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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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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2202
1
这个同志广告也引起了争议。似乎有责任转嫁之嫌。我认为同志还是应该以自身诉求为
主来。
比如HRC的宣传FAQ
"现在有很多同性恋者想要得到合法结婚的权利,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相爱。事实上
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共同相处了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他们想要给予这份爱情这个
社会能够给予的最崇高的荣耀——婚姻;他们想要公开合法的定下盟誓,并肩度过好的
和坏的时光,共同接受家庭生活带来的快乐和挑战。
很多同性家长希望得到结婚的权利,因为他们知道这能给孩子们一个必不可少的安全网
,能够保证许多没有结婚的家长们不能提供的保护措施。当然,许多其他的同性恋者或
者异性恋者呼吁给予同性恋婚姻权,因为他们认识到让这些家庭得不到这些其他家庭都
能得到的保护措施是不公平的。
在当今的美国,比起婚姻中的异性恋伴侣,长期稳定的同性伴侣付出更高的税,并且缺
乏很多基本的保护措施"
同妻,同夫现象,好像算是中国特色比较严重吧
D**S
发帖数: 24887
2
我也觉得人类没什么“本能”恐同.
不会有什么二杆子学者哪天弄出来个“恐同”基因吧.
其实文化一直就在变,导致同样一件事情,不同年代开起来就不太一样.
比如说,我们小时候,同性伙伴勾肩搭背,即使到了大学,都基本没有人侧目,因为中
国文化不在乎这个.但是我觉得现在城市里面的青春期少男,如果还这么做,估计就开
始有风言风语了.
t*******e
发帖数: 2113
3
梅蘭芳成名是在民國啊,他風華絕代的時期,土共還在當土匪。
與他同時代那些名角,被追捧得最厲害的時候應該是清末民初,
要不從慈禧開始感謝起? 老佛爺對京劇的提攜不可忽視。哈哈。
作為傳統藝術而得到尊重,我覺得是文革後的事情吧。
與此同時,藝人的身份和地位,在全世界都有提升。
g********d
发帖数: 4174
4
我觉得他中间偏友同,但是在试图理解的时候还要时不时CONDESCENDING一下,表明自己的友同是施舍,要我们感激和重视,其实还是在歧视。
k*****e
发帖数: 22013
5
恐同分子把头扎进沙堆里,以为自己有多数人支持。其实都不知道恐同是少数派,
是历史垃圾堆里的一只老鼠,人人喊打了还不自知。
f*****n
发帖数: 12752
6
来自主题: LeisureTime版 - 简尼的婚礼---同同的幸福
别搞了。任何真心信仰法律的人,都应该为此高院判决而感到羞耻
把反对同婚的人都视为极端教徒,正是以反歧视之名行反向歧视的左棍行为

洗脑
c********d
发帖数: 11593
7
来自主题: LeisureTime版 - 简尼的婚礼---同同的幸福
我觉得这个应该叫brother in law才对吧?这只是同婚,不是变性啊。那个黑男自己也
应该认为自己是同性恋者而不是异性癖者吧。
我自己认得一个女同妹子,那妹子的经历极其荒唐,被做了一把小三……确切地说就是
一个已婚有娃大妈隐瞒已婚身份勾引了她,还骗了她一笔钱。谁特马说异性婚姻里出轨
的选择就一定不可能是同性的……
m******1
发帖数: 19713
8
认真写文章、写博客的好处是所要表达的知识面和表述的观点都比较系统化,但是严肃
的文字往往只能吸引对该话题真正感兴趣的人,而大部分老百姓并不一定有耐心去读严
肃的东西。而如果想潜移默化地教育和影响普通民众,可能更喜闻乐见的形式收效更好
,比如论坛讨论。
我觉得你写的文章非常好,我们都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我怀疑那个李铁不一定真
有耐心去看,老百姓里也不一定有多少人真愿意静下心来去读这些文章。我觉得对于吕
丽萍那样的人,你给她这种文章就更是对牛弹琴了,倒不如网上骂她一句“你说同性恋
是罪,你自己都离过几次婚了?”这样简单的话让老百姓印象更深刻,对老百姓更有说
服力。
我觉得你的文章与网上的嬉笑怒骂,是个互相补充的关系,互相都不能代替,各起各的
作用,就好象,有从上层推动进步的精英,也要有急了以后扔个臭鸡蛋的草民。:)
我们版就是臭鸡蛋扔得太多了,严肃的原创贴太少,还请二言同志以后有机会多带给我
们一些好文章。


and
a
published
m******1
发帖数: 19713
9
认真写文章、写博客的好处是所要表达的知识面和表述的观点都比较系统化,但是严肃
的文字往往只能吸引对该话题真正感兴趣的人,而大部分老百姓并不一定有耐心去读严
肃的东西。而如果想潜移默化地教育和影响普通民众,可能更喜闻乐见的形式收效更好
,比如论坛讨论。
我觉得你写的文章非常好,我们都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我怀疑那个李铁不一定真
有耐心去看,老百姓里也不一定有多少人真愿意静下心来去读这些文章。我觉得对于吕
丽萍那样的人,你给她这种文章就更是对牛弹琴了,倒不如网上骂她一句“你说同性恋
是罪,你自己都离过几次婚了?”这样简单的话让老百姓印象更深刻,对老百姓更有说
服力。
我觉得你的文章与网上的嬉笑怒骂,是个互相补充的关系,互相都不能代替,各起各的
作用,就好象,有从上层推动进步的精英,也要有急了以后扔个臭鸡蛋的草民。:)
我们版就是臭鸡蛋扔得太多了,严肃的原创贴太少,还请二言同志以后有机会多带给我
们一些好文章。


and
a
published
t*******e
发帖数: 2113
10
你說這個我想起來了,楊麗萍在春晚令人驚艷的《雀之戀》其實是兩隻雄的孔雀啊。
現在電影小品裡的同性戀形象還停留在”女氣“”陰柔“”柔媚“這種趨勢上。
社會上承認有同性戀。不過官方依舊認為這是”來源於西方的墮落生活行為方式“。
什麼時候LGBT這種組織可以堂而皇之進入所有的大學,成立公義機構。
也許同志婚權就能進步了。
t*******e
发帖数: 2113
11
恩。也許再等下一代。
90後,00後的娃們,為了傳宗接代結婚的壓力應該小得多了。
t*******e
发帖数: 2113
12
你这个说法不稀奇。Scalia在Lawrence v. Texas里头的反对意见,
就用过你这个逻辑,可惜他输了。可惜。
法学界对Scalia的(也是阁下您的)逻辑可谓大跌眼镜,
称之为傲慢的胡搅蛮缠也不过分。
要是有兴趣继续就法理探讨,
阁下可以去搜索一下高院这个案件的原文,以及连篇累牍的law review articles。
marriage for convenience不是同志婚姻的产物,
恰恰相反,是异性恋婚姻的产物,
因为一夫一妻异性恋,以及法律所赋予的福利权利,先于同性婚姻产生。
如果要操心有了同性婚姻,异性恋者会把它当成手段实现经济目的,
还是先操心某些异性恋者使用异性恋的婚姻权,是如何当成手段谋取利益的。
想要靠婚姻谋取利益的人本身就不尊重婚姻之契约精神,
更属法理范围的造假行为,这些人还会在乎等着利用同性婚姻合法?
实属可笑。
就算有人会利用同性婚姻谋取利益,
我看也就是违法与否的问题,
与利用异性婚姻谋取利益的造假者一视同仁不就得了。
平权的意义不仅仅是婚权平等,
而是保障个人自由,保障可以跟想结婚的适龄合法对象结婚。
异性恋者也可以跟同性结婚,
bi可以跟同性... 阅读全帖
t*******e
发帖数: 2113
13
好吧,您说东,我说东,我说完了东,您又说西。
这样吧,整理一下:
阁下提到好些概念,
合理
法理
法律
合法
文化观念
同性婚姻是不是合理,其逻辑上的法理依据何在,前面算是讲完了。
结论应该是,同性婚姻合理,人权平等,婚权平等,有法理可以论证。
法律上是否合法,诚然要一,要参考法律,二要参考民意。
法律上是否应承认的同性婚姻合法性,
目前仍在司法,立法,执法,三权机构的讨论中。
乐观的估计,今年内司法,立法,都可能有答复。
民意的走向,去年以来支持者已经超过半数。
文化观念,就是更复杂的体系。
宗教,传统,是文化传承的两个最大的载体。
美国文化也好,中国文化也好,要说人们的文化观念对同性婚姻持如何否定,我看未必。
支持,反对,中立。这三种态度的人都有。
法律也好,文化观念也好,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俺们正处在变化的年代,挺好。
s*******3
发帖数: 90
14
为什么要说服我?我没有反对同性恋婚姻啊?倒是你引得这篇文章,说实话看得我连连
摇头。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为什么不反对同性婚姻,是因为我认为
成年
没有精神疾病且神志正常
自愿结婚
的人可以自由结婚。当然还有一条就是他们结婚这个事实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有些
人说同性结婚会伤害婚姻本身,我是看不出这种说法的依据了。
回到前面的前提,这些前提这本身就已经过滤掉人兽和未成年婚姻,但是除此之外,我
看不出为什么相同的前提就不能允许群婚和直系亲属结婚。我本人对这两种婚姻形势的
态度,跟对同性恋婚姻的态度一样,在满足之前四个前提的条件下,不同意也不反对。
如果明天有人提一个群婚合法性的提案,我一样弃权。
至于你引文中乱伦的那两个害处,呵呵,当年黑白混婚的时候,一定有人跳出来说他们
的混血孩子会被歧视吧?现在又有多少人说,同性伴侣领养孩子是害了这个孩子?乱伦
的孩子会有比较高的畸形几率,但是现在的技术不是可以提早知道?不让他们生也行啊
,不能生孩子不等于就不能结婚吧?这一点LGTB最有发言权了。如果说爸爸和爷爷是一
个人很难接受,二十年前有两个爸爸不也一样?第二条就更不成立了,自由与利益是两
码事,... 阅读全帖
f********r
发帖数: 158
15
那个澳洲黄部长以前是由于工党的利益这么说。
前两个月她强力推动执政党工党同性婚姻,要求所有工党采取一致投票方式支持同性婚
姻,后来被总理改成良心票(按自己的本意,不需要一致支持),最后那个黄部长公开
抨击工党在这件事情上的不作为。
s*******3
发帖数: 90
16
不确定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说之所以同性恋可以结婚,群婚近亲不能结婚,
并不是三者之间在平权,即天赋人权,上有什么差别,而是在于“社会氛围”和“群体
比例”——因为同性恋婚姻问题引发了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认同,同性恋人数达到了
critical minority,“得以影響公共意願”(我暂时理解为超过半数的人认同同性婚
姻),所以同性恋可以结婚——而没有达到半数认同的群婚/近亲就不可以?
还是说绕开理论讲实际,即使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因为群婚/近亲较少社会关注,是
极少数,大部分人——即“公共意願”——不能认同群婚和近亲结婚,所以不论在理论
上他们有没有权利结婚,在实践上群婚/近亲不会跟着婚姻合法化?所以反对群婚/近亲
结婚的人也不必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心存疑虑?
s*******3
发帖数: 90
17
你要这么说,我们就索性把婚姻跟生育彻底分开算了,LGBT一定同意婚姻的目的不是结
婚双方一起生孩子吧?
所以近亲,跟同性恋一样,可以无条件结婚。至于生孩子,在优生优育的环节加强管理
就是了,再说近亲要是一定想生孩子,不结婚人也一样生,跟结不结婚有什么关系?人
家就是想作为配偶一起过一辈子,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吗?如果已经是事实配偶同甘共苦
了,希望享有配偶应有的权利和福利又有什么问题?其他人又是以什么样的立场反对?
这么说这两者能类比了吗?我怎么发现这个讨论越来越诡异?难道我在跟LGBT平权人士
解释为什么孩子不是婚姻的目的和必要条件?That's almost hilarious
t*******e
发帖数: 2113
18
婚姻的目的是結婚雙方一起生孩子麼?是麼?
s*******3
发帖数: 90
19
我认为不是,所以同性恋可以结婚,近亲也可以结婚;如果认为是,那么近亲不可以结
婚,同性恋也不可以结婚,现在两者可以类比了吗?
t*******e
发帖数: 2113
20
這不就是自得其樂麼。不然您不是?
群婚,近親結婚,同志婚姻。
我要說的已經說完了。
k*****e
发帖数: 22013
21
法理是what it should be,是伦理。
公共意愿是what it is,是社会现实。
立法的成功是道理和社会现实之间共同作用的结果,
有道理的东西不能够立法,有时候是迫于社会现实的无奈。
并不等于说:社会现实是道理的一部分。也不等于说:存在即合理。
道理要尊重,社会现实为什么要尊重?对社会现实不满应该努力影响和改变才对。
几年以前公共意愿还达不到多数,立法很难通过,这是社会现实,
我们谁也没有不承认说这不是社会现实吧?上诉和辩论就是改变社会现实的手段。
和人辩论的时候把“平权”搬出来讲道理,就是用“道理”来影响社会现实。
不讲道理,不辩论,公共意愿永远也不会自发地改变。
如果有人试图通过群婚制,我会劝他先去搞个拉票campaign改变公众意愿再说。
群婚制,我认为有道理,但是我没有动力去带头鼓噪呐喊。
将来如果提上了日程,有了议案,我会投支持票。其他我也管不了。
近亲婚,两者的区别在我看来很显著,
一个对社会有伤害,一个对社会无伤害。道理上就说服不了我。
t*******e
发帖数: 2113
22
你說這個我想起來了,楊麗萍在春晚令人驚艷的《雀之戀》其實是兩隻雄的孔雀啊。
現在電影小品裡的同性戀形象還停留在”女氣“”陰柔“”柔媚“這種趨勢上。
社會上承認有同性戀。不過官方依舊認為這是”來源於西方的墮落生活行為方式“。
什麼時候LGBT這種組織可以堂而皇之進入所有的大學,成立公義機構。
也許同志婚權就能進步了。
t*******e
发帖数: 2113
23
恩。也許再等下一代。
90後,00後的娃們,為了傳宗接代結婚的壓力應該小得多了。
t*******e
发帖数: 2113
24
你这个说法不稀奇。Scalia在Lawrence v. Texas里头的反对意见,
就用过你这个逻辑,可惜他输了。可惜。
法学界对Scalia的(也是阁下您的)逻辑可谓大跌眼镜,
称之为傲慢的胡搅蛮缠也不过分。
要是有兴趣继续就法理探讨,
阁下可以去搜索一下高院这个案件的原文,以及连篇累牍的law review articles。
marriage for convenience不是同志婚姻的产物,
恰恰相反,是异性恋婚姻的产物,
因为一夫一妻异性恋,以及法律所赋予的福利权利,先于同性婚姻产生。
如果要操心有了同性婚姻,异性恋者会把它当成手段实现经济目的,
还是先操心某些异性恋者使用异性恋的婚姻权,是如何当成手段谋取利益的。
想要靠婚姻谋取利益的人本身就不尊重婚姻之契约精神,
更属法理范围的造假行为,这些人还会在乎等着利用同性婚姻合法?
实属可笑。
就算有人会利用同性婚姻谋取利益,
我看也就是违法与否的问题,
与利用异性婚姻谋取利益的造假者一视同仁不就得了。
平权的意义不仅仅是婚权平等,
而是保障个人自由,保障可以跟想结婚的适龄合法对象结婚。
异性恋者也可以跟同性结婚,
bi可以跟同性... 阅读全帖
t*******e
发帖数: 2113
25
好吧,您说东,我说东,我说完了东,您又说西。
这样吧,整理一下:
阁下提到好些概念,
合理
法理
法律
合法
文化观念
同性婚姻是不是合理,其逻辑上的法理依据何在,前面算是讲完了。
结论应该是,同性婚姻合理,人权平等,婚权平等,有法理可以论证。
法律上是否合法,诚然要一,要参考法律,二要参考民意。
法律上是否应承认的同性婚姻合法性,
目前仍在司法,立法,执法,三权机构的讨论中。
乐观的估计,今年内司法,立法,都可能有答复。
民意的走向,去年以来支持者已经超过半数。
文化观念,就是更复杂的体系。
宗教,传统,是文化传承的两个最大的载体。
美国文化也好,中国文化也好,要说人们的文化观念对同性婚姻持如何否定,我看未必。
支持,反对,中立。这三种态度的人都有。
法律也好,文化观念也好,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俺们正处在变化的年代,挺好。
s*******3
发帖数: 90
26
为什么要说服我?我没有反对同性恋婚姻啊?倒是你引得这篇文章,说实话看得我连连
摇头。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为什么不反对同性婚姻,是因为我认为
成年
没有精神疾病且神志正常
自愿结婚
的人可以自由结婚。当然还有一条就是他们结婚这个事实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有些
人说同性结婚会伤害婚姻本身,我是看不出这种说法的依据了。
回到前面的前提,这些前提这本身就已经过滤掉人兽和未成年婚姻,但是除此之外,我
看不出为什么相同的前提就不能允许群婚和直系亲属结婚。我本人对这两种婚姻形势的
态度,跟对同性恋婚姻的态度一样,在满足之前四个前提的条件下,不同意也不反对。
如果明天有人提一个群婚合法性的提案,我一样弃权。
至于你引文中乱伦的那两个害处,呵呵,当年黑白混婚的时候,一定有人跳出来说他们
的混血孩子会被歧视吧?现在又有多少人说,同性伴侣领养孩子是害了这个孩子?乱伦
的孩子会有比较高的畸形几率,但是现在的技术不是可以提早知道?不让他们生也行啊
,不能生孩子不等于就不能结婚吧?这一点LGTB最有发言权了。如果说爸爸和爷爷是一
个人很难接受,二十年前有两个爸爸不也一样?第二条就更不成立了,自由与利益是两
码事,... 阅读全帖
f********r
发帖数: 158
27
那个澳洲黄部长以前是由于工党的利益这么说。
前两个月她强力推动执政党工党同性婚姻,要求所有工党采取一致投票方式支持同性婚
姻,后来被总理改成良心票(按自己的本意,不需要一致支持),最后那个黄部长公开
抨击工党在这件事情上的不作为。
s*******3
发帖数: 90
28
不确定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说之所以同性恋可以结婚,群婚近亲不能结婚,
并不是三者之间在平权,即天赋人权,上有什么差别,而是在于“社会氛围”和“群体
比例”——因为同性恋婚姻问题引发了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认同,同性恋人数达到了
critical minority,“得以影響公共意願”(我暂时理解为超过半数的人认同同性婚
姻),所以同性恋可以结婚——而没有达到半数认同的群婚/近亲就不可以?
还是说绕开理论讲实际,即使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因为群婚/近亲较少社会关注,是
极少数,大部分人——即“公共意願”——不能认同群婚和近亲结婚,所以不论在理论
上他们有没有权利结婚,在实践上群婚/近亲不会跟着婚姻合法化?所以反对群婚/近亲
结婚的人也不必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心存疑虑?
s*******3
发帖数: 90
29
你要这么说,我们就索性把婚姻跟生育彻底分开算了,LGBT一定同意婚姻的目的不是结
婚双方一起生孩子吧?
所以近亲,跟同性恋一样,可以无条件结婚。至于生孩子,在优生优育的环节加强管理
就是了,再说近亲要是一定想生孩子,不结婚人也一样生,跟结不结婚有什么关系?人
家就是想作为配偶一起过一辈子,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吗?如果已经是事实配偶同甘共苦
了,希望享有配偶应有的权利和福利又有什么问题?其他人又是以什么样的立场反对?
这么说这两者能类比了吗?我怎么发现这个讨论越来越诡异?难道我在跟LGBT平权人士
解释为什么孩子不是婚姻的目的和必要条件?That's almost hilarious
t*******e
发帖数: 2113
30
婚姻的目的是結婚雙方一起生孩子麼?是麼?
s*******3
发帖数: 90
31
我认为不是,所以同性恋可以结婚,近亲也可以结婚;如果认为是,那么近亲不可以结
婚,同性恋也不可以结婚,现在两者可以类比了吗?
t*******e
发帖数: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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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是自得其樂麼。不然您不是?
群婚,近親結婚,同志婚姻。
我要說的已經說完了。
k*****e
发帖数: 22013
33
法理是what it should be,是伦理。
公共意愿是what it is,是社会现实。
立法的成功是道理和社会现实之间共同作用的结果,
有道理的东西不能够立法,有时候是迫于社会现实的无奈。
并不等于说:社会现实是道理的一部分。也不等于说:存在即合理。
道理要尊重,社会现实为什么要尊重?对社会现实不满应该努力影响和改变才对。
几年以前公共意愿还达不到多数,立法很难通过,这是社会现实,
我们谁也没有不承认说这不是社会现实吧?上诉和辩论就是改变社会现实的手段。
和人辩论的时候把“平权”搬出来讲道理,就是用“道理”来影响社会现实。
不讲道理,不辩论,公共意愿永远也不会自发地改变。
如果有人试图通过群婚制,我会劝他先去搞个拉票campaign改变公众意愿再说。
群婚制,我认为有道理,但是我没有动力去带头鼓噪呐喊。
将来如果提上了日程,有了议案,我会投支持票。其他我也管不了。
近亲婚,两者的区别在我看来很显著,
一个对社会有伤害,一个对社会无伤害。道理上就说服不了我。
s*******3
发帖数: 90
34
你们这些LGBT Activitists到底是怎么当的,现在上诉Prop 8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你们真
不知道啊?还有别人不反对群婚近亲婚怎么就成了你的论据了,你想说明什么呢?你自
己不是反对的吗?你说现在社会发展了,群众开明了,所以同性可以结婚,可是这么些
年来,LGBT的生存环境是到底是怎么从恶劣到宽松逐渐改善过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吗?你们的那些前辈们,到底是用什么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支持者你真不知道啊?你自
己又打算用什么来说服别人不反对同性婚姻,不投反对票?就说公共意愿是立法依据之
一,所以多数人有权投票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k*****e
发帖数: 22013
35
这一篇里大多数同意。
二言说的排他性,以前也有人说过,好像是snape,
我也不赞同“排他性”作为一个理由。理由sunny也说了。
跨种族婚姻也不具备排他性,也有近亲恋爱到非他不嫁非她不娶的人。
地位不对等也难以作为一个理由,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对等的情况,
但是这已经受到了未成年人相关保护法律的禁止,无需多言。
成年子女对父母,谁比谁强势还不一定呢。更别说兄弟姐妹之间的情况了。
这并不代表我同意近亲婚,
只是说,没必要把不成立的弱理由搬出来,
把似是而非的弱理由混在文章里,只会削弱你辩论的说服力。
k*****e
发帖数: 22013
36
我的同婚的底线,其实也是对道德的普遍的底线,是统一的,有标准的,
那就是不伤害别人。
这个不伤害别人,包含很多意思,
比如平等和自愿,因为地位低,不自愿的一方意味着是受伤害的,
还包括对社会无害。
一夫多妻,是不平等的,是出于女性地位低下的社会基础而产生的。
乱伦,产生缺陷后代,对社会有害。
人兽,首先兽就不在人的伦理的考虑范围之内,前提就不满足。
退一步说就算考虑,兽无法表达自愿,你根本就无法判断是不是在虐待。
以上都不满足不伤害他人的底线。
你的性关系的底线,不能同性,不能兽交,不能乱伦,
如果你没有去思考它们的共性的话,那么它们只是一堆随机的规矩的罗列,
为什么不能加进去一条,不能口交?或者再加一条,不能用避孕套?
这些规矩不是我瞎编的,而是现实存在的,很多更传统的都认为应该遵守的。
如果你既口交,也用避孕套,在比你更传统的人的眼里,你也是个没有底线的人。
在他们看来,你竟然还口交,那你下一步就该同性恋了。
如果你认为他们的规矩不用遵守,你自己列举的这些规矩需要遵守。
你遵守某个规矩,不遵守某个规矩,这种里面有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
这个问题,你恐怕从来没有考虑过。
E*******F
发帖数: 2165
37
目前搞公投的32个州无一例外,都确认了婚姻为一男一女
其他同婚合法州则不敢搞公投
不要以为搞立法你们就能占到便宜
b***s
发帖数: 398
38
逻辑学上常见的缪证,就是由一个事件无限类比外推后的荒谬性,推出事件本身的荒谬
性。
比如论证伊斯兰妇女应不应该在公共场合戴面纱。反方如此类比:今天允许不戴面纱露
脸,那么明天是不是也要允许在公共场合露手臂露大腿,后天就要允许露乳房露生殖器
呢?
同婚应不应该合法化,要就事论事。类比外推到乱伦人兽,只会陷入逻辑诡辩。
a***n
发帖数: 2632
39
我其实看到了externalF的变化,至少公开承认不反对同性恋,只反对同婚了。
p*i
发帖数: 1328
40
来自主题: Joke版 - 技术上,同婚一问
虽说同性可以婚了,但是近亲(Parent-offspring)还是不可以的,并且你还会犯了
incestuous sex and child sexual abuse 刑事罪.
p*i
发帖数: 1328
41
来自主题: Joke版 - 技术上,同婚一问
Incest law 不考虑子女的年龄,即使他60你90 也可以是child abuse. 你在美国接过
婚的话,申请license时一定会问你俩是不是biologically related,申请绿卡公民的
时候,那一串儿问题也会问你有没有commit the crime of incest.
k*****e
发帖数: 22013
42
来自主题: QueerNews版 - 中国人的主要反同观点
我的point是,没有生育,和禁止生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话题。
丁克也没有生育,但是并没有法律禁止他们生育。
同婚没有生育,也没有法律禁止生育。这一点上同性和异性是平等的。
如果你在血缘婚姻的条款里面注上一条:禁止生育。
那么还是说明乱伦和其他类型的婚姻不能平等。come back to the same point.

辩是不成立的。
L*******e
发帖数: 2202
43
摘自李铁微博:
刚刚去做嘉宾录制了南方电视台的《全民议事听》节目,辩论关于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问
题。我认为,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义被改变,无疑将带来社会生
活的巨变,在变革的时候更是要慎之又慎。如果我们允许同性婚姻,我们将很难拒绝一
夫多妻、近亲婚姻等婚姻形式,如果他们也号称自愿结合。
对于同性婚姻,我们可以做个思想试验。如果把同性婚姻换成兄妹乱伦婚姻,李银河等
人所有为同性婚姻合法性辩护的理由都可以置换过去,用来证明乱伦婚姻的合法化。比
如,自愿、相爱、不妨碍他人、宽容。
有人问我,你是个倡导自由主义的人,为什么会反对同性婚姻呢?其实这完全是一个误
解,左派的自由主义者确实大多赞同同性婚姻,但右翼的自由主义者大多反对同性婚姻
合法化。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绝大多数都是左翼的方式来理解自由主义的。
同性婚姻问题的讨论,详细可以看我早些在《时代周报》发表的文章《同性婚姻,绝非
李银河说的那样简单 》http://t.cn/a3hRTX
对此,李银河也做了正面回应,
同性恋与乱伦的区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2dvr... 阅读全帖
a******c
发帖数: 291
44
from http://blog.sina.com.cn/eryanlin
看看李铁们的伦理滑坡论之可笑、荒唐与虚伪
二言
李铁等人声称,他们不反对同性性行为之合法性,那么根据其秉持的伦理滑坡论,
他们是否也不反对乱伦合法化?
1997年中国刑法改革取缔了流氓罪,也实现了同性性行为在中国非罪化。李铁等人
是否认为,十四年前的这项法律改革预示着中国的乱伦行为合法化时代将要到来?假如
李铁们持这般看法,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上书,要求再次将同性恋行为列为非法,同时
等着自己沦为国际笑话吧。不久前的乌干达就是前车之鉴。
假如李铁们觉得以上言语属胡搅蛮缠。那么当他们引用同样的伦理滑坡论,认为同
性婚姻合法化将导致乱伦婚姻合法化时,难道不是同样的胡搅蛮缠?
可见,他们搬出“伦理滑坡论”来反对同性婚姻,不过是通过危言耸听来混淆视听
罢了。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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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我想以前CRN做过这样的尝试,所以有同思录的出版。但是我想现在书籍的影响力似乎
不如网络了,当然写的特别有系统的除外。所以说要影响力大还不如到新浪做个粉丝百
万的意见领袖(比如方舟子)。
当然,系统的表达确实是个好事,应该值得鼓励,只不过本版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啊。


and
a
published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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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方舟子is a good example of building a reputation and exerting social
influence. In China one needs to have publications, preferably a book, to
gain respectability and credentials. This is different than those whose
fans reached millions in number in weibo but who doe do not have anything
printed that bears his/her name.
同思录 can be marketed in China if the Hong Kong publisher can release the
license of printing to some mainland counterpart. We can consider that
option in the near future. Also, we ... 阅读全帖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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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摘自李铁微博:
刚刚去做嘉宾录制了南方电视台的《全民议事听》节目,辩论关于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问
题。我认为,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义被改变,无疑将带来社会生
活的巨变,在变革的时候更是要慎之又慎。如果我们允许同性婚姻,我们将很难拒绝一
夫多妻、近亲婚姻等婚姻形式,如果他们也号称自愿结合。
对于同性婚姻,我们可以做个思想试验。如果把同性婚姻换成兄妹乱伦婚姻,李银河等
人所有为同性婚姻合法性辩护的理由都可以置换过去,用来证明乱伦婚姻的合法化。比
如,自愿、相爱、不妨碍他人、宽容。
有人问我,你是个倡导自由主义的人,为什么会反对同性婚姻呢?其实这完全是一个误
解,左派的自由主义者确实大多赞同同性婚姻,但右翼的自由主义者大多反对同性婚姻
合法化。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绝大多数都是左翼的方式来理解自由主义的。
同性婚姻问题的讨论,详细可以看我早些在《时代周报》发表的文章《同性婚姻,绝非
李银河说的那样简单 》http://t.cn/a3hRTX
对此,李银河也做了正面回应,
同性恋与乱伦的区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2dvr... 阅读全帖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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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李铁们的伦理滑坡论之可笑、荒唐与虚伪
二言
李铁等人声称,他们不反对同性性行为之合法性,那么根据其秉持的伦理滑坡论,
他们是否也不反对乱伦合法化?
1997年中国刑法改革取缔了流氓罪,也实现了同性性行为在中国非罪化。李铁等人
是否认为,十四年前的这项法律改革预示着中国的乱伦行为合法化时代将要到来?假如
李铁们持这般看法,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上书,要求再次将同性恋行为列为非法,同时
等着自己沦为国际笑话吧。不久前的乌干达就是前车之鉴。
假如李铁们觉得以上言语属胡搅蛮缠。那么当他们引用同样的伦理滑坡论,认为同
性婚姻合法化将导致乱伦婚姻合法化时,难道不是同样的胡搅蛮缠?
可见,他们搬出“伦理滑坡论”来反对同性婚姻,不过是通过危言耸听来混淆视听
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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