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发帖数: 2831 | 1 国内医疗环境那么恶劣(我是说,对医生而言)
如果有因为输血得AIDS病的,你肯定应该在网上看到,即便是农村赤脚医生给患者输血
,传上这病,也是全国轰动的大事。
医院没问题都能赖上医院呢,何况有问题呢?
那近年少有输血得病的,那些有AIDS的献血者把血都献给谁了?
这事情至少这10年来,在我眼里,远不是像高同志说得那样。
就像前几天CL说得每天35000人流的,你信她这个数据吗?
至于AIDS传播规律,好像最近有数据,具体我不记得,但输血的比例是大大下来了。这
比例上,我相信会很快和国际接轨的。
所以说献血不检查,走过场,实际真是不能让业内人士容忍的一句话。 |
|
q*******1 发帖数: 2831 | 2 YVE,拜你苦苦纠缠所赐,我昨晚赶紧跑去查了相关数据。
不过,在这里,我特别要更正一下,多性伴实际是指性工作者,和乱交的人群。我昨天
真是被你们气糊涂了,单凭我98年参加宣传时的记忆,那时候,我们面对的是军队,根
本不可能是卖淫人员,所以就单纯强调了嫖娼。 这里我更正一下,多性伴的条款主要
适用于性工作者,和嫖娼人员,及与多人发生性行为并且性行为活跃的人士。
正如你担心的,如果过你符合这个标准,就没有资格献血。 |
|
q*******1 发帖数: 2831 | 3 4)1998年到现在已经12年了!它已经太久了,它出台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现在更不
符合中国的国情。修改一条法案要多久?一年?两年?三年?
5)法律不是神订的,法律是人写的,有人受到了它的保护,不表示它就是全对。法律
有错误时需要高声唾弃,及时修改。
我不觉得法律修改和它出台年限有直接关系,听说很多美国法律有几百年历史。98的这
个条例有必要更新的地方是,应该允许女同献血。其他的,我不觉得有错误。 |
|
q*******1 发帖数: 2831 | 4 你知道除了窗口期以外,任何检测手段还有检出率这一说吧?
还有,献血是先献后检,如果检出AIDS,所有试验场地消毒,污染血液的处理,实验室
的交叉污染,这些你也都能合理控制吗?
这条法律是带歧视的,我目前的抗争目标就是让大家意识到歧视的存在。但我不会不理
智地要求终结这条法律。或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下,就随便诟病自己不知道的东西。
律: 举个例子,开出租也挺危险的,晚上时有被抢的情况发生,被杀的也有。 |
|
e***s 发帖数: 1397 | 5 同时。
有多个老婆和同时有多个老婆是两码事。
鸡,鸭,同性恋等,不能献血,这不是很正常么。 |
|
m******1 发帖数: 19713 | 6 如果用性行为而不是用性取向来界定是不是有献血资格,不是比这个更有效吗? |
|
w****6 发帖数: 222 | 7 就算在美国也问你是不是曾经和男性发生性关系(如果你是男的),如果是女的,会问
你是不是有曾经和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男朋友。为什么在美国就可以不让男同性恋献血,
而中国就不行呢? |
|
m******1 发帖数: 19713 | 8 我确实没有在路边的采血车献过血,也许你说的对,是有记录跟踪的,但是即便这样,
你也不能信口胡说同性恋都是为了检查HIV才去献血的。检查一个HIV才多少钱?献的那
些血还不值那个价钱?你随随便便说话不负责任,伤害的又不是你自己,是不是?社会
对同性恋的误解就是由这些随意被散步的谣言造成的。 |
|
s******r 发帖数: 1524 | 9 在保证供血安全的前提下,我同意。但是这个前提的成本怎么样。如果成本小,风险低
,何乐而不为。现在美国中国两个社会价值很大不同的国家采用相同的政策,尤其是美
国,平等,同性恋的平等呼声如此之高,依然采用这样的措施,说明成本绝对不可忽视。
在潜艇上是否也是如此,一两个人才能不能抵消寸土寸金的国家战略武器结构的改变。
你提到开支,很好。允许同性恋献血增加的血量,和尤其而来的监测费用,潜在风险,
更多的医疗费用,是不是划得来。有没有数据,有数据证明,我无可无不可,通过也无
所谓。不过从目前来说,很难证明这一点吧。 |
|
n**a 发帖数: 212 | 10 起诉个屁! 即便是美国也一样不许同性恋献血,不许非洲公民鲜血. |
|
m******1 发帖数: 19713 | 11 你要搞清楚,如果保证了血液制品的安全,也是因为检测而不是因为这条法律的实施,
要知道这条法律带来的benefit,最科学的办法应该是比较假如没有这条法律和有这条
法律两种情况下的benefit。或者,也可以比较在有这条法律的情况下与另外一条替代
法律(比如:按照性行为来界定献血资格)的情况下的收益情况。 |
|
g********d 发帖数: 4174 | 12 另外没看到原文,如果真是“ 一年之内没有同性性行为的男 同志可以献血”,定义就
过严,一年之内两个HIV negative partners的monogamous关系有什么问题? |
|
q*******1 发帖数: 2831 | 13 我倒是挺愿意和你讨论的,显然,参加讨论的这些人里,你是唯一去看了相关资料的。
总比majia 111没有技术含量的逢我必反强。
目前,我的理解是,为了病人安全,务求献血者的血尽量没有隐患。1年是医学界给出
的充分的观察时间。
如果这个异性恋在1年之后是没有任何aids 携带的,并且 符合不带其他献血禁止的疾
病,血站在这个直人身上take 的风险,就无限地等同其他合格的直人。
而在男同的问题上,目前要求修改法律的人提出的是,1年没有任何男男性行为,血站
在这样的男同身上,take的风险无限等同于合格直人。
对男同1年内有 性行为的安全性可能目前还无法作到精确评估,至少我没查到最新的评
估,估计是沿用已经公认 的流调结果,就是男同性行为染 aids 危险度最高,远高于
直人,看看75%艾滋病 是男同 ,就知道男同得病和直人患病比例得差异了,这里增加
得风险话,血站 和病人都不愿意承受,所以还要禁止。
对男同个体不公平,对群体,则不能说流调和你作对,医学在歧视你。
不过,等aids 疫苗应用到临床,男同aids 患病率下来之后,我觉得就有可能推翻这个
法律了。
停止和HIV positi |
|
k*****e 发帖数: 22013 | 14 你这个帖子从头到尾有多处逻辑错误
首先,280万人死于艾滋病,都是接受献血引起的?都是接受同性恋的血引起的?
要是可以混起来算,那我把每年死于车祸的司机也算上,够多了吧。
再说了,人少就可以不重视?死的人多是命,死的人少就不是命?
其次,就算死于抢劫的司机数目和死于艾滋的受血者数目分毫不差,
你也还可以说:艾滋会传染,抢劫不会传染,如果抢劫也会传染,2个才能类比。
要找差别还不容易啊。任何两件事情都有差别,那天底下永远不要有类比了。
类比的意义是比伦理逻辑,是否可以为了减少风险而造成歧视?
如果这个伦理成立,那么我们就可以推导出应该禁止外地人坐车这个悖论。
你比数字有什么内在逻辑在里面?数字不同根本不影响这个类比的逻辑基础。 |
|
q*******1 发帖数: 2831 | 15 什么事实?都是你的臆想罢了。我不再这里纠缠这个了
就说说你嘴里的“一刀切”,40岁以上的女人定期乳腺扫描,典型的一刀切。前一阵医
改不就辩论这个吗?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即使增加成本,也要FAVOR病人吧?你反对这
个一刀切吗?这时候你就同意高危人群不是歧视了?
为什么同样概念换到献血你就强烈不满呢?甚至提出---要取消这条法律,如果爱滋病
真的增多了,才证明法律是应该的。
你的提议真是振聋发聩呀,拿别人生命冒险,来换取你的尊严,你没事跟我讲逻辑,我
劝你先没事看看自己的良心! |
|
|
m******1 发帖数: 19713 | 17 我没有说不该管啊,但是看要怎么管,不应该以性取向来界定献血资格,而是应该以性
行为来界定 |
|
x*****1 发帖数: 67 | 18 献血不同于捐款,没有人会剥夺捐款的权利。但血液是药品,是要输入到病人体内的。
问卷和检测都是为了病人的安全,必须把受血者利益放在这个争论的第一位。 |
|
q*******1 发帖数: 2831 | 19 faint,你理解力也太无敌了,我只是举例 “一刀切” 的政策挺多,你受益 的时候没
意见,不受益的时候就攻击人家一刀切
不是法律,如果我过了40岁,但是我不想做mammogram,没有人能强制我做。但是,献
血完全不一样,如果我是公开同性恋,我被禁止献血,这是法律。 |
|
q*******1 发帖数: 2831 | 20 这话很有道理。但前提是" 一刀切“ 合理与科学的平衡是专家定的,而不是自学成才
的同志定的。
包括乳腺扫描的一刀切也是最大可能照顾更多人利益的决定,并不一定科学,比如乳腺
癌发病率100/10万,占 0。1% ,远比gay (假设是2。5%)人群比例低 ,那为什么
要花这么多医保 资源去筛查0.1% 的人?就是为了大家活的都健康。
同样,为什么献血要求那么苛刻,不仅对同志,对直人要求也一样苛刻。也同样为了照
顾病人的利益
不过anyway ,估计我说什么你都听不进去。
就不可以应用。强制执行的地方就要严谨,就不适用于一刀切,而推荐性的guidline是
可以理解的。 |
|
a**a 发帖数: 316 | 21 我当然知道有其他人在抗议。我只是想知道你这个生活在美国的,崇尚公平和自由的,
关注中国同性恋献血权的你,又没有对美国的类似政策表示过抗议.还是说你只看到了
中国的问题? |
|
m******1 发帖数: 19713 | 22 美国的同性恋献血问题已经在本版被关注了很久了,不要信口开河。 |
|
m******1 发帖数: 19713 | 23 我再对你们这些不读贴的人说一遍:我们的观点是用性行为来界定献血资格,而不是用
性取向来界定。
如果有一个异性恋HIV携带者献了血,有病人因此感染HIV,你难道不该骂这条法律吗?? |
|
S*****y 发帖数: 2871 | 24 这个在你眼中算不算歧视?因为性行为方式而被歧视?
现在同怎么这么敏感,动则自己'受到歧视'。差异本身存在,喊什么歧视啊。如果说同
和直的AIDS的比率基本一样,而法律规定不许同献血,这个才是歧视。
我觉得Q1同学挺耐心的。 |
|
q*******1 发帖数: 2831 | 25 你要是大量输血的话,估计不是一个人献的
血: 会被怎么样处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我几年前曾接受过大量的输血,救了我一
命,: 那种另一个人的血流到我体内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当时我就想,等我将来
有机会: ,也要献血,来报答救我命的那个人。 |
|
X*******H 发帖数: 720 | 26 这个解释得很好
顶一下
性行为和性取向本来就不是一码事。一刀切也是中国各种法规的通病了。政府很多时候
就是简化到他们能理解的程度就了事,别人的感受尊严啥的,统统不在考虑范围之类
病人的安全,和个人献血卖血的自由都很重要。
可能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觉得病人才是大多数,为了大多数牺牲少数那在中国就是天经
地义了。这都是思维定势,被革命逻辑教出来的。
因为你在这个时间,这个事件里,可能是大多数中的一个,你的利益被保护了,但是换
了另一个时间另一个事件,可能你就是被剥夺权利的少数了。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
年河西。充分考虑了少数群体的利益,当某天自己或者在乎的人也成为少数了(比如残疾人,比如被动感染了爱兹......),他们的权利也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大多数东西都是有成本的。这里,要求自由的成本就是检测的时间和费用。但是这种成
本不应该成为随便牺牲自由的理由。因为这种成本不单单是保障了这一个事件中的少数
群体,更是保护了我们认为人人都应该享有自由的信仰。
法律是一个妥协的产物,不可能完美。但是当倾斜得太厉害的时候,也就是需要改变的
时候。 |
|
q*******1 发帖数: 2831 | 27 好像有违法和犯罪的2个问题吧,如果明知到自己不应该去献血,偷偷献了,偏偏又检
查又假阴性 了,病人因此 染上病了 ,那 就算犯罪了,否则就只是违法。犯罪要量刑
,违法但没后果,被查到 就批评教育了 ,没查到就算了 |
|
g********d 发帖数: 4174 | 28 提高血液安全,有两个环节,一是通过调查表排除高危人群,降低献血人群的感染率,
二是避免窗口期,提高检测的准确率。一年没有mm 性行为解决的是二,不是一。
我没看到红十字的原文,这样的解释不一定对。 |
|
a***n 发帖数: 2632 | 29 我觉得大家都同意,不让男同献血是歧视。只不过一方认为为了病人的安全或者为了节
省社会成本,这条限制是必要的。另一方认为,这条完全可以用更科学更合理的规定而
取代(比如强调行为方式而不是性倾向)。
再争下去也没必要了。而且双方都开始不理智了,说一些气话。更会让外人笑话了。
在这件事上,请大家都冷静一下吧。 |
|
q*******1 发帖数: 2831 | 30 zan一下你的冷静
值得强调的是单看那条禁止gay 献血的规定ms 是针对性向 的 ,如果你要看全 52条限
制,就知道,其实真的是针对性行为的,对直人的要求也异常苛刻
只不过,把mm 性行为设定成高危险性行为而已
就向楼主自学成材中所提的,gay和直人比较,性行为危险性高出“ 60倍 ” ---此
处是lz 的数据,未经核实 ,我对准确性不负责
节省社会成本,这条限制是必要的。另一方认为,这条完全可以用更科学更合理的规定
而取代(比如强调行为方式而不是性倾向)。 |
|
g********d 发帖数: 4174 | 31 刚看了第一页。AMA同意FDA,1-yr deferral不能接受,5-yr or 10-yr 还可以考虑。
细节再看。血液安全比男同的献血权重要。在这个版没有事实和数据的进一步讨论都会
让人笑话。 |
|
w*****8 发帖数: 703 | 32 不献,还是献?
献,便是违法违规.
不献要么出柜要么要找其它理由. 中国隐性同志国情跟献血法规真是很橄尬... |
|
q*******1 发帖数: 2831 | 33 我猜你很多年没回国了
周末闹市中献血车没有空着的
你太低估中国的中坚力量了 |
|
|
m******1 发帖数: 19713 | 35 赞一下这个表格,想得很周到很人性化。这个表格是在中国还是德国?德国人难道也集
体组织献血吗? |
|
j*****m 发帖数: 170 | 36 哎。。。
在德国,是没有义务献血的。
部队吗,特殊情况,是个例外。这种特殊情况的例外,人家都有考虑到周全,不值得你
赞一下? |
|
J********n 发帖数: 560 | 37 如果你老婆生孩子大出血,要输血,身边就一男护士(大多是同志)的血型适合,那时
候你再拒绝,才算你牛比。异性恋老黑男比同性恋白人男的爱滋病多去了,你应该发贴
反对老黑献血。 |
|
X*******8 发帖数: 3895 | 38 任何改变都是在一定原则下进行的。同性恋挑战的是人类婚姻原则。乙肝不受歧视是因
为医学进步了的原因,和你说的根本
没法比。同性恋应该是你自己的私事。只要符合献血标准因该可以。但问题是,现在的
同性恋大多不合格。
不公平做法。你可能误解了我的意
思。我只是想说明中国在一天天进步,人们在改变陈旧的认识。以前认为恐惧不能接受
的事物,认识清楚以后政策也在改
变。没有比较的意思。该发生的都会发生。感谢你的是能够揪出在人们经意不经意所造
成的歧视性的错误。为此我道歉并且
向你表达敬意。好心或者无心的歧视无疑等于把自己抬高到一个论断别人的地位,我再
次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自己引以为
戒! 但是,我也希望你用同样的严谨和对人的尊重态度对待关于同性恋的言论。维
65533;: 滞骋坏牡赖卤曜肌4蠹一ハ嗑浼喽奖
舜说难孕小� |
|
p*****o 发帖数: 1010 | 39 你说得跟我回人家这段根本不搭边儿。没说同性恋献血的事。
改变当然是有原则的。但是原则也在变。人类婚姻原则都不知道改过多少遍了。上溯若
干代还正在变呢。你相信不相信现在正是要变的时代? 世间的法律,审美观,世界观,
价值观一切都在变。包括同性恋人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自我认识都在改变。相信人们对同
性恋的认识和艾滋病等病毒在同性恋人群里面的感染比例也会变。声称不变的人也会变
,觉得原则在自己脚底下的人有一天或许会发现没有根基了。总之,这一切不是你我能
控制的。所以也没什么好评价的。
圣经里有句话,说人的"义"都跟破麻包片儿一样,多变,漏洞百出。所以自己觉得掌握
着真理的时候,还要继续学习。谦逊点儿,有原则但话不要说太满。你用平视的眼光看
同性恋的时候会发现很奇妙,原来也是一群不得了的人,也有好多比自己强,可交的人
。这个不同你看出来了? 有时候,宽容,接纳,自己的空间增大,快乐增加,也会觉得
世界更加美好一些,虽然其时什么都没有变。 |
|
b*******k 发帖数: 4607 | 40 这也不是他们的错,他们也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其实他们也很痛苦。
对于这个同性恋献血的事情,我认为他是在作秀,其目的无非是
想引起别人的注目而已,他要不说自己是同性恋,外人也没法知道。
对于同性恋,我的态度是不反对,不支持。 |
|
l******i 发帖数: 4666 | 41 和支持同志献血的人.
禁止用于其他人就是了.
HIV比任何说教都管用. |
|
m******8 发帖数: 2153 | 42 技术上讲,HIV检测不用十年.统计上讲,让gay献血增加的风险也很小.这样的政策仅是向
征性, 没多大实际意义. |
|
g********d 发帖数: 4174 | 43 关于献血,本版以前有很多讨论。不过没有讨论10年限制的具体意义,这个政策应该是
有数据支持的,不会只是象征性的。 |
|
S***e 发帖数: 4426 | 44 i think the ten-year rule has nothing to do with discrimination.
我觉得歧视是指根据人的属性(比如年龄、性别、国籍、宗教、性取向等等)来区别对
待。
而根据人的行为区别对待并不算歧视。
这个十年的规定就是根据行为的。异性恋也可以有同性的性行为,一样会被禁止献血。
至于十年是不是科学,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
|
z**********8 发帖数: 2049 | 45 能献血的低危人群是:
1。 没有到青春期的儿童;
2。 女同性恋者; |
|
|
j***j 发帖数: 9831 | 47 大三号召献血,一大早的没吃没喝的就去了,没啥感觉。每人发一个证,送件红雨衣和
一袋奶粉。 |
|
|
k*********4 发帖数: 1147 | 49 H I V感染后有一段窗口期。目前的方法无法检测出血中的病毒。所以输血总存在危险
性。让同性恋献血极大增加了这种危险性。 |
|
m*h 发帖数: 2750 | 50 奇怪哈,为什么明知自己可能有病还要献血呢?
PC的说法是愿意为他人做贡献,common sense的说法怕是看不得别人健康?
要做贡献办法多了,自我了断也是一种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