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8 发帖数: 2153 | 1 与其被动地同意别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表示反对
在我看来,答案显而易见:有关联,关联甚大。
我的朋友中,有些认为韩寒有道理,有些认为方舟子有道理。我一直以为,对此事
的看法,朋友之间,观点有差异再正常不过,所谓“君子之交,和而不同”,本应如此。
作为少数群体中的一员,也作为一个科学家,对方韩之争,我关注的重点是争论的
过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问题。对我来说, “韩寒的作品是否有他人代笔?”或“方
舟子的质疑是否属于诽谤?”这两个问题的结论,反而相对次要。
没有人否认,同性恋议题已经是而且还将是引发剧烈争论的公众议题。同志运动的
根本诉求,无非是希望在这场长期争论中,通过言论、行动或其他表现,争取更多的人
理解同性恋,进而谋求同志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改善。所以我们希望揭露恐同的危害
,我们尝试沟通,我们试图获得更多的理解…我们要怎样做,才能实现这些愿望?
我的答案是:使得这些愿望实现的方法应该合乎逻辑,合理使用社会人文学科和自
然科学的证据、方法和工具,并采取合理的论证策略,组织得体的言论,进而影响沉默
的大多数。我希望多数人会认同这个答案。所以,要想通过同性恋议题的争论赢得社会
大众,取决于我们如何进行争论。在公众心目中,我们的结论是否正确,取决于材料的
选取是否适当,以及方法的运用是否合理。
基于以上标准,观察了很多同志公众人物在“方韩之争”过程中的言论,我开始忧
虑了,我忧虑这些言论可能对未来的同志运动造成伤害。因为这些言论中的很多具有下
面这些特征:
1.非好人即坏人的预设。方韩之争发展到今天,两方支持者的言论中有相当一部分
,可以概括为:1)“韩寒是好人,方舟子是坏人”;2)“方舟子是好人,韩寒是坏人
”。与人有关的争论中,很多人之所以一定要定义“好人”和“坏人”,背后的逻辑是
:好人就是完人,不会做错任何事,不能有任何失误,说话“句句是真理”。只要定义
了某人是坏人,则他/她言论和行为的谬误性就不证自明了。事实上,人是复杂的,除
了不多的极端情形,很少人可以被归类为“纯粹的好人”或“纯粹的坏人”。简单点说
,人类社会不是由纯粹的坏人+纯粹的好人构成的。每个人都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
若非好人便是坏人,若非坏人便是好人”的命题是不成立的,“因为某人是好人,所以
他的言行也就成为不能质疑的事实”也是不成立的。
2.依据片面信息作出判断。仔细观察了网络上方韩之争中的言论,我发现很多对此
事的评判,是根据方韩二人或其亲友在微博或网络上的只言片语做出的。对于“韩寒的
作品是否有人代笔”或者 “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是否准确”做出适当的结论,都不能
依据只言片语。为啥不能?因为:1)对上述两个命题进行判断,涉及大量的文字和言
论(姑且称为“文本”);2)掌握这些文本材料,并根据一定的逻辑进行组织,是做
出评估的基本前提;3)理解这些文本材料是一个复杂的评估过程,还可能需要借助社
会人文学科和/或自然科学的技术工具。只有建立了全面而客观的证据基础,随后进行
的演绎推理和归纳总结才有合理性。所以,对特定的人或事进行评价,要做出令人信服
的结论,得出结论的方法是决定性的。
3.以对特定人物的喜好作为评价标准。喜欢一个人,不需要什么理由,讨厌一个人
,也不需要什么理由。正如对某人做出相貌美丑的判断,唯一的标准只存在于我心,喜
好使然,天经地义。然而,喜欢还是讨厌一个人,不应该成为判断他/她行为正确性的
标准,也不应该成为评判这个人是“好人”或是“坏人”的标准。进而言之,把他/她
从事某种特定的职业、隶属于某个民族、有着某种爱好、具有某种生理特征作为一种标
准来评判其行为正确与否,就更不应该了。因为依据这样的标准进行评判的行为,我们
称之为“歧视”。遗憾的是,方韩之争中的很多言论,所依据的恰恰是对所评论对象的
个人喜好做出的。
4.根据推测的动机评判人的行为。所谓“诛心之论”,大家都不陌生。这样品评人
物,是中国古代的清流和史官的最爱:只要论证了某人“居心叵测,包藏祸心”,那么
行为本身是否正确即可不论,“早正典刑”可也。遗憾的是,基于动机推测而做出对错
判断,在方韩之争的各种言论中并不鲜见。
如果我们基于非黑即白的预设、依据片面信息或个人喜好甚至仅仅根据推测的动机
就下断语,那么当其他人用同样的策略来评判我们所珍视的理念或权利时,你我又将如
何反驳呢?古往今来,有无数事例证明,在争论中采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策略时,一
定会面临他人同样不择手段的攻击。至此,无论我们所珍视的理念或权利如何正确,我
们将很难在道义上获得其他人的支持和理解。
既然我们追求平等和公正,同志群体、同志运动,都应该有意识地培养逻辑的、以
证据为基础的阐述和辩论技巧。同时,我们应该随时提醒自己:克制无端辱骂、无据的
推论,以诋毁对方形象来获取喝彩的哗众取宠行为。
所以,方韩之争对同志运动和这场运动的参与者,意义重大。当我们为自己争取权
利时、当我们发起同志议题的争论时、当我们批评公共人物和事件时,我们负有善用证
据,使用适宜、得体的方法和工具进行论证的义务。而且,作为受到普遍不公正待遇的
少数群体,这种义务是我们不可舍弃的道义原则。
仅代表作者观点资讯来源:爱白网
作者译者:作者:Macgay 配图:代谢聚类谨
2012-02-02 |
m******1 发帖数: 19713 | |
m******8 发帖数: 2153 | 3 很合我的想法,国内有人开始倡议理智思考, 是好事 |
n*******t 发帖数: 7254 | 4 误以为是你写的。
此。
【在 m******8 的大作中提到】 : 与其被动地同意别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表示反对 : 在我看来,答案显而易见:有关联,关联甚大。 : 我的朋友中,有些认为韩寒有道理,有些认为方舟子有道理。我一直以为,对此事 : 的看法,朋友之间,观点有差异再正常不过,所谓“君子之交,和而不同”,本应如此。 : 作为少数群体中的一员,也作为一个科学家,对方韩之争,我关注的重点是争论的 : 过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问题。对我来说, “韩寒的作品是否有他人代笔?”或“方 : 舟子的质疑是否属于诽谤?”这两个问题的结论,反而相对次要。 : 没有人否认,同性恋议题已经是而且还将是引发剧烈争论的公众议题。同志运动的 : 根本诉求,无非是希望在这场长期争论中,通过言论、行动或其他表现,争取更多的人 : 理解同性恋,进而谋求同志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改善。所以我们希望揭露恐同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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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发帖数: 22013 | 5 很不错,能把时事讨论和同志运动结合起来
此。
【在 m******8 的大作中提到】 : 与其被动地同意别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表示反对 : 在我看来,答案显而易见:有关联,关联甚大。 : 我的朋友中,有些认为韩寒有道理,有些认为方舟子有道理。我一直以为,对此事 : 的看法,朋友之间,观点有差异再正常不过,所谓“君子之交,和而不同”,本应如此。 : 作为少数群体中的一员,也作为一个科学家,对方韩之争,我关注的重点是争论的 : 过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问题。对我来说, “韩寒的作品是否有他人代笔?”或“方 : 舟子的质疑是否属于诽谤?”这两个问题的结论,反而相对次要。 : 没有人否认,同性恋议题已经是而且还将是引发剧烈争论的公众议题。同志运动的 : 根本诉求,无非是希望在这场长期争论中,通过言论、行动或其他表现,争取更多的人 : 理解同性恋,进而谋求同志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改善。所以我们希望揭露恐同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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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2202 | 6 我看到也想转的。
此。
【在 m******8 的大作中提到】 : 与其被动地同意别人的看法,不如理智地表示反对 : 在我看来,答案显而易见:有关联,关联甚大。 : 我的朋友中,有些认为韩寒有道理,有些认为方舟子有道理。我一直以为,对此事 : 的看法,朋友之间,观点有差异再正常不过,所谓“君子之交,和而不同”,本应如此。 : 作为少数群体中的一员,也作为一个科学家,对方韩之争,我关注的重点是争论的 : 过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问题。对我来说, “韩寒的作品是否有他人代笔?”或“方 : 舟子的质疑是否属于诽谤?”这两个问题的结论,反而相对次要。 : 没有人否认,同性恋议题已经是而且还将是引发剧烈争论的公众议题。同志运动的 : 根本诉求,无非是希望在这场长期争论中,通过言论、行动或其他表现,争取更多的人 : 理解同性恋,进而谋求同志们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改善。所以我们希望揭露恐同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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