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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18037 | 1 http://mag.udn.com/mag/reading/storypage.jsp?f_ART_ID=302269
2011/02/24
【联合新闻网╱文、图节录自宝瓶文化《陈树菊∶不凡的慷慨》】
没办法对自己好
钱不是万能的,有些事情,真不是钱能解决的。
本性上,我是一个很知足,也很容易满足的人。
以前我们住在破破烂烂的草厝,下雨天还要去捡破罐子来盛雨水。现在我有自己的房子
住,虽然不是
什么豪宅,但很知足了。有人劝我拿钱去投资房地产,我摇摇头,我无子无女,一旦日
子到,屁股拍
一拍,轻轻松松就走了,不用担心还有房子或是有谁在争产,太麻烦了。
对生活要求低
对于生活的便利或身体的舒适,我并不追求,更不讲究,甚至可以说要求很低,甚至到
了得过且过的
地步。而一些传统的思想与习惯,我却至今仍然坚持,不想改变。
例如洗衣服。直到现在,我的衣服都还是用手洗。洗衣机刚上市,价格仍昂贵时,我就
买了一台大同
牌洗衣机给家人用。但我自己的衣服还是用手洗,因为我觉得,这些事本来就是女人该
做的。
在我看来,现在的女人已经够好命了。现在上市场买菜,买鱼要杀好、刮好鳞、剖好、
切好、洗好,
再包装好。肉也一样,绞肉、切肉丝、肉块,甚至剔筋去骨。就连买菜,也有人要我帮
她处理,像芋
仔要削皮、切好。
我只想问,为何同是女人,我却无福消受?
一般人追求金钱到手之后,接下来很自然会想在物质上多享受一点,生活上轻松一点。
但这对我都不
适用。
我的生活一成不变,数十年如一日。从爸爸和二弟往生后,生意量比以前少。但我依然
每天早上一点
五十分起床,准备去批发市场。从批发市场回到中央市场,大概已经四点多了,开始整
理、排列。这
时就开始有客人陆续上门,早上八点至十一点是生意的高峰,我卯尽全力做生意。过了
中午后,客人
比较少,大部分的摊贩已经收摊了。我从五、六点开始慢慢收摊,要收两三个小时,往
往回到家通常
已经八、九点了。
这种生活,我习惯了。叫我休息,反而不知道该做什么。
别人休息是享受,我休息却像养病。每逢休假,我都是在家里睡一天。整个人就感到累
,走到这边想
睡,走到那边也想睡,做什么都打不起精神,连地都不想扫,屋子不想整理。而睡起来
后也是腰酸背
痛,两眼蒙蒙,脑袋空空。
其实,现在休息比以前多了。以前我一年才休一天假,自从上次SARS后,市公所现在固
定一个月消毒
一次市场,休市一天。
说起来,我还是喜欢做生意的日子。早上是生意最好的时候,我必须拿出最好、最认真
的一面。几乎
会忘了自己的存在,忙与累也都忘了。下午一面整理菜,一面和客人打招呼,聊聊天,
时间过得很
快。回去时人已经很累了,倒头就睡,一天就过去了。这样的日子很好过。
长久以来,我已经习惯一个人承担所有的事。我做牛做马,照顾一家大小,碰到艰难的
事要自己做
主、自己去想,一天几乎工作二十四小时,就是要让兄弟们过得好,但我自己却从来没
有很好过。久
而久之,我似乎丧失了让自己过好日子的能力。
我再也没办法对自己好。
对吃不讲究
我是一个活在忏悔中的人。如果一个人活在忏悔中,就不会对自己很好。
即使像「吃」这么简单的享受,我也没有办法安心享受。每当我向别人宣扬我的吃饭哲
学∶「吃好的
过一日,吃不好的也是可以过日子。既然殊途同归,何必多此一举」时,大家都是摇头
,无法苟同我
的看法。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是有福不会享,是在「自找苦吃」。
我对「吃」从来就不讲究。小时候家里穷,稀饭不够吃,我都只有喝两口米汤填肚子,
将比较乾的稀
饭留给爸爸和兄弟。从那时起,我就习惯一天只吃一餐,一直延续至今。
市场工作很忙。我早上一点多起来,两点多出门去批发市场批菜,哪有时间吃早餐。从
凌晨三点多马
不停蹄忙到中午,通常要到中午过后,或者下午两三点,才有空吃饭。
我这「一日一餐」的菜单很固定,而且很便宜。少则十元,多则四十五元。因为我吃素
,而菜场旁边
的餐厅没有全素的菜,所以通常我会去买一碗白饭,二十元,再倒上一罐佛祖牌面筋,
搅一搅,唏哩
呼噜,不知道算是饭还是稀饭,反正吞下去咸咸的,很好吃,又不会卡喉咙。筷子拨两
三下,就一碗
下肚了。
为了怕没配菜,我通常会买一打一打的面筋罐头放在摊位上。有时也拿豆腐乳来配,什
么都没有的时
候,至少还有酱瓜汤。对我来说,这样就够了,经济又实惠。所以我去美国时,人家请
我吃素菜,我
看一看桌上丰盛的菜,脱口而出∶「这一顿,我可以过一个月。」大家都笑,其实我说
的是实话。
有时候太累,或者天气太热,饭吃两口就吃不下了。我会把吃剩的饭包一包,丢进冰箱
;再拿出来
时,饭已经冻得硬邦邦了,有的客人看到就会问∶「饭已经这么硬了,还在吃啊?」我
就拿矿泉水或
面筋罐头的汤汁倒下去,过没多久,饭就变得像稀饭一样,我又咕噜咕噜灌下去了。
别人看了摇头
他们看了,摇头叹息,说∶「你也吃好一点的嘛!吃得这么差,不然我去买来给你吃好
了。」「不是
不是,」我连忙摇手,「我习惯这样吃了。」有时还补充说∶「天气热,这样冰凉凉的
,很容易入
口。」他们还是摇头。
有时,我也会换「菜单」。很饿的时候,我会到对面的摊位,买十块钱的油豆腐,再到
隔壁的杂货店
抓两三条萝卜乾搭配,配菜不用钱。这样吃也很方便,萝卜乾不用煮,油豆腐也不用洗
,随便擦两
下,塞进嘴里,吃完后再矿泉水咕噜咕噜灌下去。不就饱了吗?有时我也在配菜上求变
化,改放我自
己卖的酸菜心,如果太酸、太咸,再把茶喝一喝。吃饭,就是这么好解决。
其实我也喜欢吃一些蔬果来配菜。只是蔬菜难免有农药的残留物,吃前要洗、泡盐水。
但在做生意
时,哪有这么多时间和工夫可浪费,我以前多半在衣服上擦擦就吃了。后来嘴巴有时会
有麻麻的感
觉,那就是农药残留物了,我就乾脆不吃了。而且,为了怕吃饭耽误做生意,我训练自
己吃东西速度
很快。不管是再烫、再冷,我吃一餐不用五分钟。
有次我和朋友去吃面。我的面先上,到她的面端出来时,我这一碗已经吃完了。老板娘
看不到我的
面,好奇问我∶「你的面呢?倒掉了吗?」我说∶「没有,已经吃完了!」她吓一跳,
「怎么能吃那
么快!」
速度快是因为我吃东西是用吞的,咕噜咕噜就囫囵下肚了,只要肚子会饱,不会饿就好
,根本不讲究
什么口感、滋味。
我也不喜欢吃别人煮的东西,所以我很少接受人家的饭局邀约,因为如果不是我自己煮
的菜,吃起来
会觉得怪怪的。有时实在推不掉,见人家一点一点的慢慢吃,我都会不习惯,也吃不饱
。回去还得再
补吃一顿。所谓的「饭局」,那种优雅、从容太花时间,我不习惯,也学不会。
我并非故意要把自己弄得很苦,而是自然形成习惯。首先我对「吃」真的没兴趣,想法
也与众不同∶
我觉得自己吃得再好,也是一种浪费,因为很可惜,吃一吃就没有了。不过很少人同意
我的看法。
另一个原因和二弟有关。想到他受的苦,我舍不得自己吃太好。很多人劝我不该这么想
,可是没有
用,脑筋转不过来。
好的东西送人
对我而言,「食物」是很宝贵的,不管是放太久的菜或食物,只要还可以下口,我都舍
不得丢,不管
是酸的、臭的,我都会留起来自己吃。反而是人家送我的一些高级品、好东西,我都舍
不得吃,改拿
去送人家,因此嫂嫂常骂我是「憨人」、「很笨」。
说起来,我很幸运,虽然常常乱吃,但从来没出过什么大毛病。有时候,从冰箱里找出
来的菜肴,已
经放太久了,但还是舍不得丢,唏哩呼噜就吃下去,也从来没发生过什么事。
唯有一次,到了晚上八点多时,我忽然全身发痒,感觉身上有毒似地。我想了半天,「
奇怪!我今天
又没有吃什么过期的食物,怎么会这样?」
拚命想了半天,「啊!对了!」我忽然想起来,前两天天气热,我把去年腌的梅子拿出
来,用冰水泡
著喝。喝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忘了放冰箱,在桌上放了两天,闻起来已经有点发酵了,
水也有些混
浊。昨天看到了,本想倒掉,又觉得有点可惜,乾脆灌下去,接著去听经。
听经的时候,我先觉得一边的身体会痒,过了一下,连另外一边也跟著痒起来,一直痒
一直痒,手和
脚都痒得不得了。我一直抓,甚至把平常很少开的冷气也打开,希望降温后情况会好一
点,结果还是
一样。我又改用电风扇吹,但也没有改善。我只好忍耐。
还好,到了第二天,就比较没那么痒了。我照常在凌晨起床,上市场做生意。
这样的吃法,已经吃了一、二十年。我这种吃法,菜市场和批发市场的人都知道。但我
不会觉得苦。
知足就是快乐,我还会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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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陈树菊∶不凡的慷慨
作者∶陈树菊╱著、刘永毅╱撰文
出版社∶宝瓶文化
出版日期∶2011年01月27日
关于《陈树菊∶不凡的慷慨》
「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然后在工作中倒下来。」今年60岁的陈
树菊说,她会
一直卖菜捐款,直到活的最后一天。
1951年出生的陈树菊,国小毕业那年母亲骤逝,她扛起照顾5个弟妹的责任。为了家计
,她放弃继续
升学,和父亲在台东中央市场摆摊卖菜。她是市场里年纪最小的菜贩。从开始卖菜以来
,她将累积近
千万的所得,全数捐赠出去,帮助儿童及孤儿、盖图书馆,除了她自己曾经历过贫困的
切身之痛,更
因为她认为∶钱,要给需要的人才有用。
陈树菊平凡却无私的奉献,美国《时代》杂志将其选入2010年最具影响力时代百大人物
之「英雄」项
目第八位,《时代》杂志同时邀请李安撰写推荐文章;陈树菊也是《富比世》杂志所选
出的2010年
48位亚洲慈善英雄人物之一,而路透特别指出,在48人之中,陈树菊的事迹最打动人心
,另外,陈树
菊也是《读者文摘》亚洲英雄。
陈树菊效应正在扩散,在她搭机赴美领奖那段时间,网路捐款或小额捐款的金额和捐款
人数,都暴增
好几倍。目前正积极筹备「陈树菊基金会」,以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 J*H 发帖数: 14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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