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考虑父母移民后的医保问题。
看了ELIGIBILITY CRITERIA,新移民、收入<300%POVERTY LINE可以申请
COMMONWEALTH CARE。有没有人有给年记>65的父母(已移民)申请COMMONWEALTH
CARE的经验,在申请的时候要不要也包括绿卡SPONSOR的收入?也就是说COMMONWEALTH
CARE BENEFIT是不是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一般在担保别人的绿卡的时候,
担保人要填一个Affidavit of Support,如果被担保别人接受了政府福利(means-
tested public benefit),政府有权向担保人要回这些福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