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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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劳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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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发帖数: 1761
1

这个合同的必须符合劳工法规定才有效。 你说”除了不用付超时工资以外,其他方面
还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是正确的。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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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劳工法规定,提供工资工时证明的责任在雇主一方
换句话说,如果没证据,雇员说什么就是什么。 (当然调查员也不会完全信。。。)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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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劳工法追溯期是2年。
o******e
发帖数: 1761
4

的8
xinyue, 你的这个例子我想了一下,如果在3000/月支出预算里合理报账还是应该能做
到的。
采取9.50/小时(DC最低工资水平,全美国最高) 超时工资就是14.25/小时
食宿免费(因为如果算钱会被算在基础工资里,从而增加超时工资数--1.5倍)
按一个月4周,每天工作 14小时算(6小时睡眠,1.5小时三餐,2.5小时自由活动)
一周 14*7 = 70 小时, 那么那么就是 40小时straight time +30小时超时 =380+ 427
.5 = 807.5/每周
807.5 *4 是 3230/月。 也差不多在预算范围内。
里面算了1.5倍超时是因为2015年1月1以后全美范围内的domestic service 都要使用1.
5倍工资了。
用9.5/小时采取的是州可能最高水平。 这样算上限,其他只有比这个少。
这里面注意几点是:
1. 给钱的时候给的单子一定要注明基础工资和超时工资额(太多中国人犯懒,收条都
写得是一个总数,那样在劳工法眼里都是基础工资)
2. 工作时间每周都要签,上面提到的6小时睡眠,1.5小时三餐,2.5小时自由活动必须
都是完全和工... 阅读全帖
o******e
发帖数: 1761
5

,除
这是预算单,最后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调整pay.
月薪3250 和这么算下来3250 在总钱数上没区别, 但是具体到劳工部仲裁上区别就大
了, nannyissue就是倒霉在这上面的。
此外好处是,如果不喜欢月嫂,提前结束合同,那么用这个方法可以向劳工部展示标准
的支付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每天记录钱和时间不等于每天结算钱和时间。 所有的美国劳工法covered 正规雇主都
要这么
记录。 因为劳工部一查就是两年。
不少华人没这个习惯,还觉得自己的common pay 习惯绝对正确罢了。 在美国法律面前
就会吃大亏。 这也是为什么我说华人犯法时无知无畏的根本所在。
o******e
发帖数: 1761
6
感觉是没用的,劳工法规定的很明确:
This fact sheet provides genera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what is a "private
home" for purposes of domestic service employment under the FLSA.
Who Is 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provide services of a household nature in or about
a private home. Persons employed in domestic service in private homes are
covered by the FLS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include companions,
babysitters, cooks, waiters, maids, housekeepers, nannies, nurses, janitors,
caretakers, ha... 阅读全帖
o******e
发帖数: 1761
7
感觉是没用的,劳工法规定的很明确:
This fact sheet provides genera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what is a "private
home" for purposes of domestic service employment under the FLSA.
Who Is 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provide services of a household nature in or about
a private home. Persons employed in domestic service in private homes are
covered by the FLS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include companions,
babysitters, cooks, waiters, maids, housekeepers, nannies, nurses, janitors,
caretakers, ha... 阅读全帖
S*******h
发帖数: 7021
8
多谢释疑
关于你以下对雇主提供食宿的解释我还是不太懂 按照这劳工法 雇主没必要提供食宿
但住家保母跟月嫂都是雇主提供免费食宿的 这方面补助雇主能不能从薪资扣除? 要扣
除最高能扣多少?
机机歪歪一下 我以前用过美国人的管家保母派遣机构 用过的几家 都有把相关法令规
定还有雇主税务责任交代清楚 签约前要求签名确认 他们列的跟你讲的都吻合 广和没
做到这点 有误导消费者嫌疑 绝对可以去告
那时看过美国人机构列出的费用 还有他们额外收取的介绍费 就发现请个长期保母是天
价 雇主还有一堆责任要扛 就打消主意了 这事件只是把华人月嫂住家保母这行业也正
规化 照美国人标准来 让以后中产家庭都请不起
C*N
发帖数: 1792
9
那些 au pair 来的, 一周40小时,一个月就付现金 800 多块,
这个肯定是把食宿折价了吧,否则肯定不合劳工法阿。
当然她们是从国外招来的,本地没有家,这个住宿应该是算 provide for their
benifit 拉。
C*N
发帖数: 1792
10
多谢答疑啊, 我认识朋友雇过一个原来 au pair 然后甩掉中间机构自己找工的,身份
应该是没有啦,这样是不是就又要受劳工法限制了?
o******e
发帖数: 1761
11

IT 码农都不属于劳工法labor范畴的 :-P
a******n
发帖数: 293
12
这个没怎么明白。即使自己雇月嫂,没有通过月子中心,一般也会双方签一份合同。现
在看来这样的合同也不满足劳工法的规定。是不是说除了不用付超时工资以外,其他方
面还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还是说,自己找的人干脆不要签任何合同?
o******e
发帖数: 1761
13

这个合同的必须符合劳工法规定才有效。 你说”除了不用付超时工资以外,其他方面
还是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是正确的。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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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法规定,提供工资工时证明的责任在雇主一方
换句话说,如果没证据,雇员说什么就是什么。 (当然调查员也不会完全信。。。)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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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劳工法追溯期是2年。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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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的8
xinyue, 你的这个例子我想了一下,如果在3000/月支出预算里合理报账还是应该能做
到的。
采取9.50/小时(DC最低工资水平,全美国最高) 超时工资就是14.25/小时
食宿免费(因为如果算钱会被算在基础工资里,从而增加超时工资数--1.5倍)
按一个月4周,每天工作 14小时算(6小时睡眠,1.5小时三餐,2.5小时自由活动)
一周 14*7 = 70 小时, 那么那么就是 40小时straight time +30小时超时 =380+ 427
.5 = 807.5/每周
807.5 *4 是 3230/月。 也差不多在预算范围内。
里面算了1.5倍超时是因为2015年1月1以后全美范围内的domestic service 都要使用1.
5倍工资了。
用9.5/小时采取的是州可能最高水平。 这样算上限,其他只有比这个少。
这里面注意几点是:
1. 给钱的时候给的单子一定要注明基础工资和超时工资额(太多中国人犯懒,收条都
写得是一个总数,那样在劳工法眼里都是基础工资)
2. 工作时间每周都要签,上面提到的6小时睡眠,1.5小时三餐,2.5小时自由活动必须
都是完全和工... 阅读全帖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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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除
这是预算单,最后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调整pay.
月薪3250 和这么算下来3250 在总钱数上没区别, 但是具体到劳工部仲裁上区别就大
了, nannyissue就是倒霉在这上面的。
此外好处是,如果不喜欢月嫂,提前结束合同,那么用这个方法可以向劳工部展示标准
的支付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每天记录钱和时间不等于每天结算钱和时间。 所有的美国劳工法covered 正规雇主都
要这么
记录。 因为劳工部一查就是两年。
不少华人没这个习惯,还觉得自己的common pay 习惯绝对正确罢了。 在美国法律面前
就会吃大亏。 这也是为什么我说华人犯法时无知无畏的根本所在。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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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是没用的,劳工法规定的很明确:
This fact sheet provides genera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what is a "private
home" for purposes of domestic service employment under the FLSA.
Who Is 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provide services of a household nature in or about
a private home. Persons employed in domestic service in private homes are
covered by the FLS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include companions,
babysitters, cooks, waiters, maids, housekeepers, nannies, nurses, janitors,
caretakers, ha... 阅读全帖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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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感觉是没用的,劳工法规定的很明确:
This fact sheet provides genera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what is a "private
home" for purposes of domestic service employment under the FLSA.
Who Is 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provide services of a household nature in or about
a private home. Persons employed in domestic service in private homes are
covered by the FLSA.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include companions,
babysitters, cooks, waiters, maids, housekeepers, nannies, nurses, janitors,
caretakers, ha... 阅读全帖
t******f
发帖数: 60
20
另外,好像就是基于2005年1/1有效的新法,
live in domestic service provider 还是 exempt from overtime pay 的
和你前面提到的不一致,想和你确认一下,因为想从今天11月开始雇个住家保姆,所以
要考虑新的劳工法的规定。
劳动部的网站看来的:
http://www.dol.gov/whd/homecare/faq.htm#l3
Q. Will live-in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be entitled to overtime pay under
the Final Rule?
A. Live-in domestic service workers who reside in the employer's home and
are employed solely by an individual, family, or household are exempt from
overtime pay, although they must be paid at least the federal min... 阅读全帖
G**T
发帖数: 2610
21
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劳工法和税法
美国的税法,是全世界有名的变态。 美国人自己,包括高级别的政客,也有很多人抱
怨、攻击它。
版上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税法的管辖。 如果用面对税法的心态和方法,对待劳工法
,可能会少掉很多头发,少上很多火。
当然,那样的话,mitbbs也少了很多流量。 不好。
要不,为了mitbbs的繁荣昌盛,大家一起来喷税法吧。 可以喷它的太复杂;可以喷它
的没效率;可以喷它的不公平;可以喷它的惩罚太狠。。。
其实,骂税法是主流社会常干的事,所以还能帮助大家融入主流。
好处多多。无本万利。
a*********a
发帖数: 3656
22
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劳工法和税法
劳工法和税法不都是“某个阶层的人本来就该知道该明白的东西”,有啥可“掉很多头
发,上很多火”的?
c*********n
发帖数: 1282
23
大家最好弄清楚,几位苦主把这事宣传出来,并不是要挑战法律,也不是要申辩什么,
毕竟官司都输了,法律上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
苦主们在这里宣传的目的就是给广大不懂美国劳工法的在美华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进
行普法教育。告诉大家,雇佣月嫂是很容易触犯法律的。所以今后任何人还想雇月嫂的
话,最好自己惦量一下,一旦被人告的后果。
D**0
发帖数: 2048
24
☆─────────────────────────────────────☆
daemonself (mit行为艺术专业博士后导师) 于 (Wed Aug 13 22:35:39 2014, 美东) 提到:
non-exempt和exempt的区别其实是收入高低区分的,联邦有FLSA来规定是不是该员工是
exempt.
加州的民猪党其实钻了一个空子,就是应该用总收入determine non-exempt还是exempt
,现在改用hourly rate.这样算起来,其实员工的总收入是远远高于FLSA的limit的。
你们应该去法院告这个恶法
☆─────────────────────────────────────☆
oskarlre (oskar) 于 (Wed Aug 13 23:37:40 2014, 美东) 提到:
不知道在说那个劳工法,不过我自己恰好是联邦劳工部执法的。。。
这里科普一下,
exempt under FLSA 1938 实际分四种,其中有和收入相关的,也有不和收入相关的。
重点是四项: Executive, Administrativ... 阅读全帖
m*****o
发帖数: 53
25
来自主题: Economics版 - 月嫂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加州月嫂事件(见后)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2/SanFrancisco/34231605.html
月嫂这个问题,本来是一方需要服务,另一方提供服务,在一个双方同意的价格上成交
就好了。本来政府是不需要来搅和这个市场的,现在倒好,在保护弱势群体(月嫂)的
名义下,用劳工法来摧毁了这个市场,造成月嫂找不到工作,产妇没人照顾。
有什么办法提高恶霸月嫂的诉讼成本,降低雇主的损失,比如说让保姆交押金,设计一
个恶意诉讼保险等等来让这个交易可以继续进行?
——————————————————————————————————————
————————
发信人: oskarlre (oskar),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O编辑总结:从Lisa Fong 事件说美国劳工法相关规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15 00:07:13 2014, 美东)
免责声明: 作者只是劳工部执法人员,讨论的是劳工部对一些行为的官方态度。本文
也仅做联邦劳工法(各州在联邦基础上有进一步规定,本文不做讨论)科普使用,面向
公众,仅供参... 阅读全帖
D**0
发帖数: 2048
26
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合集]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于 (Tue Aug 12 01:58:33 2014, 美东) 提到:
之前写过一篇广和无良月嫂Lisa Fong跟广和敲诈雇主的帖子。法庭上广和全盘抵赖,
说他们没有给过我们任何合同,没有定工资和职责等等。最后法庭判定我们陪了近万元
。我们也找到其他三家被同一个月嫂敲诈的,我们改天再写具体情况。
现在我们想对广和以及Lisa Fong双管齐下。我们也知道她们在害更多人家。Lisa Fong
已经给广和其他月嫂传授了经验,而且扬言要一家一家告下去。如果有人用过Lisa
Fong或者愿意帮我们告广和的,请跟我们联系。我们很多家一起商量对策,一定能最终
战胜这对恶人!
之前的帖子:
湾区广和月嫂Lisa上庭记
我在月子期间从广和月子中心雇佣了香港阿姨Lisa Fong。我们对阿姨的服务非常不满
意,最后只让她做了20天左右,给了10%的小费。后来阿姨到劳工部告我们,索要加班
费以及小费近万元。我们提供了做为雇主的各种文件,然后去参加了conference。这个
就...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5892
27
渴望有份本专业职业的加拿大年轻人面临很大压力,很多人不得不先从没有报酬的实习生做起,以获取可贵的实际工作经验,但多数人不会因此直接找到他们渴望的全职工作。
专家说,没有薪酬的实习生工作(unpaid internship)正取代入行水准的工作(entry-level jobs),部分原因来自经济萧条迫使公司(雇主)削减开支,这些公司又趁机利用毕业生急于在就业市场获得宝贵经验的心理。
多伦多劳工法律师朗基尔(Andrew Langille)指出,多数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他说:「我敢说,95%安省的没有报酬实习生工作都是非法的,实际上,这些实习生从事的工作属于领取薪酬的雇员的工作,如果实习生在公司中倒咖啡、做文书调查等,那么他们就是雇员,而非实习生,他们应该领取最低薪资和享受劳工法规定的所有福利。」
很多年轻毕业生急于获取实际工作经验,但他们时常背负有学生时期的欠款,因此无法总是免费为雇主工作。安省奥旭华(Oshawa)26岁的蓓琳汉(Heather Bellingham)从影视专业毕业,经历了没有薪酬的实习生工作后,照样没有找到工作。她毕业后继续在父母家居住,没有钱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没... 阅读全帖
o******e
发帖数: 1761
28
今天看一天讨论发现一个很不好的倾向,就是试图bypass 劳工法,无论是想写"
volunteer contract" 还是 试图把月嫂定义为”1099 independent contractor" 这都
属于试图绕开法律的行为。
实际上劳工法自1938年通过后,和各行业都有交锋,无论是试图用合同来cover还是定
义雇员是contractor. 无数美国人雇主可以说绞尽脑汁来对抗。
但是劳工部能赢绝大多数案件,少数输了的则能名留青史(有兴趣的可以搜
Klinghoffer Bros. Realty Corp., 285 F.2d 487 (2nd Cir. 1960). )
而今天提的这几个主意,都是被美国雇主玩烂了,而且也输的不能再输的主意。拿到劳
工部来是必输。
如何解决呢?
要不你势力足够大,能把这个行业分管出去。 例如劳工法不管18轮司机,因为整个18
轮雇主行业要求DOT(交通部)管,DOT也同意,那么劳工部就放弃了对18轮司机的执法
权(仅保留最低工资部分),现在所有18轮司机都没有OT的。 类似的还有Reg. Nurse.
要不你就在守法基础上学习CDN讨论如何最大程... 阅读全帖
C*N
发帖数: 1792
29
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月嫂的合同模板,有人可以share吗?
我觉得这个 恶意blackmail 应该是可以 sue 的,
警察是有权钓鱼执法,但不意味着其他人可以恶意敲诈.
但那应该就不走劳工法了
雇主违反劳工法是该罚,但是雇员和中介恶意敲诈也该罚.
中国文化不是违法劳工法的借口,但是美国法律应该容许这些华人文化和习俗存在,在
不违背现行法律的情况下。
中国文化和华人圈约定俗称的 norm, 可以提供一些有利雇主的证据,比如 3000 美元
不是约定做 40小时/周, 中介确实是承诺 3000 小时是包括多于40小时/周的工作量的
证据。
虽然如果平均低于最低工资不受劳工法保护,但不低于的部分应该是可以去争的,特别
是如果多家都这样证明的话。 最好是有更多没有被Lisa告的广和的client,或者其他
的月嫂都这么证明的话。
其他生意受影响的月嫂可能有愿意出来作证的。
就看那几家是不是有这个精力了。
C*N
发帖数: 1792
30
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建议多家苦主联合控告广和诈骗勒索
但那应该就不走劳工法了
雇主违反劳工法是该罚,但是雇员和中介恶意敲诈也该罚.
警察可以钓鱼执法,不意味着一般人可以钓鱼来敲诈
华人文化和习俗文化不是违法劳工法的借口,但是美国法律应该容许这些华人文化和习
俗存在,在不违背现行法律的情况下。
中国文化和华人圈约定俗成的 norm, 可以提供一些有利雇主的证据,比如 3000 美元
不是约定做 40小时/周, 中介确实是承诺 3000 小时是包括多于40小时/周的工作量的
证据。凡是询过价的雇主,都可以作证。
虽然如果平均下来低于最低工资不受劳工法保护,但不低于的部分应该是可以去争的,
特别是如果多家都这样证明的话。
最好是有更多没有被Lisa告的广和的client,或者其他的月嫂都这么证明的话。
另外,这个事情就这样成为判例, 那月嫂这行就没有生意了.
其他生意受影响的月嫂可能有愿意出来作证的, 其他生意受影响的中介可能也有愿意
暗中出来提供某种支持的。
就看那几家是不是有这个精力了。
对于月嫂这行的受益多方,包括月嫂,雇主和中介, 这个Lisa 和广和确实是害群之马
,建议华人社会建立组织支持惩罚如此名目长胆的欺诈勒索。
T*******x
发帖数: 8565
3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RisingChina 讨论区 】
发信人: birdnodead (不死鸟), 信区: RisingChina
标 题: 全世界只有中国能成为世界工厂,印度永远不可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un 14 20:18:34 2017, 美东)
本人曾经在国内一个跨国公司做过六年部门经理,公司在亚非拉都有工厂,经过多年的
观察,我的结论是: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资格和条件成为世界工厂,越南是最类似中国的
,但是体量太小,供应链有缺陷,只能成为中国的部份替代,其它国家,根本不可能,
哪怕劳工工资只有中国的三分之一,也不可能。
下面说说成为世界工厂的条件以及中国的优势:
1,劳工法。跟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比,中国的劳动法简直是太宽松了,完全就是为资方
服务的。这几年还好,有五险一金。你到别的国家去试试看!
说说我遇到过的别国劳工法:
生产车间的通风噪音采光有具体要求。车间厕所数量有详细要求,一般是20人/厕所位
,小便池不算。厕所要有手纸/洗手盘/洗手液/烘手机/抽风机,要有专门的清洁人员,
不能有异味。100人以上车间要有Clinic,工人要有吃饭休息的地... 阅读全帖
S*********g
发帖数: 24893
32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给月嫂是必须的。之所
以我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资必
须满足。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没有任何加班费”,一点用都没
有。 (注释: 但是任何合同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注释,这是因为月嫂没有随意离开的自由)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雇主没有证据
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注释,操蛋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这样的共产恶法:劳工法
清楚规范了最低工资、超时给付、纪录保持及童工雇用之标准尺度。除非有豁免身分者
,否则在此条款涵盖下之所有受雇人必须给付最低工资,如有超时工作... 阅读全帖
S*********g
发帖数: 24893
33
有一个高等猿说google晚上也run,但是我们google的高等猿就从来不收晚上的加班钱
。月嫂是低等生物,晚上换个尿布,要钱那是勒索。
还有高等猿说,旨在保护劳工的联邦劳工法是民主党左逼用来搞华人的。
另一个华人高等猿表示,劳工法本身是好的,但法官和陪审团都是左逼,歪曲了劳工法
来搞华人。
下面这位也是天真烂漫的高等猿:
发信人: tiredtiger (tiger), 信区: SanFrancisco
我的建议是不签订工作协议。签订volunteer协议,没雇佣关系你怎么告?
最后有个总结的高等猿:华人有自己的风俗,自己定规矩,由高等猿定,关起门来定,
不受美国法律约束。法律,不是月嫂的挡箭牌!
高等猿,尤其是华人高等猿,真是北美的一大奇观。

发帖数: 1
34
本人曾经在国内一个跨国公司做过六年部门经理,公司在亚非拉都有工厂,经过多年的
观察,我的结论是: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资格和条件成为世界工厂,越南是最类似中国的
,但是体量太小,供应链有缺陷,只能成为中国的部份替代,其它国家,根本不可能,
哪怕劳工工资只有中国的三分之一,也不可能。
下面说说成为世界工厂的条件以及中国的优势:
1,劳工法。跟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比,中国的劳动法简直是太宽松了,完全就是为资方
服务的。这几年还好,有五险一金。你到别的国家去试试看!
说说我遇到过的别国劳工法:
生产车间的通风噪音采光有具体要求。车间厕所数量有详细要求,一般是20人/厕所位
,小便池不算。厕所要有手纸/洗手盘/洗手液/烘手机/抽风机,要有专门的清洁人员,
不能有异味。100人以上车间要有Clinic,工人要有吃饭休息的地方。此外还有很多其
它硬件要求。
工人不能连续工作超过6天,不能连续工作超过11小时。早7点到晚7点为正常时段,超
出这个时段,要负责工人的交通费用和食物。每天超过8小时为加班,加班费是1.5倍,
周末2倍,法定假日不许加班。
最最重要的一点:只允许计时,不允许计件算工资!据我所知,全... 阅读全帖
u***************r
发帖数: 11227
35
来自主题: Talk版 - unidentified_title
发信人: mengxiaodong(云淡风轻), 信区: talk
标题: 判大师强奸引发骚乱,印度怎么了?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Mon Aug 28 09:55:41 2017,GMT)
最近,印度陆续发生西孟加拉邦大吉岭独立建邦引发骚乱,孟买银行工人大罢工,北方
邦火车脱轨严重事故,以及西北部哈里亚那邦因判定“宗教大师”古尔米特·罗摩·拉
希姆·辛格(Gurmeet Ram Rahim Singh)强奸罪名成立,引发大规模暴力冲突并蔓延
到旁遮普邦和德里等事件。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发生这么多冲突与事故,人们不禁要
问,印度这是怎么了?
多样性社会难做到包容
其实,印度事故和冲突频发有其内在的历史传统、政治制度和经济根源。
首先,印度是多样性社会,包容难阻冲突。由于印度历史上“小王国”林立,又不断遭
受外敌入侵和统治,使印度呈现出以“多种族、多宗教、多语言”为主要特征的“多样
性”。历史上,各种族之间、宗教之间,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不同语言之间冲突
不断。印度独立后,尼赫鲁为了避免冲突,特别强调实行世俗主义,政教分离,强调包
容,并为多样性而骄傲。
然而,要做到包容很难,... 阅读全帖
S*********g
发帖数: 24893
36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给月嫂是必须的。之所
以我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资必
须满足。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没有任何加班费”,一点用都没
有。 (注释: 但是任何合同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注释,这是因为月嫂没有随意离开的自由)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雇主没有证据
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注释,操蛋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这样的共产恶法:劳工法
清楚规范了最低工资、超时给付、纪录保持及童工雇用之标准尺度。除非有豁免身分者
,否则在此条款涵盖下之所有受雇人必须给付最低工资,如有超时工作... 阅读全帖
S*********g
发帖数: 24893
37
有一个高等猿说google晚上也run,但是我们google的高等猿就从来不收晚上的加班钱
。月嫂是低等生物,晚上换个尿布,要钱那是勒索。
还有高等猿说,旨在保护劳工的联邦劳工法是民主党左逼用来搞华人的。
另一个华人高等猿表示,劳工法本身是好的,但法官和陪审团都是左逼,歪曲了劳工法
来搞华人。
下面这位也是天真烂漫的高等猿:
发信人: tiredtiger (tiger), 信区: SanFrancisco
我的建议是不签订工作协议。签订volunteer协议,没雇佣关系你怎么告?
最后有个总结的高等猿:华人有自己的风俗,自己定规矩,由高等猿定,关起门来定,
不受美国法律约束。法律,不是月嫂的挡箭牌!
高等猿,尤其是华人高等猿,真是北美的一大奇观。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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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USANews版 - One day without mexicans
哈哈, 你果然是个法盲。
他们被你雇佣,劳工法就适用 。
原来你这么多年 一直 违反劳工法啊。 靠剥削非法移民。
发信人: little6 (hopper), 信区: USANews
标 题: Re: One day without mexicans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Feb 17 20:24:09 2017, 美东)
劳工法根本不apply。他们又不是我的employee。
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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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USANews版 - 世界日报果然不同凡响
大刀王五不知道有没有被打白条,居然还和第九马戏院表演过,难怪对第九马戏院评价
这么高啊
违反劳工法[编辑]
2007年1月10日,世界日报洛杉矶社因未给予员工休假、午餐及加班费等疏失,在民事
诉讼中由陪审团判定必须负起250万美元赔偿责任。报社员工控诉,他们每天工作超过
12小时,没有准确的工资报表,组织工会的计划并遭到社方非法干预。2001年,员工们
投票决议加入美国电信工会(Communications Workers of America,CWA),但国家劳
工关系委员会(NLRB,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在发现选举有舞弊后废止了
投票。世界日报依照法律程序向第九巡回法院以及最高法院提出上诉。2011年最高法院
根据杜克控告沃尔玛的判例,同意世界日报的上诉论点,撤销告诉将原案发回第九巡回
法院重审。2013年9月23日,第九巡回法院也否决了地方法院的集体诉讼案的成立判决
,将全案驳回地方法院重审。[6]
2016年3月16日,世界日报同意赔偿员工780万美元,约合2.6亿元台币。[7]
歧视哺乳妇女争议[编辑]
2013年10月21日,世界日... 阅读全帖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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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给月嫂是必须的。之所
以我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资必
须满足。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没有任何加班费”,一点用都没
有。 (注释: 但是任何合同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注释,这是因为月嫂没有随意离开的自由)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雇主没有证据
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注释,操蛋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这样的共产恶法:劳工法
清楚规范了最低工资、超时给付、纪录保持及童工雇用之标准尺度。除非有豁免身分者
,否则在此条款涵盖下之所有受雇人必须给付最低工资,如有超时工作... 阅读全帖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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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NewYork版 - 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给月嫂是必须的。之所
以我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资必
须满足。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没有任何加班费”,一点用都没
有。 (注释: 但是任何合同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注释,这是因为月嫂没有随意离开的自由)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雇主没有证据
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注释,操蛋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这样的共产恶法:劳工法
清楚规范了最低工资、超时给付、纪录保持及童工雇用之标准尺度。除非有豁免身分者
,否则在此条款涵盖下之所有受雇人必须给付最低工资,如有超时工作... 阅读全帖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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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劳工部的相关规定
因此nannyissue 说的是对的: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是必须的。之所以我们
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合同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
资必须满足。 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工作按职责来没有任何加
班费”,一点用都没有。(O注释: 这是关键,以为靠合同能保护自己,但是任何合同
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合同)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O注释,看上面就知道了)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你雇主没有证
据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O注释,联邦劳工法相关规定如下:
21條:在公平勞工標準法 (簡稱FLSA) 下紀錄保持之要點
本條款提供公平勞工... 阅读全帖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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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告诉CDN的一样
“请记住,双方无论事前怎么协商,满意,都不构成违反联邦法律的理由和基础。
不知道/不懂,也不是脱罪的理由(美国钓鱼执法是绝对合法的)
法律的制定本身是一个博弈的结果,您个人观点可以向您所在的congress 及senate 反
映。
但是在这部法律已经存在并执行小80年情况下,了解并遵守法律仍是第一要务。 ”
入乡随俗不是去在日常生活方式学其他族裔或者干脆只学英语(劳工法都有中文翻译)
,而是了解这个国家的游戏规则。 Lisa这件事雇主反告会很困难,因为任何行为都可
能会被认为是retaliation.
简单一个例子,一个餐馆老板雇黑工,给低于MW工资也不给OT, 被罚后像移民局举报黑
工。 由于这个员工是另一联邦案件被害者(劳工法),而老板是相关方,那么可以据
此申请保护和特赦。 retaliation based 案件本身也是IRS等部门不愿意碰的案件。
广和作为temp agency 本身没义务向雇主进行劳工法教育。 美国default 你雇人就要
提前研究法律和相关规定, 否则就要被罚。
美国每部法律里都规定的权责分配,雇主不了解法律不是免责理由。也正因... 阅读全帖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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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雇佣月嫂可否这样

正确, 劳工法不管直系亲属。 但是管旁系亲属
例如夫妻店,夫妻双方的父母,兄弟,孩子来管都不属于劳工法管辖范畴
但是如果找了叔叔阿姨,伯父伯母,堂/表兄弟姐妹,就属了。
简单来说劳工法对于“家庭成员”的界定是美国法律意义上的。
P.S. 收养孩子,同性恋couple 都属于直系亲属。
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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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的新劳工法说了算,而且很坑人哈,好像很坑人的一条是如果不是每天根据实际工
作时间付钱,说好的工钱只适用8小时一天一周40小时!!
For an hourly employee, the regular rate of pay is the regular hourly wage.
When an employee who is entitled to overtime is paid on a fixed salary, the
salary compensates only the employee's regular, non
-overtime hours, regardless of any agreement between the employer and
employee
if the employee is paid a flat daily rate, the daily rate needs to be
divided by 8. For example, the regular rate of pay for an employee who is
paid $... 阅读全帖
P*O
发帖数: 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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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们盯着联邦法没用,加州的新劳工法秒杀联邦法哈。加州以前的劳工法对专门照
看小孩的没有overtime pay的规定. 新劳工法规定了overtime pay.

的。
[8
s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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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eattle 讨论区 】
发信人: StephenKing (金博士), 信区: Seattle
标 题: Re: 月嫂有什么资格跟我们高等程序猿讨价还价?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15 23:34:13 2014, 美东)
三藩的高等猿都说不算
有一个高等猿说google晚上也run,但是我们google的高等猿就从来不收晚上的加班钱
。月嫂是低等生物,晚上换个尿布,要钱那是勒索。
还有高等猿说,旨在保护劳工的联邦劳工法是民主党左逼用来搞华人的。
另一个华人高等猿表示,劳工法本身是好的,但法官和陪审团都是左逼,歪曲了劳工法
来搞华人。
最后有个总结的高等猿:华人有自己的风俗,自己定规矩,由高等猿定,关起门来定,
不受美国法律约束。
高等猿,尤其是华人高等猿,真是北美的一大奇观。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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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anFrancisco版 -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人: nannyissue (月嫂问题), 信区: SanFrancisco
标题: Re: 广和月嫂Lisa Fong敲诈多家雇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Tue Aug 12 17:28:28 2014, 美东)
我们每个受害家庭都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基本上一致认为赔钱给月嫂是必须的。之所
以我们赔钱,主要是因为:
1)合同如果不遵守劳工法,那本身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保护作用。加州的最低工资必
须满足。有一家被害的朋友当时合同上还加了一条,“没有任何加班费”,一点用都没
有。 (注释: 但是任何合同抵触联邦法律都被认为是无效的)
2)工作时间不是她抱娃或者真正工作的时间才算,所有她在我们家的时间都算工作时
间。道理就像on call一样。 (注释,这是因为月嫂没有随意离开的自由)
4)最重要的一点,劳工法严重偏向于月嫂,她说话可以毫无证据,但是雇主没有证据
的话,法庭不会听你说的。 (注释,操蛋的美国联邦法律就是这样的共产恶法:劳工法
清楚规范了最低工资、超时给付、纪录保持及童工雇用之标准尺度。除非有豁免身分者
,否则在此条款涵盖下之所有受雇人必须给付最低工资,如有超时工作... 阅读全帖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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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按照劳工法的话,住家月嫂最低就是这个价。不论你跟月嫂怎么谈的,有什么
合同或协议,一旦告到劳工部门或者上了法庭,不合劳工法的,一切按劳工法来。狗一
下广和月嫂Lisa Fong就知道了。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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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的高等猿都说不算
有一个高等猿说google晚上也run,但是我们google的高等猿就从来不收晚上的加班钱
。月嫂是低等生物,晚上换个尿布,要钱那是勒索。
还有高等猿说,旨在保护劳工的联邦劳工法是民主党左逼用来搞华人的。
另一个华人高等猿表示,劳工法本身是好的,但法官和陪审团都是左逼,歪曲了劳工法
来搞华人。
最后有个总结的高等猿:华人有自己的风俗,自己定规矩,由高等猿定,关起门来定,
不受美国法律约束。
高等猿,尤其是华人高等猿,真是北美的一大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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