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 发帖数: 13466 | 1 阎应元也算文人呐。明末一批死节的还是不少的吧,不能只算陪崇祯一块儿的,那时大
家都想不到满清还在后头呐。还有一大票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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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 发帖数: 13466 | 2 阎应元也算文人呐。明末一批死节的还是不少的吧,不能只算陪崇祯一块儿的,那时大
家都想不到满清还在后头呐。还有一大票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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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发帖数: 82482 | 3 差很多。伽利略投降变节,最终自然死亡;布鲁诺死节,舍身取义。当然不同了。
啊。。。。他咋死的啊。。。
反正都差不多啦。。。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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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发帖数: 82482 | 4 不聪明的人的成名之道就是死节啊
说明伽利略聪明,活的长才是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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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 发帖数: 18139 | 7 李广御下十分人性化,史载:
“广之将兵,乏绝之处,见水,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尽食,广不尝食。宽缓
不苛,士以此爱乐为用。”
为说明这一点,司马迁还专门拿同期的名将程不识与之对比,举例说明当时边
关军中存在士兵们以追随着李广为乐而以随程不识出征为苦的风气。
李广为人胆子极大,带兵打仗总是身先士卒,常常身陷险境,司马迁的这样说:
“其射,见敌急,非在数十步之内,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
,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
为了进一步说明李广对汉朝忠心耿耿,身陷危难仍然凭借智勇脱身,司马公专
门记载了这样的战例:
有一次李广出战匈奴,带兵一万却迎面遇到了匈奴的主力,敌人数量远远多于
李广的人马。李广率部苦战,终因寡不敌众被击败,全军覆没不说,自己还受伤被俘。
匈奴单于早就听说过飞将军的大名,因此下令必须要把李广活着送到他面前。
李广当时受伤生病,押送他的匈奴犯了愁,为了确保准时准点地把活的飞将军
送过去,他们在两匹马中间挂了个网兜,让李广舒舒服服地在里面躺着。半道上,李广
装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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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发帖数: 141625 | 8 乱世也看人是吗,有的人死节,有的人灵活一点。有的人身在北朝一心思念南朝。看明
末清初各种选择际遇也蛮感慨的。
哎转贴水版吧?之前都是matisse转,最好作者自己转过去,谢谢!我再发个主帖提醒
一下。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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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发帖数: 12752 | 9 陈不仅是个江湖人,还是个政治人,就这么简单。陈近南何等江湖声望,对偷听机密的
李西华(?)也要先上凝血神爪。在那个位置,要对太多的人负责,不是独善其身死忠
死节那么简单的。否则也没小弟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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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 发帖数: 2352 | 10 虎肉既然要较真,那就说一下,这篇文章当时的作用真的起到声讨政府,声讨日本帝国
主义作用吗,更多是鲁迅对自己国人的鞭笞吧,愤怒的怒火被吸引到一个单纯的教育者
上,这和砸日本车的闹剧有什么区别,挑逗国人内斗很有意思吧,转移一下群众的注意
力,连日本帝国主义似乎也并不那么坏了,鲁迅的手段和现在明星的公关团队有什么区
别,客观上转移了大家对日本的愤恨,搁现在大家一定要骂五毛了,如果不幸言中,按
照鲁迅这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未尝不会为了五斗米折腰,发文明里暗里转移大家注意
力也是很有可能的。
虎肉菌斑和人吵惯了,来了读书版就气势汹汹,拿出证据证明鲁迅是爱国的吧,别告诉
我嘴上喊喊高调就是爱国,那是爱国贼的把戏,杨可是为国死节了的,鲁迅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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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 发帖数: 2352 | 11 公平的说,这段介绍主观的用词过多,应该是土共的立场上来看问题,难道纵容学生和
土共去闹,横尸街头就叫爱国吗,这样除了多了几个来分人血馒头的有意义吗,鲁迅在
日本的时候不也是这么自我安慰的嘛,出于政治原因,鲁迅被土共捧为文学界的老大,
他批判的人一定是坏人,这本就是国内的政治正确罢了,剔除掉主观的东西,杨似乎只
是一个有点严厉的教育工作者,最后还为国死节,应该是值得歌颂的那类,可惜了,得
罪了鲁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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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26819 | 12 死节对吧。三国里白门楼上,张辽骂吕布怕死,骂曹操国贼,等曹操松绑解衣,马上就
降了,国贼二字都再不给说法。这就是赤心忠义之士啊。再看孔融怎么死的。。。
所以孔子说君子不器,文人不做器,取义成仁就很自然了。武将做了器,还有利用价值,
就像张辽,可以感其意遂降。至于被俘不降也不死的,不能拿文人的标准对他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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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发帖数: 24123 | 13 去死去死节在家自己做的。
合成了两首同人翻唱的琵琶语,主要是前半段比较轻松,后半段想悲壮一些,正好两个
人的声线不同。虽然有些别扭。
特别喜欢哪一句:
谁记得我是谁 他是谁 留百年风流任人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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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5022 | 14 最危难时刻赵构有杨存中(杨存中即杨业四世孙)这样的保镖,数骑能击杀数百人。
所以转危为安了。
这个是杨家将评书中“杨六郎单骑救主”的原型。
杨家将故事体系中的主要人物杨六郎,实质上是苏杭民间俗文学艺人对南宋初期位高权
重的名将杨存中的影射。而早期杨家将故事里最重要的骨干——忠奸之斗,也正是对当
时最令时人愤恨的秦桧党羽陷害、贬弃名将岳飞、杨存中事件的抨击。
杨家将评书中杨业李陵碑死节之前曾出现过一个叫傅昭亮的人物,是代州守将,曾逢迎
潘仁美,然后就再未露面。其实这个傅昭亮就是南宋时期叛国投敌的河东经制副使傅亮。
当时秦桧当权政治高压,老百姓借古讽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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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 发帖数: 1272 | 15 滕王阁序
王勃
南昌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
。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雄州雾列,俊采星驰。台
隍枕夷夏之交,宾主尽东南之美。都督阎公之雅望,棨戟遥临;宇文新州之懿范,襜帷
暂驻。十旬休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腾蛟起凤,孟学士之词宗;紫电青
霜,王将军之武库。家君作宰,路出名区;童子何知,躬逢胜饯!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俨骖騑于上路,访风
景于崇阿。临帝子之长洲,得天人之旧馆。层台耸翠,上出重霄;飞阁翔丹,下临无地
。鹤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桂殿兰宫,列冈峦之体势。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
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艦迷津,青雀黄龙之轴。云销雨霁,
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
,声断衡阳之浦。
遥襟甫畅,逸兴遄飞。爽籁发而清风...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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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 发帖数: 18139 | 16 李广御下十分人性化,史载:
“广之将兵,乏绝之处,见水,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尽食,广不尝食。宽缓
不苛,士以此爱乐为用。”
为说明这一点,司马迁还专门拿同期的名将程不识与之对比,举例说明当时边
关军中存在士兵们以追随着李广为乐而以随程不识出征为苦的风气。
李广为人胆子极大,带兵打仗总是身先士卒,常常身陷险境,司马迁的这样说:
“其射,见敌急,非在数十步之内,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
,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
为了进一步说明李广对汉朝忠心耿耿,身陷危难仍然凭借智勇脱身,司马公专
门记载了这样的战例:
有一次李广出战匈奴,带兵一万却迎面遇到了匈奴的主力,敌人数量远远多于
李广的人马。李广率部苦战,终因寡不敌众被击败,全军覆没不说,自己还受伤被俘。
匈奴单于早就听说过飞将军的大名,因此下令必须要把李广活着送到他面前。
李广当时受伤生病,押送他的匈奴犯了愁,为了确保准时准点地把活的飞将军
送过去,他们在两匹马中间挂了个网兜,让李广舒舒服服地在里面躺着。半道上,李广
装死,可把匈奴士兵吓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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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 发帖数: 1391 | 17 死亡和婚姻(甚至感情)结束的关系,太复杂。
但是瓜老板的论战,让我想起2005年的这段公案。细节附后。
大家可以看出,即使排除了所有的文字歧义,要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也几乎是不
可能的。
当时我在混bible study。其中两对教徒夫妇,年老的一对大概60左右,年轻的一对估
计35左右吧。
年轻的认为在那种状态里丈夫可以追求新的幸福(事实上2005年之前,丈夫已经有女朋
友了);年老的则吃惊于他们的态度,拿出来反驳的话正是结婚誓词。
另:
即使在今天,对正能量、道德正确的宣传(比如亲人朋友之间不离不弃、相濡以沫、共
同痛苦)是不是也有在舆论方面绑架当事人的嫌疑。
再另:
2005年公案中,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和家里的领导一定要搞好关系,很多时候,领
导一句话顶所有其他人所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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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丽·夏沃居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1990年2月25日,她的心脏突然停跳,长
时间的缺氧导致其大脑严重受损。在昏迷了两个半月后,她被确诊为永久植物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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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9112 | 18 这是无数道德左右法律的例子中的一个
这个公案之后,我家领导就和我达成口头协议了,三个月为限。有机会去做成纸面的,
省得给别人填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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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 发帖数: 1391 | 20 嗯,我觉得道德和法律的最大区别就是:道德自由度很大,法律却要痛苦的把这一切变
得可执行,通过平衡原告被告;引进人性的陪审团;对法律条文的解释等。
道德讨论是发散的,甚至是鼓励发散的;但是法律却必须追求完备和自洽,有时候就必
须放弃人性,对此又有不少补丁被打上来,比如特赦制度。
总而言之,浆糊一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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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5933 | 21 靠~~~
大鱼老师威武!!!
我被狼导一砖头拍蒙了之后潜心研究TILL这个词啊!!!
我擦,我觉得我有必要去咨询一下牧师啦~~~
要是“生时才相爱,死后各分散”的话这个于理它不通啊~~~~
尤其是前头还跟着LOVE 和 CHERI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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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5933 | 22 TILL THE DEATH DO US PART!!!
到底是谁DEATH?还是两个一起DEATH?
我觉得应该是两个都DEATH才算THE DEATH DO US PART~~~
因为这里头有一层含义就是死亡将偶们分开
但是,新郎新娘任何一方死亡都不能算死亡将偶们分开
对不对????
对不对????
因为这个死亡将我们分开不是死亡说了算的,而是活着的人说了算的。
要是两个都DEATH了,物理上讲,这才算分开了嘛!!!
那就说的通了嘛!!!
所以,人家西方婚姻还是强调对爱情忠贞不渝的~~~
生时才相爱,死后各分散那是人本主义思想泛滥的结果
不信,咱们问问牧师去!!!!
哈哈哈哈哈哈
多谢大鱼老师提醒,我茅塞顿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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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9112 | 23 道德长在别人嘴上,你被办法控制
但管子插在自己嘴里,提前想好怎么拔总能给别人省点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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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7450 | 24 这个案子主要是立法/行政机关干预了,赫赫。right to die在90年的 Cruzan v.
Director, Missouri Department of Health就被高院以绝对优势肯定了,主要是死亡
是个liberty protected by the Due Process Clause。道德的底线很模糊,宪法的自
由底线就比较清晰。模糊对清晰是赢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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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7450 | 25 我的理解正好相反,从底线上来讲,恰恰是法律保护了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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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 发帖数: 1391 | 26 不是很确定您的意思,请让我用例子来解释一下我的理解。
1.)强奸罪
前一段时间有个帖子说为什么不把强奸犯凌迟,而只是轻轻重重的囚禁或化学阉割。
道德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经历可以给出程度迥异的判断;法律则必须保证一致性。甚
至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犯人,因为谁都不能保证判决是绝对公正准确的,所以法律遵循无
罪判定。
也就是说:讨论时可以漫天要价,真刀真枪实施是则要小心控制。
道德讨论的发散性保证了法律的与时俱进,也就是法律的生命。
但是法律自身则必须是死板的。
2.)五四的被捕青年
当年的被捕青年时候“基本”都被无罪释放了,如果我没有弄错。
某个名流(忘记了名字)则指出,这是违反法律的。他给出的解决方法是:依法审判,
而后特赦。作为一个头脑简单的书呆子,我是支持这位名流的。
也可能这就是您的“法律在底线上保护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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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9112 | 27 哈哈哈
要是一个死了一个活,要不apart的话恐怕会有misuse of a corpse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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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5933 | 28 火柴老师不要笑哈~~~
挺严肃的事情
我上网查了一下,老美自己对这个也有多重理解的
有说是EITHER DIE 但也有人说是BOTH DIE的哦~~~
我倾向于后者,牧师也倾向于后者,否则感情上难以接受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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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9112 | 30 一个都已经上天堂了,剩下那一个要保持不apart状态只有一个办法了。。。。
还是要再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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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发帖数: 58873 | 31 太认死理儿……
"
When he/she dies, part of me dies along, while the rest will endure, survive
, and start anew.
Hi, honey, what's your name? welcome to my life.
"
这不就圆满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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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 发帖数: 1391 | 32 帮助“好人”给“坏人”一个“恰当”的处罚。
这不就是保护两个实体人,也保护了两个人背后所代表的的人性吗?
关键是这个处罚是“恰当”的,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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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9112 | 33 赞,咱可以没障碍的去卡拉ok了
survi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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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7450 | 35 恩,你考虑的可能多是发散性的问题,我比较看重可以控制的东西。”道德讨论的发散
性“这很难确定到底是什么。比如一个东西,即使什么也不能确定,也能说这东西有讨
论上的发散性。比如你举的拔吸管的例子,根据polls,很难讲这里面有什么一致的道
德准则在里面。美国法律的基础是自由,对自由的阐释与时俱进,但是很难说这个与时
俱进是基于道德考量的。再比如说,保护少数权益是很重要的理念,而道德大多时候不
是基于少数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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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5933 | 37 PART的状态是肉体上的呀~~~
人家说的也是TO LOVE AND CHERISH,LOVE和CHERISH这是精神层面的人类活动啊
侬听哪个牧师说TO MAKE LOVE...TILL DEATH DO US PART
没有吧
所以,一方死了,只是PHYSICALLY APART,MENTALLY还是不应该APART的嘛。但是两个
都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那就是彻底的MENTALLY PHYSICALLY 都APART了。这就算完
了~~~
所以,这个论点我是不能放松的,一放松,整个第一章就被狼导拍散了~~~
恩酱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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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7450 | 38 恩,社会背景这个词我比较同意,道德这词我不能同意,he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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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 发帖数: 5804 | 40 哈哈,说起这个我又想起一个笑话了。。我以前跟一个信教的朋友聊天。因为我们已经
很好了,所以可以随便聊。。。他有时就会说: 以后我们死了,我去天堂,你去地狱
,我会去看你的,带着你最喜欢的cookie。。。 我就说,那会没准我在地狱里having
too much fun to have time to talk with yo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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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 发帖数: 5804 | 41 我还记得那时我们也讨论这个问题。。。by the water cooler... 我们的看法都是,
遗嘱一定要立好啊,要不那样子了,自己也不能跳出来说,请把管子拔掉吧。多么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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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9112 | 42 牧师不是说人死了以后灵魂升天吗?
灵魂都去上帝那儿了,哪还有什么mental的东西留在这边?
如果一个人坚称他/她天天还跟已过世的她/他mentally卿卿我我,大家一般都会推荐
shrink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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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 发帖数: 5804 | 43 两个都死了,不是一起在天堂么,为什么一定是spiritually ap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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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5933 | 44 我强调的是对爱情忠贞不渝古今中外都是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美好愿望嘛~~~
侬们非要把我往坑里带 就不厚道了啊~
归根到底程老二强调的节就是这么一个美好永恒大家都会同意但未必能做到的愿望吗
程老二又是刻板的人,所以只要做不到就是失节,这个他自己老婆也做不到嘛
但是不妨碍千百年来人们讴歌梁山伯与朱莉娅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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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5933 | 45 小木老师
J个,牧师都说了不算吧,
J个,是上帝说了算吧~~~
买菜去了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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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9112 | 46 哈哈哈
愿望是愿望
美好则不好说啊
人年方二八的青年男女,父母包办着刚拜了堂,这头突然过世一个
你让人家追求永恒也太不人伦了嘛
所以,这个愿望至少应该打几个补丁才对
比如根据感情的深厚程度给出一个守节的expiration date之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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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 发帖数: 19653 | 47 哈哈,哪天跟牛津津开玩笑不都说了嘛,老公认为老婆说的最恐怖的一句话就是:老公
,我们下辈子还在一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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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发帖数: 58873 | 48 from pentatonic scale to tetratonic sca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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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发帖数: 58873 | 50 没用,如今有app可以断前世,想跑没那么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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