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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发帖数: 1031 | 1 中国能出圣君 制度健全的国家也能出暴君 不能说英国立宪君主后还有贵族犯罪逍遥法
外的例子就说两种制度一样好/差 好比说美国辛普森没因杀妻案定罪 就说美国司法系
统不如中国的/和中国一样
易中天说要从法理和逻辑上分析制度
事实是在宪政国家身居高位的人违法的风险很高 而中国的风险低 甚至修改宪法也几乎
是一夜之间拍板
他的法治指的是法比所有人(包括统治者)大,有无罪推定 陪审团制度 禁止逼供和非
法取证 保持沉默的权利 甚至包括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protects a person against
being compelled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or herself in a criminal
case.
中国的法制 是统治者用法律对百姓专制 不是百姓的“挡箭牌” | g*******u 发帖数: 3948 | 2 其实不用说的那么复杂 用大白话说就是中国人脑袋里面没有法治概念, 老外脑袋有法
治概念
再举个更近的例子
1 以前国内出了事 先找人, 律师是个鸡巴啊
2 路上被交警拦下先打电话找人
3 撞了车先下车打架
4 | s*******n 发帖数: 10426 | 3 英文其实非常清楚:
rule of law (法治):是法律来统治,是所有人都在法下,比如总统、州长、议员他
们的“统治”行为都只能在法律框架下活动,而法是所有人共同制定的法律。
rule by law (法制):还是人在统治,是人在法上,是“统治者”用法律这个工具来
统治“被统治者”,这里的法可能是“统治者”制定的,也可能是所有人共同制定的。
后者的问题就在于不确定性上,非常差的情况就如中国、朝鲜,法律本身就是统治者制
定的,而且统治者在统治过程中是否使用、遵循自己制定的法律也有很大的随意性,这
就是说连根本的法制都没有,因为法制也是要求统治者必须使用自己制定的法律来统治。
比较好的法制情况,如香港、新加坡、光州事件前的韩国,虽然统治者还是在法上,但
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还是有被统治者参与,统治者在统治过程中也必须遵循自己制定的法
律。
【在 a******1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能出圣君 制度健全的国家也能出暴君 不能说英国立宪君主后还有贵族犯罪逍遥法 : 外的例子就说两种制度一样好/差 好比说美国辛普森没因杀妻案定罪 就说美国司法系 : 统不如中国的/和中国一样 : 易中天说要从法理和逻辑上分析制度 : 事实是在宪政国家身居高位的人违法的风险很高 而中国的风险低 甚至修改宪法也几乎 : 是一夜之间拍板 : 他的法治指的是法比所有人(包括统治者)大,有无罪推定 陪审团制度 禁止逼供和非 : 法取证 保持沉默的权利 甚至包括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protects a person against : being compelled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or herself in a criminal :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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