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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dom版 - 科学发现的逻辑 (波普尔) 8.科学客观性和主观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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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和“主观的”是在历史上充满着各种矛盾用法和无结论、无休止讨论的
哲学术语。
我对“客观的”和“主观的”术语的用法不同于Kant。他用“客观的”这个词来表
示科学知识应该是可证明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一时想法:一个证明是“客观的”,假
如原则上它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和理解的话。他写道;“假如某个事物对任何一个有理性
的人都是合理的,那么它的基础就是客观的和充分的。”
而我认为,科学理论不可能完全得到证明或证实,然而它们是可检验的。因此我要
说:科学陈述的客观性就在于它们能被主体间相互检验。
Kant用“主观的”一词表示我们(各种程度的)确信感。考察这些确信感如何产生
是心理学的事情。例如,它们可以“根据联想定律”产生。客观的理由也可以成为“判
断的主观原因”,只要我们考虑了这些理由并确信它们有说服力。
Kant或许是第一个认识到:科学陈述的客观性是和理论的构建——和运用假说和全
称陈述密切相关的。只有当某些事件能按照定律或规律性重复发生时,像在可重复的实
验里的情况那样,我们的观察在原则上才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在我们重复和检验它们之
前,我们甚至对自己的观察也不大认真对待,也不承认它们是科学的观察。只有根据这
些重复,我们才确信我们处理的并不仅是一个孤立的“巧合”,而是原则上可以主体间
相互检验的事件,因为它们有规律性和可重复性。
每一个实验物理学家都知道,有些惊人的不可理解的外观“效应”在他的实验室里
也许一度可以重复,但是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物理学家会
说他已经作出一个科学发现(虽然他可以重新安排他的实验,以求得到可重复的效应)
。的确,科学上有意义的物理效应可以定义为:任何人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适当的实验
都能有规则地重复的效应。任何严肃的物理学家都不会把这种“神秘效应”(我建议的
称呼)作为科学发现去发表——他不能提供如何重复它们的指示。这个“发现”会很快
被当作幻想而摈弃,只是因为检验它的尝试都得到否定的结果。(因此,关于是否确有
在原则上不可重复、独一无二的事件发生这个问题的争论,科学是不能判定的;这是一
个形而上学的争论。)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在前一节中提出的我的论点:主观经验或确信感决不能证明科学
陈述,除了作为经验的(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外,它在科学中不可能起什么作用,不管
确信感是如何强烈,它决不能证明一个陈述。因此,我可以完全深信一个陈述的真理性
,确信我的知觉提供的证据,具有一种极强烈的经验,任何怀疑对我来说都是荒谬的。
但是,这是否为科学提供丝毫理由来接受我的陈述呢?能否因为K.R.P.完全确信它
的真理性就证明任何陈述呢?回答是,“不”。任何其他的回答都是和科学客观性的观
念不相容的。我正在体验着一种确信感,对我来说是确定无疑的事实,甚至这个事实也
不能在客观科学的领域里出现,除非以心理学假说的形式出现,这种假说当然要求主体
之间的相互检验:心理学家可以从我有这种确信感的猜测中,借心理学的和其他的理论
之助,演绎出某些关于我的行为的预见,然后在实验检验的过程中,这些预见可得到确
证或者被反驳。但是,从认识论的观点来看,我的确信感是强还是弱,这是来自一种强
烈的甚至不可抗拒的、确定性无可怀疑(或者“不言自明”)的印象,还是只不过来自
一个可疑的臆测,这是毫不相干的。这些和科学陈述如何能被证明的问题是没有丝毫关
系的。
这样一些考虑,当然对经验基础问题并未提供一个解答。不过这些考虑至少帮助我
们看到它的主要困难。由于要求基础陈述和其他科学陈述具有客观性。我们就丧失了我
们希望把科学陈述的真理性还原为经验的任何逻辑手段。而且我们就不能给予那些描述
经验,比如描述我们知觉的那些陈述(有时称作“记录语句”)任何优惠的地位。它们
只能作为心理学陈述在科学中出现;而这就意味着:作为一种假说,它的主体间相互检
验的标准肯定是不很高的(考虑到心理学的现状)。
无论我们对经验基础问题的最后解答是什么,有一件事必定是清楚的:假如我们坚
持我们的要求,科学陈述必须是客观的,那么那些属于科学的经验基础的陈述也必须是
客观的,即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但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性总是意味着:其他的可检
验的陈述能从待检验的陈述中演绎出来。因此,如果基础陈述自身也是可主体间相互检
验的,那么在科学中就不可能有最终的陈述;在科学中不可能有不能被检验的陈述,因
而就不可能有在原则上不能被反驳的陈述,通过证伪可从它们演绎出来的某些结论来检
验和反驳这些陈述。
因此,我们就达到下列观点:理论系统被认它们演绎出普遍性水平较低的陈述来检
验。因为这些陈述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它们也必定是以同样的方式可检验的——这
样以至于无穷。
人们可能想到:这个观点导致无穷的后退,因此它是站不住脚的。在第1节里,当
我批判归纳时,我提出了反对意见:归纳会导致无穷的后退;现在读者也许会认为,可
以提出同样的反对意见,反对我自己提倡的演绎检验程度。然而,这并非如此。检验的
演绎法不能确立或证明受检验的陈述;也没有打算要它这样做,因此并不存在无穷后退
的危险。但是,必须承认:我引起注意的境况——无限的可检验性和没有无需检验的最
终陈述——的确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显然事实上检验不能无限地进行,迟早我们必
须停止。我在这里不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只想指出:检验不能永远进行下去这个事实和
我对每个科学陈述必须是可检验的要求并不矛盾。因为我并不要求每一个科学陈述,在
被接受以前必须在事实上已被检验。我只要求每一个这样的陈述必须可能被检验;或者
换句话说,我拒绝接受这样的观点:在科学中存在着我们必须顺从地当作真的陈述来接
受的陈述,只是因为由于逻辑上的理由似乎不可能检验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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