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 发帖数: 40861 | |
w***u 发帖数: 17713 | 2 这个药丸,很多回答专业问题的,根本就不想暴露,行当就那么大,不想自己学生老师
上级下级同事知道自己在回答 |
m********e 发帖数: 1156 | 3 最应该公开的是房产,财产。
也是最不想公开的。
【在 g***j 的大作中提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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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发帖数: 19256 | 4 实名制后中国很多论坛都药丸
【在 w***u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药丸,很多回答专业问题的,根本就不想暴露,行当就那么大,不想自己学生老师 : 上级下级同事知道自己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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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 发帖数: 24594 | |
h**c 发帖数: 1979 | 6 回答专业问题就应该实名,否则和讲段子有啥区别
【在 w***u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药丸,很多回答专业问题的,根本就不想暴露,行当就那么大,不想自己学生老师 : 上级下级同事知道自己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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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发帖数: 1979 | |
m**********e 发帖数: 12525 | 8 关键是没钱
实名了只有风险,没有收益,谁他妈一直会有热情
【在 h**c 的大作中提到】 : 回答专业问题就应该实名,否则和讲段子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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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4044 | 9 我把买买提的ofo帖子转贴到知乎上,结果。。。可吓死我了
“您好!您在问题「如何评价 ofo 共享单车?」下的回答中可能包含侵犯他人合法权
益的描述,当事人向我们提交了举报诉求。如果您愿意,您可给对方发送私信或使用诉
方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共同寻求解决办法。当事企业及其提交的诉求信息如
下:
知乎 ID :ofo共享单车
企业名称: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企业举报说明原文如下:
就贵网站知乎话题下《如何评价 ofo 共享单车?》中,xxxx发表的回复造谣诽谤,严
重侵犯我司戴威的名誉权,此回复侵犯我司及创始人合法权益,特致函告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
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
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贵司平台用户“xxxx”在贵司运营的平台上发表的回复谎称“ofo割舍真爱,追获市长
千金”;“权贵保研法”;““圈子”的通行证”客观上存在以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对
我司创始人戴威进行诽谤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抹黑我司创始人戴威。对ofo的商誉及创
始人戴威造成了严重恶劣影响,侵犯了ofo创始人戴威的名誉权及ofo名誉权。
“xxxx”发表的回复均为毫无依据的谣言和诽谤,其不实内容对我司创始人戴威进行了
大量不实陈述。该文章严重造谣、诋毁我司创始人戴威,构成网络谣言性质的不良信息
,严重损害了我司创始人戴威及我司的名誉权。
现我公司要求贵网站立即删除该不实内容,并向我司通报该文章作者的真实身份。对于
贵网站未经核实刊载不实报道的行为,我司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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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g***j 的大作中提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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