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 发帖数: 17544 | 1 如果一个180的老黑骑在我身上,把我鼻梁打断,还揪着头往水泥地上磕,我有枪也会
开枪。我想没人在那种情况下会等着老黑打完收工,把自己的性命交给陌生黑人的良心。
事实:
1,Martin 自己身上除了枪伤没有别的伤,至少说明Zimmerman没有打到过他。
2,Zimmerman开枪时,Martin骑在他身上暴揍他(目前证据)
3,案件发生时间地点,Zimmerman所在小区是有Gate的,你在雨天夜里看到陌生黑人无
缘无故走到
有Gate的小区里瞎溜达是啥感觉?如果你是小区保安(不管是否志愿者)你会不会对这
样的黑
人有所疑虑?Zimmerman事前是给警察报过警的。而且他跟着Martin也是他保安的职责
,否则当保安干啥。
4,说Zimmerman持枪跟踪或者用枪指着Martin的头。这样的说法太搞笑了,Zimmerman腰
里别个抢是有合法持枪证的,如果他用枪指着Martind的头,Martin得多脑残还敢动手
?我想就是他看到Zimmerman腰里别个枪也绝不敢动手,或者把Zimmerman搞在地上首先
就要把枪抢过来。
5,说Zimmerman不该下车,如果你小区的保安在雨天夜晚发现一个陌生老黑溜达到有
Gate的小区,难道保安不能开车跟着他?难道保安不能下车询问下?
6,其他所谓,Zimmerman挑衅说法都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陪审团只能够根据有证据
的事实进行判断,而不是猜测和臆想。再编出多少可能的理由也没用。
最后设身处地想想,你如果雨天深夜走到别人有Gate的小区,小区保安下来问你,或者
让你离开,你会不会动手揍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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