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 发帖数: 182 | 1 看了下中美tax treaty第17, 18条,意思是中国发的退休金只有在中国可以征税,也
就是说在美国不能征税(反之亦然)。父母在美国没有收入,就没有达到报税gross
income的下线(说明中gross income是指taxable income, 中国的退休金不属于美国的
taxable income), 所以不是一定要报1040, 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如果选择把父母当dependent报,先不考虑保险罚款的问题,父母美国收入为零,中国
退休金超过$3950/年, 可以当成dependent吗?这里的$3950又是指taxable income.中
国的退休金应该不属于taxable income.
我的理解正确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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