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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发帖数: 727 | 1 現代版的“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图)
在古代“明修棧道,暗度陳倉”這個成語,在軍事上的含義是:從正面迷惑敵人,用來
掩蓋自己的攻擊路線,而從側翼進行突然襲擊。這是聲東擊西、出奇制勝的謀略。引申
開來,是指用明顯的行動迷惑對方,使人不備的策略,也比喻暗中進行活動。
如今到了現代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位衆所周知的李洪志先生的
作派是不是也是這樣啊!
1月9日,明慧網刊登了李洪志先生的新經文《關于集資的問題》其中李先生的“希望大
家吸取教訓,不要再隨便集資和資助,走好你們修煉的路!”說的多好聽啊!真是言詞
鑿鑿,好像他從來就不贊成集資,而且還深惡痛絕。我還真的被他的這種態度感動了。
不過,如此強烈的反對集資的態度,在李先生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記得,在2010年5月8日,我就在明慧網讀到了他的另一篇新經文《師父從來不讓集資》
,也曾經被他這句“師父從來不讓集資”的話給感動了,
可是,我在感動之余,還是似信非信的。于是就輸入“李洪志談集資”通過谷歌查找,
結果就有9191條涉及李洪志談集資的條目,沒有想到我居然讓他給忽悠了,他那是什麽
“不贊成集資” 那是什麽“師父從來不讓集資”,他只是在明裏信誓旦旦,暗裏卻在
巧立名目,只是給他的“不贊成集資”做了遮羞布。在這裏我就選擇了其中的兩條把它
曬給大家看看。
一、學“常人”多賺錢,暗示可以盡情發揮,集資只是其中的一種方法
李先生要求信徒學“常人”,做“常人”。在“常人”社會裏切實做好,多賺錢。他自
己也精于此道,且斂財有方,1999年11月1日,《華爾街日報》記者史可雷(Craig S.
Smith)的《中國精神領袖實現了美國夢》(American Dream Finds Chinese
Spiritual Leader)一文,披露了一向標榜不斂的李先生來美不到一年,居然能買得起
幾十萬美元的住宅。報道對這座位于新澤西州普林斯頓大學附近一處600多平方米的房
産進行調查,並指出李先生在1994年的一次演講中收入超過1萬美元。
事實上,李先生利用信徒組織賺錢,已非一日。他通過禦用媒體網絡,如大紀元、明慧
網、新唐人電視台等大肆斂財,其中有巡回演出的劇團;有承辦各類比賽機構;有寫作
、控告的文人機構;也有向弟子集資募捐的,包括在新聞網、報紙、電視台、廣播等媒
體做各類廣告、舉辦各類比賽、組織戲團以及向各個基金會討要頻頻。這和集資又有何
兩樣,充其量就是個變相集資而已。真象他在2009年6月7日,紐約法會講法上說那樣:
“常人社會的任何一個公司,它的最終目地、出發點都是爲了經營、賺錢。你們的出發
點雖然是爲了救人,但是也要立足于常人社會,能夠讓它良性循環,最大限度的符合社
會上的經營方式。”還說“我沒有告訴誰說,你應該做這個、你應該做那個。”(《紐
約法會講法》2009.6.7)這豈不告訴弟子們,我沒有要求你們應該做什麽,不應該做什
麽,關鍵是你們自己去理解發揮了,“最終目地、出發點都是爲了經營、賺錢”,這豈
不是暗示集資,只是其中的一種賺錢的方法罷了。
二、千方百計謀求接受變相集資的不良贊助,只是步履維艱,無奈加憤怒
對此,李先生曾經在澳洲講法中有明示:“是可以要贊助的。”接受贊助的對象“
最好是大的公司,或者是一些很有錢的人,或者是政府機構,或者是一些基金會組織,
比較合適。”
只是如今的慈善家沒有平白無故的那麽傻,錢再多也不願意白白送給無事生非臭名遠揚
的法輪功啊。這裏有個典型的事例:據說一位美國女士叫麗莎•拉蒂默(
LisaLatimer)的,出于好奇看了一場新唐人的新年晚會之後,她說:“不看還好,一
看氣炸了肺,所有觀衆都被騙了,這明顯是一個籌款會”。“我不喜歡花了錢還受騙,
人們不應該在這裏浪費他們的錢。另外,我希望我能把我的錢要回來!”
對于企業的贊助也不是那麽容易的,連李先生也不得不承認:“中國社會這幾年的
投資熱,各國都去投資,不敢資助法輪功,怕中共對他的企業不利,看來在利益面前也
都在出賣良心。在這個情況下就很難向他申請到資金。”至于政府機構和基金會的贊助
就更難了。比如,美國就有“國家民主基金”(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成立于1983年,其運行資金幾乎全部來源于政府撥款,是美國政府顛覆他國政權
的工具。有資料顯示,法輪功不斷從美國獲取資金支持。二○○四年秋天,美國國會撥
款給李先生,讓他們利用美國廣播網向中國大陸每天傳播‘法輪功’兩小時。二○○五
年美國支持‘法輪功’的經費又再加碼,單是美國國際開發署就已經批出2,000萬美元
撥款給他們這一被稱爲‘非傳統宗教’的‘法輪功’運用。”又比如,台獨也有一個“
台灣民主基金會”,曾向法輪功組織提供巨額資金,支持法輪功組織建立宣傳機構。據
海外民運組織“民主正義黨”成員包藝披露:“在海外的法輪功團體得到台灣陳水扁政
府資助的條件之一是:法輪功團體必須用‘民運’當作門面,否則獲得阿扁政府的資助
就名不正言不順了。畢竟,台灣資助法輪功這樣一個宗教組織是說不過去的。”
由此可見,李先生表白的“不贊成集資”“師父也從來沒讓任何人去集資。”完全是掩
人耳目的騙人的鬼話,他李先生只是在表面上做做“不讓集資”文章,暗地裏卻指使弟
子們可以盡情的發揮,目的只有一個“爲了經營、賺錢。”至于到處集資募捐不到的苦
,那是恨的咬牙切齒啊! | I***5 发帖数: 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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