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7 发帖数: 6300 | 1 旧约圣经的前五部书讲的是神藉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律法称为摩西五经。在律
法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十戒”。生活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是自然人(未重生的人、属
灵的死人)就遵守自然界(社会的法律)的法律,因为那时侯耶稣还没有道成肉身来到世
间用他的保血救赎世人,并用他的保血与信徒立新约。因此,那个时代的人需要遵守律
法中的规条。倘若某人犯了律法中的一条就是犯了众条,就要被定罪并得到处罚。
在新约时代,在神的灵里重生的信徒又称做新造的人(林后 5:17),需要遵守新约
的法律。耶稣在约翰福音13:34-35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
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
是我的门徒了。”神已经将他爱的律法写在我们的心板上了。因此他可以引导我们遵守
爱的律法,因为我们的心就是他爱的居所。
新约爱的律法不但代替了旧约律法中的规条,而且还完全了旧约的律法,又包含了
律法的规条(加 5:14)。也就是说我们遵守了新约中耶稣爱的命令,在爱中行走就是完
全了旧约律法,也就用不着担心遵守法律规条的问题了。
新约爱的律法代替了“十戒”
耶稣完成(应验)了旧...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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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发帖数: 257 | 2 罗7:1-6,“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 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
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
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 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
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
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 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上帝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
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 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
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保罗举出丈夫和妻子的关系作为比喻来说明我们和律法的关系。如果一对夫妻,丈夫死
了,妻子就从他的丈夫那里得到了释放,不再被丈夫所约束了。同样,如果我 们在律
法上死了,我们就从律法中得到释放,不被捆绑。这里的意思就是我们不要想按着我们
自己的行为去遵守上帝的律法而得救,在这样的想法、行为和关系上, 我们必须死去。
如果我们要按照自己的行为去行上帝的律法,这样的人是更多地触犯上帝的律法。这是
指的什么意思呢?如果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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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发帖数: 311 | 3 双运与戒律
问(2):在声闻的戒律中,以淫欲为障道法。比丘戒中,以淫戒为四根本戒之首。在
大乘律典中,《梵网经》是以淫戒为十重罪恶之一;《瑜伽菩萨戒》虽然没有将淫戒列
为重罪,但在四十三轻中,也只对在家菩萨有所开许,而修学解脱道的比丘是不可沾染
的。因为淫欲最易使人产生染著。众生无始以来以无明为父,贪爱为母,使其流转生死
,无有了期。可在密宗道场中,往往供奉着男女双身的造像。据说在密宗的无上瑜伽中
,也有男女双修的法门。这样的修行方式,似乎和原始佛教及声闻解脱道的禁欲思想严
重对立。不知这样的一种修行有没有佛经的依据?修习这一法门是否有资格上的限定?
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最后所要证得的境界是什么?
答:若只从文字、现象来看,不论大乘小乘、显宗密宗,在很多方面似乎都有自相
矛盾、互相抵触的地方。但若以实论之,则八万四千法门,法法皆是佛法,只看修行人
能不能、愿不愿圆融观之,并在实际的闻思修行中将其互摄贯通起来。比如戒律,一般
而言就可分为别解脱戒、大乘菩萨戒、密乘三昧耶戒等三种。凡是佛教徒都承认佛经中
明确指出过的一种观点,即在一个人的相续中可以存在三种戒律。至于这三种戒律在一
个人的相...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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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发帖数: 8336 | 4 上帝的律法
上帝的律法包括十诫。有《圣经》为证:《出埃及记》20:2-17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
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也不可作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
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
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
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
,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
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当孝敬父母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
切所有的。
上帝律法的根本原则是什么?有《圣经》为证:《罗马书》13: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
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律法的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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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 发帖数: 794 | 5 14名台灣詐欺犯遭菲律賓遣送到大陸,法務部表示,14名嫌犯如果遣返回台,我方一定
會以重大經濟案
件偵辦,雖然犯罪結果地在大陸,但因為大陸屬於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我方具有司法審
判權及管轄權,
未來14人在台灣如果被判刑,也必須入監服刑。
刑法規定,國人在境外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之罪,縱使回台受審也不必服刑,由於詐欺
在台灣屬於輕
罪,前副總統呂秀蓮就主張,14名台灣詐欺犯應該留在大陸受審。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指出,14名台灣人詐騙的都是大陸人,而且在大陸也有車手等同謀合
作接應,因此本
案的犯罪結果地在大陸,部分犯罪行為也在大陸,而根據憲法,大陸屬於我固有疆域,
因此我方具有司
法審判權及管轄權。陳守煌:『目前憲法並未變更,在中國大陸的犯罪,依照最高法院
71年8129號的判
例,視為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所以我們一定有審判權及管轄權。』
也因為大陸屬於我固有疆域,因此不算在「境外」犯罪,即使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下之罪
,在台灣也必須
服刑。陳守煌:『在大陸也算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所以沒有刑法第七條的問題。』
不過,本案受害的大陸人多達上千,14名嫌犯如在台受審,未來傳訊證人恐成問題。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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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10330 | 6 法部:台有權決定史諾登入境否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13.06.12 10:36 pm
法務部官員今天說,外交單位可決定是否讓涉及美國洩密案的史諾登入境;若非法入境
,可驅逐出境。
美聯社報導,史諾登(Edward Snowden)可能由香港轉往亞洲其他與美國沒引渡條約的
地方,台灣是可能地點;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官員表示,台灣在引渡議題方面大致
與美國很合作。
熟悉台美合作的法務部官員表示,台灣與美國雖簽署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
在台協會間之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但不包含引渡刑事罪犯。
他說,史諾登若想入境台灣,首先要取得相關簽證,台灣方面可決定是否給予簽證;若
不給予簽證,就沒入境台灣問題。
法務部官員表示,即使外籍人士想以免簽方式入境,相關單位若有相關考量,也可拒絕
入境或驅逐出境;另外,外籍人士非法入境或在台觸犯刑責,同樣可依法驅逐出境。
他說,過去曾有美國性侵通緝犯從香港以免簽方式入境,美國聯邦調查局獲悉後通報國
際刑警組織及美國在台協會,請台灣警方協助追緝;台灣警方逮捕到這名通緝犯後驅逐
出境,並解送到飛機上,由在場的美國聯邦調查局人員帶回美國歸案。
【201...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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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发帖数: 176 | 7 多谢提问,我就再给大家考一段,科普一下。 我贴这文章只是给大造口业而不自知的
人一个善意的提醒,至于您信不信,大家见仁见智。
了知谤法舍法的过患
在这个世界最珍贵的莫过于佛法。昔日世尊因地为求一偈,不惜越过刀山火海,舍弃头
目脑髓;常啼菩萨卖身出血只为求得般若法门;善财童子百城烟水不辞辛劳参叩百一十
位善知识;二祖慧可为得安心大法毅然断臂,诸佛菩萨如是舍身敬法,其原因何在呢?
因为佛法是一切世出世间安乐的唯一源泉,下至人天善趣的世间安乐,上至声缘菩萨佛
陀的出世解脱,其中无一不由修持佛法而产生。对于此安乐之源的正法,如以妄心肆意
毁谤,则会造下极为深重的罪业。
依经论所示,毁谤正法者与三世诸佛、菩萨、声闻、独觉、空行、护法为敌,挑坏无量
众生的正法眼目,使其蒙受极大损害,故而罪业弥天,甚于毁坏南赡部洲一切佛塔及杀
害殑伽沙数阿罗汉。勿论真实谤法即相似谤法亦罪超五无间业。又毁谤正法者舍弃三世
如来平等觉智、一切种智,亦是谤法谤僧,失坏皈依戒、菩萨根本戒、三昧耶根本戒。
谤法者自坏其身亦坏他身,自饮毒药亦令他饮,自无信心令他无信。谤法者佛尚不愿听
闻其名,何况以眼视之?见闻信敬礼拜恭敬听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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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 发帖数: 14743 | 8 自去年5月被刑拘,浦志強律師失去自由快一年時間了。案件已經兩次送檢、兩次退偵
,第二次退偵3月底到期,倒計時僅餘4日。因退偵只能兩次,浦律師將被起訴還是被釋
放,其案走向牽動人心。
我個人倒是持謹慎樂觀態度,主要是由於自去年秋天以來中國的法治環境有所好轉。去
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強調: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今年3月24日,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證司法公正進行第21次集體學習。
習近平在學習會上說,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一線辦案人員對案件質量終
身負責。
「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對一線司法工作者構成巨大威懾力,我的一位從事公安工作的
高中同學私下聊天說,以後不守規矩亂辦案的人估計會越來越少。
法律專家一致認為,此舉意圖很明顯,就是要在最大程度上防範冤假錯案的發生。冤假
錯案可能發生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各個階段。法官、檢察官和警察須在各自職責
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所謂「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就是:一旦出現案件(一般指刑事案件)質量問題,尤
其出現冤假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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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10575 | 9 你说的经文在罗马书第3章
3: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
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3:21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3: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3: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3: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3: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
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3: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的确有个现象就是,上帝的礼物太好了,只要接受耶稣就什么都有了,这个礼物好到一
个地步,让我们这些生活在物欲横流世界的人,根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于是(没有人身攻击的意思)就开始揣测上帝背后到底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和动机
基督信仰虽好,但是上帝还没有到了失去原则和立场的地步,以至于拿着免死金牌的人
可以胡作非为
起码我认识的真基督徒,只有一天比一天更加谨守的,没有一天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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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 发帖数: 33185 | 10 伽森狄先生作
伽森狄先生致笛卡尔先生
先生:
尊贵的麦尔塞纳神父让我参与到你关于第一哲学所写的这些崇高的沉思里边来,这
种好意使我非常感激,因为〔这些沉思〕主题的宏伟,思想的强劲和言辞的纯练,已使
我异常喜悦;同时,的确,看到你那样意气风发、勇气百倍,并如此成功地为推进科学
而工作,看到你开始为我们发现了在过去一切世纪里从未被人认识到的东西,这也使我
感到高兴。
只有一件事情不如我意,那就是他要我在读过你的《沉思集》之后,假如在心里还
剩有什么疑难问题时,就把它们写出来给你;因为我确实认为,假如我不赞成你的那些
道理,我写出来的东西只不过是我自己心智上的缺点,甚至也可以说,假如我竟敢于提
出一点点相反的东西来的话,那只说明我自己的愚昧无知。虽然如此,我竟未能拒绝我
的朋友的要求,因为我想到,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我的意图,而是出于他的意图,你会赞
成的;也因为我知道你是如此地通情达理,你会很容易相信我只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向你
提出我的疑难,此外没有任何想法。其实,如果你能不惮其烦地从头看到尾,那已经就
十分好了。因为我绝不想让我的这些疑难来扰乱你的情绪,来让你对你的论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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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11 良心被放弃的说法何来?
良心即 是非之心
罗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
法受审判。 罗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罗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
的律法。 罗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
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罗 2:16 就在 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
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罗 2:17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 神
夸口; 罗 2: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
爱那美好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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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 发帖数: 193 | 12 我以前和你一样,内心深深地被这些问题所折磨, 所以我特别能够理解你的感受。
圣经里说上帝是审判官,并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得救。至于不信主的人怎么办?
他们就不拥有我们所拥有的那个得救的承诺了,但不表示他们就一定下地狱。 上帝可
以对任何人格外示恩。我们需要记住的是做审判官的是上帝。 他比我们所有人更有爱
心,也更公正。
圣经里有经文讲到没有律法的外邦人, 可以作为参考。
羅 馬 書
2:12 凡 没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不 按 律 法 灭 亡 ;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审 判 。 13 ( 原 来 在 神 面 前 ,
不 是 听 律 法 的 为 义 ,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称 义 。 14 没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若 顺 着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 他 们 虽 然 没 有 律 法 ,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 。 15 这 是 显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们 心 里 ,
他 们 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见 证 , 并 且 他 们 的 思 念 互 相 较 量 , 或 以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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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10575 | 13 这里依然有个问题
罗马书
2: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
审判,
2: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
的律法。
2: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
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2:16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第一,夫子是否可以全守古圣先贤的教训?
第二,古圣先贤的教训是否完全合乎神给人的良心道德标准?比如男尊女卑什么的等等?
第三,明知福音但是拒绝,偏偏要走一条不可知的修行路,到了审判的一天能不能说得
通?因为你是听到了律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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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754 | 14
Romans
1:19 神 的 事 情 , 人 所 能 知 道 的 , 原 显 明 在 人 心 里 。 因 为 神
已 经 给 他 们 显 明 。
1:20 自 从 造 天 地 以 来 , 神 的 永 能 和 神 性 是 明 明 可 知 的 , 虽
是 眼 不 能 见 , 但 借 着 所 造 之 物 , 就 可 以 晓 得 , 叫 人 无 可 推
诿 。
1:21 因 为 他 们 虽 然 知 道 神 , 却 不 当 作 神 荣 耀 他 , 也 不 感 谢
他 。 他 们 的 思 念 变 为 虚 妄 , 无 知 的 心 就 昏 暗 了 。
2:12 凡 没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不 按 律 法 灭 亡 。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审 判 ,
2:13 ( 原 来 在 神 面 前 , 不 是 听 律 法 的 为 义 ,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称 义 。
2:14 没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 若 顺 着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 他 们
虽 然 没 有 律 法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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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 发帖数: 2588 | 15 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狭隘,你只是在反对一个被你自己歪曲了的神而已。。
罗马书2章
12 凡 没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不 按 律 法 灭 亡 。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审 判 ,
13 ( 原 来 在 神 面 前 , 不 是 听 律 法 的 为 义 ,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称 义 。
14 没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 若 顺 着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
他 们 虽 然 没 有 律 法 ,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 。
15 这 是 显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们 心 里 , 他 们 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见 证 , 并 且 他 们 的 思 念 互 相 较 量 , 或 以 为 是 , 或 以
为 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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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发帖数: 1858 | 16 是这一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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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2:12 凡 没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不 按 律 法 灭 亡 。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审 判 ,
2:13 ( 原 来 在 神 面 前 , 不 是 听 律 法 的 为 义 ,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称 义 。
2:14 没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 若 顺 着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
他 们 虽 然 没 有 律 法 ,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 。
2:15 这 是 显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们 心 里 , 他 们 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见 证 , 并 且 他 们 的 思 念 互 相 较 量 , 或 以 为 是 , 或 以
为 非 。 )
2:16 就 在 神 借 耶 稣 基 督 审 判 人 隐 秘 事 的 日 子 , 照 着 我
的 福 音 所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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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发帖数: 13088 | 17 耶稣降世以前,那么多年的历史,难道就没有一个得救的?不是的,旧约里大量记载了
得救甚至直接被提的义人。
即便是耶稣降世以后,那么多地方没有听到福音,这些人都要下地狱吗?也不是这样的。
参见《罗马书》
2:11 因为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2: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
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
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
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
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2:16 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
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当然,我承认这一点上,基督教内部也有争议,但是,我们虔诚的基督徒全然相信神的
公义和慈爱,把这一切全然交托给我主耶稣基督。
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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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10330 | 18 外交部:埃及39台詐騙犯已刑滿 暫無遣陸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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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11:28聯合報 記者黃國樑╱即時報導
外交部亞非司長陳俊賢上午表示,我目前在埃及仍有40位詐騙犯,其中主嫌仍在服刑,
仍有3年刑期,其餘39名從犯都已刑滿出獄,但因違反埃及的電信法令,必須補償電信
公司的民事求償,每人高達1萬7500美元,暫無被遣送大陸之虞。
如果以39人計算,目前所積欠的民事求償金額達68萬250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115萬元
,十分高昂。陳俊賢表示,如果中國大陸想將他們押到大陸受審,就必須替他們償付這
筆民事欠款,但大陸就算替大陸的犯人代償都不願意,更不可能替台籍嫌犯償還,因此
這39人應暫時不會被遣送大陸。
陳俊賢表示,由於埃及的法律規定,撥打國際電話一定要使用其國家電信公司的線路,
不能以網際網路撥打國際電話,否則即是違法,這批包括40位台籍以及其他大陸籍的詐
騙犯違反了埃及電信法規,因此被埃及電信公司民事求償。
陳俊賢說,如果大陸警方要替他們還款,總額可能高達100多萬美金,他們應該無此意
願。
他還指出,由於中國大陸強力遣送詐騙犯回國,台灣的詐騙犯害怕被送往大陸...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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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1290 | 19 馬國受鞭刑 詐騙犯嘆生不如死
【聯合報╱記者陳信利/雲林縣報導】
2012.06.08 05:14 am
台籍詐財嫌犯 二人曾被馬國處鞭刑 / 陳信利
警方查獲誇國詐騙集團案,從馬來西亞遣返主嫌鐘天鴻(左二)等四十三名嫌犯,昨天
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記者陳信利/攝影
四十三名詐騙集團成員昨天自馬來西亞遣返回台,其中黃、吳姓兩嫌否認犯案,被馬國
監禁之外還處鞭刑,一鞭就打得兩人屁股開花,半個月無法坐下,不但至今仍留著鞭痕
,連走路都變形。
「一鞭下去皮開肉綻,生不如死!」黃、吳想起一個月前的鞭刑,仍一臉驚恐。他們被
五花大綁在支架上,以藤鞭抽打屁股一鞭,再入監一個月,前半個月只能趴著、無法坐
下,昨天被移送雲林地檢署時,屁股疼痛,兩腿向外跨步慢走,有時還需員警攙扶,走
路姿勢都「回不去了」!
今年四月,馬來西亞與我刑事局、雲林縣警局等在吉隆坡破獲以鐘天鴻(卅七歲)、陳
俊廷(卅歲)為首的詐騙集團,搜索八處據點及電信機房,逮捕二百卅九名嫌犯,包括
黃、吳在內的台籍嫌犯共一百五十一人。
百餘名台籍嫌犯都認罪,只有黃、吳堅稱沒罪;馬來西亞法院認為兩人犯後態度不佳,
又矢口否認涉嫌偽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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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1290 | 20 這篇文章本身沒什麼 但是回貼讓我有點驚訝
66 樓 Achromatic 發言於2012-06-08 13:50:5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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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這裡叫好、看著這兩個該死的騙子被鞭叫爽,只有情緒宣洩,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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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出支持鞭刑的立委吧!這是庶民的責任。這樣才能改變未來!
65 樓 rogerpin2003 發言於2012-06-08 13:47:29
0
0
這種騙徒
打死也就算了
64 樓 batul 發言於2012-06-08 13: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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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教授詐領國科會的錢,如果怕監獄不夠,也可考慮用鞭刑
如果被判鞭刑十下,分一個月執行,第一天三鞭, 一星期後三鞭,第三星期三鞭,最後再一鞭
62 樓 udexkx2008 發言於2012-06-08 13:40:58
1
0
應該將販毒的、酒駕的,貪污的通通抓去鞭刑,這樣社會將會平靜,而貪污犯就從阿扁
開始
63 樓 TaiwanNoJustice 發言於2012-06-08 13:40:58
2
0
台灣司法就是對罪犯太寬容...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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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 发帖数: 189 | 21 一并回答上面质疑讽刺讥笑我的解释的回帖。说好人坏人只是简化了说,怕你们听不懂
而已,你们要跟我咬文嚼字,问我要根据,那给你们,自己好好琢磨去吧。如果我的祖
先没听过福音,又从没违反过自己的良心,那自然上天堂咯。点到为止。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
判』(罗2:12)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2:13)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
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
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
言』(罗2: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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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 发帖数: 925 | 22 可是罗马书第二章也提到
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
判。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
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这是显出律法
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
或以为非。)16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所以没听过福音的不一定不得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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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 发帖数: 1629 | 23 从来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又如何能够相信耶稣?如果因此他们都要下地狱,难道这就显明
了神的公义吗?这一段圣经的教导,是不是说神会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审判那些从未听过
福音的人呢?
罗马书2:11-16
因为神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
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
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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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607 | 24 圣经上哪里写了死人可以有悔改的机会?
至于说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是不是能得救?神按照他行的是不是符合良心,是不是心里
正直,且行的
正直来审判他们。
罗马书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2:9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
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
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
相较量,或以
为是,或以为非。)
始徒行传
10:34 彼得就开口说:“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
10:35 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
典型的例子就是哥尼流,他作为外邦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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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607 | 25 圣经上哪里写了死人可以有悔改的机会?
至于说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是不是能得救?神按照他行的是不是符合良心,是不是心里
正直,且行的
正直来审判他们。
罗马书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2:9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
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
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
相较量,或以
为是,或以为非。)
始徒行传
10:34 彼得就开口说:“我真看出 神是不偏待人。
10:35 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
典型的例子就是哥尼流,他作为外邦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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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483 | 26 看大家讲了这么多,也说几句。
1. 恋童癖不是从神来的,是从罪来的。看看罗马书,讲的很清楚。
2. 牧师和其他人一样,都是罪人。人皆有罪性。看看基督教未传开的时代,比如古罗
马帝国。
恋童癖,甚至于兽交都不是罪。恋童癖这件事恰恰说明了人类是多么需要神的拯救。
3. 记得我刚去教会时,一位老基督徒对我说 “要看神不要看人”。
4.人不能把自身的罪归咎到神身上。
5.圣经里没有“所有非信徒都要下地狱的诅咒” 见罗马书:
2:9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2: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
法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
自己的律
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
互相较量、
或以为是、或以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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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发帖数: 325 | 27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小麦, 小麦同学,你为什么总是要把听过福音的人和没有听过福音的人混在一起说呢?可不可
以一个一个说。
先说那些活着时候没有机会听福音的人,他们怎样审判,圣经罗马书2章,不是已经说
得清清楚楚了么?
2:11因为神不偏待人。
2: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
审判。
2: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
律法。
2: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
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2:16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是按照他们的良心受审判。因为他们活着时候没机会听福音,所以
神就按照他们“所能知道的”审判他们,这不公平吗,这太公平了!
至于审判他们的结果怎样,罗马书2章16节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说了。圣经没说的,就不
用过多推测,因为那是属于神的隐秘事。只要有这段经文,就应该足以使我们放心,神
不会冤枉他们,会给他们足够的,绝对的公平。
说到这里,你有异议吗?如...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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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发帖数: 13088 | 28 “比如没机会见这光,或者光被人歪曲了”,这个问题很好,我也同样有疑问。比如,
罗马书二章11-15节,应该怎么理解?是不是没有机会碰到福音真理的,是不是“顺着
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也可以呢?这个问题交给基要派的弟兄姊妹们。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
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
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
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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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发帖数: 13088 | 29 “比如没机会见这光,或者光被人歪曲了”,这个问题很好,我也同样有疑问。比如,
罗马书二章11-15节,应该怎么理解?是不是没有机会碰到福音真理的,是不是“顺着
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也可以呢?这个问题交给基要派的弟兄姊妹们。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
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
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
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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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737 | 30 全世界古往今来所有不信的人都要下地狱吗?不一定。
从施浸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马太福音11:12)
罗马书2章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 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14 没有律法的外邦
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这是显
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
为是,或以为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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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737 | 31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问个问题 罗马书
2:12-15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
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
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
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
以为是、或以为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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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737 | 32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问个问题 保罗时代,旧约早写完了,我说的就是那希伯来圣经。感动是来自撒旦还是圣灵,不是
看话从谁口中说出。因为我们信的不是某个牧师或者基督徒,而是耶稣。多祷告,耐心
等待,不要急于下结论。下面这段补充说明圣经与认识上帝的关系。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
法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
自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
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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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 发帖数: 2588 | 33 罗马书
【2: 12-16】
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
审判。
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
的律法。 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
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16 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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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发帖数: 114 | 34 神审判的公义
许多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 那些在主耶稣出生之前活着的人, 既然没有机会听过耶稣基督
的福音, 将来神该如何审判他们呢?
请看罗马书二章:
2:11 因为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
受审判,
2: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
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
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2:16 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在这里写得是何等的清楚! 我觉得大家反复读一下这些经节, 会明白神审判的原则吧!
15节的"他们是非之心", 就是在讲我们的良心, 在我们遇见神之前的日子, 神是照着我们
的良心审判我们的行为. 神知道人一讲到良心, 就会生出许多推诿, 因此预先在罗马书一
章写到:
1: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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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385 | 35 罗马书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
知罪。
3:21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3:22 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3:24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
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不知23节算不算对你问题的一个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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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 发帖数: 91 | 36 北京女教师请求面见薄熙来(zt)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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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 发帖数: 91 | 37 北京女教师请求面见薄熙来(zt)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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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 发帖数: 534 | 38 秦始皇奉行以法家学说为理论基础的霸道,极端重视以功利为取向的法治建设,这是秦
国国家实力和军队战斗力迅速提升,仅用短短的十年时间,就实现扫灭六合、一统天下
战略预想的最主要原因。然而,秦朝的法治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因为秦朝的法治
,不讲人性,不讲仁义,不讲和谐,并无深厚的道德底蕴,也无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
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又是秦国国祚短促、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如
此看来,秦朝的统治只能是独裁统治。独裁统治的最大特点是皇权大于国法,皇帝可以
随心所欲地践踏法制,而无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权大于法的必然后果是权必乱法,法
必阿贵,国必衰亡。秦始皇做梦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一次漫不经心的法外开恩而埋下
了亡国的祸根。
中车书令赵高,因为犯了大罪,秦始皇责令蒙毅依法惩治。蒙毅不敢枉法,判处赵高死
罪,并除掉了他的宦官籍。秦始皇却以赵高办事认真、勤勉敬业为由,赦免了赵高,恢
复了他的官爵。秦始皇选将用臣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对违反秦律者也是严惩不贷的
,但却被赵高蒙蔽了双眼,可见赵高是很善于伪装自己迎合权贵的。
秦始皇在最后一次巡游天下时,病死于沙丘。当时丞相李斯、公子胡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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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 发帖数: 91 | 39 北京女教师请求面见薄熙来(zt)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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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 发帖数: 91 | 40 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 曰,并于同曰
在网上公开。4月10曰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 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
立案调査",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 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
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 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 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 宪法条文
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笫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 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没有规定“依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领导只 能“依法
”领导,而不能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扠力机关,其绝大多数 组成人员
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各级党委只能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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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10330 | 41 拘留陳生遲報 凸顯台胞權益仍遭漠視
2011-11-29 旺報 【林琮盛】
失聯的21歲台灣亞洲大學學生陳仕懷遭大陸公安扣留一案,據廣東公安說明,這
是陳仕懷於13日準備返台時,廣東海關在他隨身行李起獲數百張銀聯卡,陳仕懷無法交
代其來源和用途,觸犯大陸的信用卡相關法律而遭「刑事拘留」。
此案尚在偵查中,真相未明。但該案卻凸顯,即便大陸《刑事訴訟法》規定嚴謹
,但台灣民眾在大陸被拘留後的權益問題,卻常被地方公安部門漠視。這也是未來《兩
岸投資保障協議》難以迴避的燙手山芋。
依照大陸《刑訴法》,公安機關執行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
」外,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
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所謂「有礙偵查」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毀滅或者偽造證據
;有可能互相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證的。「無法通知」是指:
被拘留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被拘留人無家屬或者工作單位的。對沒有
在24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法律文字寫得...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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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发帖数: 9567 | 42
罗2:12 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
法受审判,
这个才是立法、执法的原则。
不要把恩典和律法搞混乱了。
一个罪犯,按照他今生所行的,被审判,是符合圣经的原则的。此后,有两种情况:
1】但他在被审判后,悔改归向神,神在永远的审判里,不再审判他。
2】他被审判后,不悔改,神还要在永远的审判里,再次按照律法判定他的永刑。
与耶稣同钉的两个强盗就是最好的例子,耶稣没有因为其中的一个信了他,就应许他重
生或者是免刑,乃是说今日你与我同在乐园里了——乐园不是这个世界里,乃是与我们
截然不同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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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 发帖数: 2032 | 4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Europe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peoplehill (恋旧), 信区: EuropeNews
标 题: 北京干部学院女教师王铮(图)给吴邦国委员长写信请求会见薄熙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pr 15 18:59:13 2012, 美东)
原文载于:
http://www.stgs999.com/show.asp?id=3678
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女教师王铮给吴邦国委员长写信 请求会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日,并于同日在
网上公开。4月10日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
案调查”,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必
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宪法条
文中并没有,但笫五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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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 发帖数: 241 | 44 2015年为乙未羊年,值年太岁为杨仙大将军,流年太岁方西南。太岁为百神之统,值年
太岁(亦称本命太岁)掌管本年吉凶祸福,凡冲犯太岁者,流年不利,俗话说:太岁当
头坐,无灾也有祸。人在家中座,祸从天上落。十二生肖与流年太岁有着值、刑、冲、
破、害的不利关系,总称犯太岁。犯太岁流年不利。大多有不测之灾,易破财、招小人
、感情不顺、事业不利,或有意外之灾(车祸,病痛,开刀手术之灾)。
2015年 属羊犯太岁,属牛冲太岁,属狗刑太岁,属鼠害太岁,属虎破太岁(参考资料
《犯太岁查询》。
【属羊2015年本命年】:属羊的人2015年值太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本命年,本命年也
称为“坎儿年”,因为本命年往往形成两个极端,要么运势极佳,鸿运当头,大红大紫
;要么霉运连连,步履维艰。本命年伴随着“剑锋”、“伏尸”这两大凶星,最重要的
是注意血光之灾。
【属牛2015年冲太岁】:冲者,两者对撞也,可见相冲的力量是非常之大的,这也是很
多冲太岁的朋友比较注意的原因。冲太岁往往伴随着工作、生活、感情的变化,如跳槽
或者失业、搬家或者出国、分手等情况出现,而且冲太岁也容易造成身体受伤,如进行
运动时摔伤、发生交通...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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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发帖数: 465 | 45 达真堪布仁波切慈悲开示:
小乘、大乘,显宗、密宗都是佛法,都是解脱的方法,只是方法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
,贪嗔痴等烦恼都是要断掉的。否则,你还是凡夫,还要轮回。
但是断除的方法有很多,也各有不同。
比如将烦恼转为菩提,转为道用,这样烦恼就是成就的一种助缘,它并不会阻碍你。就
像毒药一样,没有能力的人就要远离;有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念咒的方式,把毒药变成普
通的食物或者药物;能力再大的人直接吃下去也不会危害生命。
观察自己的根基和意乐在哪里,然后再选择学修的法门。都是佛法,都是解脱的方法,
只是有快或慢的差别。
如同我们选择坐火车、坐飞机或坐火箭到一个地方一样,速度是不一样的。比如我们要
从拉萨去北京,可以坐火车,也可以坐飞机,若是有条件也可以坐火箭。坐火车去可能
需要很长时间,只少也要十几个小时;若选择做飞机,一两个小时就到;如果坐火箭可
能几分钟就到了。但无论是坐火车,坐飞机还是坐火箭,最终都能到达北京,只是快慢
的区别而已。
有的人喜欢学阿含,这是他自己的根基,也是和他相续相应的法,并没有错;有的人愿
意修显宗的一些法,这也是他自己的根基,是和他相续相应的法;有的人对密法有信心
,特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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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发帖数: 2156 | 46 代贴chshbian (严禁颓废)想法:)
标 题: Re: 烦恼
(请转Bible Study版,谢谢)
"据说听了福音不相信要下地狱. 而没听到过的, 神另有安排."
这种说法并不牵强。
打个比方,司法制度说,杀人就要受刑法。可是有一部分人却
可以免于被定罪,那就是精神病患者。他们的精神世界与现实
世界相脱离,在他们的精神世界中没有这些法律,所以他们不
受这些法律的审判。
神是公义的,远比司法制度要公义。所以,听了福音而不信的,
就要受抛弃福音的审判。没有听过福音的,就不必因福音而受
审判,只是按他们所知道的受审判。
那么是不是说,“若真是如此,基督徒们也不必传福音了,救不
了人,反倒害了人...”?恰恰相反!因为这样的结论有一个假
设,那就是如果你不传福音,别人就不会知道神的存在。然而,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
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
诿。”所以,“神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
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没有
律法的外邦人,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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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47 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 (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
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近一段时间,在媒体报道以及网络讨论中
,有一些人担心劳教制度废除之后,社区矫正会不会成为另外一种劳教?昨天司法部副
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给出了回应。
社区矫正会不会成为另外一种劳教?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回应,两种制度法律依据
、适用范围、运用程序、执行方式区别很清楚,不能混同,更不可能出现这种猜测。赵
大程:社区矫正,我们依据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它所适用的范围、对
象,就是法律判决他是管制的、宣告缓刑的、假释的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而劳教是
有违法行为,但是又不构成犯罪的,采取的一种强制教育的措施,所以是有区别的。
赵大程进一步分析,与劳动教养将违法但没有构成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不
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是在他所熟悉的社会环境当中接受教育。赵大程:不脱离他的家
庭,不脱离他所熟悉的社会环境,然后对他进行思想教育,对他进行生活的帮扶,这样
让他能够感受到专门工作的力量对他...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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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 发帖数: 26623 | 48 《今日印度》4月10日报道,印度大选进入首个重要阶段投票日,候选人正为拉选票如
火如荼地举行公开演讲,但社会党候选人亚达夫(Mulayam Singh Yadav)却因其言论
招批。他称如竞选成功,将考虑废除针对强奸犯的死刑判决,因为他认为男孩们不应该
因为犯这点“错误”就被绞死。
10日,社会党领袖亚达夫在印度北方邦的莫拉达巴德发表公开演讲。他说:“男孩
们会犯错误。他们不应因此被绞死。我们将废除反强奸法。”亚达夫还解释道:“男孩
和女孩交朋友。当他们吵架时,就宣称自己被强奸。”亚达夫誓言要改变法律,并且惩
罚那些滥用反强奸法的人。
亚达夫的言论招致广泛批评。北方邦印度人民党主席Laxmikant Bajpayee批评,亚
达夫的言论很“无耻”,称他的智力和他处理政治问题的水平差不多。前警察局长基兰
·贝迪(Kiran Bedi)批评说,亚达夫的言论不仅攻击了女性,而且反社会,这样的领
袖应受到惩罚—零张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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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2232 | 49 龍和道苦戰 三警“困獸鬥”力敵200示威者
中評社香港10月17日電/金鐘龍和道上演三警“苦戰”二百示威者的悲壯一幕!三名警
務人員昨凌晨拘捕一名扔水樽往馬路的示威者後,大批示威者衝出龍和道包圍三警,揚
言“唔放人唔使旨意走”,並一度推撞他們,三警為堅持執法,揮棍頑抗,眾人雖舉起
雙手,但拒絕讓路,半句鐘後,大批警員終衝入重圍支援,成功護送同袍帶走被捕者。
其中一名被圍督察強調:“兵來將擋,唔係人多聲大就可以無王管!”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前日凌晨“光復”龍和道後,部分示威者昨凌晨約一時企圖“
重奪”該道路,多名青年先後扔硬幣往特首辦對開龍和道,之後撲出馬路拾錢,以阻塞
車輛通過,多名警員不斷驅趕和指揮交通,不久一名三十八歲男子突扔出兩公升裝膠水
樽,擲中一輛駛過的私家車,險象環生,港島區衝鋒隊姓陳高級督察、警長和便衣警共
三人見狀,以涉嫌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先後衝入人群將其拘捕,結果引發包
圍警員事件。
消息稱,二百名示威者發現三警企圖帶被捕男子上警車後,馬上走出龍和道馬路上
,將三警重重包圍,並不斷高呼“放人”,便衣警見狀死抓被捕者不放,高級督察及警
長則亮出警棍,惟示威者未...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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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17566 | 5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em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parfume (月淡风清), 信区: Memory
标 题: 求助:老婆进纽约的公园坐了下,结果犯了法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22 18:02:53 2009, 美东)
发信人: LIFisher (老鲨鱼,专钓大鱼), 信区: NewYork
标 题: 求助:老婆进纽约的公园坐了下,结果犯了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Sep 21 19:42:52 2009, 美东)
老婆刚开始在New York city工作,今天中午lunch break,去了附近一个小公园坐了
下,结果来了个警察,给她张罚单,说那个公园只能是父母带着小孩子在那里玩,成人
单独不能去。依据是New York City的一个条款:
Exclusive Areas
Areas within the parks designated by the Commissioner for exclusive use
shall include:
Exclusive Childrens Playgrounds: 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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