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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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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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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3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2012年查获的温岭特大制售“病死
猪”案,并当庭宣判了46名涉案人员,判罚最重的为监禁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其余涉案人员处以监禁六年以下不等,并处罚金,情节尚轻者则处以拘役。一嫌犯当庭
笑称判得很轻。摄影:朱海伟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3/13/c_124454644.htm
新华网杭州3月13日电(记者王俊禄)13日,涉及46名被告人的浙江温岭市特大
产销病死猪肉案一审宣判。
温岭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主犯张兴兵有期徒刑
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7万元。其余4名主犯陈光华、操兰玉
等及41名从犯分别被判处5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50万元至1.
5万元不等的罚金。46名案犯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适用缓刑的共14人。
法院称,从各被告人处查扣了病死猪肉、腊肠或腊肉等共计6218.46公斤,
已由扣押机关温岭市公安局予以销毁。
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2年4月12日期间,四川人张兴兵... 阅读全帖
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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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枪离队已触犯多项刑法罪名
2011年11月9日,驻吉林市某部四战士携带95式自动步枪一支子弹795发(95式460发、
92式300发、77式35发)逃离部队。当日下午五点多,市局通报,四名嫌疑人在辽宁营
口被堵截民警发现,当场击毙三人,活捉一人。
熟悉中国军情的人士称,在和平时期,军营新兵因怕吃苦等原因徒手脱逃并不稀奇,部
队发现新兵逃跑后,一般追回予以禁闭,或退回原籍作补兵处理。但正式受衔后的士兵
一旦擅自不假外出或逃离部队,都要受到军法严厉惩治,而小规模的士兵携枪出逃,在
军内实为罕见。
边境士兵出逃,可能涉嫌违反职责罪和偷越国(边)境外逃罪。《刑法》第十章第430条
:“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
第435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或者... 阅读全帖
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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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跟据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对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
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
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女司机的追逐行为是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本来女司机报复别车以后男的打算认了,女
司机继续追逐才激化矛盾。故男司机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需要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轻伤,重伤,或死亡。这个案子里女司机的伤连轻
微伤都算不上。故不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最有可能的是危险驾驶罪,男女各判三个月。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
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
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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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文姬)记者上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
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检
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
裁郑庆跃等10名官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有6位为厅级官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对玩
忽职守罪有明确定义。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
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
5人以上的;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
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
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 阅读全帖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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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
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 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非要比较买卖赃物以及买卖人口罪, 买卖赃物罪重多了,至少有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的条款。
而且最搞得是: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
这个如果是买方强奸被拐卖妇女,如果不阻拦解救的,从我的经验看,此条在司法实践
上较少采用。
另外,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这条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被侵害对象是个男的,无论是否阻拦解救,对不起了,很
有可能会从重处罚,因为这个具有殴打情节,很容易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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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国创业要当心,上海风险太大尽量别去
2016年12月22日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上海市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完
全对工作不熟悉、不符合该公司的用人标准被辞退后,竟然搞起了敲诈勒索。然而该公
司报案,警察逮捕此人后,检察院竟认为职场敲诈勒索不算犯罪。这到底是职权的亵渎
还是法律的罔顾,背后的真相让人悚然一惊。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竟威胁公司赔偿11万余元,是谁给了他如此猖狂的底气?
在上海市某公司从事IT网管工作的朱新红因试用期内对IT网管方面技能完全不熟悉,不
能按时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工作态度恶劣,因此被公司进行辞退处理。但朱新红在被
辞退后多次堵住该公司大门进行大闹,拉电闸,声称要删除服务器数据;并扬言要堵在
员工回家路上让其无法上班、回家;多次辱骂该公司领导、员工,更是声称要跟公司负
责人玩命,号称“老子贱命一条”,充分暴露其无赖本性。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又
对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女同事加以人身羞辱、辱骂和威胁,言辞难堪至极。
而且据其自爆曾作案三十余次,最快仅用8天便勒索到了1万元。声称警察来了也不怕,
不给钱就跟该公司负责人玩命。企业面对朱新红这样的敲...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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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在郭文贵涉嫌挪用
在郭文贵涉嫌挪用、侵占天津华泰资金案中被控犯罪
法院一审认定曲龙等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 四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一名被告人免予刑
事处罚
12月13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对今年8月11日公开审理的挪
用、侵占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泰”)资金案中的被告人
曲龙、赵云安挪用资金,被告人高嵩、马楠、程秀华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
院判决认定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四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一名被告人免予
刑事处罚。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西岗区人民法院此前对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
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曲龙、赵云安、高嵩、马楠、程秀华及其辩护人对检察
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系
从犯,请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为其诉讼权利得
到充分保障,并在最后陈述中对办案机关依法文明办案表示感谢。
法院根据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人曲龙、赵云安受郭文贵指使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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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法官曾披露滴滴车主犯罪情况杀人、抢劫、强奸、猥亵
在“空姐顺风车遇害案”发生后的5月14日,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姜楠曾在海淀法院网“
办案札记”栏目撰文,通过整合案例,披露了滴滴出行车主犯罪情况。
这篇名为《滴滴出行车主犯罪情况披露》的文章称,最近几年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
件数量,远高于公众所知悉的程度。
该文部分内容如下:
车主杀人,不是第一次
滴滴车主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在实践中并不少见,
将所有案件都用来讨论平台责任显然有失公允,以下我们仅聚焦车主在履约(行驶)、运
营(专职)过程中犯罪情况。但即便如此,司机杀人事件,也不是第一次。
被告人潘某于2016年4月计划利用滴滴顺风车接单载客的机会实施抢劫,并购买了迷药
等作案工具。2016年5月2日9时,潘某驾车搭载乘客钟某,见钟某系单身女子,又住在
高档住宅小区,遂产生抢劫的念头。潘某路上借口手机掉落停车,进入后座捡拾手机,
并胁迫钟某通过手机转账7000元。后因有一辆警车经过并停在前方百米处,钟某见状挣
扎并喊救命,潘某将其杀害后抛尸逃离。
2016年5月3日中午,潘某被抓获。后公诉机关以其抢劫罪提起公... 阅读全帖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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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清华凭什么不让学生3P
越秀区法院近日以聚众淫乱罪判处郑婷婷拘役4个月21天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
关键词:首要分子,拘役
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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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清华凭什么不让学生3P
不过三个秒射男太丢人了 。。。


: 越秀区法院近日以聚众淫乱罪判处郑婷婷拘役4个月21天

: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

: 制。

: 关键词:首要分子,拘役

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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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sd/2010-11-11/094521453176.shtml
版纳14岁男孩遭性侵害身亡 施暴者无法定罪拒绝赔偿
男人“被强暴” 国法懒得管
■法院对男性性伤害案高挂“免诉牌”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修改“强奸罪”5年无音讯
■专家指出:四种性侵害三种被忽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倩 供图/CFP
近日,《刑法》面世以来的第8次大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其《草案》除了删
除13个死刑罪名外,还增加了“拖欠工资罪”、“酒驾罪”等数个罪名;对未成年
人犯罪和老年人犯罪,也有了更加宽松的政策(对未成年人及75岁以上老者更多适
用缓刑)。据悉,这是为了体现惜幼悯老的人文情怀。
然而,在上述“亮点”之外,大修的不足也凸显:最能彰显“惜幼”而亟待“
一增一减”的两项罪名却没有涉及。所谓“增”,就是该把对男性性侵害保护的立
法缺失增补(如国外或称鸡奸罪);所谓“减”,就是该把饱受诟病的“嫖宿幼女罪
”删除……可惜,这两项罪名,该加未加、应减未减,两罪废立在大修中都是空白

据悉,随着1997年《刑法》的出台,增加了“猥亵儿童罪”罪名,可“流氓罪
... 阅读全帖
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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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律师称李天一被收容教养系行政处罚 不服可上诉
http://www.sina.com.cn
本报记者 侯莎莎
15岁的李天一打伤人后被处收容教养1年,对他的处罚是否因其为名人子女而加重
?李天一是不是只有15岁?收容教养如何执行?市公安局15日公布了对李双江之子李天
一因寻衅滋事罪被处收容教养1年的决定后,引发了社会对收容教养这一行政强制措施
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对这一处罚结果心存疑问。
昨天,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官方微博组织了一场微访谈,专门就李天一
被收容教养一事,对政府收容教养的适用和程序展开讨论,由专业律师对网友提问作出
解答。
疑问1
对李天一的处罚是否过重
有网友提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
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本案处罚重吗?还有网友质疑:李双江的
儿子,作为15岁的未成年人打人被判收容教养1年,而在方舟子被打一案中,肖传国作
为成年人买凶连伤两人仅被判拘役5个月。
“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之一的张竞律师解答,收容教养期限一般为1至3年,
在收容教养期间,少年管教所也会以教育、感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教养。本案也是... 阅读全帖
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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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令计划受审画面
原标题:关于L案一审判决的八个法律问题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
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L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
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L计划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
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L计划
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新华社)
笔者对大家感兴趣的八个法律问题进行简略解析。
为什么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这是依法指定管辖。
2016年5月13日新华社消息,L计划涉嫌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一案,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
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
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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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发帖数: 1453
14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佳木斯监狱迫
害致死。三月二十六日,秦月明的家人依法向佳木斯合江检察院提出控告,控告佳木斯
监狱集训队大队长于义枫、副教导员申庆新、中队长徐亮、警察杜岩、指导员刘淼森等
涉嫌渎职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行为,要求还家人以公道。
秦月明生前照片
秦月明被打伤的遗体
二月二十七日下午,秦月明家人去佳木斯监狱询问情况。在秦月明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
被允许看了秦月明的遗体,家属发现秦月明的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翻身时从其嘴
和鼻子里流出很多血,身体除了前胸外,颈部、背部、腰部和两腿都呈黑紫色,还有一
道道的伤痕。
秦月明家属多次与狱方提出要看秦月明被调到集训队一直到发病死亡的整个过程监控录
像,监狱提供的却是人为截取的人已死亡后的一段录像,并拒绝给家属出具死亡原因的
书面说明。控告人对秦月明的死亡原因提出严正质疑,请求佳木斯合江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所有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部门依法惩处。
秦月明生前遭佳木斯监狱野蛮灌食折磨(图)
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
父亲被迫害致死 女儿呼吁还公道于人间
控 告 书
控 告 ...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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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来自主题: Talk版 - 在郭文贵涉嫌挪用
在郭文贵涉嫌挪用、侵占天津华泰资金案中被控犯罪
法院一审认定曲龙等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 四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一名被告人免予刑
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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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对今年8月11日公开审理的挪
用、侵占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泰”)资金案中的被告人
曲龙、赵云安挪用资金,被告人高嵩、马楠、程秀华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
院判决认定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四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一名被告人免予
刑事处罚。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西岗区人民法院此前对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
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曲龙、赵云安、高嵩、马楠、程秀华及其辩护人对检察
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系
从犯,请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为其诉讼权利得
到充分保障,并在最后陈述中对办案机关依法文明办案表示感谢。
法院根据公开开...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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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1.bp.blogspot.com/-HabDlSKn9DU/WjJ8rhYDohI/AAAAAAAAAzY/
F5pm2sKWV0w4k8oeTYwIbtlNtlh4Bg8rgCLcBGAs/s1600/mmexport1512612546836.jpg
12月13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对今年8月11日公开审理的挪用、
侵占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泰”)资金案中的被告人曲龙
、赵云安挪用资金,被告人高嵩、马楠、程秀华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
决认定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四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一名被告人免予刑事
处罚。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西岗区人民法院此前对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
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曲龙、赵云安、高嵩、马楠、程秀华及其辩护人对检察
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系
从犯,请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为其诉讼权利得
到充分保障,并在最后陈述中对办案机... 阅读全帖
h***e
发帖数: 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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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taitu (为情所困),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这个报道很详细,肖在法庭上表现不是一般地强,难怪肘子不敢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Oct 11 10:29:25 2010, 美东)
方舟子遇袭案主犯被判拘役5月半双方均不满一审结果
昨天下午,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雇凶伤人案一审宣判,石景山法院经过简易程
序审理,以寻
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判决其他4名被告人拘役5个半月到1个半月不等刑期

法院认为,肖传国等5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
刑事责任。对
于肖传国和戴建湘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均未采纳。宣判后,审判长询问5被告人是否
上诉,肖传国
表示“回去和律师商量”。其余4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
针对这一判决是否太轻,网上引起广泛争论。
原因
不满方舟子侮辱其妻子
9月21日,肖传国在上海浦东机场被抓获后。警方公布肖传国供述,称肖传国是因
方舟子、方玄
昌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报复两人,肖
传国指使远亲戴
建湘实施报... 阅读全帖
w*v
发帖数: 228
18
发信人: brihand (briha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最高法下发通知醉驾案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17 12:38:05 2011, 美东)
最高法下发通知醉驾案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
http://www.sina.com.cn" target="_blank" class="a2">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7日03: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市高院向本市各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每个法院报送该
院所收的头两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以指导案例的形式,
发布供各院参考。对于醉驾案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可视具体案情依法变更强制
措施。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市高院下发了通知,该通知称,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
车的行为常见多发,各院应高度重视,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慎重稳妥。最高人民法院
还要求各级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对拟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案件,尽量先向相关部门了
解相关的具体案情,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了解案件情节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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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创业要当心,上海风险太大尽量别去
2016年12月22日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上海市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完
全对工作不熟悉、不符合该公司的用人标准被辞退后,竟然搞起了敲诈勒索。然而该公
司报案,警察逮捕此人后,检察院竟认为职场敲诈勒索不算犯罪。这到底是职权的亵渎
还是法律的罔顾,背后的真相让人悚然一惊。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竟威胁公司赔偿11万余元,是谁给了他如此猖狂的底气?
在上海市某公司从事IT网管工作的朱新红因试用期内对IT网管方面技能完全不熟悉,不
能按时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工作态度恶劣,因此被公司进行辞退处理。但朱新红在被
辞退后多次堵住该公司大门进行大闹,拉电闸,声称要删除服务器数据;并扬言要堵在
员工回家路上让其无法上班、回家;多次辱骂该公司领导、员工,更是声称要跟公司负
责人玩命,号称“老子贱命一条”,充分暴露其无赖本性。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又
对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女同事加以人身羞辱、辱骂和威胁,言辞难堪至极。
而且据其自爆曾作案三十余次,最快仅用8天便勒索到了1万元。声称警察来了也不怕,
不给钱就跟该公司负责人玩命。企业面对朱新红这样的敲...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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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创业要当心,上海风险太大尽量别去
2016年12月22日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上海市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完
全对工作不熟悉、不符合该公司的用人标准被辞退后,竟然搞起了敲诈勒索。然而该公
司报案,警察逮捕此人后,检察院竟认为职场敲诈勒索不算犯罪。这到底是职权的亵渎
还是法律的罔顾,背后的真相让人悚然一惊。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竟威胁公司赔偿11万余元,是谁给了他如此猖狂的底气?
在上海市某公司从事IT网管工作的朱新红因试用期内对IT网管方面技能完全不熟悉,不
能按时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工作态度恶劣,因此被公司进行辞退处理。但朱新红在被
辞退后多次堵住该公司大门进行大闹,拉电闸,声称要删除服务器数据;并扬言要堵在
员工回家路上让其无法上班、回家;多次辱骂该公司领导、员工,更是声称要跟公司负
责人玩命,号称“老子贱命一条”,充分暴露其无赖本性。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又
对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女同事加以人身羞辱、辱骂和威胁,言辞难堪至极。
而且据其自爆曾作案三十余次,最快仅用8天便勒索到了1万元。声称警察来了也不怕,
不给钱就跟该公司负责人玩命。企业面对朱新红这样的敲...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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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创业要当心,上海风险太大尽量别去
2016年12月22日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件,上海市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完
全对工作不熟悉、不符合该公司的用人标准被辞退后,竟然搞起了敲诈勒索。然而该公
司报案,警察逮捕此人后,检察院竟认为职场敲诈勒索不算犯罪。这到底是职权的亵渎
还是法律的罔顾,背后的真相让人悚然一惊。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竟威胁公司赔偿11万余元,是谁给了他如此猖狂的底气?
在上海市某公司从事IT网管工作的朱新红因试用期内对IT网管方面技能完全不熟悉,不
能按时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工作态度恶劣,因此被公司进行辞退处理。但朱新红在被
辞退后多次堵住该公司大门进行大闹,拉电闸,声称要删除服务器数据;并扬言要堵在
员工回家路上让其无法上班、回家;多次辱骂该公司领导、员工,更是声称要跟公司负
责人玩命,号称“老子贱命一条”,充分暴露其无赖本性。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又
对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女同事加以人身羞辱、辱骂和威胁,言辞难堪至极。
而且据其自爆曾作案三十余次,最快仅用8天便勒索到了1万元。声称警察来了也不怕,
不给钱就跟该公司负责人玩命。企业面对朱新红这样的敲... 阅读全帖
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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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宋楚瑜打算從此投靠大陸不再回台灣了差不多……他將首先在台灣被打上賣台之名
,然後親民黨在政治上徹底玩完,再然後他對中共也不再有價值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二項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
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
員。
第九十條
具有第九條第四項身份之臺灣地區人民,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未經許可擔任其他職務者,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以外之現職及退離職未滿三年之公務員,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具備前二項情形,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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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aitu (为情所困),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这个报道很详细,肖在法庭上表现不是一般地强,难怪肘子不敢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Oct 11 10:29:25 2010, 美东)
方舟子遇袭案主犯被判拘役5月半双方均不满一审结果
昨天下午,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雇凶伤人案一审宣判,石景山法院经过简易程
序审理,以寻
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判决其他4名被告人拘役5个半月到1个半月不等刑期

法院认为,肖传国等5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
刑事责任。对
于肖传国和戴建湘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均未采纳。宣判后,审判长询问5被告人是否
上诉,肖传国
表示“回去和律师商量”。其余4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
针对这一判决是否太轻,网上引起广泛争论。
原因
不满方舟子侮辱其妻子
9月21日,肖传国在上海浦东机场被抓获后。警方公布肖传国供述,称肖传国是因
方舟子、方玄
昌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报复两人,肖
传国指使远亲戴
建湘实施报...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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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tianya.cn/post-50002-1505-1.shtml
朱令律师谈老刑警这反常的妖
朱令案今年再度成为热点以来,各种马甲不断的涌现,比较有名的就是网名九六年
的正义写的一篇《一个真正老刑警对朱令案的看法--事出反常便为妖》,这文章被众多
推手不断的顶贴以后,现在是影响越来越大已经到了混淆视听的地步,本来本人对于这
些马甲新账户是不回应的,而这个5月6日注册发帖的新账户,被众多铊党追捧已经造成
了大家认识的混乱,尤其是在贝志诚因故不说话的情况下,朱令案舆论被主导和冷却,
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有些话还是要说一下的,这个说明我们就按照这马甲的
讨论顺序逐步进行。
1、刑讯的错误有多少?
老刑警称:刑讯逼供的逐渐废除,其实是因为其带来的负面作用已经胜过了其正面
作用。因为刑讯逼供实际上对惯犯,心理素质强大的罪犯,是基本没有作用的。会在刑
讯逼供下招供的,通常都是新手或者无辜。两者几率是50%比50%。
这个50%对50%的数据怎样来的?这里并没有依据,这比例是很高的,是有信仰的当
年红岩的数据,对于罪犯在审讯的时候心理压力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对于孙维就算... 阅读全帖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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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考考大家的法律常识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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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考考大家的法律常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29 19:48:06 2010, 美东)
一、刑法解释理念与方法案例
1.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
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各大学的招生信息,是否属于
本条中的“情报”?为什么?
2.大型拖拉机能否评价为刑法第116条的“汽车”?风景区的缆车能否评价为刑法第
116条的“电车”?清华校园内的电瓶车在刑法上是“汽车”还是“电车”?
3.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
、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是,本罪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先携带
枪支等物品,后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行为人甲在火车上获得了乙遗留的枪支
、弹药,然后在乘坐该火车的期间,持续携带该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 阅读全帖
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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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咄咄逼人
圣旨宣罢,便有数名内相捧着签盘行到各席之前,叩请众「仙」选取。
小玄取了一签,拆开锦封,见已是三十一之数,心忖今次要下场比试之人还真不少。
邻席的贺家父子亦选了一签,神色凝重,却是抽中了第二之数。
抽签已毕,安坐北台之上的皇帝略微颔首,即见一名殿头官来到栏杆之前,
高声喝道:「仙灵大比开始!有请签中前两数者出场。」
旋见一胖和尚掠下高台,胸腹肥肉抖动,一对惹目的长长大耳几垂至肩,右臂抱着
只不知从哪带来的粗瓷大酒瓮,大咧咧道:「洒家乃慧根峰无尘寺大耳和尚梦癫,今趟
入京,原本只想讨杯圣酒尝尝,不意今晚签中头数,那就先来丢个丑了!」
贺天雕霍然立起,转到席前,朝父亲躬身叩首,道:「孩儿下去了!」
贺震元点了下头,沉声道:「传闻这大耳僧有具灵偶,乃用龙纹紫杉打造,
应属机关一类,脖颈关节或是薄弱之处。 」
小玄听得心中一凛:「这贺家父子识得机关术的门道哩,不知会以何物下场比试?」
贺天雕应了,大步从台上走下,来到演武场边,朝四方一揖,高声道:「在下荡魔
堡贺天雕,望诸位高人不吝赐教!」
待两人场边站定,北台上殿头官... 阅读全帖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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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isdom版 - 蕭平實有罪判決書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自更(一),1
【裁判日期】 1010827
【裁判案由】 加重誹謗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自更(一)字第1號
自 訴 人 財團法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兼 代表人 達瓦才仁48歲(民國52年9月23日生)
共   同
自訴代理人 顏文正律師
程昱菁律師
被   告 蕭絜仁
選任辯護人 陳鎮宏律師
張泰昌律師
上列被告因加重誹謗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於民國100
年12月23日以100年度自字第28號判決自訴不受理,自訴人提起
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於101年2月9日以101年度上易字第285號
撤銷原判決,發回本院更審,判決如下:
主 文
蕭絜仁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蕭絜仁係財團法人正覺教育基金會(下稱正覺基金會)之代
表人,明知達賴喇嘛於民國98年8月30日至同年9月4日,因
受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市(現已改制為臺南市)、高雄
縣市(現已改制為高雄市)、屏東縣等7縣市首長...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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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这个报道很详细,肖在法庭上表现不是一般地强,难怪肘子不敢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Oct 11 10:29:25 2010, 美东)
方舟子遇袭案主犯被判拘役5月半双方均不满一审结果
昨天下午,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雇凶伤人案一审宣判,石景山法院经过简易程
序审理,以寻
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判决其他4名被告人拘役5个半月到1个半月不等刑期

法院认为,肖传国等5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
刑事责任。对
于肖传国和戴建湘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均未采纳。宣判后,审判长询问5被告人是否
上诉,肖传国
表示“回去和律师商量”。其余4被告人当场表示不上诉。
针对这一判决是否太轻,网上引起广泛争论。
原因
不满方舟子侮辱其妻子
9月21日,肖传国在上海浦东机场被抓获后。警方公布肖传国供述,称肖传国是因
方舟子、方玄
昌通过媒体、网络对其学术“打假”,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报复两人,肖
传国指使远亲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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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农行造成贷款6亿多丧失债权涉嫌
伪造法律文书和中饱私囊问题的举报信

各大新闻媒体、报社记者:
程少清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即农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资产
处置部)的老员工,花城支行是专门从事“国家财政部委托农行管理的股改不良贷款处
置工作”的支行。行领导杨泽锋、郑坚、余毅及部门经理罗健伟、清收组科长刘厚蔼、
计财部经理骊穗红及有关责任人等,严重违反不良贷款管理、个人贷款重要凭证管理、
信贷档案资料管理的金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在2002年7月不良贷款从省营下属各经
营行划转花城支行管理后,如全部彻底核查,估计花城支行存在丧失诉讼时效、执行时
效、抵押债权、担保债权、保险履约赔付债权、涉嫌经济犯罪、涉嫌伪造法律文书和中
饱私囊等问题贷款数额高达10亿多。证据事实见下:
一、经核查花城支行本部820多户中“一小部分”的对公贷款户(尚未包括及核查
花城支行下属四个分部即增城、从化、花都、番禺等贷款户)。据不完全统计。在2002
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间,造成对公贷款丧失诉讼时效及执行时效问题就有82户,金
额达¥5...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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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10条最糟糕的中国法律
10条最糟糕的中国法律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08年8月20日
美国的《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网站上,最近有一篇文章,题目是《10条
最糟糕的中国法律》(The 10 Worst Chinese Laws)。
最终来说,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不是由经济发展决定的,而是由这些法律决定的
。不去改变这些法律,这个国家就永远是一个中世纪的国家。
1. 《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
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由于《刑法》第
105条的规定,使得政府可以合法地压制所有的批评。许多批评政府的人,最终都被以
颠覆罪起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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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10条最糟糕的中国法律
美国的《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网站上,最近有一篇文章,题目是《10条
最糟糕的中国法律》(The 10 Worst Chinese Laws)。
最终来说,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不是由经济发展决定的,而是由这些法律决定的
。不去改变这些法律,这个国家就永远是一个中世纪的国家。
法律
1. 《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
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由于《刑法》第
105条的规定,使得政府可以合法地压制所有的批评。许多批评政府的人,最终都被以
颠覆罪起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 阅读全帖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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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冉云飞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已被刑事拘留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2月24日 综合报道)
据网友Twitter留言,冉云飞已经被刑事拘留,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已经于今天下午(2月24日)送到家属手中。
名词解释: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属行为犯,本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覆政府的实际危害结果,行为人只要进行了组
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是否得逞,不影响颠
覆国家政权罪的成立,只要查明犯罪分子以颠覆政府为目的而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
足以构成本罪。
犯此罪的,可并处没收财产。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
度的行为。
犯本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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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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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刘晓原律师博客:也谈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zz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665723
昨天下午,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据他所知,艾未未涉嫌
经济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依法调查。针对西方国家政府对于此事的批评,洪磊说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将依法办事。我们希望相关国家尊重中国的决定。”
艾未未涉嫌的竟然会是经济犯罪,实在是让我感到有些意外。但是,又似乎早在预
料之中。用这类罪名指控社会人士,艾未未又不是第一人了。
何为“经济类”犯罪,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分类。在《刑法》分则中,罪名分类有九
个种类,与经济相关联的罪名,分散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
罪”等章节中。
经济犯罪,依罪名的不同,分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管辖。按照现行《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其中
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有86种。
艾未未是被警方带走的,说明这起经济犯罪案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由于公安机关立
案侦查的经济罪案太多,外交部发言人又没说... 阅读全帖
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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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近日,武汉一名15岁中学生扶起被电动车撞倒的女士,反被诬陷为“肇事者”。警方介
入调查后,才确认该中学生是救人而非肇事者。此事令人唏嘘不已,见义勇为者被诬陷
现象不时见诸报端,而对诬陷者的处理虽然备受关注,却往往不了了之。
惩处诬陷见义勇为者并非无法可依。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
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
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国家利益的除外。”鉴于见义勇为在保护社会利益、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特殊性质,而
诬陷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将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因此对公然侮辱和诽谤见义勇为者
的行为,司法机关或可提起公诉。
如果诬陷见义勇者是见义勇为的受益人或受益人家属,那么其行为或涉嫌构成敲诈
勒索罪。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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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李庄:原来中青报“黑文”是这么出来的zz
(2011-12-18 20:26:36)
今天,刚刚看到当年某公安局负责宣传的领导发给各个媒体的通稿(电子版),
看后,才知道原来有两个版本,看后,热血膨胀,雷嗔电怒,拍案而起。全国成千上万
家大小媒体,为什么只有我热爱多年的中青报敢如此肆无忌惮呢。!下面来信照转贴出
,希望不被删除。其实,大家都在做一种思想观念的讨论,也希望各位网友不要粗口,
就事论事,针对一种现象,不对个人。希望大家理解,我将其中名字刻意隐去。
李律师:
这是当年XX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贺XX提供给很多家媒体的电子版通稿原文,我们没
用。中青报从里面挑选了第二篇发表了。贺XX,愿是中国公安报的一个中层,被王XX调
取任政治部副主任,管宣传。后来,又被王XX给免了。
儿戏法律伪造证据 无良律师折戟山城
法律是无情的。一个恪守法律尊严,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必定是受人尊敬
的正义使者;而沦丧社会公德,缺失职业道德,玩弄、亵渎法律的无良律师,充其量只
是一个讼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庄就是这样的无良律师。他作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龚刚模
的辩护...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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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人民网2011年12月11日消息,《湖南一逃犯母亲煽动村民打死派出所长被执行枪决》,
多次看遍整篇文章竟然没有判决的依据和罪名,犯罪嫌疑人荆中秀(女)只是因为煽动
所谓不明真相的村民毒打致一人死亡(系派出所所长),就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死刑,并且是直接被押往宁远县殡仪馆,由法警依法 执行枪决,以前只是听说因言获
罪,现在却要因言被处死了,真是一个神奇的中国、可怕的中国。
所谓煽动无非就是语言暴力,顶多添加一些侮 辱性虚构性词语,煽动到底有多大的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
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3号
…一、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
、侮辱、诽 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除外);…。
从法律角度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诽谤罪一般属于自... 阅读全帖
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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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中国现行法律对贪官最宽容
根据中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要比盗窃罪轻得多。其实,贪污受贿和盗窃是
同一性质的犯罪,在国外就用一个罪名——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同样性质的犯罪,对
贪污受贿罪网开一面,过分偏袒,这不但是立法的不公,也让贪官胆子大了起来,因为
“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成本和风险变小,一旦有了机会,就跃跃欲试。
中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这样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以
5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一般以5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以3万元为起点,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
产。简单地说,盗窃500元就构成犯罪,盗窃3万元以上就可能被判处死刑。
我们再看看中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罪的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
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
情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受贿...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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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至太原市代市长耿彦波的一封信
1935 年,纽约市长拉古迪亚(Fiorello LaGurdia) 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
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
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
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法官裁定: “我必须秉公执法,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
或是10天的拘役。”―那时的物价大约是8 美分一杯咖啡,10 美元的罚金绝非是这位
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否则她也不会被迫去偷几美分的面包了。因此老太太只能”选择
“拘役。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审判结束后,身为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身
,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
另交50 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
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法庭上一片肃静,在场的每位法官都默不作
声地捐出了50 美分。

这样的结局,令每个人满意,事情该划上圆满的句号了。 但很快,美国总统罗斯
福收到了拉古迪亚的来信。信中,拉古迪亚“拷问”罗斯福...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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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如此“安检”违反法律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如此“安检”违反法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13 16:22:33 2015, 美东)
我于六月二十九日寄出的邮件至今已十天仍未收到“妥投”短信,经查询EMS11183,邮
件状态显示为“七月一日已离开北京邮件处理中心”。转接人工查询,客服称:七月一
日起接到上级的通知,凡是寄往最高法和最高检邮件均要单独逐个进行安检。不是邮局
的安检。客服不能提供邮件下落和上级名称,拿到哪里安检也不知道。还有的说:近期
北京市邮政部门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上级的通知”也好,“新的规定”也好,凡是与现行宪法、刑法、邮政法相抵触的,
都是违法的。
按我们客户与邮政部门的约定最迟不超过七月三日将邮件投递到最高检,可是至今已超
过七日仍没有收到邮政部门“妥投”短信。这使我们客户不得不提出质疑:是不是有人
想借“安检”之名行阻挠诉江之实?诉江是天意,哪个人能阻挡得了历史前进的车轮?
岂不知螳臂挡车乎?
客户与邮政部门形成了合同关系,按约定邮政部门...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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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幼儿园校车司机资某涉嫌危险驾驶
罪案件,资某当庭被判决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1万元。资某当庭
认罪。据悉,这是曲靖市首例校车司机因严重超员被判刑的案件,属全省第二例。(5
月16日《春城晚报》)
篇幅不长的新闻报道,引来了网上激烈的讨论。从超载数量上看,只能容纳19人的中型
校车挤满了48人,超载可谓异常严重,在校车安全问题时常发生的当下,加大对校车超
载的查处力度,对校车超载用重典,是时代之需、社会之需,也是民之所望。
从法理上讲,这样的判决,本身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在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明确了“校车、大巴严重超
速超员,按危险驾驶罪处罚”的规定。公检法方面都是依法行事,对此我们似乎也不应
该再质疑什么。
然而,司机被罚1万元以及拘役3个月的处罚,却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吐槽。问题很明显
,如果幼儿园有足够多的校车,则该校车不会超载;如果幼儿园的校车足够大,该校车
也不会超载。同时,该校车超载严重,应该不完全是司机的责任,幼儿园方面有没有责
任?当地教育部门有... 阅读全帖
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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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
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解释共16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
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
、罪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第一条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
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邪教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量刑规定。如使用“
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
教,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等。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
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应当认定
为刑法第...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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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6
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现予
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25日
法释〔2017〕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6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
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
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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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
法解释),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解释共16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
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
、罪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第一条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
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邪教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量刑规定。如使用“
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
教,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等。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
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应当认定...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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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微信好友超过200个的网友要当心了!在微信朋友圈宣扬邪教可能触犯刑法!最近,江
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12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
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凌烽俊有期徒刑四年,并处
罚金10000元。凌烽俊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月19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
,维持原判。
凌烽俊,男,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马当镇人,1983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
2017年3月7日下午13时许,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民警在沙子墩“萤火虫”电脑维修
中心将凌烽俊抓获。随后,公安民警在其家中发现大量“法沦功”书籍及两张“法沦功
”光盘,并在其手机内发现大量“法沦功”宣传资料。
经公安机关查明,2014年,凌烽俊在QQ签名里写“成圣、成贤、成佛”的字句,之后群
里有人和他聊起“法沦功”的事情,又送相关资料和书给凌烽俊看,凌烽俊便慢慢陷了
进去,开始习练“法沦功”,并在微信朋友圈分享“法沦功”宣扬的所谓“真相”。
2016年12月28日、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4日,凌烽俊先后在微信朋友圈发送多篇宣
扬邪教“法...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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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6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
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7〕3号
为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
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
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 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
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第二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建立邪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被取缔后又恢复、另行建立邪教组织的;
(二)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
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 阅读全帖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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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tephenKing (88),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我共一向是鼓励外族强奸妇女的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un 28 21:43:24 2012, 美东)
在这些少数民族群众中,男青年奸淫13、4岁未成年女孩,许多人就不认为是犯罪, 甚
至也不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只有中、老年人强奸少女才被认为是不合情理的事, 但一般
也不诉至司法机关。对这类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案件,若以奸淫幼女罪论处, 群众和
受害者父母多为不满, 社会效果也不好。如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牧民额尔德尼(
蒙古族)等9人,自1981年5月至1983年9月,先后多次奸淫一个年仅12岁的幼女。案发
后, 被害者及其亲属均不告发。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牧民拉白(藏族)于1981年9月
29日遇见一时年13岁半在草滩上找牛的女孩, 即乘机将少女强奸。被告拉白被判拘役6
个月, 量刑显属畸轻, 且刑法第139条无判拘役的规定, 经检察院抗诉, 法院改判3年。
许多群众则说“把拉白捕判, 将这个人冤枉了, 如果抓个丫头耍一耍...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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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雇人行凶导致方舟子及《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受伤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协和医院)原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于3月17日刑满释放。昨日,记者致电肖传国及其律师,证实了该说法。目前,方、肖二人均已向上级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目前都在等待回音。
去年6月24日晚,《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两名男子持钢棍从背后袭击,致头部、背部多处受伤。同年8月29日傍晚,方舟子在北京住所附近遭遇两名男子袭击,导致其腰部受伤出血。
经北京警方侦查,于去年9月21日宣布已逮捕上述两案的犯罪嫌疑人肖传国等人,同年11月4日,该案刑事部分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处拘役。
据方舟子介绍,肖传国在判决后曾被监视居住十几天,不能计算在服刑期内,因此肖传国的释放日期因此顺延。对此,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予以证实。
据知情人士透露,肖传国在服刑期间情绪较稳定,配合监所的管理和教育,但对法院“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不太认可。
昨日,记者致电肖传国,他证实,确已于3月17日离开监所,目前在家休息。问及未来的工作安排,肖传国未给出回应。
去年11月,华中科...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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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知名音乐人高晓松9日晚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致4人受伤。经酒精检验,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是醉酒驾车标准的三倍多,构成醉酒驾车行为,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副支队长林强10日介绍,9日晚22时,交管部门接到122报警,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5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事故系一辆北京牌照的白色越野车与前方三辆车发生事故。经民警现场询问,白色越野车驾驶员自称高晓松,口中带有明显的酒气。
根据北京交管部门的新规,从5月1日起,发生交通事故后,将在现场对事故当事方进行酒精测试;若存在醉酒驾车行为,将立即抽血取证。在对高晓松进行抽血取证后,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酒精检验报告显示,他的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
目前,饮酒驾车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车的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另外,刑法修正案本月1日正式生效,法案加大了对酒...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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