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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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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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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匪就是需要培养这种什么都能忍的奴隶
s********i
发帖数: 17328
2
请念一句,装逼死全家。
s********i
发帖数: 17328
3
请跟一句,装逼死全家。
l****p
发帖数: 27354
4
我如果念一句,你承认自己输了辩论吗?如果不承认,我念了有啥好处?
l****p
发帖数: 27354
5
欠债还钱的正确性和要债方式的非法性都成立。
b***a
发帖数: 9489
6
都已经黑社会高利贷了,还有正确方式?
你咋部说吸毒走私的正确方式?
kx
发帖数: 16384
7
警察在场,没有生命危险,根本就没有防卫的必要性啊
s********i
发帖数: 17328
8
我认为你是条汉子,怎么样?我认为你比我牛叉。怎么样?念吧?否则,只能认为你是
装逼。
kx
发帖数: 16384
9
讨债的这么牛逼,就是炒作本案的南方系撑腰的,
这叫市场经济,这叫金融自由化,这叫法无禁止皆可为,这叫与世界接轨
l****p
发帖数: 27354
10
讨伐南方系这个转移视线的伎俩已经用烂了,无效。还是就事论事的好。
l****p
发帖数: 27354
11
我喜欢最后一句的说法。
l****p
发帖数: 27354
12
我看你只有胡搅蛮缠的正确方式
C****U
发帖数: 994
13
美国总统川普12月18日星期一揭示他的国家安全战略,明指将依据《台湾关系法》,协
助台湾正当防卫威慑外来胁迫。专家称,这表示川普政府已注意到台湾,与奥巴马总统
在之前的国安战略报告中完全未提台湾有明显的不同。
这份据白宫官员称已撰写一年的“国家安全战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报告
,在关于美国对印太地区的军事安全战略中提到,美国“将遵循自己的‘一个中国’政
策,维持与台湾的坚强关系,包括依据《台湾关系法》的承诺,提供台湾正当防卫需求
以威慑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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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当着儿子的面,美国一保释官打死被告客户被判无罪
徐乾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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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17:08:52 字号:A- A A+ 来源:观察者网
关键字: 美国司法视频保释击毙设局
【文/观察者网 徐乾昂】担心自己的被告客户“逃跑”,美国一名保释官“设局”诱使
其来到自己的办公室。对方拒捕后,保释官当着儿子的面,开枪将这名被告击毙。如今
,这名保释官以“正当防卫”,获陪审团“无罪”判决,被当庭释放。
视频/观察者网 张逸清
据美国俄克拉荷马新闻网站Newsok报道,这则视频由当地检方公布于3月9日。事件则发
生在去年的8月9日,死者威廉姆斯(Brandon William)因被指控二级盗窃和私藏大麻
,被检方起诉。
死者威廉姆斯 图自Newsok
当时,他要么锒铛入狱,要么缴纳保释金获释待审。威廉姆斯选择后者。他找到了42岁
的女保释官凯丽(Chasity Carey),缴纳了3.5万美元保释金,重获短暂的自由。
保释官凯丽 图自Newsok
这里简单介绍下美国的商业保释制度。刑事司法中,当被告作“无罪答辩”,又无力支
付附加的保释金时,可以求助商业保释官。后者按比... 阅读全帖
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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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不予起诉“闷死”小偷案
不予起诉“闷死”小偷案,为见义勇为护航
澎湃新闻 2018-03-18 09:02:02
欧阳晨雨 时评作者
2015年时,昆明市民银先生到学校接孙女时帮助保安抓到一名偷车贼,该男子不断
挣扎、叫喊:“我记得你们了。”因担心被报复,银先生用男子外衣罩住其头部,民警
赶到时小偷已被“闷死”。之后,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但
是,经过近3年的司法调查之后,3月12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肯定了银先生见义勇为行
为,决定不予起诉。
见义勇为的银先生,躲过了牢狱之灾,很多网友拍手称快。甚至有的网友认为,这
样的司法政策让公民在见义勇为时可以“放开手脚”。
其实,司法处理应该对法律、对真相负责,不能大而化之。
回看此案的细节,偷车贼之所以被“闷”死,虽系透气性差的外衣包裹造成缺氧,
但还与自身潜在的疾病急性发作,也就是心源性猝死有关。而且,被害人因长期吸毒,
各器官机能及耐受性较常人弱。死亡后果系多种原因所致,也增加了检察机关决定不予
起诉的“砝码”。对于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罪名定性不准
确,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的期限,也说明有... 阅读全帖
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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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国对中国的500亿加税是合法
美国对中国的500亿加税是合法、合理的。根本原因是中美贸易存在巨额的不平衡,以
及中国利用对美贸易窃取美企知识产权。而增收关税本来是国家主权,维护贸易平衡、
保护本国企业不受伤害是政府责任,川普这是正当防卫,即便WTO规则也赋予了他这个
权利。所以川普一直强调,你中国不能报复,你报复,性质就变了,因为我本来就是自
卫。
所以贸易战打不打,取决于中国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如果中国偏执的认为美国是无理取
闹,是没事找事,不打,从政府层面下不了台,从民意方面也没法向义和团们交代。
但问题这就是事实,鳖国就是这么认为的,就是认为我对你的巨额逆差是天经地义的,
我对你不公平不平等就是天经地义的,我弱者偷你强者的东西也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当
强者也要正当防卫的时候,中国就认为这是没有道理的,是你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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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美国德州达拉斯日前有一位母亲载著2岁与4岁的两名幼儿,将车子停在加油站下车加油
,此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闯进驾驶座想要趁机劫走车辆,焦急的母亲奋力跳上后座,
想要阻止男子劫走车辆,情急之下取出前座置物箱内的枪枝,朝著劫车男子开枪,子弹
击中男子的头部,车辆随后失控,撞上路旁电线杆。
这起劫车案发生在7月4日,嫌犯是36岁的莱特(Ricky Wright),有家暴、纵火、窃盗、
拒捕、毒品前科。莱特头部受到枪击伤势严重,事后被送医治疗。
一名律师在接受福斯新闻访问时表示:「这个案件里(母亲开枪射击劫车犯)就是保护他
的孩子,那么这就是正当的自我防卫。」
在美国,正当防卫是指正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行为,当事人采取防卫行为,而导致违法加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需负
担刑事责任。当地检方目前尚未对这名母亲提起任何控诉。
美国达拉斯一名母亲为了保卫两名幼子,向劫车犯头部开枪,车辆失控撞向电线杆。
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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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我昨晚做了一回新郎官儿
你不会抢了枪正当防卫吗?这里的法律比鳖国好,正当防卫无罪,当庭释放,挽着师妹
回公寓,立马抓奶背操!
i*****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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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从监控看,夺刀哥从地上捡起刀以后,1,在两人贴近位置上出手了两刀,2,纹身哥倒地
后又补了几刀,3,然后纹身哥逃跑时从后面砍了几刀。如果是1,纯属正当防卫。如果
是2,就是正当防卫过度。如果是3,那就是故意伤害致死了。
夺刀哥的命运就掌握在这致命一刀的认定上了。

发帖数: 1
20
首先,电动车主开始夺刀反砍是正当防卫,这个应该没有什么异议!宝马男车内藏有管
制刀具,这还仅仅就是违法行为,可是当宝马男使用刀具的时候就已经是犯罪了,这个
时候不管宝马男是否失去刀具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主观上仍然是要进行犯罪行为的,
并且没有明确表示和实际行动停止犯罪行为,所以这个时候对其采取的制止行为就是见
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程度是根据罪犯的行为程度来确定的,罪犯的危害程度低,见义勇为采取的
手段就比较缓和,罪犯的行为危害程度大就应该采取能制止犯罪的行为!
电动车主在正当防卫过后的追赶宝马男的行为意图是迫使宝马男停止犯罪行为,这是见
义勇为,而这次的见义勇为只需要宝马男失去行动能力即可,比如将其砍伤、打残即可
,但因为其行为造成了罪犯的死亡,所以应该属于过当行为,也就是“见义勇为过当”!
在见义勇为情况下的过当行为应该是表扬和批判同时进行,也就是一方面表扬其对罪犯
的制服行为,另一方面对其造成的死亡进行批判,让其明白应该实施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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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侵害没有底线,自卫为何受限
本案中,明明是花臂男的宝马车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了电动车,明明是宝马车一方
无理取闹,三人围攻,各种穷凶极恶,挥刀伤人。谁是谁非,看得很清楚。但是,到了
当地司法机关的通报中,却彻底变了味——按昆山检察院的通报,事件的起因变成“因
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让人寒意倍生。
的语言抹杀了是非对错,完全看不出来花臂男一方强梁霸道、持刀行凶、违法在先。这
种刻意追求的法治的中立,看似为了实现形式正义,恰恰与公正的目标南辕北辙。如果
此案现场监控没有被广泛传播,公众看到如此通报,对此事会怎样脑补?
同样的处罚,对花臂男来说,拘留几天、短期的刑期,就是回家;而对“良民”则是背
上了前科,前程尽毁。一定程度上不问是非,片面要压制民间私斗,使有家有业的守法
公民,面对大金链子、花臂男们绕道而行,敬而远之,不敢反抗,事实上导致了一些黑
恶势力趁机坐大,让社会正气不能抬头,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自净能力。
有人专门研究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份与正当防卫有关的判决书,结果发现这些判决
引导的应对不法侵害的方式,居然是逃跑。甚至这种理念在很多判决这句演绎成了:面
对不法侵害,能够逃跑,不逃... 阅读全帖
s*****n
发帖数: 1998
2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不是谁有理谁就可以随便杀人
还要看杀人是否必要,比如如果对方没有杀你的意图,你杀了对方就算过当。怎么看对
方是否有杀你的意图,这个得综合看了,看对方的动机,看对方的手段,看人证物证。
古代也不是有理就能随便杀人的, 比如杨志杀了牛二, 按照流氓崇白的索南之看法,
应该算正当防卫, 但是还是被官府判了刺配, 跟滥杀无辜的武松一个待遇。
否则的话,对方打你一拳你把对方弄死了,这都成了正当防卫,那这个世界上就无法无
天了, 最终,如果不危及生命,还是要靠警察找回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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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一开始以为白衣哥得坐两年牢呢
一开始好多律师都说,防卫过当了,搞不好就是故意伤害了,所以,量刑在10年之间啊
。而且很多人也说,如果这个判得过轻,以后大家都反抗,社会维稳难度加大了。所以
,很多人会觉得,白衣哥挺倒霉,情况没那么乐观,可能需要吃几年牢饭呢。
现在没想到这么快,几天时间,警方就把事实认定清楚了,白衣哥属于正当防卫,不用
负刑事责任,警方也对这起案件予以撤销了。从一开始担心这个法律程序可能要好久,
到现在没想到速度这么快出结果,还是挺意外的,不过是让人开心的意外。
这是一个好消息。另外还有一个担心,刑事方面认定清楚了,民事方面呢?龙哥家属会
不会以他们家死人了,损失大为由,把白衣哥告到法院,要求索赔呢?
个人认为,既然警方认定了责任,白衣哥属于正当防卫,应该就不用负担什么责任,那
么龙哥家有什么损失那是他自己找的,不能再找白衣哥家要民事赔偿了。
这种法院不能和稀泥说,谁损失大谁就是弱势方,就能获得赔偿。而且白衣哥家经济条
件确实也不好,这次自己还受伤,最倒霉的应该是他才是。
v****g
发帖数: 11080
24
哪里是什么检察院定性,检察院只是出来解释。下面是昆山检察院的通报原文:
9月1日,昆山检察院通报称: 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
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检察机关认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
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
定和查明的事实,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
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
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c*********n
发帖数: 1282
2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昆山案应该起诉。
虽然本人也觉得属于正当防卫。但还是觉得应该起诉。毕竟死了人。如果起诉,死人一
方如果觉得有冤屈,可以有一个机会想法院陈述。现在不起诉,人家有冤也没地方说。
在中国还缺乏一个概念:起诉并不等于有罪。起诉了,就给了双方一个机会,把自己的
冤屈说清楚。
当然起诉要耗不少时间精力。在案发到开庭这段时间里,继续拘押于先生并不合理。那
就应该通过保释等方法给于先生一定的自由。
最后是否正当防卫,应该由法院在听取各方的陈述后作出判决。
N*******e
发帖数: 3872
26
事实上此案动用的是特殊防卫条款,即无限防卫
即在遭受行凶、抢劫、强奸、谋杀等重大侵害面前,受害人得以无限制的方式制止侵害
行为的发生,因此而造成加害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就是无限开火权。
这个力度实际上超过了舆论所要求的正当防卫,虽然对白衣大侠来说后果一样。无限防
卫对权利行使人的有利之处是,不必在是否防卫过当的问题上纠缠,没有任何模糊空间。
此次昆山警方解锁了无限防卫条款,确实有魄力,很可能是有来高层的命令。今后中国
各地公检法在对正当防卫性质的认定上有了完全的操作空间。
h*h
发帖数: 27852
27
但是从技术上讲于哥绝对是正当防卫。
于哥抢到刀前被几个人打,虽然没有重伤,还是挺疼挺憋屈的。抢到刀的瞬间肾上激素
大发,心里想的是老子捅了你丫的,直接就捅了龙哥腹部,正好是真正的致命伤。这些
细节正是国内重视的。
在国外的话,这些细节都不重要。对方攻击他,他抢过刀捅死对方,就是正当防卫。

发帖数: 1
28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
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
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
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侦查认定事实
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
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
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一)涉案人员情况
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
陆家镇某企业打工。
于海明,男,41岁,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
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案发时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
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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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18年10月03日新华社报道,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
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
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
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
,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
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
中偷逃税款1.34亿元。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
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
、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
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
机关处理。
▍我认为:
范冰冰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片酬的巨额税款,名下的企业长期偷税漏税,税务机
关应该移交司法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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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美国海军“准军舰”进台湾高雄港了,没停军港,停在商务码头。
去年,中国驻美公使李克新曾经说过,“美国军舰停泊台湾港口之时,就是大陆开始‘
武统’台湾之日。”怕美国人不信,他还特别强调:“我说的绝不是开玩笑的。”
看来川普铁了心了要操习近平,或者是为了11月的中期选举,或者是为了与中国打全面
冷战。不管怎么样,川普是要准备霸王硬上弓,政治强奸习近平了。
我看习总,干脆不如就直接下命令吧,把这个已经拖了69年的台湾问题一次性解决掉算
了。大陆和台湾之间的内战,国共双方从未宣布过停战,至今仍是可随时点燃战火的状
态。既然川普喜欢不按牌理出牌,那么就不如将计就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
川普的乱出牌,也甩出一张让他看不懂的牌。
具体行动方案就是以《反国家分裂法》为依据,即时宣布蔡英文及其随扈的叛国罪,然
后,直接下一道命令给中国人民解放(台湾)军,前往台湾,使用任何可以使用的手段
,将蔡英文捉拿归案。按照犯罪嫌疑人的祖籍,交由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定罪。
同时宣布,台湾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自然行政省的一切权力和义务。届时,川普必
定傻眼,而中国却一劳永逸,彻底完成国家统一大业。为此,还... 阅读全帖
b*******8
发帖数: 37364
31
主要是政府枪打出头鸟,正当防卫的倾向于也给你定点过错惩罚你。你有正当防卫意识
,将来政府可能不好弄你,有这样苗头的都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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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大紧在一次节目中说过,说美国好多州的法律都有不退让法,类比于国内的正当防卫
。但是,矮大紧说,这个不退让法让他非常害怕,认为美国治安太差。尤其是枪支比较
泛滥的州,可能看你不顺眼,掏枪来一发,崩死了之后可以解释对他人身造成威胁,所
以开枪自保。死无对证,这种就完全是一方的独角戏了,说啥是啥,就算是有监控的地
方,也有弊端啊,不能完全还原事实真相。
国内涞源的那个案子现在也是大争论,不过,目前情况来看,大体上一家三口应该是没
大事儿的。可能接下来主要纠结就在于女孩母亲最后补的几刀,还有她曾经说过,不弄
死他我们都完蛋一类的话。会不会认定是防卫过当,现在还不好说。前边有昆山反杀案
,大概率是没事儿的。等结果就好。
到底不退让法是不是用的过度,还有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否过于严苛,这个问题太深
奥了,人微言轻,就不深层探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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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在宿迁市一公交车上,一名乘客因错过下车站台,便要求行驶中公交车司
机停车让其下车,遭到拒绝后,该乘客竟用手推公交车司机头部,在遭到反击后,又连
续打司机头部几拳。之后乘客下车后,先报警,在民警到达后,又称不需公安机关处理
;在随后三天里,该男子连续拨打公交公司的投诉电话,投诉公交车司机。公交车司机
被迫无奈,到辖区派出所报警。警方很快查明事实真相,认定公交车司机属于正当防卫
。最终,该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管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就事论事,“不讲理的乘客”已经成为“全民公敌”,从屡次的“闹剧”来看,他(她
)们越来越没有自己的生长空间。从某种层面上而言,“错过站台”不能下车,这是公
共交通中,最基本的常识。我们很清楚,如果总是随意停车,所谓的“公共交通秩序”
将会变成一团乱麻。
坦白讲,就算是乘坐出租车,停车也需要寻找合适的地点,而非想在哪儿停,就在哪儿
停。 只可惜,有一些人,总觉得自己“花钱”,想怎样,就怎样。这种情况下,就会
出现“私域行为”公域化。轻一点是“闹剧”,重一点就是“惨剧”。
我们都很清楚,乘客故意打断司机的正常驾驶行为,是很危险的一种...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34
近日,企业家孙宇晨向福州见义勇为小伙赵宇捐出10万元。这个企业家说,这十万是为
赵宇的拘留的补偿,也希望能够、鼓励见义勇为,提升社会风气。
孙宇也通过微博表示感谢。并表示得到这么多的关心,自己十分感动云云。
这看来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但是其实是在打脸当地公安。
怎么说,这公安抓了赵宇,而且两次想要检察院去逮捕孙宇,第一次是检察院说理由不
成立,第二次直接说虽然出手过重,但是是正当防卫,为了鼓励正当防卫,不予起诉。
然后从法律看,你公安已经被检察院驳回的话,那么说明你的执法是错误的,那么你需
要向孙宇道歉,然后还需要赔偿才对。这是起码的。另外既然这是见义勇为,那么就要
去抓那个猥亵者或者强奸未遂者才对。之前那个快递小哥强奸未遂都刚刚被判了,是三
年。

发帖数: 1
35
这种死皮赖脸的恶棍,打死活该。
检察机关回应“涞源反杀案”:不起诉有利于弘扬正气
问:认定王新元、赵印芝正当防卫有什么重要意义?
保定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彭少勇:
“涞源反杀案”发生后,受到社会舆论和群众的高度关注。对此案的处理,体现了检察
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
方面突出问题的普遍关切,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
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法的办案态度,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有利
于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住宅安全;体现了检察机关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坚定决心,有利于弘扬正气,惩恶扬善,释放正能量,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f********4
发帖数: 2883
36
看到了连接,今晚看。扫了一眼,你说的大概案情跟章案完全不同。那个案子嫌犯声称
对方掏枪要他的命,然后两人搏斗中枪子打中对方脸。对方的头警察又没有找到无法证
明是否有过搏斗,只好疑罪从无。
但是章被发现有枪或其他武器可以对体型比自己大一倍的男子形成生命威胁吗? 没有
。而且这个罪行不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矛盾争执才发生,所以没有所谓正当防卫的理由,
借口。章是被诱骗自愿上车的。章被侵犯之后的英勇反抗才是正当防卫。

parts
arrest
Wegmans
sandwich

发帖数: 1
37
今天,中科院研究生被杀害的那个案子进行宣判了,犯罪嫌疑人,杀人罪名成立,直接
被判处死刑,对于这样的判决,很多网友表示,还是非常的公正的。
中科院的这个研究生,和现在的凶犯,是高中的同学,两个人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发生
了争执,没有想到,现在被判刑的这个凶犯,就怀恨在心了,竟然筹谋了两年之久,最
终,再一次吃饭的时候,这个凶犯直接下了死手,用刀子将这个中科院的研究生给杀害
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的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这个凶犯,处心积虑,真的是
和正当防卫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所以,既然杀了人,自然而然的,被判刑,这个也就是
理所当然的,估计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这个被判刑的凶犯,估计也是没有什么脸
面想着还要上诉或者是什么的了,毕竟,这不算是什么意外,积压在心中长达两年的怨
恨,这个真的是没有什么说服力,还能归结到冲动啊,或者是正当防卫啊,这些方面。
成年人,能将一个仇恨记了那么久,说实话,这个人本身就挺有意思的,人生那么多的
事情可以做,能一直纠结着这样的一个小事情,真的是让人佩服至极!

发帖数: 1
38
这几天关于正当防卫的新闻真的是不少,这不,贵阳市最近又宣判了一起“特殊防卫”
的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贵阳的李先生,他半夜正在家里等着下夜班的女儿,突然听到了楼下有
人大声呼救,这个李先生一听,这不是自己女儿的声音吗?于是这个李先生飞奔下楼去
救自己的女儿。
但是在这个歹徒可不是被吓大的,歹徒的手中拿着一把刀,在和歹徒搏斗的过程中,李
先生被连砍了三刀,最后一个猛劲,李先生将歹徒手里的刀夺了过去,并且疯狂的向歹
徒挥刀,结果这个歹徒被李先生给砍死了。
李先生因为杀人,被警察带走了,但是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这个李先生,他在和歹徒
搏斗的过程中,首先是自己的生命安全已经受到了威胁,并且,当时他已经被穷凶极恶
的歹徒砍伤,所以这个李先生最终夺刀反杀的这个行为,还是属于正当防卫的,不属于
过失杀人,也不属于故意杀人,所以,最终这个李先生因为“特殊防卫”,被法院宣判
无罪释放。
看到这个消息,很多人还是飞铲欣慰的,对于穷凶极恶的歹徒,当自己的生命已经受到
威胁的时候,多刀反杀这样的事情,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

发帖数: 1
39
还要不要脸了!曾经轰动一时的山东辱母案子,原本已经是尘埃落定了,虽然当时于欢
因为是正当防卫被判处了五年的有期徒刑,目前她也是正在服刑期间,原本很多人觉得
法律还是比较公平的,但是,谁能想到,事情已经平息了一段时间,又有了新的动态出
现了。
这个当时被于欢伤害的那个人,或许称为受害人不太合适吧,竟然起诉了于欢,要于欢
赔偿他医药费、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等等,加一起大概是二十万元人民币左右,但是
,对于这杨的一个法律的诉求,真的是还没等这个法院做出什么回应,很多网友就已经
直接的炸了,这是什么情况,这个于欢正当防卫伤害的那个人,还要不要脸了,竟然还
能想出这样的赔偿,这不是起幺蛾子了吗!
说实话,有的时候真的会觉得人不要脸起来还是挺让人觉得神烦的,竟然还会有这样的
人,真的是原本他是去伤害人的主儿,但是,因为别人的反抗,他受到了伤害,竟然还
好意思提出来赔偿。
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是一个必然的状态,所以,有这样的情况,也是无可厚
非的,就看法律如何的进行衡量了,不管是善良的人,还是邪恶的人,法律都是责任保
护的。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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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正当防卫。很多人因为同情弱女反感淫官。所以主观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既然淫
官没有要杀死弱女的意愿,就不可以杀死对方,即使是失手杀死也不行。另外既然淫官
当时没有强奸的实施或者可以肯定淫官接下来要强奸弱女,无限防卫也不适用。
至于精神病,那是两个律师搞出来的悲情局。两个人可以说表演了无数的悲情剧。后来
被发现假的居多。剩下的真假莫辨。可以肯定,两个人将来一定靠这件事来给自己邀名
博利。
按照现在的证据,防卫过当是合理的。合理的判罚因该至少3-5年,最多缓期执行,还
要追溯民事赔偿。现在因为民愤,而且淫官实际上是个不入流的小吏,正好被牺牲来收
买人心。所以最后弄了个免除刑事责任。很明显的矫枉过正,有悖于法律的公正公平原
则。明先是看人下药。只不过这次护着的是弱者,不是官员。法官。律师,都是在邀名
,不称职。淫官家属打掉门牙,吞下肚子。弱女貌似逃出升天,接下来怎么样,很怀疑。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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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理由。你可以说弱女子害怕这种可能,而歇斯底里,但是既然没有发生,你不能
排除对方只是要教训弱女子的可能(如果死亡的淫官有个好的律师,肯定会有比这更好
的说法。只不过他被牺牲了。成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正当防卫,有个前提,就是正
当。
以前有个案例解说,某人被持刀抢劫。劫匪被该人伺机打倒。问题是该人在对方倒地后
继续打击对方,直到对方死亡。解说的结果就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因为对方在倒地后
,没有再反抗,已经失去了对失主的威胁。继续的打击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防
卫过当。
弱女子的案例可以解释得比这个案例更轻的责任。即使考虑到她又精神压抑的问题,和
同情分,也不应该最后成了免责。所以我说合理的判决应该是轻微的刑期缓期执行。
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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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案过后,是不是看到贪官淫官嫖客啥的,就可以搞个正当防卫,几刀
捅死算了?
城管执法太严,推倒了谋生的移动摊子,砸了挣钱养家的营生,是不是也
搞个正当防卫啥的,几刀桶了城管?
这个案件并没有遵守法律精神,从头到尾被舆论倒向支配。被捅死的人成了罪人,该杀
的人。。。人家也曾是活人一个,也是娘生父母养,也许也有老婆孩
子。。。
人人心中有把尺是没错,可是没把尺的长短不一,量法各异,所以需要一个度量的准绳
,那就是法律。法律不坚持公正性了。把显然的方位过当和谐掉。
让以后的法官怎么判别的杀人案?所有杀人的独有原因,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啊。
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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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对方没有威胁弱女子的生命?我觉得,如果当时真的把她打死了,根本就不
会申冤。
另外一点,如何判定强奸意图?要等对方插入?不要以为周围还有其他人就觉得强奸不
可能。这帮衣冠禽兽的心理素质,很可能出乎我们小老百姓的想象!
你觉得今后如何正当防卫?如果要正当防卫的人,过分担心防卫过当,最可能造成防卫
不足不及时,所以也容易对对方缓过劲来弄死!
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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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死夏俊峰进一步撕裂中国社会
9月25日,沈阳小贩夏俊峰终于被以注射死刑的方式结束了年仅37岁的生命。从夏俊峰
怒杀城管事发到和这个世界说再见,历时四年有余,漫长的过程中,夏俊峰的妻小和公
众都曾对其怀抱生的期望,然而夏俊峰最终还是被处死了。跟一般的杀人犯被处决不同
的是,在这个大多数人都不主张废除死刑的国家,夏俊峰之死并没有给公众带来快意,
而是此起彼伏、滔滔不绝的愤怒和抗议。
死刑是现存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方式,以剥夺他人生命作为惩戒。不管是否熟读中国
的《刑法》,一般人都明白,在中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和法律规则,那就是杀人偿
命。然而,这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杀人案,因为有时候杀人者是出于正当防卫或者是出于
精神失常,在这种情况下,杀人者就应该获得免于刑事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待遇。
夏俊峰事发之始,就曾掀起舆论的狂风巨浪,一目了然的是,公众舆论决绝地站到了支
持夏俊峰、主张对其无罪释放或者是从轻处罚的这一边。也正是因为这种舆论态势,让
司法机关在对夏俊峰一审死刑判决之后感到投鼠忌器,于是暂缓了对夏俊峰执行死刑。
在夏俊峰案持续延宕的情况下,原以为此案能在最高院的复核环节峰回路转,没想到... 阅读全帖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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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李阳:枪杀徐纯合的真正屠夫是中共政权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26 17:04:09 2015, 美东)
徐纯合在火车站被枪击而亡,官方披露的消息语焉不详。在监控录像如同天罗地网的当
下大陆,有什么是不能查清的呢?更何况是在高危地段的火车站。官方拒不公布现场的
全部录像,已经引起民间质疑。网名为屠夫的公民经过深入调查,终于取得几段录像,
事实和证据已经向当局发出了谴责之声。
在一个非战事状态下的国家,官方向平民肆意开枪,警察随意就可以将人杀死,这是任
何一个正常的国度都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有人可能会说,美国前不久也出现警察打死平民的事啊。是的,美国警察的确是开枪打
死了人。但是,美国把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是与非让全社会参与评说。而徐纯合被
枪击死亡事件,中共官方除了淡化事态、掩盖真相、包庇恶警、压制舆论外,没有做过
任何政府该做的事,其行为无异于用纸来包火。
真相录像官方只所以不公布,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无道强权在任... 阅读全帖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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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U的家里应该有足够的钱给辩护成正当防卫
其实,这应该算正当防卫
l******i
发帖数: 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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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酷儿们纪念的受害者多次性骚扰他人,被不堪忍受的无辜正当防卫而正法的?
看看酷儿们讲的例子,似乎是被害的同志似乎个个恶灌满盈,加国的酒吧连续四次骚扰他
人警告无效后被打(正当防卫打人者被非法迫害),新加坡的公开场所淫乱的(警察都被迫
从轻处理),还有用性换毒品被击毙街头等,无一不是罪有应得.
酷儿们,别宣传罪犯了,讲个真正无辜的让大家同情一次吧,靠骗人赢得不了同情.
同志性骚扰的受害者才是真正被同情的.
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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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许多事情没搞清楚。。。什么叫两个人打架,然后跑到了stand ground。。
本身,法律不鼓励你打架,你先搞清楚这点。鼓励你尽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端。就算
是有人问候你的父母,你的妻子老婆孩子。你也不能动手。如果你为此把对方打死了,
你会为此付出代价。
例如,你和女友街上逛街。然后有人跑到你面前说你女友的坏话。然后你为了自己的自
尊也好,为了给女友出气也好。你动手了,那就是你的不对。如果出了人命,那更是刑
事上的。在这里面如果对方把你打死,能算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不小。如果你把对方打死
,你很难算不
上正当防卫。因为你先动手了。到时候很难说清楚。
另外,stand ground是什么你也要搞清楚。你把顺序也搞清楚。
d****g
发帖数: 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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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USANews版 - 你是黑人所以我怕你
尽管你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一米八如果是白人是帅歌,就算酒吧打架也是man.但你是
黑人,所以我怕你!谁让你黑呢?因为我怕,所以是正当防卫。如果我去酒吧被白男打
,就把他杀了,我可以说我怕他么?陪审团笑了,帅歌一枚,有甚可怕。怕的不合理,
不是正当防卫。所以什么样的怕是有道理的呢?看肤色吗?看统计吗?可以看有没有
tatoo吗?可以看是不是穿的很gothic吗?
你是黑人所以我怕你。你是亚洲人,所以你不是真男人,尽管你勤免负责,履行社会家
庭义务。你是白人,所以你很F-able,尽管你是loser一个。
从前老出差,住在过三番downtown,离china town很近。夜里出去走,隔壁几个街区就
都是无家可归的黑人。从前走过有些小怕怕。但我心理想,我长的很local,很象china
town人来人往的老中,肯定比一个白人走在这里安全。可想,要是一个白人走在这里,
肯定是比我更怕的。
s****i
发帖数: 5469
50
辛普森那个当然不算正当防卫的例子,我想看看正当防卫的案子是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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