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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ion版 - “脂粉”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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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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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果威
语言和人一样,都有自然美和装饰美之区别。对于天生丽质的西施来说,浓妆淡抹总相
宜,无论怎么看都是美的。东施虽不如西施美,但本来也许并不丑,却刻意模仿西施,
效颦之后反而丑了。
咸以为相貌是爹妈遗传的,非后天努力所能改变。窃以为相貌系由“相”和“貌”两者
组成,貌是先天的,而相是可以通过后天努力改变的。虔诚的信男善女和心术不正的市
侩,即使原本是孪生兄弟姐妹,他们虽然貌似,相是一定不同的。相随心转,修行则可
以补相。我1969年到吉林插队落户,还记得1971年第二批上海知青抵达我们公社的街上
。我上前搭讪,问他们从哪个区来,其中一个男孩闻言惊异万状,倒退几步,张口结舌
地问道:“侬也是上海人?”我听见心都凉了。我当年虽说是知青,高中没毕业就辍学
,且经过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后,出口也能撒村,况且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外表犹如劳
改犯,远不如现在的民工。然而经过大学、研究院和法学院的熏陶,有了学士硕士和博
士,几十年下来,现在若玩票客串扮演一个知识分子、归国华侨或是国民党参谋长之类
的角色,我想都无需化妆。这就是自身修养能够改变“相”的实例。而回想当年张瑜和
郭凯敏搭档演《庐山恋》中海外华人和好学英语的青年,因为没有实际生活的体验和内
在的修养,那句“I love the beauty of my motherland”(我爱美丽的祖国)听起来
就是在做戏。
一个人的语言能力也是遗传的。先母1945年抗战胜利到上海至2002年仙逝凡57年,始终
不会说一句上海话,使得我从小就被上海的邻居骂“江北猪猡”,而先父专攻语言文字
学(训诂学),会说若干种方言,一生最爱咬文嚼字。我想我是遗传了父亲的基因,也
喜欢咬文嚼字,所不同者,他咬中文,我嚼英文而已。好在勤能补拙,即使天生的语言
天赋差,后天努力还是能够提高语言能力。
然而无论改变相貌还是提高语言能力,都不能盲目,否则就会适得其反。以相貌为例,
如果一味追求外表,涂脂抹粉、奇装异服、标新立异,而忽略了自身的素质修养,反而
会变得更丑。朴素的女大学生和夜总会的小姐相比谁个更美?不言自明。
语言也如此。还记得初学英语时,我生怕人家说自己的英文差,总是想方设法地用一些
大词和复杂的句型。比如今天学了被动语态,做作业时不分青红皂白,总想用被动语态
,明天学的是虚拟语气,交给老师的作文里又非用虚拟语气不可,普通的过去时可以解
决的句子,也要用刚学的过去完成时。我想这样的错误大家都曾犯过,因为我是过来之
人。我大学二年级时曾写过一篇关于中国改革开放后教育改革的论文,被我们的外教推
荐,在国外发表,当时我非常得意。如今再把那篇文章翻出来重读一遍,就觉得处处都
是在哗众取宠,自己都厌恶自己。且篡改宋人郭应祥临江仙词《丙寅生日自作》解嘲:
“老子开年年六十,依前恁地痴顽。昨非今是有无间”。
要想英文写得漂亮,最重要的当然是练好基本功。除了扩大词汇量之外,冠词、介词的
用法,时态、语态的掌握,以及各种从句的结构,必须谙熟,保证写出来的东西没有错
别字和病句,这是最起码的,犹如婴儿学走路,必须先学会走路,才能学跑。
英文与中文一样,所谓“脂粉”英文,指的是遣词造句时滥用成语典故、堆砌华丽的形
容词,就像女人涂脂抹粉,是写作的大忌。而刻意地舞文弄墨、哗众取宠,结果必然是
适得其反。
英文的词汇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平时使用最频繁的词汇基于盎格鲁萨克森词源,是英
国的本土文化,在日常生活的口语中使用最多。1066年,诺曼底的威廉公爵率领法国北
部的诺曼人横渡英吉利海峡,征服英国(Norman Conquest of England)。此后诺曼人
统治英国的一个世纪中,法语成了英国宫廷使用的官方语言,所以英语中又有许多源于
法语的词汇,相当于比较文绉绉的书面语。而英语中最古老的词汇,则来自印欧语系的
本源拉丁语,相当于中国的古汉语或文言。
以食为例,英语中的食品或烹调是“food”或“cooking”,同时还有源于法语的“
cuisine”。通常美国的中餐是“Chinese food”,而比较高级的餐馆会用一些法语词
,如“French cuisine”,该处可以翻译成“膳”,相当于满清宫廷的“仿膳”。此外
如餐前的小食,通常是“starter”,而比较讲究的餐馆就会用法语词“hors d'
oeuvres”。在政治方面法语更是用得普遍,如形容两国之间关系缓和的“détente”
和“rapprochement”,政变则是“coup d'état”。
上法学院时我学了大量的拉丁词汇。与中国的文言相似,有时一个拉丁词汇或词组所表
达的意思有若干种,或需要若干英语白话的句子才能表达出来。以pari passu为例,布
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的解释是“proportionally; at an equal
pace; without preference”(成比例、相同的步调;没有特殊待遇)。因为现代以
英语为母语的人中鲜有懂得拉丁文的,所以法学院在一年级专门开了一门“律师通俗英
文”(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的课程,目的是推广英文的白话,让更多人能够
看懂法律文件。
使用语言与衣着打扮一样,必须视身份和场合而定。1980年代中期我在好莱坞的派拉蒙
电影公司工作,曾向中国出口了一部《罗马假日》。还记得奥黛丽赫本有一句非常经典
的台词“You have my permission to withdraw”。作为公主对仆人说话,这句话可以
译成“恩准你们退下”,非常典雅而恰如其分。如果普通人之间用这种口气对话就非常
荒谬了,好像光脚的村姑穿满清格格的旗袍。同样,如果是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在安理会
上发言,多用几个源于法语的英文词汇理所当然,而在日常对话或书信中使用源于法语
的英文词汇,就好像是穿着汗衫系领带般滑稽。若是在日常生活中用拉丁,那更是像穿
着古罗马的盔甲在纽约的摩天大楼间闲逛般迂腐。
要想避免“脂粉”英文,首先必须摆正自己的心态。学习语言是没有捷径可走的,下一
分工夫,才会有一分收获。如果英语还没过关,却急功近利想投机取巧,故意卖弄一些
大词、冷门词和复杂的句型,就好像涂脂抹粉、挠首弄姿,只能吓唬外行,在行家面前
非但不能鱼目混珠,反而会暴露自己的无知和浅薄。儿时听见父辈们评论古玩字画,常
常提到“火气”。同样一幅画,刚画出来色彩艳丽,就比较俗,放上几年,几十年甚至
几百年之后,色泽暗淡了,反而雅了。莘莘学子们只要摒弃执著心,去掉心里的火气,
潜心练好基本功,自会写出典雅的英文。
要想写出漂亮的英文,除了钻研英文之外,还必须有扎实的中文功底。当然中文与英文
一样,也要戒脂粉味。上文中用的“咸以为”和“窃以为”的排比,用白话来说就是“
多数人认为”和“我认为”,其实严格说来也算是“脂粉中文”,无非是偶尔想故意说
句俏皮话,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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