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发帖数: 10426 | 1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律师吴法天对韩方案的观点:
1、韩寒状告方舟子,我首先表示支持。面对争议,韩寒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起肖传
国通过武力方式解决,当然是云泥之别。
2、公众人物可以受到质疑,也应该受到质疑,不仅是方舟子也包括韩寒。
3、诽谤之诉的关键在于被告有没有捏造事实,要区分正当的质疑、言论自由和捏造事
实损害名誉的诽谤。
4、韩寒起诉方舟子,举证责任当然在韩寒,原告应该证明被告捏造事实,而被告无需
自证。
5、被告不出庭,而委托代理人出庭,这是民事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不存在藐视法庭之
嫌,《新京报》对方舟子的这个指责是不了解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6、我个人认为,从证据上看,原告几乎没有胜算的可能。
韩方发起的诽谤之诉,尚不明确是刑事自诉还是民事诉讼,但从其表述看,应当是民事
案件。民事诉讼上,涉及诽谤的是《民法通则》第101条,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证明被
告系捏造事实损毁名誉。而且,该案作为网络诽谤,被告所在地以及侵权行为发生地都
在北京,不应该是上海。 |
k**o 发帖数: 15334 | 2 嗯,我对方舟子彻底失望,就是从这次韩寒的事开始的。以前我是铁杆方fan |
d**0 发帖数: 984 | 3 好像韩寒诉的是名誉侵权,而不是诽谤罪。
诽谤罪那可是刑事。 |
p***1 发帖数: 272 | |
r***e 发帖数: 2000 | 5
他不知道肖锤子也是先礼(上法庭)后锤子的。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律师吴法天对韩方案的观点: : 1、韩寒状告方舟子,我首先表示支持。面对争议,韩寒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起肖传 : 国通过武力方式解决,当然是云泥之别。 : 2、公众人物可以受到质疑,也应该受到质疑,不仅是方舟子也包括韩寒。 : 3、诽谤之诉的关键在于被告有没有捏造事实,要区分正当的质疑、言论自由和捏造事 : 实损害名誉的诽谤。 : 4、韩寒起诉方舟子,举证责任当然在韩寒,原告应该证明被告捏造事实,而被告无需 : 自证。 : 5、被告不出庭,而委托代理人出庭,这是民事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不存在藐视法庭之 : 嫌,《新京报》对方舟子的这个指责是不了解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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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发帖数: 1896 | |
j*******1 发帖数: 2045 | |
M*********2 发帖数: 594 | |
s*******n 发帖数: 10426 | 9 吴法天是搞证据法的,也是执业律师,这个还不算专业人士?
【在 j*******1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界专业人士?h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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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 发帖数: 1204 | |
b********h 发帖数: 2481 | 11 只有方黑或者SB才会说这种话。
【在 k**o 的大作中提到】 : 嗯,我对方舟子彻底失望,就是从这次韩寒的事开始的。以前我是铁杆方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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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发帖数: 1220 | 12 还有其他法律人士发表的意见,比如陈有西,兼听则明。
另外新京报说方舟子藐视法庭不是因为他委托代理人出庭,而是他说“不管法院怎么判
都会坚持自己的分析”,如果法院判他道歉,他坚持自己的分析而拒绝,这是不是藐视
法庭?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律师吴法天对韩方案的观点: : 1、韩寒状告方舟子,我首先表示支持。面对争议,韩寒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起肖传 : 国通过武力方式解决,当然是云泥之别。 : 2、公众人物可以受到质疑,也应该受到质疑,不仅是方舟子也包括韩寒。 : 3、诽谤之诉的关键在于被告有没有捏造事实,要区分正当的质疑、言论自由和捏造事 : 实损害名誉的诽谤。 : 4、韩寒起诉方舟子,举证责任当然在韩寒,原告应该证明被告捏造事实,而被告无需 : 自证。 : 5、被告不出庭,而委托代理人出庭,这是民事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不存在藐视法庭之 : 嫌,《新京报》对方舟子的这个指责是不了解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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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发帖数: 65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