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数: 1 | 1 8月27号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发时
,宝马车内一男子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拿
出刀先动手的一方,却被骑电动车的另一方夺刀杀死。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
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号介绍,目前,该案正在
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按照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目前发布的警情通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
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
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昆山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29号晚向中国之声记者表示:案件受关注程度非常高,目
前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正在一同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最新进展将在合适的时机对外界
公布。他说:“这个案件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现在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都在很认真地对
这个案件进行审查和调查,在审查调查中的一些细节目前不便对外透露。”
死者曾多次被判刑 今年3月因举报贩毒被认定见义勇为
视频引发关注后,案件当事人的信息也被大量传播。其中,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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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 被文身凶汉砍杀的于某最终反杀凶汉,他获得了很多人的肯定,但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呢?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制止不法侵害时造成损害免责的正当防卫制度
;第二款规定了防卫过当,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
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
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款被称为“无限防卫条款”,其本意当然不是说凶犯的生命或人身权不受法律保护
,而是鉴于这种情境产生的高度危险、激烈对抗,无法让人理性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
要限度”,而成为对防卫过当的豁免。“无限防卫条款”的本意就是,“只要你严重危
及我人身安全,你不杀我,我也可以杀你”,而不讲究刻板的对等性。
人民法院对正当防卫特别是无限防卫的适用极为严格,实务中正当防卫辩护的成功率仅
为千分之一,而“无限防卫条款”几乎成了“僵尸条款”。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人民法院
既要求防卫人有外科手术式的精准,只造成最小的合理伤害,又把防卫人视为“武林高
手”,仿佛一刀在手,就立刻面对数人亦足以自保。如在山东的一起案件中,三人为朋
友出气而在街上殴打素不相识的被告,被告见...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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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发帖数: 6489 | 3 邓玉娇已被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来源:财经网 作者:王和岩
检方指控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检方同时认为其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
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王和岩】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
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据《财经》记者了解,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
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
除处罚的情节。
此前,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向巴东县检察院移
送审查起诉后,两位律师到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
卷材料,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
另外,两位律师还再次会见了邓玉娇,对相关重要事实进行核实,并就邓玉娇
一案的定性及相关问题,向检察院表达了律师的看法和意见。
目前,两位律师正在积极为邓玉娇案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财经》记者获悉,关于邓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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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 千年复仇论需要有一个很好的终结
我们中国人其实骨子里是很崇尚复仇论的,至少从自我民族内部的角度出发是这样
的,但对外可能就不会特别执着于这一点,比如对抗日胜利后,无论是国民P,还是我
们这边,都主张不对日本进行战后索赔,所以我们的善更多的是对外,而非对内。
为什么我们对内多崇尚复仇论?其根源在于,古代的司法或者朝体,很大程度上无
法躬身去捍卫每一个国人的尊严和生命安全,无论是被不法老爷们所掌控的公器,还是
勾结权力去欺压良善的衙内,甚至也包括了,在不完善的朝体之下,运用恶人当道的社
会准则去生存的恶世标准之人,这都是造成复仇论喧嚣我们千年历史的根源所在。
于欢案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对复仇论的践行,古代有三大恨,灭国、杀父、辱妻,
故而历史上洗白吴三桂降清时,常用其是被李自成的灭国弑君、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所
引起的,虽然吴三桂更多的还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顾,但就这三点洗白来说,很容易
就造成我们的主体民族国人会原谅吴三桂当年的投诚所导致的蛮夷清入主中原近三百载
,最终又导致被列强鞭打的民族耻辱。
于欢案中的辱母这个行为,所诱发其做出杀辱母者的举动,也...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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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127 | 5 说的是。有时候真希望当时自己在场,能从恶徒手中救下受害者。
但是,热血过后仔细想想,即使当时我在场,本人身高不到1米7,体重不足60Kg,真要
救人,只能下狠手,一下攻击凶徒要害(用椅子砸其后脑;或者从厨房间舀一盆热油泼
他)。要我制服那个人高马大的凶徒而又不伤害他,不现实。
而一旦我为救人而致人死伤,在中国目前的司法体系下,麻烦可能就大了。特别是如果
被打的女子没有大碍,这件事很可能演化成我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故意伤人。除非有清
晰的录像证据,把整个打人事件前因后果都明白无误地记录下来作为证据。否则,公安
机关很难裁定这件事的真相(他们现在还声称难以捋清6个人哪个应负主要刑事责任)
。想到这些,真的就让我有些犹豫,望而却步了。
妈的,是个爷们,谁不想见义勇为,惩奸除恶,哪怕自己受点伤都无所谓。但是为此蒙
冤吃上官司,太憋屈了!
http://news.sina.com.cn/pl/2014-06-02/072230276861.shtml
招远命案:正当防卫的“门槛”需降低
2014年06月02日07:22 新京报 评论中大奖(1,028人参与) 收藏本文
■ 观察家
应公布更多公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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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发帖数: 2407 | 6 作者:xreacn 回复日期:2008-1-14 0:13:41
(二十五) 小静版芍药使者
小北京被枪刺扎这一下可真不轻,成天绑着个绷带哼哼唧唧.
赵红兵一见他总不忘嘲讽一句: “申爷,最近不说评书改唱歌了?你唱的也太单
调了点吧.哼哼唧唧的太没劲,你唱的这是叫哎呀歌吗”赵红兵虽然这样说,但是时刻没
忘要给小北京报仇的事.
“你申爷我从小到大还没挨过刀呢,我当时就应该多扎他们几下”小北京忿忿
不平.
“呵呵,你想扎他们?他们还想扎你呢!听说李老棍子这几天还要找咱们来”赵
红兵说
“好呀,他们再动刀动枪我非宰几个不可,张岳不是要判了吗?听三姐夫说最多
判三年,张岳那叫防卫过当.我也防卫过当宰了几个去陪张岳去,省着他寂寞”小北京恨
不得一时李老棍子他们再找上门来,小北京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啊.
“行了,别学张岳,说着说着就想杀人,就算不枪毙,劳教那日子也不是人过的”
赵红兵可不愿意搞出人命.
“我要是和张岳去了六监,非把监狱闹着底朝天”小北京开始畅想防卫过当杀
人以后的事儿了.
“真没见过像你这样一门心思想进监狱的.不管怎么说,你那天也太悬了,要是
老五那天拿着沙喷子轰了你,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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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 发帖数: 2992 | 7 http://www.ycwb.com/news/2009-06/07/content_2153068.htm
据《财经》报道,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
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据记者了解,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
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此
前,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向巴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后,两位律师到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
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
另外,两位律师还再次会见了邓玉娇,对相关重要事实进行核实,并就邓玉娇一案的定
性及相关问题,向检察院表达了律师的看法和意见。
目前,两位律师正在积极为邓玉娇案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记者获悉,关于邓玉娇精神病鉴定报告已经出来,但具体结论尚不得知。
据此前的巴东警方通报,5月10日,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邓玉娇因拒
绝该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三人提出的“异性洗浴服务”要求,被邓贵
大两次“推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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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297 | 8 把关键细节直接删掉,标准的5毛作风。
一个是那个东西的帖子
一个是新闻原文
大家自己看吧。
发信人: ICEAGE2 (ChinaTown 开大巴的),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在美国当过兵就是nb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an 1 15:26:35 2011, 美东)
别人遛狗,小狗在他家草坪附近撒了泡鸟,举枪就把狗主人给击毙了
居然判了个缓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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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1101/news-gb2312-1245962.html
日前一场判决在美国引起很大争议——一名前海军陆战队员因不满另一名黑人男子的小
狗在他家门前的草坪上便溺,便一枪打死了那名男子,而最终法官只以防卫过当为由判
处凶手4年缓刑,一天大狱也不用蹲。
据英国媒体12月30日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市。今年5月9日,23岁的约
书亚?芬克斯出来遛狗,当经过69岁的查尔斯?克莱门斯家门前草坪时,芬克斯的小狗
撒了一泡尿。
克莱门斯看见后,立即冲出来与芬克斯争执,后来两人扭...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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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发帖数: 5144 | 9 42岁男保安,深夜将保安宿舍里的一名18岁男同事“强奸”,最终被朝阳法院以故
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据悉,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对强奸男性者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经过
男子深夜“强奸”男同事
张华(化名)今年42岁,从东北来京后进入某保安公司,之后被派到某冰上运动中心。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深夜11点多,张华在保安宿舍内对18岁的男同事
李军(化名)实施“强奸”,“强奸”过程中导致李军轻伤。
此后,李军报案,第二天张华被抓。2010年8月30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张华提
起公诉。尽管故意伤害案一般为公开审理案件,但基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官最终决
定不公开审理。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张华故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
故意伤害罪。
法院审理期间,经调解,张华赔偿给李军2万元。
鉴于张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
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不同受害人
如果强奸女同事至少判3年
北京中广维天法律服务所主任芦争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强奸罪是指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张华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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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发帖数: 9656 | 10 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yunnan/2011-03-30/content_216
2011-03-30 06:41:05 来源:云南网社会频道
昆明市东川区12岁学生捅死21岁小伙 警方目前正全力抓捕嫌疑人 有专家指出虽是
个案,但小学生暴力问题不容忽视
村民热议血案
小杨就读的学校 刘筱庆 摄
月27日,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汤丹镇中心学校小学四年级学生
小杨,因生活琐事与贵州男子邓某发生争吵,随后,年仅12岁的小杨掏出随身携带的一
把弹簧刀,杀伤邓某胸部后致其死亡。目前,小杨依然在逃,警方正在全力抓捕中。
血案・现场
地上依稀可见斑斑血迹
昨天上午,记者驱车赶到东川区汤丹镇。一路打听发现,听说此事的人不少,但却
知之甚少,甚至说不清案发地点的确切位置。几经周折,记者遇到了死者邓某居住地的
邻居余奶奶。在她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案发现场。
记者看到,案发现场就在公路边的一根电线杆旁,而这也正是死者居住地的门口。
余奶奶说,当时地上留了一摊摊的血迹,第二天,她们用水才冲掉的。仔细看时,地上
还依稀可见一些斑斑血迹...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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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 11 聚焦东师古村……迫害不是今天才开始的zz
东师古村在山东省沂南县双猴镇,这段时间发现有众多网友前往东师古村去探望一位盲
人律师陈光诚,却遭到当地政府的阻挠,我不了解起因,就在网上搜查了一下,才了解
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山东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刑满后立即被当局软禁与外界隔绝,其家人失去自由生活在恐
惧中,其女儿甚至不能上学。约十名网友前往探望现全部失踪。
控告检举申诉书
申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汉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大专文化
,盲人。
申诉人陈光诚对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月9日(2006)临刑一终字第
311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并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官员提出控告检举。
请求事项
1, 撤销原判,宣告无罪。
2, 彻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截访绑架,非法拘禁,非
法关押,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妨害司法(阻止证人作证,指使
他人作伪证),报复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
3, 赔偿损失(包括家受到的损失)。
4, 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原判所称本人因不满当地政府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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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发帖数: 1881 | 12 刚听到此案,十分震惊,目睹妻子被奸无动于衷、只哭哭啼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细
细想来,没那么简单。
近日,发生在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一间出租屋内的惨烈一幕让周围群众愤怒不已。
杨武说,他每月只挣1000多元,日子过得非常紧巴,还常受人欺负。10月23日晚上,深
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维稳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他们的家中,一通乱砸后,
对杨武的妻子王娟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杨武躲在隔壁,胆小怕事的杨武迟
迟不敢靠近,歹徒杨喜利说自己是联防队员,天天跟警察在一起,跟警察是铁哥们。
杨武亲耳听见妻子被奸,“我想拿刀冲进去,劈死这个畜生!”杨武想到自己还要
在这里打工生活,只能忍气吞声,不然会被疯狂报复。杨武还说,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
,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
!”最后,过了一个小时才鼓起勇气报警。据了解,案发地旁边不到几米就是河东社区
警务室。现在,联防队称案犯系临聘人员已被开除。
下面是几点困惑:
困惑一、假设杨武真的把强奸自己妻子的歹徒劈死了,那么,他真的会被认定是正
当防卫,无罪开释吗?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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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 发帖数: 3599 | 1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hutuxian (糊涂仙),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司马南在讨论四中全会决议时的第二次发言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Nov 2 18:43:37 2014, 美东)
作者:司马南
刚才茶歇的时候,有个年轻人问:司马老师,你怎么看口口口被全线封杀的
事情?
我告诉他,这就是典型的不依法治国。这就是典型的和四中全会的精神唱对
台戏,是典型的给中央上眼药。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不论他的主观动机怎么样,都
是典型的帮倒忙,他有十二万分的好心,也是办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坏事。
现在网上网下国内国外许多舆论都对这种现象提出批评,表示不满,这种事
情发生在依法治国主题的四中全会决议颁布前几天,不是令人匪夷所思吗?这不
是帮助那些诋毁我们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提供素材吗?这种荒唐现象发生,无非是
一些官员依法执政水平太低,貌似维护领导的权威事实上媚上欺下劣根性不改,
带着私心杂念执法,脑袋扎到沙堆里撅着屁股任由别人捶打而不敢发声,……
至于更复杂的原因,不便擅作推论,没根据的话我就不说了。
可以预见的是,某部门官员做的这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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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4 近日,一条题为“武校学生见义勇为被判刑”的网帖广为传播。当事人称自己在一年前
因出手阻止一名男子对女乘客的骚扰,将男子打伤,自己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2年6
个月有期徒刑。
帖子广受关注,无疑是因为它触动了公众的神经,尤其是当事人在帖子中认为自己“因
一次见义勇为被含冤判刑”。尽管不少人谴责他将义举变成暴行,并不足取,可显然,
也有不少网友认可他,甚至对见义勇为的“极端化”行为也表示会容忍。今年4月初,
一段“郑州两名男子殴打女环卫工”的视频激起普遍义愤,以至于许多人忽略了围观群
众事后殴打这两名男子的片段。视频中,不少人虽未参与围殴,却在一旁助威叫好。认
同以暴易暴,反映出社会普遍存在的焦虑。《水浒传》中,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令人称
快,但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绿林好汉气概,体现了当时社会较为缺乏公平和正
义。正如梁厚甫先生指出的,绿林好汉的锄强扶弱,在缺乏严密有效的法律保障下,以
“私刑”象征性地敉平不公,确有大快人心的功效,但与现代社会强调的法治精神背道
而驰。
在健全的法治社会,没有人可以对其他人暴力相向,如果在传统观念中见义勇为容易与
以暴易暴捆绑在一起,那么,现在我们首先...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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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5 据新华社7月20日的消息说,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妻子遭调戏,陈某杰
反抗被围殴,过程中陈某杰把其中一名施暴者刺伤致死。三亚市中院日前驳回检察机关
的抗诉,认定被告人陈某杰属正当防卫,无须负刑事责任。法院审理表明,无论从手段
和强度上看,被告人陈某杰的行为都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宣判
被告人陈某杰无罪。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不服判决,向三亚中院抗诉。而三亚中院二
审后,认定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一般来说,对于?正当
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
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对于正当防卫所应该符合五个条件是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必须
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或者说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另则就是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而对于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其实,这种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
刑法上的一种概念。
当然,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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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发帖数: 8358 | 16 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对“邓玉娇”案侦查终结
2009-05-31 22:38:02 来源: 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由湖北恩施公安机关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31日依法向检察机
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
拒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
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资料图:邓玉娇在医院图片
28日邓玉娇在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后与母亲张树梅一起过端午节。
事发地点的“梦幻娱乐城”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
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
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
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
居住。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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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 发帖数: 325 | 17 转自网易
广州日报6月15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湖北巴东有关方面获悉,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
死官员事件”又有进展,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邓玉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
力。
据悉,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已经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起诉
邓玉娇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检方认为,邓玉娇在实施防卫的过程中,用水果刀刺了邓贵大4刀,其中两刀致命
,邓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伤口长11.5厘米,构成轻伤。检方同时也认为邓玉娇
具有防卫过当、自首、死伤者有过错在先等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此外,据知情人介绍,对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鉴定结论显示:邓玉娇
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邓玉娇在家人的陪伴下,被监视居住,等待开庭。其聘请的两名湖北律师,
也到巴东县检察院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准备辩护。未经巴东县人民法院证
实的消息称,巴东县人民法院将于16日开庭审理邓案。
据曾经代理周正龙案的律师杨建军介绍,防卫过当,首先不是一种罪,只是案件中
的一个情节,供量刑时考虑。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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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发帖数: 8358 | 18 湖北消息 备受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定于今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
庭。记者获悉,巴东检方将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面对不法官员
的侵害,邓玉娇在阻止中致人死亡,但其行为超出了必要防卫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不过检方同时认为,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
据记者了解,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
防卫,他们将为邓玉娇做无罪辩护。
精神病鉴定报告已出
湖北省内两家权威的鉴定部门对邓玉娇精神病鉴定的报告也已作出,结论为:“邓
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所谓“心境障碍(双相)”,是针对一般单相抑郁,即心境往返于正常和抑郁之间的
表现而言,双相往往是心境在正常、高涨(狂躁)和低落(抑郁)之间往返摆动,临床表现
为抑郁和狂躁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心境。患者时而情绪低落,乐趣丧失,睡眠紊乱,易
焦虑;时而情感高涨,思维奔逸,语言增多,高谈阔论,易激惹。
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而
自首和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均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审法院为基层法院
另据《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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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 发帖数: 49 | 19 邓玉娇事件疑点分析zt
2009年06月23日 字体大小:
众所周知,从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事件发生以来,国民无时不刻对这一事件的最终定性予以
关注,为什么呢?一件普通的案件怎么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我想从以下几个角度理性
的来看待问题.
看点一:
[2009年6月5日,巴登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
"和"防卫过当"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
邓玉娇是不夜城的一名普通的服务员,而邓贵大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单从身份上来看,悬
殊如此之差!从源头来看,邓玉娇为什么会向邓贵大行刺呢?她为什么不刺别人?!我们都
知道,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的,更何况是一位少女当自己身心受到伤害和摧残的时候!
邓玉娇有罪吗?从法律上来讲,好象是有,但是有一点,请大家冷静的做个换位思考,或者
说是想象一下,如果受伤害的是你自己,你会怎么做?谁强谁弱,不言自知.什么叫"自首"?
当在特定环境下眼看着危险来临的时候,你要怎样预料结果?难道就这样任由豺狼蹂躏吗
?如果死的是邓玉娇,你又会怎么想呢?一句"防卫过当",好象很有道理,别忘了,当人在极
度恐慌的情况下,力量是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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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 发帖数: 470 | 20 【2015年06月16日讯】(记者李净报导)目睹妻子遭人强暴,丈夫愤怒之下刀砍施暴者
,被判无期徒刑。近日此案被陆媒报导后受到舆论广泛关注,有民众指,这样的法制是
纵容恶者,使恶势力更加猖獗。
丈夫目睹妻子遭强暴刀砍施暴者被判无期
6月15日,大陆媒体报导,田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去年向贵州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近日
,田某的辩护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出事后,他一直在逃,但最终选择了投案。9
年前的一次遭遇让田某的人生发生重大改变。
2006年,田某和妻子到瑞安一家公司上班。他们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楼员工宿舍,同时入
住三楼的还有张某。一天晚上,张某趁田某出去散步,强暴田某的妻子。田某听到妻子
呼救声,回到宿舍时发现张某正压在妻子身上,田某与张某扭打在一起。
报导称,田某打不过张某,于是拿了一把菜刀向对方一阵乱砍,张某倒地。田某看到张
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于是带着妻子一起逃跑。
浙江温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张某对妻子实施性侵犯,张某在
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田某的行为属“故意杀人”,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辩护律师认为,法院之所以判处田某无期,而没有判得更低,主要考虑到田某杀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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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21 没错。
他没有反抗,现在被人说:你为什么不正当防卫?
他要是反抗了,警察肯定站在联防队员一边。到时候判他个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算
是轻的。
别忘了连邓玉娇都被法院判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只不过在舆论压力下法院判决
免于刑事处分)。
杨武想到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
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 ————这个“窝囊”的男人很清楚依法实施正
当防卫的后果。他的“窝囊”,正是忍辱负重,对家庭负责任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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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22 他没有反抗,现在被人说:你为什么不正当防卫?
他要是反抗了,警察肯定站在联防队员一边。到时候算他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个
几年算是轻的。
别忘了连邓玉娇都被法院判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只不过在舆论压力下法院判决
邓玉娇免于刑事处分)。
杨武想到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
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 ————这个“窝囊”的男人很清楚依法实施正
当防卫的后果。他的“窝囊”,正是忍辱负重,对家庭负责任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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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23 他没有反抗,现在被人说:你为什么不正当防卫?
他要是反抗了,警察肯定站在联防队员一边。到时候算他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个
几年算是轻的。
别忘了连邓玉娇都被法院判为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只不过在舆论压力下法院判决
邓玉娇免于刑事处分)。
杨武想到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
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 ————这个“窝囊”的男人很清楚依法实施正
当防卫的后果。他的“窝囊”,正是忍辱负重,对家庭负责任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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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24 这是一起不寻常的命案:殡仪馆发现一尸体头部有严重外伤后报警;死者的家人跪求法院轻判被告人……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林某的律师表示,林某是激情、义愤杀人,属于正当防卫,并有自首情节。
死者的家人也当场下跪,希望能轻判林某,让他早日回家照顾病重老小。
丈母娘称是自己不让报警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人林某80多岁的丈母娘早早被家人用被抬进法庭。
检察机关指控,林某与大舅哥喝酒时,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林某持DVD播放机击打大舅哥头部、面部数下,并用脚踹其胸部等处数下,其为生前头部遭受多次钝性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而死,林某因此涉嫌故意杀人罪。
林某回忆,事发前一天晚上,儿子帮大舅哥发短信时,因为发错字挨打,他拉架也挨了打。事发当日,大舅哥一直骂他,并称要整死他们一家三口和丈母娘,二人打起来后,他为了让家人不受伤害,才下了死手。
当被问及事发后为什么没报案时,林某还没说话,一直静静躺着的丈母娘忽然喊了起来:“是我不让他报警,是我儿子该死!”
是否认定为自首将补充调查
昨日,林某的律师提出,林某有“自首”这一法定从轻、减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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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7455 | 25 51岁的车主李建利情急之下,拿起一块板砖拍在蔡洋的头上,鲜血从蔡洋头上流下来。
蔡洋奋力跃起,暴怒完全攫住了这具兴奋的躯体,将手中的U形锁猛力砸下
先是车主保护财产防卫过当造成伤害,接着是“暴徒”自我保护,防卫过当,伤害车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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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26 女孩在黑暗的房间内体验被“匪徒”劫持后关在铁笼里的感受。
7月21日中午,蛇口一家健身中心里,19岁的张靖(化名)被绑住,塞进铁笼子里锁住,没有一丝阳光透进房间。这个场景像极了电影里人质被绑架的情形。
张靖参加的是深圳一家机构推出的“精英脱险班”培训,被置入仿真危机情境,有教练传授如何脱险,训练时间从一周到半年不等,随着难度的增加,最高学费要近十万元。
高度仿真危险环境,如何保证学员安全,也成了关注焦点。而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此类机构通过成立文化公司规避检查,打“擦边球”成普遍现象。
暗室囚禁 喊破喉咙没人理
刚刚被释放的张靖,揉着酸麻的脚踝:“开始觉得闹着玩,但后来喊破嗓子都没人理,变得害怕了。被关在笼子里的时候,真的有些心慌”。
张靖提供的发票显示,为这个精英脱险班,他的父亲支付了1.9万元的学费。今年8月,她即将到美国一间大学开始留学生涯,父亲为她报名,谈起初衷,这名电子工厂厂主毫不讳言:“亲戚的小孩,一出国就买豪车泡洋妞,之后遇到黑社会勒索,搞得人家都以为中国人钱多人傻,被坏人盯上”,他表示,“我不指望她能出人头地,平安回来就好,学几招防身的本领,有备无患”。
而南都记者实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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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27 见到路边有一男一女在吵架,卢某上前帮女子撑腰,不料男子叫来同伙追砍。逃跑过程中卢某掏枪射击,致对方1人死亡。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一审宣判,认为卢某开枪有防卫性质,但属于间接故意和防卫过当,法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中山中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10日晚上10时许,卢某与朋友途经中山市港口镇世纪大道与兴港路路口时,看见刘某林与女友争吵。卢某上前质问刘某林是不是欺负女孩子。卢某离开后,刘某林打电话叫来罗某等,带上钢管等工具,追上已经步行至世纪大道与港口大道路口的卢某两人,进行殴打。
打斗中,卢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支手枪朝天射击并逃跑,刘某林、罗某仍继续追打。卢某在逃跑过程中又往后射击一枪,致使罗某头部中枪倒地。罗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2年5月13日,警方在深圳将卢某等两人抓获归案。
检方指控卢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卢某卫犯窝藏罪。该案今年5月7日在中山中院开庭审理。
卢某开枪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控辩双方展开激辩。卢某称,自己当时是边逃跑边向背后开了一枪,“我跑得连拖鞋都掉了,哪有时间瞄准?我就是怕被砍”。而刘某林则...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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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28 刚才茶歇的时候,有个年轻人问:司马老师,你怎么看口口口被全线封杀的事情?
我告诉他,这就是典型的不依法治国。这就是典型的和四中全会的精神唱对台戏,是典型的给中央上眼药。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不论他的主观动机怎么样,都是典型的帮倒忙,他有十二万分的好心,也是办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坏事。
现在网上网下国内国外许多舆论都对这种现象提出批评,表示不满,这种事情发生在依法治国主题的四中全会决议颁布前几天,不是令人匪夷所思吗?这不是帮助那些诋毁我们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提供素材吗?这种荒唐现象发生,无非是一些官员依法执政水平太低,貌似维护领导的权威事实上媚上欺下劣根性不改,带着私心杂念执法,脑袋扎到沙堆里撅着屁股任由别人捶打而不敢发声,……
至于更复杂的原因,不便擅作推论,没根据的话我就不说了。
可以预见的是,某部门官员做的这件蠢事,好比是抓起了一个烫手的山芋,扔也不是,继续拿着也不是,假装忘掉没有这回事儿更不行,这种尴尬的局面或将继续下去。无论有没有太史公这样伟大的史官,中国的网络传播史都将记录这个事件并给出历史的评价。
不计毁誉地做蠢事也有好处一一诚为后来之借鉴,沦为当世之笑柄。
说历史将给出评价,是从大的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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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29 去年8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发生了一起社会反响强烈的因家暴杀夫案——王梅英防卫过当伤害丈夫胡某致死。然而,案发后,不仅胡某的哥哥姐姐和儿女请求免于追究王梅英刑事责任,当地130多名妇女也自发联名为她请愿,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平江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梅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家暴中反抗
她失手杀死了丈夫
2014年8月13日,对于王梅英来说原本是个高兴的日子。她的大儿子胡军要结婚了,她带着27岁高度智障的小儿子胡强和15岁的女儿胡玲回梅仙镇娘家请客。
谁知冤家路窄,碰上了丈夫胡某的情妇杨怀玉。胡玲气愤地责问:“你不要脸,睡到我家里去!”杨怀玉立即大骂胡玲,王梅英一边牵着智障的儿子,一边叫女儿不要理睬杨怀玉。但胡玲气愤不过,和杨怀玉发生扭打,其后被旁人拉开。杨怀玉扬言当天晚上要去王梅英家里“把事情搞掂”。回到家里,王梅英找到二楼邻居毛丽,说晚上杨怀玉要来打人,请求她届时帮忙报警。
果真,当晚21时许,王梅英的丈夫胡某带着杨怀玉气势汹汹地回到家中,胡某一进门就质问妻子,杨怀玉则在一旁嚣张地说:“你老公不喜欢你,你还自作多情!”王梅英拿起一根棍子,指着杨怀玉叫她离开。胡某大怒,当...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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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发帖数: 12296 | 30 因相恋一年多的女友多次提出分手并结交新男友,在机场巴士做售票员的张某心怀不满,在一次争执中,张某持斧子将女友的头部和右臂砍伤。昨天,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通州法院受审。庭审中,张某当庭认罪,受害人尹某称对张某的行为不予谅解。
■检方指控
因感情纠纷持斧砍女友
昨天上午10点,张某被带进法庭。30岁的张某大学文化程度,是北京民航安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场巴士通州线北关站的一名售票员。
据检方指控,2015年10月31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通州区新华路东侧机场巴士北关站售票点内,因感情问题与尹某发生纠纷,后张某用斧子将尹某的头部、右臂等处砍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张某于案发当天到新华派出所投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张某于2015年12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通州分局逮捕,现羁押于通州区看守所。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张某对犯罪事实表示认罪。
■庭审焦点
1均称对方先持斧头砍人
受害人尹某称,她和张某是情侣关系,家里人不同意两人在一起,而且在与张某相处1年多后,她不愿意再继续交往...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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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31 本人郭明(化名),系四川省江安县中华武校在校学生,因2015年3月23日的一次见义勇为被含冤判刑……”近日,一条网帖在网络上广为传播,不少大V纷纷转发。
小 郭称,当天下午,他和同学从都江堰乘大巴前往泸州,中途一名男子骚扰车中女乘客。到达泸州下车后,男子与女子发生抓扯,小郭和同学出手,其中郭明用鞭腿踢 中男子头部致其倒地时头部着地受伤,昏迷不醒。2015年8月4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龙马潭区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 处郭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郭明认为自己很冤,他希望联系上受害女子出庭作证。对此,法院表示,纵观本案的发生,虽系被害人 的不当行为引发,但被告人郭明作为专业运动员选择“以暴制暴”的方法亦不可取。律师指出,即使找到当事女孩也无法改变此行为在法律上的属性,对案件的最终 结果难以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拍案说法
法院
纵观本案的发生,虽系被害人的不当行为引发,但被告人郭明作为专业运动员选择“以暴制暴”的方法亦不可取,在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法律后果。
郭明等人的行为是否见义勇为需要政府来进行认定,即便是见义勇为也不会对案...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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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发帖数: 39120 | 32 一男子酒后与妻儿发生纠纷,持刀欲伤妻,反被妻子抢过刀后刺死。记者30日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案件已生效。
2014年11月19日14时许,被害人马某云饮酒后与其妻子被告人马某及其两个儿子在昆明市某乡街道办事处某农贸市场自家店铺内发生纠纷。纠纷过程中马某云持刀,马某抢过刀后用刀刺切马某云颈部,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马某云系颈部锐器创致颈动静脉破裂、急性失血死亡。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长期遭受被害人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故意杀害被害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20条规定,被告人马某的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马某在将被害人按倒后,抢下被害人手中刀具,在被害人已经丧失侵害能力的情况下,直接刺杀被害人颈部致死,其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且不宜认定为防卫过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对马某减轻处罚。
据此,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被告人及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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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 发帖数: 41892 | 33 鲁达算是自卫。
陈冠希是提刀来战鲁提辖的。提辖空手还击这属于自卫。
三拳打死属于意外事件,最多算个防卫过当。
杨志拿刀杀了空手牛二都能算是自卫防卫过当呢。
鲁达这个我看有小种经略罩着,最后算个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外加见义勇为赏钱100贯都不是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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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 发帖数: 2801 | 34 这种不是防卫过当,是故意伤人。防卫过当不是这么定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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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发帖数: 3247 | 35 哈哈,你连啥是防卫过当,以及其适用范围都搞不清楚。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
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
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盲,你懂得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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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3158 | 36 日前一场判决在美国引起很大争议——一名前海军陆战队员因不满另一名黑人男子的
小狗在他家门前的草坪上便溺,便一枪打死了那名男子,而最终法官只以防卫过当为由
判处凶手4年缓刑,一天大狱也不用蹲。
据英国媒体12月30日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市。今年5月9日,23岁的约
书亚?芬克斯出来遛狗,当经过69岁的查尔斯?克莱门斯家门前草坪时,芬克斯的小狗
撒了一泡尿。
克莱门斯看见后,立即冲出来与芬克斯争执,后来两人扭打在一起,年轻力壮的芬
克斯很快占了上风。盛怒之下,克莱门斯拿出一把点45口径(约合11.4 毫米)的手枪
,对准芬克斯。目击者称,当时两人都非常生气,芬克斯看见克莱门斯拿出手枪后激他
说:“枪都拿出来了,有本事你就用啊。”
就这样,克莱门斯朝芬克斯腹部开了一枪,后者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而亡。
惨案发生后,人们不禁问道,只是小狗撒尿而已,克莱门斯为什么如此大动干戈?
据他的邻居介绍,克莱门斯家的草坪曾获得政府评比颁发的“美容”大奖,平日里他对
草坪也是呵护备至,谁要是敢踩他家草坪一步,他一定会对其臭骂一通。
今年10月初审时,克莱门斯被裁定犯有二级谋杀罪,判处20年监禁,后该案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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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297 | 3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SOD (大宝SOD,挺好的),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ICEAGE 果然是老liar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an 1 16:01:24 2011, 美东)
把关键细节直接删掉,标准的5毛作风。
一个是那个东西的帖子
一个是新闻原文
大家自己看吧。
发信人: ICEAGE2 (ChinaTown 开大巴的),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在美国当过兵就是nb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an 1 15:26:35 2011, 美东)
别人遛狗,小狗在他家草坪附近撒了泡鸟,举枪就把狗主人给击毙了
居然判了个缓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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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1101/news-gb2312-1245962.html
日前一场判决在美国引起很大争议——一名前海军陆战队员因不满另一名黑人男子的小
狗在他家门前的草坪上便溺,便一枪打死了那名男子,而最终法官只以防卫过当为由判
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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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6324 | 38 http://news.sohu.com/20110104/n278667394.shtml
42岁男保安,深夜将保安宿舍里的一名18岁男同事“强奸”,最终被朝阳法院以故意伤
害罪判处有期
徒刑1年。据悉,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对强奸男性者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经过
男子深夜“强奸”男同事
张华(化名)今年42岁,从东北来京后进入某保安公司,之后被派到某冰上运动中心。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深夜11点多,张华在保安宿舍内对18岁的男同事
李军(化名)
实施“强奸”,“强奸”过程中导致李军轻伤。
此后,李军报案,第二天张华被抓。2010年8月30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张华提
起公诉。尽管
故意伤害案一般为公开审理案件,但基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官最终决定不公开审理。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张华故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
故意伤害罪。
法院审理期间,经调解,张华赔偿给李军2万元。
鉴于张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
其酌情予以从
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不同受害人
如果强奸女同事至少判3年
北京中广维天法律服务所主任...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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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发帖数: 3417 | 39 “家庭主夫”
在密西根州西南部鲜为人知的卡拉玛佐(Kalamazoo)县,住著一对来自中国的夫妇和
他们的四个孩子。丈夫是三十七岁的曹显庆,妻子弋真也来自中国,并在美国罗德岛大
学获得化学博士学位。弋真在当地一家药厂任研究员,全家迁到这里只有两年时间。
曹氏夫妇的四个孩子中,十二岁和八岁的女儿是弋真和她的前夫所生,弋真与曹显庆又
生了一儿一女,女儿两岁半,儿子则只有十个月。曹显庆在家中全职照顾四个孩子。据
弋真说,曹显庆与四个孩子相处很融洽。由于八岁的女儿患有尿道炎,需要按时换药,
曹显庆担负了这一任务。
女儿“告状”
事情发生于今年五月二日,曹家老二在学校上学,老师以玩具熊做示范,询问有没有人
触摸女孩的阴部,二女立即向老师说了父亲的行为。学校马上通知社会工作者及警方,
社工人员当天下午即前往曹家,要求带走四名子女。
英文程度非常有限的曹显庆一面阻止社工人员,一面给妻子打电话。弋真二十分钟后赶
回家中,社工人员说,有人举报曹显庆对两个女儿实施不当身体接触。社工人员警告,
如果曹显庆再加以阻止将被逮捕。由于曹显庆相当激动,社工人员暂时离去。
几分钟后,五六辆警车赶到,警方强行敲碎厨房落...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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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发帖数: 21396 | 40 http://tttan.com/HT/con?B=27&F=M.1242840665.A&N=5522&T=30&st=1
发信人: ldxk (kun), 信区: tttExpress
标 题: Re: 我为邓玉娇辩护——谢谢你用修脚刀启蒙了我!
发信站: 天天坛 (Wed May 20 13:31:05 2009 EDT), 本站(tttan.com)
我知道有人把抢劫的混混打死被判防卫过当的
法院认定被告是在受到不法侵害后使用防卫手段,在场有证人还有抢劫犯同伙口供,但
还是判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所以,不要想得太简单了。如果邓没有抑郁症的话
,很有可能判个一年徒刑缓刑两年之类的。当然,判正当防卫也不是不可能,看口供和
证词了
21
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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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8800 | 41 这个是对方打上门来的,算不算防卫过当?充其量非法拥有枪支+防卫过当。
炸药应该是煤矿合法拥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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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794 | 42 这个举证的责任不能都在小黑方。目前警方没有指控老白,所以谈不上要小黑方举证。
而警方未指控老白的理由是正当防卫,而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小黑攻击老白,并且攻击足
够严重,老白用身上的伤来做证据,同时还有目击证人。所以举证的责任在老白,他说
受到的攻击嘛。但是老白身上的伤当时没有去医院,关键在目击证人。而目击证人似乎
也有分歧。现在实际是扯皮。
这里还有个防卫过当的问题。就算小黑攻击老白,是否就要当场击毙?注意警方很快就
到了现场。几分钟之前还和老白保持联系,这个老白当时应该是心知肚明的。
我认为这个案子的真实情况是防卫过当。老白对黑人有偏见,甚至是歧视。这从他自己
主动跟踪小黑,而他的公开的理由是小黑行为可疑,可能有毒品(其实还有他是黑人)
可以看出来。两人后来口角,甚至打到一团,老白一时激动,拔枪就射,小黑上了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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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43 防卫过当杀人就是损害了被杀人的权利。而且损害的是生命权。如果防卫过当杀人还
没一点损失,这会明显鼓励人借点由头杀害别人,然后在法院上大闹,闹成了就一文不
陪。对社会伤害严重。
行事要有度,不能凭一腔戾气指点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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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44 完全是胡扯。防卫过当杀人本身就是犯罪了。犯罪了对受害人----哪怕这个受害人当时
是在犯罪----怎么能没赔偿。
你是在凭戾气指点江山,明明法律解释是犯罪份子在犯罪过程中不享有民事附带权利
那几个黑社会对他攻击,属于正在实行的犯罪,在这过程中被他杀了,即便刑事上认定他
防卫过当,民事上应该根本无法附带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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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 发帖数: 23606 | 45 没啥谋杀,就是自卫。
这案子要在中国好判,防卫过当,判二缓三。
在美国,不好判。没有防卫过当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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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 发帖数: 9453 | 46 防卫过当是他妈的最傻逼的理论, 连中国都基本上实践中放弃了。
黑孩打的你头破血流, 你再极度恐惧紧张情况下, 人身受到极大威胁, 不知道下面
会发生什么。
现在有坐在空调房超级傻叉慢条斯理的研究, 恩, 这是防卫过当啊, 为什么还手的
时候不这样呢, 不那样?
不深思熟虑呢? 万一对方不想杀你, 你怎么可以杀他呢? 干嘛不等到对方把你打昏
迷了, 准备割头的时候你再开枪呢?
真是傻叉。 每次看到这种言论, 就无法理解, 上帝为什么降生这些脑残下来祸害世
界。 干的根本不是人干的事情, 完全是损人不利己, 逆天违反天性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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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9 发帖数: 2194 | 47 至少目前在国内刀具都你妈严格管控的情况下 会点儿武术防身还是有必要的 就算你妈
防卫过当充其量最多10年徒刑吧 表现好还你妈能减刑 没听过防卫过当判死刑的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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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794 | 48 本人对城管整体印象和大多数国人一致:不好,但我觉得这个案子判夏死刑是公正的。
几乎所有免死派的支持者都提到夏的所谓正当防卫的可恕之情,甚至提到所谓的无罪推
定。我认为这些理由在现有证据下根本站不住脚,靠的完全是想象。
无异议的事实是:
1 夏在街上没有被殴打(互相推搡的事实上升不到殴打)。
2 他自己到城管办公室接受处理的(解决问题)。
3 他到办公室的时候携带了刀具。
4 他声称在办公室里被殴打。然而,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旁证,而且他身上没有明显被
两个后来被他杀死的城管殴打所应留下的伤痕。(如果两个城管真的对他疯狂殴打到他
要拿到自卫,夏身上应该有明显的伤痕)
5 他在屋外又将第三个城管刺成重伤。第三个城管和那两个死了的城管没有同时在办公
室里。
那么可以确认的是:
1 夏在办公室里行凶杀死两命,夏在办公室外刺伤一人。
2 他提出的办公室里的两人对他进行殴打是他举刀自卫的理由是基于现有证据无法确认
的,这是对自己有利的孤证,其他两个在场的城管已经没有机会为他们自己作证了。所
有替双方摇旗呐喊的,不管是免死派的还是后来其他城管为死者作证的都是猜测。
那么再来看看免死派提到的无罪推定。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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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6824 | 49 根本不可能,夏俊峰如果能算防卫过当,以后城管只要找个没人的地方杀小贩那也可以
算防卫过当了。杀两个人很难逃过死刑的,加上对方家属不接受和解,不要钱就要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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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 发帖数: 3457 | 50 夏俊峰执行死刑引起广泛同情,但《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韩福东认为:在死刑没废除
的情况下,夏俊峰在这样恶性的杀人事件里难逃一死。死亡城管有过错,但将所有城管
之恶加诸其身,于案情并无意义。将夏俊峰杀人事件抽离出具体的个案,变成小贩对城
管暴力的反抗,似乎就赋予了杀人者以正当性。这种泛政治化的解读,不仅流于民粹,
也消解了司法的存在价值。
最高法院核准了夏俊峰的死刑判决。9月25日上午,沈阳中院法警对其执行了死刑。虽
然今年司法审判风波不断,但夏俊峰的赴死,所掀起的漫天舆论风云,还是令人刮目相
看。该案延宕了这么久,原以为可以刀下留人,结果还是一场空。质疑者占据绝对多数
。从政治光谱上看,思想右倾者多一边倒批评司法裁判,思想左倾者则持支持态度,双
方泾渭分明。让夏俊峰一个街头小贩,生前身后背负了太多他无力承载的政治期待之重
。这时最适合站队。严肃的技术性讨论几乎变得不可能,轻易会被立场相左者斥为反动
派。
除了官方通稿的内容,媒体报道和网上叙事多集中在夏俊峰夫妻的生离死别,和他年幼
而有绘画天赋儿子破碎的团圆梦。除此之外,也有人将笔墨倾泻于两死一伤的城管家庭
,予以悲情化渲染。我们都会看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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