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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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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
发帖数: 3781
1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基督教研究院: 我们错了 (六) 诉讼
第五章 论公开信的议题:关于与福音派基督徒的诉讼
公开信对地方教会与水流职事站领导者的最后一项要求,与他们为澄清福音派反邪教出
版物对他们之指控而兴讼的历史有关。以下三段是该要求的全文,也是公开信的结语:
水流职事站与“地方教会”的领导者若视福音派基督徒是同为信徒者,我们要求他们公
开放弃使用诉讼并恐吓诉讼的方式,回应福音派基督徒对他们的批评,或是解决争议之
事。新约强烈反对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基督徒之间的争议(见林前六1~8)。
水流职事站和“地方教会”的领导者,若不视福音派基督教会、组织和事工团体,为正
统的基督徒团体,我们要求他们公开退出福音派教会或事工联会。
无论如何,我们都诚恳地要求水流职事站和“地方教会”的领导者停止使用诉讼或恐吓
诉讼的方式,回应基督教组织或个人对他们的批评,或解决彼此之间的争议。
我们必须确实领会这最后一个要求的重要性。如前所述,除了与众不同的这个事实外,
我信地方教会用“先辩论,后诉讼”的方式回应批评,确实引发许多敌意。这也有助于
解释,这些有学之士和研究人员,为何会用公开信前三段中,那种欠缺公正和不够审慎
的治学方法。既然我在这段时间内,一直是反邪教界... 阅读全帖
w*********r
发帖数: 2192
2
来自主题: Wisdom版 - 《 中 庸 》- 道不远人
你这样就不对了。
从科学精神看,
你要相信一个不寻常,
超乎其神的东西,
大家基本没有看到任何证据的东西,
是你必须要举证这个东西成立。不是我要举证。
我怎么举证,没有任何严格证据显示这个成立。
r****n
发帖数: 8253
3
来自主题: Wisdom版 - 《 中 庸 》- 道不远人

我举证这个东西成立,和我所说的举证能够被你接受,这是两个问题。
我可以举证,但是它不会让你信,这有意义吗?
而且你现在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认为轮回是不存在或者极为可能是不存在的,既然你要
否定这个,那么当然要提出足够的根据了。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对于轮回是否存在,存疑就足够了,但是如果要否定,那么就得给
出足够的证据。
这里你又弄出一个“严格证据”。
当然没有任何严格证据显示轮回成立,也只是“到目前为止”

发帖数: 1
4
来自主题: Wisdom版 - 金刚心
问:【二、阿赖耶识是变异性、是生灭法,阿赖耶识里含藏著真如,此真如才是不
生不灭的。真如就像金矿中的黄金,黄金成分早已经决定,而阿赖耶识就像金矿中其他
的杂质。】
答:阿赖耶识心体,绝非变异性,绝非生灭法; 佛说阿赖耶识心体即是未来佛地
之真如心体无垢识故。然而 佛说阿赖耶识非断亦非常,此谓阿赖耶识心体虽然常住不
坏、性如金刚,体恒常住而自性恒不变易,永远显示其“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之真如性
,然此真如性之心体中,却含藏著无始以来七识心王所造作之一切善恶业种,及所熏习
之邪见与无明种子,令诸业种、无明……种子等流注不断。由含藏如是善恶业种、无明
种子……等故,致令有情轮回生死,六趣受生、流转无尽,故名其第八识为流转真如、
邪行真如,即名此第八识心体为阿赖耶识。由于第八识心体有如是分段生死之业种等等
流注不断,由有七识心王及诸种子流注不断,故说阿赖耶识非常,即是《大乘起信论》
中一心二门所说之生灭门也!由是缘故施设第八识心体名为阿赖耶识。阿赖耶者即是执
藏分段生死种子而流注不断之意故,即是集藏、所藏、能藏之意故。
如是心体常住、性如金刚、永不能坏;乃至集十方诸佛威神之力为一力,亦不...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5
摘要
综观东西方宗教、哲学中,西方哲学、京都学派、梵我思想及道教,与佛教对存有
的定义,有极大的差别。其中最关键的差异在于:佛教是以经验主义的实证精神作为定
义之核心,而东西方其他所有的宗教、哲学体系则皆主张存有是不可知、不可证的。
根据《阿含经》佛陀所定义的存有,具有宇宙及生命根源的意义,并且是以人人皆
可实证生命本原而定义。佛教此种特有的存有定义,在佛教经典中不是一个孤证,是符
合佛教的缘起教义。此种实证意义的存有定义,有三个成立要件,并且引申出三个具操
作性意义的判断原则,对于想要实证生命本来面目的人,提供判断是否亲证生命本原之
依据,是极具启发性的判断原则。
对于关键论点──实证的可能性,本文对于哲学史上主张存有是不可知、不可证的
理由中,归纳出三种重要的理由:
1、人类的生命、能力仅具有限性,故无法实证具无限性的宇宙根源。
2、具有无限性者必是宇宙的根源。
3、康德的先验哲学认为道德公设足以作为实践理性宗教的充分理由,不必以事实
验证论证的前提。
上述三种理由错误的原因,皆是忽视实证的重要性所致。《阿含经》中提出实证主
义的存有定义,主张将一切哲学理论回归事实的检验,对于宗教...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6
来自主题: Biology版 - 理一下韩的话题的中的逻辑
韩春雨提出CAS立论,有图片,文字,实验记录为证,NBT的编辑,审稿人经审查通过,
说明立论已经成立。
现在反对派来了,反对派按常理来说,有两个诉求,1,韩的CAS立论不成立; 2, 韩
造假。
对第一个立论,类似于一个民事经济案件,双方是平等的,再这里算是学术争论的一个
延伸,就算不成立,和他们的诉求2也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有可能是韩的技术太差。
而对于反对派的第二个诉求,这是一个典型的需要按照刑事案件要求来举证的,反对派
既然说韩造假,就要拿出有力的,可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目前反对派没有拿出任何
有力证据,所有的证据都是针对1的,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指向2的证据。相反,他们不停
的要韩自证无罪,这是非常荒谬的。韩完全没有必要理会他们,检察院对这种指责根本
不会立案,公安局都要48小时放人的。
有人问,为什么2要按照刑事案件要求举证?很简单,如果不按照刑事案件举证,怀疑
别人造假很快就会成为强大的学阀利用手中资源打击中小PI的手段。他们可以怀疑小PI
的每个工作都是造假,不停的骚扰他们
最后再问一遍反对派,到底有没有有力的,可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韩在造假?
b******1
发帖数: 2270
7
关于谁住张谁举证,我觉得我们可以举证啊!
我们主张是我们的sublet欠我们水电费,举证的话,这有当时的lease为证啊!
然后皮球就踢给sublet的人了啊,他现在说给了我们cash,也就是等于承认了“确实欠
钱”,那么好了,到他拿出他的收条了。
w*****r
发帖数: 7106
8
来自主题: board版 - 申请wisdom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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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和waichi讨论佛法问题
发信人: akju (金斗爸), 信区: Wisdom
标 题: [合集] 和waichi讨论佛法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Mar 15 19:52:41 2009),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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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aoke (辟谣客-睡教大师) 于 (Fri Jul 11 21:25:01 2008) 提到:
佛法神通和互联网啥关系?
远程看病和佛法神通啥关系?
骂人和礼貌啥关系?礼貌和骗子啥关系?骗子不讲礼貌而骂人和被揭露真相啥关系?
您主攻哪路佛法?能讲两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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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aylong (海之光) 于 (Sat Jul 12 16:47:21 2008) 提到:
一个人一旦声称他能远程治病,那么他的品格也就不用提了。
“骗”字出来了,还算佛家弟子吗?
☆─────────────────────────────────────☆
dreamfly (要勇敢) ... 阅读全帖
b***m
发帖数: 2112
9
注解:未名游戏版版务封人是集体讨论通过的行为,所以本人bendm(ben)也是被告。
被告bendm答词:
断章取义!
其一,原告并未注意YRthebest发帖的前因后果,原告应当提供完整信息,包括此贴主
帖和前后跟帖,还包括当天封人事件的前因后果。如果遵循“举报者举证”的原则,原
告方是否有必要提供完整信息?请法官明察!
容笨人打个比方:法官您想体察民情,到得某个村子,看到一张布告,然后问身边村民
:“我不识字。您给我读一下吧?”。村民爽快答应,边读边添油加醋,说如何如何。
。。法官您一定高兴万分。为什么?因为您要的是民情!一张布告,白纸黑字,能反映
全部民情?!一个人说自己不识字,那必须结合当地当时的情境、语境,不可断章取义
!法官您说我是否有理?请法官明察!
其二,请问原告,“一二三四”的第二字和“咄咄逼人”的第三字并列在一起,到底是
何意?本人学识浅薄,拿来在线《汉语词典》(请看这里:http://www.zdic.net/),并未找到这两个字放在一起的词条。本人虚心好学,特问百度(请看这里:http://baike.baidu.com/view/712269.htm),发现这... 阅读全帖
B******n
发帖数: 197
10
来自主题: Complain版 - 投诉条例(第二稿修改稿)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rainTrust 讨论区 】
【 原文由 aimerfy 所发表 】
1. 什么情况下可以在complain板投诉
1.1 同一个版内的网友之间的纠纷,只由板主处理,不能在complain板投诉。
1.2 投诉板主处理纠纷不公,或在三个工作日内没有处理结果或者明确拒绝处理。
1.3 因板规不公,投诉板主。
1.4 网友与该板板主直接发生纠纷。
1.5 板主长期不理板务可以弹劾(需要有二十人连名)。
1.6 投诉站长处理纠纷不公。
2. 投诉目标
2.1 建议板主或站长更改处理结果
2.2 建议板主修改板规
2.3 要求站长修改站规(此站规仅仅涉及本站管理事务)
2.4 弹劾板主(板主不可在一个月内连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弹劾)
2.5 2.5 智囊团认为可以接受的其他目标.
3. 什么人可以投诉
本次纠纷的直接当事人(因板主长期不理板务弹劾板主除外)
4. 智囊团处理周期
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
5. 举证与答辩
投诉者有举证的义务。complain板板主可以协助其举证(仅仅是
r*****y
发帖数: 53800
11
这个主题本来还的确是在讨论历史问题的,后来怎么变了味了呢?还不是因为您在30楼
和34楼首先说什么“我贴一次就打你一次耳光”以及“120师师史,给你的第一大嘴巴”?
本来讨论历史问题谁主张谁举证是份内之事,您要求我举证的次数也很多,我每次都是老老实
实举证而已,从没首先使用过“扇你一大嘴巴”和“我贴一次就打你一次耳光”这种极富挑
衅和人身攻击意味的言语。您首先使用“给你的第一大嘴巴”这种极具攻击挑衅意味的字眼,
才使得整个讨论完全变了味。
大家可以都去看看,在30楼和34楼tigereatmeat说的“我贴一次就打你一次耳光”
以及“120师师史,给你的第一大嘴巴”之前,我几时有过pa?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1/History/31489725_0_2.html
30楼:
信人: tigereatmeat (死胖子), 信区: History
标 题: Re: 关于关家垴一战的讨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16 00:15:27 2010, 美东)
赫赫,阁下自己很少往上贴原文,倒成天要别人贴东西。
CLAY的书我专门
l******a
发帖数: 2273
12
再次声明,不想再重复举证了。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我发好人好事的帖子活了20天,
喊大家交流的帖子活了三分钟,说帖子被删移到二手版,大家去那里去看的帖子活了几
个小时。还要我重复举证么,天理是在ebiz发讨论裸照群p政治的帖子,帖子存在更久。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iz/34138949.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iz/34138879.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iz/34137885.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iz/34139127.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iz/34137885.html
版主还规定不许讨论政治的帖子。立即删除。8月31的政治贴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iz/34152037.html ,到现在不是没人管么?版主口口声声所说的违规大旗怎么不发生作用了,下面仅举证这一两天的水贴... 阅读全帖
x***k
发帖数: 20754
13
还是那句话,请举证你和sawajiri没有勾结或者胁迫过他,不然你的爆料信里为何会提
到我?如果你不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我们也没有必要举证应对你的质疑。
前面大肆赞扬对方善良正直,现在态度要转变了?你这是丢卒保车还是兔死狗烹?
z*******3
发帖数: 13709
14
zhaoce073这个id我有十足的把握认为,没有pa
是你封禁的,还给了3天的处罚
举证应该是你的义务,现在明显我不认同这个处罚
对于我不认为有的东西,我不可能去举证,没有我怎么举证?
你说有,你拿出证据来,这是关于zhaoce073的3天处罚的不满
至于zhaoce这个id,我同样不认为有pa的说法
从头到尾以一种商量的语气,聪明的人,看了这个一般就不纠缠了
有些人喜欢纠缠,那就继续问咯,你说那是pa?
呵呵,我还真不这么认为,anyway,你所谓的证据都在呢
别删了,让钻封看看
S*********g
发帖数: 24893
15
引号中文字均来自韩寒本人的博客及视频采访。
【小破文章一篇】
“凡是有人能例举出身边任何亲朋好友属于“韩寒写作团队”或者“韩寒策划团队”,
任何人接触过或者见到过“韩寒写作或者策划团队”中的任何成员,任何人可以证明自
己为我代笔写文章,或者曾经为我代笔,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任何媒体曾经收到过属
于“韩寒团队”或者来自本人的新闻稿要求刊登宣传,任何互联网公司收到过“韩寒团
队”或者本人要求宣传炒作的证据,均奖励人民币两千万元(20000000元),本人也愿
就此封笔,并赠送给举报人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
【正常文章一篇】
“至于麦田先生,你的所作所为已经超过了所谓的质疑,我相信不光没有人可以拿走
2000万加2000万,恐怕你会破财。”
【人造方舟子】
“我说过,我从不会请互联网公司做这样的事情,悬赏的两千万依然有效,方舟子先生
确凿的说我有水军无疑,请拿出证据,否则就是造谣。”
【光明和磊落——我的手稿集】
“像我这样文字风格明显的人,也不得不用重金来鼓励他人来举证我,可想而知作家这
个行业已经跨入高危,十几年的心血只要一个造谣的帖子和几个互相捧臭脚的人表演一
番就能毁于一旦。”
【我... 阅读全帖
l****r
发帖数: 21884
16
来自主题: _ChenChuSheng版 - 想发出声音声援楚生的看过来
样本信件2, 给今日说法栏目的 (by 某花生ip, 61.xxx.xxx.xx)
写给《今日说法》栏目的一封信

我是一名普通公民,头一次给你们写信。也许这封信你们看不到,但我还是要亲自用笔
书写这封信。最近发生的一宗案情叫我感到迷茫、困惑、愤怒、失望!所以提笔写信,
一吐心中不快!
陈楚生与天娱公司的解约仲裁案,想必你们也都有所了解。撇开双方的是非曲直,就案
件本身的仲裁过程,叫我感到迷惑不解(相信与我有同感的人不在少数)。
综观此案全程:从元月底正式组庭到5月中旬,涉及实质问题的二次庭审相隔足足三个
半月。而本以高效、使捷著称的仲裁程序一般审理时限为四个月,可见此案进展效率明
显低下。另外天娱方一面以举证困难为由频频申请延期举证,前后至少三次(2月23曰
左右、3月23日左右、4月24日左右)申请获批;一面却理直气壮地抛出无论如何也不可
能实现的创记录天价索赔反请求2600万元,并通过法院获得执行有滥用之嫌的财产保全
程序,冻结了陈楚生的存款245万元。
6月23曰是陈楚生解约案做出裁决的最终期限。然而时至5月13曰我仍然看到天娱方面拒
不举证和进行实质性的答
f****g
发帖数: 23666
17
来自主题: _ChenChuSheng版 - [合集] [新闻]陈楚生合同性质成关键
☆─────────────────────────────────────☆
lilier (lilier) 于 (Wed Jun 17 15:10:50 2009, 美东) 提到:
不是委托经济合同, 还有可能是什么合同?
http://ent.sina.com.cn/x/2009-06-18/02452569368.shtml
陈楚生现在只能等。解约案再审 胜负尚不明朗
晨报讯(记者 王琳)昨天,陈楚生和天娱的解约案在湖南长沙再次开庭,天娱就
2600万赔偿金的依据进行举证。记者昨天分别致电双方代表律师,了解到目前该案焦点
在陈楚生和天娱的合同性质问题上。下周四该案将继续开庭。
这次开庭历时两天,16日庭审中,天娱首度表明请求裁决确认陈楚生的解约行为无
效、他应继续履行合约的立场,遭到陈楚生代理律师周俊武的回绝。陈楚生方面在举证
中还提交证据指责天娱逼迫陈楚生签订合约、带病演出以及隐瞒其收入750万元,均遭
到天娱方面反驳。昨天,记者致电陈楚生代理律师周俊武,对方表示昨天开庭主要是天
娱举证2600万赔偿金的依据,“天娱按照之前陈楚生在公司一年多每月演出等事宜收入
40
g********n
发帖数: 2314
18
陈有西在上海律师协会的演讲:李庄案的前前 后后
[日期:2010-03-10] 来源:1984bbs 作者:陈有西 [字体:大 中 小]
[陈有西按]上海演讲后,很多律师同行向我要演讲稿和视频.由于当时上海律协刑委
会没有 录音
录像,我很遗憾地说没有办法.以后陆续有知名的和不知名的朋友给我发了视频片断和
照片\录
音,才知道那天有心人还真不少。前几天突然收到高明律师的全 本录音稿,直有点喜
出望外。因为
作为一个历史事件的记录,我第二次可能就讲不到那个程度。真的很感谢上海律协刑委
会和翟建律
师、培鸿律师、晓清副会长、高 明律师。特别是高律师,3万多字翻录出来太不容易了
。现在我把
这个记录稿认真校读了一遍,基本保持原样。公布供同行们参考。需要的可以收藏一下
,因为此文
可能不会长久在网。
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
时间:2010年1月10日 下午 13:15—17:00时
地点:上海青松城三楼会议厅
主持人:翟建律师(上海律协刑委 会)
主讲人:陈有西律师(京衡律师集团)
录音整理:高明律师(上海万方律师所)
校正、责编:陈有西律师
翟建:
各位律师,... 阅读全帖
d********a
发帖数: 9567
19

这么着吧,你举证出我NED招我的证据,我就举证我跟你老母一夜情的证据。
公平不?
s**********t
发帖数: 2401
20
毛泽东已死了四十年,但毛的“故事”仍没有结束,不仅中南海的继任君王在本质上仍
继续毛式统治,也在于太多的中国人,仍不清楚毛泽东的魔鬼本相。
近年或多或少揭露毛的书也有一些,但写得最有力度的是张戎和其夫婿合着的简称为“
毛传”的英文专著《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开放出版了中译本)。这本“毛传”
不仅在于作者用心写了十多年,采访了几百人,挖掘了大量史料(仅书后长长的资料索
引等采访附录,要仔细看就得几个小时),更在于立论准确,举证翔实。
有人说张戎是“主题先行”,因该书第一句话就说“毛泽东……是导致至少七千万中国
人在和平时期死亡的统治者。”但把结论先提出,然后全书做论证,是英文书中的常见
写法。关键在于这些“举证”是否真实,有没有支撑结论的力度。而张戎的这本“毛传
”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用事实讲话,没有空洞说教或煽情,而是语调平稳、议论平实
。而很多“证据”都是首次面世,是作者独家的挖掘,相当宝贵。
该书的最后一句话,是说毛大限临头,“他的脑子直到临终都保持清晰,清晰地转动着
一个念头:他自己,和他的权力。”这是该书的画龙点睛之笔,写出毛的一生,就是为
自己,为权力,为此不惜千百万人头
c***c
发帖数: 21374
21
民法说谁主张,谁举证
你说你在停车场b1 lot丢了戒指,现在录像证明有人在b1捡到戒指,那么ok了,你的举
证责任已经完成了
他说他捡到的是别人的戒指/捡到的是假戒指,ok,那么他来举证
c***c
发帖数: 21374
22
她只要说我戒指是在哪里丢的
然后录像证明有人在那里找到戒指
那么就ok了
如果她说她在大街上丢了戒指,录像说在停车场有人找到戒指,那么她的举证则不ok
其他人可以否定她的claim,那么就需要提供证明
民法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个个刑法完全不同
比如说刑法上,你说你没有杀人,那么不是由你来证明你没有杀人,然后控诉你杀人的
人去证明你杀人了

呢?
d******a
发帖数: 32122
23

我从来就没说法官要求了,我只是说法官可以这么要求
是你声称“事实是法官没有要求他举证证明自己扔了,而是认定他保管的责任。”
你还是先去证明你那个“事实”吧
你声称的法官如何如何,当然是你举证了
t****n
发帖数: 2601
24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这掉戒指的案子漏洞多了去了
别胡扯了
如果这样valet parking把宝马调换成dodge然后要拥有者证明是宝马
存衣处裘皮给你换麻布
保险公司咬定你失窃家俱每个只值十元
航空公司说遗失行李中每个东西值5分钱 失主必须证明原价
如果 举证也应该是拾到者举证那是赝品
正是拾到者侵权行为造成无法验证
t****n
发帖数: 2601
25
拾者把东西搞丢了
物主出具了发票
如果有取证必要
也是拾者取证,证明那是假的
在美国你有没有看到
valet parking把车主宝马搞丢了,要拥有者证明‘是这件物品’?
存衣处把裘皮搞掉了,只赔个麻布,然后要求物主证明存的‘是这件物品’?
保险公司咬定你失窃家俱都是泡沫塑料道具,每件赔十元,失主如何证明家具‘是这件
物品’
航空公司说遗失行李中每个东西值5分钱, 难道失主必须逐件证明托运时‘是这件物品’
如果 举证也应该是拾到者举证那是赝品
正是拾到者侵权行为造成无法验证
物主出具了发票已经足够了
h****i
发帖数: 1674
26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钻戒案法官判得非常准确
人家说他自己认为是假的,所以扔了
如果他所说的是真的,也就是那枚戒指确实被他扔了,那还真难举证
好比如说,一张钞票一句一定的经验认为是假钞,然后扔了,或者烧毁了,别人让你证
明这是假的,你
最多只能说我摸着感觉不对,这个感觉你怎么去举证?
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法官凭借常识认定那枚戒指是不可能被误认为是假戒指,因而判其
赔偿。不过这个
责任认定不完全合适,作为戒指的物主其首先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这个责任需要在赔
偿中体现。
z****e
发帖数: 54598
27
一般情况下,人们认为4大才是索邦大学
当然你要是把索邦的范围扩展一下,可以推广到其它大学
但是绝对没有达到你所说的8大也是索邦大学的地步
你说8大也叫索邦大学,谁主张谁举证
麻烦你举证一下
t****n
发帖数: 2601
28
真是白痴,google一下引用次数就清楚纽约时报之类是不是用这个排名
什么国内的新闻自由度,驻外的通讯员
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垃圾组织怎么评选?
他是发给参加这个垃圾的会员和通讯员一张表让他们填
可笑是这个垃圾组织在几十个国家连个通讯员都没有,
不知凭啥打分
让我找中国自由证据?
你不但是文盲还是法盲,
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
垃圾无国度给出评分
自然应该它举证,175和176有啥区别,为什么不是172,不是171,不是170
z*x
发帖数: 46
29
1. 尊敬的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称呼您,在对您毫
无认知,从而无法对您个人及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之前,出于礼貌,更多的是基于
您市长公职的身份和对国家名器的尊重,我觉得用这三个字称呼是比较恰当的。
2. 从更准确的意义上讲,这封公开信并不是专门写给您的,您可以理解成是
写给在国家行政序列中,基于您行政身份及职责所代表的潍坊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的潍
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您也可以理解成是写给您所属的山东省人民政府,乃
至更高层负责人。我从网上了解到您具有工学博士学位,长期服务于政府部门,同样,
我也服务于政府工作部门过,也在接受博士阶段的教育,研习法律;基于您所领导的行
政序列中的基层官员曾对我公开承认,“我们就是没有素质!”事实上他们的表现也无
愧于这句话,我觉得与您沟通会比较融洽。
3. 我与您素不相识,从无瓜葛,就像我与国家主席虽属校友,但关系如同你
我,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我甚至是直到最近才从网上查潍坊市的市长是您。我与您的
联系或关系仅仅在于:我离家十年,求学京华,并非您治下的百姓,而我的父母与村里
的人生活... 阅读全帖
l***z
发帖数: 29
30
1. 尊敬的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称呼您,在对您毫
无认知,从而无法对您个人及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之前,出于礼貌,更多的是基于
您市长公职的身份和对国家名器的尊重,我觉得用这三个字称呼是比较恰当的。
2. 从更准确的意义上讲,这封公开信并不是专门写给您的,您可以理解成是写给在国
家行政序列中,基于您行政身份及职责所代表的潍坊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的潍城区人民
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您也可以理解成是写给您所属的山东省人民政府,乃至更高层
负责人。我从网上了解到您具有工学博士学位,长期服务于政府部门,同样,我也服务
于政府工作部门过,也在接受博士阶段的教育,研习法律;基于您所领导的行政序列中
的基层官员曾对我公开承认,“我们就是没有素质!”事实上他们的表现也无愧于这句
话,我觉得与您沟通会比较融洽。
3. 我与您素不相识,从无瓜葛,就像我与国家主席虽属校友,但关系如同你我,唯是
风马牛不相及也。我甚至是直到最近才从网上查潍坊市的市长是您。我与您的联系或关
系仅仅在于:我离家十年,求学京华,并非您治下的百姓,而我的父母与村里的人生活
在您所负责的行政区域之内,用法律... 阅读全帖
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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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01223/n278464849.shtml
10万现金刚存进账户1分钟,客户和银行卡仍在柜台旁,存款却被全额转入另一个陌生
账户。5分钟之后,10万元再被二次分拆,悉数分拆进另外4个账户。
12月7日,此奇案发生在广州某国有银行位于先烈中路的支行。“第一时间报警也
赶不上钱溜走的速度。”周先生感叹,10万元积蓄在眼皮底下遭遇“瞬间转移”。
文/记者何道岚 实习生李天研
图/记者曹景荣 实习生罗知锋
周先生称,12月7日中午12时45分,他在友人严先生陪伴下,携带10万元人民币到
某国有银行位于先烈中路的支行办理存款。钱刚存进去,他便要求打印流水单看看。没
想到,10万元存款已经被全部转账至另一个叫“李白山”的账户,前后相隔仅1分钟!
当时,周先生没有做过任何操作,也没有输入过密码,更没离开过柜台半步,银行
卡、网盾一直都在自己身上,“10万元1分钟就没了,就算我填表转账也来不及啊!”
周先生当即报警,并要求银行方面马上冻结“李白山”的账户。银行方面予以拒绝
,表示必须得到派出所的书面证明才能实施冻结。
警察到场后,陪同周先生到派出所录口... 阅读全帖
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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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的个人空间--行动改变中国 个人首页 | 留言乐清钱云会之死观察报告(第一
阶段)
2011年01月20日 07:31:09分类:未分类
·学界公民乐清观察团钱云会死亡事故组·
一,为什么要组织民间观察团
1.1因我国缺乏独立媒体和独立检察官制度,与此同时,因往往成为社会冲突中的
利益当事方而政府信誉低下也是客观事实,民众对政府公布的结论往往不够信任,希望
有自己的视角。民间观察团的出现,系非常时代的非常之举。民间观察团以个人信誉组
合,广义地说,属于民间社会多元视角的一种。稍微特别一点的是,民间观察团去了实
地调查;且组合了部分学者及其他专业人员,强调专业性、独立性、中立性和平衡性,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操作规程。
1.2 民间观察团提供的不一定是真相,只是一个公众、政府之外的视角。
二,学界观察团规则(乐清八条)
2.1学界公民乐清观察团(本文简称学界观察团或观察团)成员承诺遵守本乐清八
条,并基于该八条承诺进行观察。
(一),宗旨:
提供一个客观的、专业的事件调查报告。
(二),独立
观察团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抑或对手,是独立观察的第三方,不代表任何相关利
益方。
... 阅读全帖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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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察不仅没有及时抓捕外来行凶者,反而把办公
室里的六个外来打工者拘留了起来。尽管家属抗议,律师进行了无罪申辩,但最终检察
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批捕、公诉,法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判刑,六个外来打工小伙子不
论轻重,全部被一审判了三年。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儿子何强于今年正月到江苏省常熟市姨夫徐建忠的忠发投资公司上班。4月1日,
江苏省常熟市叶家益安排社会不良人员到了徐建忠家里,并恐吓他的家人。徐建忠与叶
家益有经济纠纷,迫于叶家益的淫威,也不想与对方闹事,想用50万元和对方结清算了
。要求何强和对方协调,对方也答应了这个条件并约好4月2日上午在常熟枫林路... 阅读全帖
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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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才是谁主张谁举证啊,刑事案的话就应该是警方举证了
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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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也是可以"推定"的。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应当负有举证的责任,但对下列事实,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需
要举证:
一、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
的;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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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cun123 (tomcun) 于 (Sat Dec 31 04:52:37 2011, 美东) 提到:
方舟子的爱人在硕士引文里面引用的内容都做了标注,只是没做改写,这按照国内10年
前的标准不算问题,按照现在的标准属于“引用不当”,但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抄袭。
一部分方黑一口咬定方舟子的爱人“抄袭”,这些人要么根本不懂学术规范,要么就是
睁着眼说瞎话;还有一部分方黑指责方舟子“标准不统一”,方舟子的确指出过别人“
引用不当”,但都是最近写成的文章,方从来没指责过别人十年前的文章“引用不当”
,所以也不存在什么“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还有人以周森锋做例子,但周的文章里面
抄别人的东西根本没有指出出处,属于赤裸裸的“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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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DS (CHEDS) 于 (Sat Dec 31 05:39:25 2011, 美东) 提到:
舟子老婆抄不抄不算什么。舟子自己抄不抄?
copy from here http:/... 阅读全帖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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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合集] 方黑们的若干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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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 (无) 于 (Tue Jan 3 10:50:47 2012, 美东) 提到:
我情愿相信网上大部分攻击方舟子打假的人不是因为和被他打的人有利益关系,基本上
也就是出于有话说话的目的。那么,我们来看看方黑们到底有些什么疾病。
首先是一种叫道德洁癖的病,就是容不得别人道德上有点瑕疵。方舟子老婆的论文,无
心也罢有心也罢,有没有问题?按照方现在打假的标准,大概有些问题。但是这重要吗
?非得要方舟子来个“大义灭亲”,道德洁癖就得到了一次巨大的满足?
然后是一种叫白内障的病,就是看东西模模糊糊,总是不清楚。以为方舟子打假,打的
是“假”本身。天下假的东西不要太多,他为什么打这些假而非那些假?
方舟子打的是利益!打的是通过造假来谋取各种巨大利益的行为。从这一点看,方舟子
的老婆和肖传国唐骏李开复等等有可比性吗?
还有就是一百步笑负十步的病,就是自己逃了一百步,还要嘲笑人家前进了十步的人为
什么不前进一百步。比如有方黑们会质问,为什么方舟子不去打共和国领导者的假?这
就是这种病的典型症状。
我是很不... 阅读全帖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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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支持韩寒
注意到了韩方斗,想说几句。谁指控谁举证,这是一个基本原则。用一些很弱的证据,就
武断地说别人造假,是草率的、不负责任的。如果因为方舟子长得跟他爸不象,就说方舟
子不是他爸生的,并据此推断他妈在外面偷汉子,并要方舟子自己举证他妈没在外面偷汉
子这样行吗?方舟子要证明他妈没在外面偷汉子,难度有点高吧。首先,他得向大家出示
一张DNA检验证明,证明他和他爸的DNA match。这还不够,因为这还不能证明他妈没在
外偷汉子。要证明这个,难度太高了吧。这个简直就是不可证伪的命题。因为方舟子不可
证伪“他妈没在外面偷汉子”,就说方舟子他妈在外面偷汉子,方可以接受这种论断吗?
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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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支持韩寒
控辩双方都要举证。韩要举证方说的不符事实。
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但郭也不是公务员,所以这条法不适合她。
韩巨额知识来源不明,没有这一条罪。
但韩是公众人物,郭不是。为什么郭可以被质疑,韩不行。
不指控是污来的钱,怎么怪到红十字会头上。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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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iguan (guanshui) 于 (Tue Feb 22 20:04:17 2011, 美东) 提到:
发信人: rove11 (狄丹奇钟爱的黄瓜),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跪求LXB老婆的地址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8 21:05:47 2010, 美东)
我要帮帮XB
发信人: fendou8 (奋斗大叔),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跪求LXB老婆的地址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8 21:08:16 2010, 美东)
她的逼是革命的逼
发信人: rove11 (狄丹奇钟爱的黄瓜),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请关注LXB老婆的性生活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8 20:52:34 2010, 美东)
LXB在监狱11年,XB老婆好郁闷
发信人: fendou8 (奋斗大叔),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请关注LXB老婆的性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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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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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authenticsam (南刀北猫东奇西虎中三木),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共产党还有王立军这种清官,中国不会亡!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19 12:19:13 2012, 美东)
看了新华社的新闻, 非常感概, 共产党还有王立军这种清官,中国不会亡!
堂堂一个直辖市大权在握的公安局长,副市长, 女儿在北京工作多年都没有房子!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王立军涉嫌受贿的主要事实:2009年4月,王立军在担任重庆市
公安局局长期间,其一直系亲属调北京某部门工作,因为没有房子,收受大连实德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出资人民币285万余元在北京购置的两套住房,并以其岳父名义办
理了购房手续。事后,王立军当面向徐明表达了感谢。同年7月,王立军接受徐明的请
托,指令重庆办案部门将已羁押的潘某、王某、张某予以释放。
2008年9月、2009年11月,王立军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局长期间,大
连世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俊世先后两次为其支付在重庆租住的别墅租金共计20
万元。2009年10月,王... 阅读全帖
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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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4NDk2Nw==&mid=210256113&
李港案案情简介
2015-06-05 法治泉眼
编者按
继一张图读懂李港案始末和两期李港案专家研讨推文推出后,细心的微友不断跟小编反
映对李港案的案情仍然是一头雾水,对案件涉及的程序违法和瑕疵问题没有太大的法律
上的概念。好在热心的李薇微友帮小编精心梳理了案件材料,才使得推文能这么快地跟
微友见面。考虑到案件的复杂,小编试图就本案涉及的案情部分和程序部分分两期来还
原案件。敬请关注。
祸起杭州,西子公司过河拆桥
2011年中,因浙江西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公司”,是杭州江干区最大
的民营企业)总裁助理张文凯之邀,李港率霖汰公司开始为西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随后的一年当中,霖汰公司整个团队集中精力配合西子公司,先后为西子公司多个项
目制定了节能技术方案。
2012年,西子公司投标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节能项目(下文简称“杭电化项目”),
霖汰公司为其制作其中热回收的技术方案。西子公司承诺一旦电化项目中标,便和霖汰
公司签订150万的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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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后,再次谈这个案子确实有其重要性所在,毕竟直到现在,大家也没有一个
统一的认识,官方认定彭宇撞了人,但在网络上,很多网友还是坚信其没有撞人,如何
弥合彭宇案带来的社会价值观撕裂?这确实至关重要,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有需要他人路
见不平的时候,否则只能让碰瓷的愈演愈烈。
到底撞了没撞?
我们先来看看最高法的说辞,2017年6月15日,新浪网转载了最高法网站关于《十
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一文,该文称:“扶不扶之所以成为困扰人们的中国式难
题,彭宇案始终此类事件时是公共讨论的范文。”
最高法还原彭宇案说:“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
但否认与老太太相撞。第三次开庭中,原告提供了一份主要内容为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
况的笔录照片,虽然这份笔录因警方失误丢失客观上无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当时做
笔录的警官的确认。结合彭宇自述情况曾经与人相撞却说不清与何人相撞以及经警方确
认的笔录照片,这就构成了优势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而从
客观事实看来,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就最高法上述的说辞,纸白君并没有在相关新闻中,... 阅读全帖
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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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重庆雷政富不雅视频报料人朱瑞峰透露,他手中共有7段重庆官员不雅视频
,其中重庆警方提到的肖烨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成员许社卿只向他提供了1条,另外6条为
重庆公安系统内的线人提供。朱瑞峰称,他已掌握重庆城投集团董事长孙立达的“不雅
视频”证据,并悬赏千元征集他的高清照片。
□关于渝警约谈
警察登门时不愿露面
在重庆警方27日和28日来京造访之后,声称掌握更多不雅视频的朱瑞峰昨天接受了
多家网络媒体采访。
朱瑞峰说,27日晚,重庆两民警在北京警方陪同下到他家交涉,由于对方没有出示
相关法律文书,考虑到安全等因素,朱未同意当晚面谈,双方约定第二天到辖区派出所
见面。28日上午,朱在几名律师陪同下到北京德外派出所与重庆警方面谈,其间他的人
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重庆警察是不说话的,他们站在后面。”朱瑞峰说,27日晚北京市德胜门外派出
所的警察在他家门口说找他有事。朱瑞峰随后发问,“是不是有重庆的警察?”三名德
外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向后挥手致意,“但是重庆的两个警察躲到楼梯下面去了”,朱瑞
峰说,两名警察称自己门口有监控摄像,所以不进来。
警方不查贪官只查敲诈
朱瑞峰认为,重庆警方来找自己时是... 阅读全帖
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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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Onews (OverseasNews), 信区: SportsNews
标 题: [ZGPT]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受审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Dec 27 18:54:39 2007), 转信
12月27日上午8时40分,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案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根据检方起诉书,同庭受审的被告单位为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被告人为两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坤及福禧投资出资人周卫明、投资总监张军、董事兼运营总监王永德。
根据法院安排,12月27日的庭审从上午8时40分至11时40分,午间休息一个多小时;下午从13时许开始至15时许。
法庭在确定被告身份和宣读起诉书后,便就起诉书所列第一款“涉嫌单位行贿罪”和第二款“涉嫌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进行了举证和质询阶段。
庭审将持续四至五天,前几天将对五项罪名进行举证和质询,法庭辩论将放在最后一天。
13人律师团
12月27日的松原市,阴天,白天最高气温为-4℃,四天前的一场大雪仍未消融。
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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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HR (HIP),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前摩根士丹利银行家杜军被判内幕交易罪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20 09:14:01 2009, 美东)
Blackberry(黑莓)在本案举证中有着相当关键的作用。据该高级督察介绍,此案是第
一次利用Blackberry举证。杜军利用Blackberry查看并下载与本案所涉内幕信息的邮件
,而Blackberry的系统日志则需要厂商专业人员才能解读。因此香港警方曾请求厂商技
术人员从加拿大飞抵香港进行日志解读,从而认定杜军确已通过Blackberry知悉相关内
幕消息。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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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十九歹徒持刀入室砍人安然无事六打工者奋起反抗被判刑三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18 13:56:16 2011, 美东)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察不仅没有及时抓捕外来行凶者,反而把办公
室里的六个外来打工者拘留了起来。尽管家属抗议,律师进行了无罪申辩,但最终检察
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批捕、公诉,法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判刑,六个外来打工小伙子不
论轻重,全部被一审判了三年。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儿子何强于今年正月...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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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uthenticsam (南刀北猫东奇西虎中三木),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共产党还有王立军这种清官,中国不会亡!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19 12:19:13 2012, 美东)
看了新华社的新闻, 非常感概, 共产党还有王立军这种清官,中国不会亡!
堂堂一个直辖市大权在握的公安局长,副市长, 女儿在北京工作多年都没有房子!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王立军涉嫌受贿的主要事实:2009年4月,王立军在担任重庆市
公安局局长期间,其一直系亲属调北京某部门工作,因为没有房子,收受大连实德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出资人民币285万余元在北京购置的两套住房,并以其岳父名义办
理了购房手续。事后,王立军当面向徐明表达了感谢。同年7月,王立军接受徐明的请
托,指令重庆办案部门将已羁押的潘某、王某、张某予以释放。
2008年9月、2009年11月,王立军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局长期间,大
连世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俊世先后两次为其支付在重庆租住的别墅租金共计20
万元。2009年10月,王...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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