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美国时,因为穷,所以经常吃Subway的6寸或1尺的三明治,觉得总体还不错。
后来到了北维州,有各种各样的餐馆,就不再吃Subway了,因为它口味太单一,而且用
料不好,所谓鸡肉牛肉里面都掺了不少淀粉和豆粉。后来我就迷上了贵一些但好吃很多
倍的Jersey Mike's和Firehouse等三明治。
昨天和一个朋友谈吃的,天哪,他说:"Firehouse is the worst. Jersey Mike's may
be OK. But I love Subway the most!" 我几乎晕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