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 发帖数: 2773 | 1 中天新聞》高雄市一名74歲的婦人,平日靠著拾荒養家,平均一天賺一百多元,上禮拜
在高雄市新興區,撿到一個布包,裡面裝有3兩多,價值17萬多元的金飾,相當於她做
回收3年的所得,因為阿嬤家境貧困,老伴中風,兒子又得肺癌,本來想把這筆
錢拿來當醫藥費,經歷一番天人交戰,最後還是決定拾金不昧,把這袋黃金原封不動的
交給警方。 |
c********2 发帖数: 2773 | 2 Hope the owner won't show up. |
p***y 发帖数: 18037 | 3 Hmmm.....这样的抱导确会让人这样想。。。不过不知道台湾捡到东西可否要求自己的
份额。美国似乎有可以平分的说法。
【在 c********2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Hope the owner won't show up.
|
c********2 发帖数: 2773 | 4 公視新聞網 / 生活財經
拾失物報酬下修一成 立院三讀通過
拾金不昧是種美德,不過按照法令規定、撿到遺失物的人可以向失主索取三成報酬,也
因此很容易引發爭議。而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條文、把三成的報酬降低為
一成。而且為了保護弱勢、新規定如果失主的家庭境遇特殊、例如是中低收入戶或者有
其他急迫情況,撿到財物的人就不得請求報酬。
99年底新北市一名姓李的單親媽媽,在領了21000元的生活費後,不慎遺失裝錢的皮包
,不過拾獲包包的潘姓女子歸還時,堅持依據民法第805條規定,向這位媽媽要求3成的
報酬6300元,引發各界議論。立法院上午修法三讀通過,將拾獲遺失物的報酬上限降為
1成,原本立委們還有意修法刪除可要求報酬的規定,但是法務部擔心會造成拾獲者不
願物歸原主,所以還是保留只調降上限比例。
==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
所有的立委大家覺得
刪除還是很不放心
所以就會把這原來十分之三
把它改成十分之一
其實這裡的主要一個論點
當然也就是說
固然拾金不昧是一種美德
但是每一個人對自己
所管理的物品
其實你也有責任去把它保管好
另外立委也修改民法第805條之一,未來拾獲者不得向中低收入戶、接受急難救助或災
害救助者、與特殊境遇家庭的失主請求報酬
==國民黨立委 吳育昇==
弱勢的族群或需要幫助的族群
如果他的錢遺失了
就可以不受到民法上
那個條件的限制
民眾大都對立委修法內容表示肯定。
==民眾==
那個錢本來就是他的 拾金不昧
本來就是我們應該要做的
==民眾==
他本身已經有生活上的困難了
你還跟他要求這筆錢
就有點感覺不通情理
==民眾==
撿到錢 本來就不應該占為己有
雖然我覺得三成報酬本來就太多
一成還蠻合理的
修正案也明文規定,遇有爭議時,失主也可向法院請求減少或免除報酬,並規定拾得人
若未於7天內通知或交存遺失物,或經查詢仍隱匿拾得遺失物者,不得請求報酬。
記者綜合報導 |
B****n 发帖数: 11290 | 5 原來還可以要報酬
【在 c********2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公視新聞網 / 生活財經 : 拾失物報酬下修一成 立院三讀通過 : 拾金不昧是種美德,不過按照法令規定、撿到遺失物的人可以向失主索取三成報酬,也 : 因此很容易引發爭議。而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條文、把三成的報酬降低為 : 一成。而且為了保護弱勢、新規定如果失主的家庭境遇特殊、例如是中低收入戶或者有 : 其他急迫情況,撿到財物的人就不得請求報酬。 : 99年底新北市一名姓李的單親媽媽,在領了21000元的生活費後,不慎遺失裝錢的皮包 : ,不過拾獲包包的潘姓女子歸還時,堅持依據民法第805條規定,向這位媽媽要求3成的 : 報酬6300元,引發各界議論。立法院上午修法三讀通過,將拾獲遺失物的報酬上限降為 : 1成,原本立委們還有意修法刪除可要求報酬的規定,但是法務部擔心會造成拾獲者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