任该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和审判员胡选民,目前都还在商丘
市法院刑
一庭工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这起案件有很多疑点,却出现了这样的判决,三
家办案机
关都是有责任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
无的原
则。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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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 发帖数: 8702 | 10 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真理,放之四海都一样的准绳。
因为法律是要靠“人”去撰写去解释,最后还是要靠“人”去辩论去执行的。
任何法律都是当家作主的统治阶级试图将有利于自己的东西制度化。所以在工农当家作主的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先富当家作主的人民币共和国的法律完全不可能一样。
而且,在一个先富者掌权的社会,法律只不过是金钱和权力的奴婢。有钱有权者就有钱请大律师,就能减轻有钱人犯罪应收的惩罚,使得重罪变轻,轻罪变无。
所以说,法律不仅在制定和颁布前就已经包含了不公正,而且在解释以及实施中又受到金钱和权力的二次强奸。
说到底,最广大的普通人应当拥有对不公正法律判决进行反抗的权力,这就是为什么毛泽东被广大劳苦大众视为救星,因为他喊出了“人民万岁,造反有理”。
说到底,法律本身就不是一个公平的东西,要么是少数先富对大部分后富的专政工具;要么是大部分群众对少数当权派或权贵的专政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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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26222 | 11 军方亲俄, 财政金融亲美, 路线之争是必然的。 路线之争是可以允许的, 但是最终
策略应该以国家利益为准绳, 怎样使中国国家利益最大化, 损失最小化, 那就采用
哪一方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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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764 | 12 砸烂一切公检法
以上访为根据,以舆论为准绳
只要是信访办门口闹事的,南方报系一鼓噪
直接把被告拉刑场法办
这就民主pussy了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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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13878 | 13 “砸烂一切公检法
以上访为根据,以舆论为准绳
只要是信访办门口闹事的,南方报系一鼓噪
直接把被告拉刑场法办
这就民主pussy了对吧
”
把被告拉刑场pussy这些不是你说难道是我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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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发帖数: 15238 | 14 现在可以把准绳拉长看一些问题而已
谈不上崇拜谁,只是对是非有了更准确的把握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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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发帖数: 36302 | 15 嗯,什么时候中国政府以大公的报告作为自己购买国债的准绳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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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21367 | 16 一回事,天下没有清白的乌鸦,更不可能有“有良知的律师”这种物种
你可以在律师内部比较他们的良知多少,但是拿普通人的标准来衡量就太天真了。
更何况你还想他像圣人一样冲进去对抗司法强权,又不偏袒客户,做到
“以事实为准绳”,这太扯谈了。
这个律师的职责就是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同时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律师的名声
就是他的饭碗。我不反对这个,反正只要往死里搞这一对官父子,怎么都行,
都属于正义。为这个目的,我们也可以一边倒的制造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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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 发帖数: 31686 | 17 还是要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别中央一拍桌子, 腕骨受伤, 肌腱拉了几下就拿法律来糟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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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 发帖数: 1924 | 1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eadline 讨论区 】
发信人: Cnews (chinanews),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揭秘网络推广:“水军”横行 有人删帖年入70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Nov 8 01:08:48 2010, 美东)
导读: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11月7日晚间播出节目《揭秘网络推广》,以下为该节目文字实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焦点访谈):如果你经常上网,就会发现,如今,网络红人,网络热门事件和话题层出不穷,你可以一夜蹿红,也可能瞬间成为众矢之的。在感叹网络威力的同时,人们可能并不知道,这些网络现象往往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出自背后隐藏的推手,他们已经自成体系,分工明确,有策划、有公关,甚至还有打手,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运作的。
靠负面事情把知名度炒起来
前几天,某公司的销售人员王先生因其公司的新产品需要在市场上打开销路,找到了一家网络推广公司,然而,当王先生与该公司的业务人员联系上之后,他们采取的推广方法,却让王先生吃了一惊。他说,只要他同意,网络推广公司就能利用任何手段,任何炒作方法,任何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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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发帖数: 15238 | 19 我是这么看的啊
党内的三种人该判就判,该关就关,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罪行重大的,十恶不赦的就要杀掉
关键时期要严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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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发帖数: 15238 | 20 奶燕不算
反例有,老虎肉欺负瑰河, 舔膻淫欺负小肥羊,humun欺负volnu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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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1134 | 23 那个中间隔着太多层了
总湿欺负蓝萍,大伙看得比较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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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发帖数: 20290 | 24 老虎肉和玫瑰河谁欺负谁?
cayi算不算?乔思算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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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发帖数: 15238 | 25 对了,还有你欺负人家凯一,也很不体面
我就不欺负开一.
不过我不清楚purity是gay还是大妈,如果是大妈,我以后也不叫人家装逼犯了.我是不欺
负真女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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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1134 | 27 那我也不清楚卡伊到底是gay还是大妈,你让她跟我视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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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发帖数: 20290 | 31 我本人不清楚。最近board版上正好提到这事,普遍的意见是瑰河欺负了虎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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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1134 | 32 不带ID奔而且是无头照也算?谁知道是不是网上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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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1134 | 35 你们俩不要用欺负这个词了,小心被告诽谤啊
男女欺负来欺负去,那是作风问题,瑰河会生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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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1134 | 42 因为站务不想拿下虎肉,瑰河出走是向站务抗议,所以归根结底,是站务欺负了瑰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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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1134 | 43 连看个医生都要骂色狼,还不保守?莫非你的意思是她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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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发帖数: 15238 | 44 你详细谈谈为什么欺负人的人还要沾污主持公道?
反而是被欺负的要沾污挽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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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1134 | 46 因为斑竹是站务决定的,你可以欺负,但是要通过站务才能拿下,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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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 发帖数: 15238 | 48 没逻辑啊
既然可以欺负为什么她还要去告状,欺负着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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