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发帖数: 947 | 1 自从PERM发布以来,有不少的人来问若是已经申请了RIR,是否可以再申请一个PERM。我
发现有很多的人自告奋勇提出很多解释,因此造成我们很多的困扰,因为我每天不知道要
回答多少次这种问题。
PERM说的很清楚,若是“employer, alien, job title, job location, job
requirements, and job description are the same as those stated in the original
application filed under the regulation prior to March 28, 2005”
则不能再申请PERM。否则之前的RIR会被自动失效。因为之前的RIR将会送到BEC,除非NPC
的系统可以和它联线,DOL可以马上查的出来,否则这将造成一个问题。
如果你之前RIR的工作地点与目前的不同,或是公司在不同的地方有办公室,若是公司愿
意,PERM是可以再次提出,而不让之前的RIR失效。我们注意到PERM的原文所使用的字眼
是AND。因此,只要是其中一个不同了,就不是所谓的“同样(Id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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