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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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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发帖数: 23432
1
聚焦东师古村……迫害不是今天才开始的zz
东师古村在山东省沂南县双猴镇,这段时间发现有众多网友前往东师古村去探望一位盲
人律师陈光诚,却遭到当地政府的阻挠,我不了解起因,就在网上搜查了一下,才了解
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山东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刑满后立即被当局软禁与外界隔绝,其家人失去自由生活在恐
惧中,其女儿甚至不能上学。约十名网友前往探望现全部失踪。
控告检举申诉书
申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汉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人,大专文化
,盲人。
申诉人陈光诚对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月9日(2006)临刑一终字第
311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并对相关违法犯罪的官员提出控告检举。
请求事项
1, 撤销原判,宣告无罪。
2, 彻查并追究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截访绑架,非法拘禁,非
法关押,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刑讯逼供,妨害司法(阻止证人作证,指使
他人作伪证),报复证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它直接责任人依法处罚。
3, 赔偿损失(包括家受到的损失)。
4, 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事实与理由
原判所称本人因不满当地政府的... 阅读全帖
k**o
发帖数: 15334
2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纽约一华裔外卖郎遭控多罪zz
玉娇那是法外开恩,主要是knife了政府官员,而且是女vs男,政府也不敢为
这点破人破事,护短犯众怒啊。政府一开始是控玉娇故意杀人,后来这事在
网上闹开了之后,政府赶快换上了故意伤害罪,然后又换成防卫过当,但
由于有自首情节,免除处罚。这事换了别人,防卫过当判个几年基本上市肯定的。
y******n
发帖数: 8667
3
恩。美国法律太蠢,连个防卫过当都没有。这就是个防卫过当。
l****u
发帖数: 8729
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shenqi (神七),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ZT 中国首次对“强奸”男性者究刑责 罪犯获刑1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4 10:04:38 2011, 美东)
42岁男保安,深夜将保安宿舍里的一名18岁男同事“强奸”,最终被朝阳法院以故
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据悉,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对强奸男性者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经过
男子深夜“强奸”男同事
张华(化名)今年42岁,从东北来京后进入某保安公司,之后被派到某冰上运动中心。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深夜11点多,张华在保安宿舍内对18岁的男同事
李军(化名)实施“强奸”,“强奸”过程中导致李军轻伤。
此后,李军报案,第二天张华被抓。2010年8月30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张华提
起公诉。尽管故意伤害案一般为公开审理案件,但基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官最终决
定不公开审理。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张华故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
故意伤害罪。
法院审理期间,经调解,张华赔偿给李军2万元。
鉴于张华积极... 阅读全帖
Z*****l
发帖数: 14069
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brihand (briha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老人因让座纠纷猝死续:警方调取监控立案调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10 21:39:34 2014, 美东)
警方已调取监控录像,并立案调查
□记者丰林
本报讯9月9日下午,郑州919路公交车上,在一场因让不让座引发的争执之后,一
名老人猝死,本报昨日A10版对此作了报道。老人猝死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昨日上午,
建设路派出所民警向记者透露了监控录像的内容:当事双方曾发生两次冲突,双方都有
肢体动作。
昨日上午,在郑州公交四公司,记者被告知,警方已在事发当天傍晚,将公交车上
监控录像取走。
随后,记者从建设路派出所刑侦大队获悉,此事已经立案。该所刑侦大队教导员吴
警官表示,目前案件尚未侦破,记者不能查看监控录像。
吴警官介绍,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可以肯定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整个过程包括言
语争执和肢体冲突,持续约十分钟。冲突之初,小伙子坐在下车门后方的座位上,是老
人先走过去,双方出现言语纠纷。因监控没有声音,不能断定老人说了什么,... 阅读全帖
h******n
发帖数: 3599
6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hutuxian (糊涂仙),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司马南在讨论四中全会决议时的第二次发言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Nov 2 18:43:37 2014, 美东)
作者:司马南
刚才茶歇的时候,有个年轻人问:司马老师,你怎么看口口口被全线封杀的
事情?
我告诉他,这就是典型的不依法治国。这就是典型的和四中全会的精神唱对
台戏,是典型的给中央上眼药。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不论他的主观动机怎么样,都
是典型的帮倒忙,他有十二万分的好心,也是办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坏事。
现在网上网下国内国外许多舆论都对这种现象提出批评,表示不满,这种事
情发生在依法治国主题的四中全会决议颁布前几天,不是令人匪夷所思吗?这不
是帮助那些诋毁我们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提供素材吗?这种荒唐现象发生,无非是
一些官员依法执政水平太低,貌似维护领导的权威事实上媚上欺下劣根性不改,
带着私心杂念执法,脑袋扎到沙堆里撅着屁股任由别人捶打而不敢发声,……
至于更复杂的原因,不便擅作推论,没根据的话我就不说了。
可以预见的是,某部门官员做的这件... 阅读全帖
Z*****l
发帖数: 14069
7
来自主题: paladin版 - 法医秦明 小说 全5卷
《幸存者(法医秦明·第5季)》
作者:秦明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5-1
ISBN:9787540475758
所属分类:图书>小说>侦探/悬疑/推理
【编辑推荐】
◆法医秦明,文字里的尸语者,现实中的真法医,新浪微博最会卖萌的法医,严肃
活泼的段子手,50万粉丝热烈回应。
◆法医秦明系列小说,始于2012年,畅销百万册,常年占据悬疑小说榜首,是国内
具有超级号召力的人气悬疑小说品牌。
◆更具挑战性的案例!更好看!更新鲜!更刺激!新婚前夜新娘血染婚纱,凶手遁
入人海,线索稀缺,异地同时作案的连环杀手不断挑衅,唯一的幸存者命悬一线,是否
能活到最后?
◆炙手可热的悬疑大IP,综合影响力急剧飙升。《十二公民》导演徐昂执导,新晋
制服男神张若昀搭档帅气女神焦俊艳,豪华班底护航,法医秦明系列网剧现已火爆开启。
【内容推荐】
身临其境的破案现场,置身专业法医的第一视角。与法医秦明一同剖开真相,揭
穿人性的真实与谎言。
法医勘察小组中的大宝终于要结婚了。新婚前夜,大宝的未婚妻却血染婚纱,倒在
衣柜之中。诡异的是,几乎在同一天,附近的另一座城市里,也发生了同... 阅读全帖
C****i
发帖数: 1776
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eeketernallife 俱乐部 】
发信人: SEEKETERNAL (追求永生), 信区: Seeketernallife
标 题: 基督徒信什么?(16)信圣经无误教义的正确运用至关重要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ul 21 15:09:57 2011, 美东)
基督徒信什么?(16)信圣经无误教义的正确运用至关重要
唯独圣经是神的真道
唯独圣经,即圣经的全本,是神用书写形式启示给我们的神的真道。正因为如此,圣经
的原本无误无缪。
圣经无误无缪不容误解
我们认可众多学者和学术机构对圣经经文的无误性给予思考的重要性。 我们感谢其中
许多人所使用的正确方法,这样的正确方法就是首先肯定圣经就是可靠的神的真道。凡
是认为圣经无误涉及到的是神通过圣经作者给予教会的教导,我们都支持这样的应用范
围。而一旦把圣经无误的重点转移到诸如详细的历史年代,各种事件间精确的顺序,以
及数字的隐喻等这些不应该作为重点的事务上面,我们即认为圣经无误这个术语被人引
入歧途受到非正当应用。
圣经无误教义被误用带来的危险
当圣经无误这个术语被错误地定义和使用的时候,可以... 阅读全帖
d**********u
发帖数: 4124
9
来自主题: PKU版 - [合集] 该封就封
☆─────────────────────────────────────☆
prettyday (胖墩爱吃包子) 于 (Thu Sep 15 21:31:41 2011, 美东) 提到:
该封就封呗,封几天酌情处理
校友怎么了,校友骂人一样碍眼
打个擦边球怎么处理还有的说,这都骂这么难听了。。。。。。
潇妹一老好人,有没有别的版务在啊?
浪漫楼主,我们知道你不是挖坑了,不过啾妹不是你说的那啥,版上无数人知道
☆─────────────────────────────────────☆
ghoul (泡泡龙) 于 (Thu Sep 15 21:44:36 2011, 美东) 提到:
已经封了
我还以为那篇已经删了呢

☆─────────────────────────────────────☆
prettyday (胖墩爱吃包子) 于 (Thu Sep 15 21:51:28 2011, 美东) 提到:
唉,潇妹这家伙
☆─────────────────────────────────────☆
jojoelephant (啾啾) 于 (T... 阅读全帖
H****g
发帖数: 14447
10
谢谢您的回复。我接受你的解释。不过呢,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还是想和您进一步的
探讨这样处理是否公平合理。
首先,你和我在benchmark言论不当的事情上有共识。benchmark之所以受到我和其他id
的pa,原因就是因为他发表了人神共愤的令人难以忍受的言论。在本站管理者无暇对其
言论进行及时清理的前提下,我和其他id才愤而出手,对其当头棒喝。
举一个例子。这就好比在公共场合,出来一个流氓公然调戏妇女,在人民警察尚未到场
的情况下,旁观者是报个警就坐视不管呢?还是应当及时出手,打击这种极其恶劣的行
为?
PA就如同打人,肯定是不好的。但是打坏人呢?就算是不合适,也只能说是防卫过当吧。
一个流氓恶棍在公共场所挑衅在先,才引发多个id的见义勇为或者防卫过当。结果恶人
先告状,警察就因为恶棍的举报,把好人坏人一勺烩,各打五十大板的印象。
benchmark被处理7天,而irrational和另外两个id也因此被处理7天,加起来,坏人被
封7天,好人被封21天。
这样的处理结果,对我这个id本身来说也无所谓,还有别的马甲可以发贴,即使都被封
了,还可以去别的版面发帖。但是从维护版面秩序的角度... 阅读全帖
g********n
发帖数: 2314
11
来自主题: _GoldenrainClub版 - 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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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中国新闻][首篇作者:powershadow] , 2011年10月13日22: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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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owershadow (敏感词○敏感瓷), 信区: Chin... 阅读全帖
J*******3
发帖数: 1651
12
备受瞩目的新进展:巴东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
信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
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
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f*****e
发帖数: 2992
13
重庆晚报6月7日报道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
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
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名词解释: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
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
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
a******e
发帖数: 36306
14
分特,又被某些人说中了,显然是不能用防卫过当来起诉,否则没法不处罚那几个人

院目
w*****8
发帖数: 457
15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邓玉娇案,五大质疑
2009年“六四”20周年前夕,中共以“防卫过当”给“邓玉娇事件”定性。尽管国人对
这样的结论依然强烈不满敏,但多少减缓了今年六四敏感日该事件对中共所造成致命冲
击。
然而,不出许多人所料,敏感日一过,6月5日,中共巴东县检察院就以涉嫌“故意伤害
罪”将邓玉娇起诉至中共巴东县法院。中共当局这种翻手云复手雨的卑鄙欺骗行径,再
次激起国人对该事件的关注。日前,知情人士向外界公布了有中共“太子党”背景的刑
侦专业人士对邓玉娇案的看法,对中共巴东当局的办案提出了五大质疑。
据北京著名维权人士周莉透露,这位身份敏感的“太子党”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他的
祖父是中共公安的创始人,父辈是中共高官,自己也是公安出身的刑侦专业人员。六四
20周年前夕,他们开着越野车加入了自愿者行列,搜寻邓玉娇案的线索。
据知情者转述,这位不愿对外透露身份、但愿意以“公安太子”称呼的“太子党”一行
,日前去了巴东县检察院登记,对邓玉娇案提出了五大质疑。主要围绕双方当事人血衣
这个物证,力求达到还原案发现场,以佐证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黄德智、邓贵大,以及
邓中佳三人处于犯罪实施过程中。这五点质疑如下:
首先,邓贵大的尸体必须保
l**s
发帖数: 9490
16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真该打死香港那帮狗崽子
情感上re
但支持伟大光荣正确的党领导下的法治,反对未审先判,反对防卫过当
l****7
发帖数: 440
17
2010-05-27 09:44:52 来源: 时代周报(广州)
现在,邓玉娇最需要面对的就是孤独。没人敢跟她讲话,她一个人独来独往。事实上,
邓玉娇案至今了犹未了。在恩施州,该案至今阴云未散,是当地官员不敢触碰的禁区,
谈之色变。
实习记者 何光伟 | 时代周报记者 姚海鹰
2009年6月16日上午,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
邓玉娇,一名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因为去年5月“刺死官
员案”,轰动全国而被网民们称为“2009年中国第一烈女”。一年过去了,目前的邓玉
娇可安好?此事在当地到底产生了哪些影响?连日来,时代周报记者前往恩施,对这一
曾经轰动全国的事件进行了一次回访。
2009年5月10日,邓玉娇案发。在网络民意的推动之下,邓玉娇最终被认定防卫过当有
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邓玉娇慢慢淡出公众视线。
但10个月后,邓玉娇因两会期间的“录音笔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从案发至今已有一年。在这一个轮回的春夏秋冬中,邓玉娇的个人生活到底怎样?该事
件对恩施当地的社会生态有哪些影响和改变?
邓玉娇认为她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她需要这种安静的生
i*n
发帖数: 9793
18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3秒4枪之后看广州警方的残忍
总结一下个人对此次警方处理的意见:
1,应该用狙击手而不是现场拔枪突然开火,后者风险比前者大多了
2,开火之后嫌犯应该已经失去威胁能力,再补枪属于过头了,法律上属于防卫过当。
3,嫌犯制服后应该无条件立即送医,应由医生而不是警方决定嫌犯是否死亡是否需要
施救。
i*n
发帖数: 9793
19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3秒4枪之后看广州警方的残忍
1,狙击步枪的精度很高的,要求也必须是一枪致命的。在现场有很多高楼,应该可以找
到100米内合适的狙击点,我注意到嫌犯不止一次手里的刀离开人质,而且嫌犯位置没有
经常移动,并且经常身体三面暴露,不懂利用地形和人质身体隐藏自己,我想不出任何
理由不用狙击手干掉嫌犯2,你要注意,嫌犯手里拿的是刀而不是枪,第一枪以后嫌犯已
经开始倒地并与人质身体分来了,这时很容易制服并不威胁人质安全,完全可以周围的
警察扑上去制服他,或者最多射击其手腕或者胳膊,而女警继续连续射击三枪,完全符
合防卫过当的定义,如果严格按法律程序,应该受到调查和追究的。如嫌犯手里拿着手
枪,我同意你的意见应该继续射击。美国的情况不能跟中国比,美国可是任何人都可能
有枪的。
3,我的意见是行成一个强制性的程序,不管嫌犯是否当场死亡,必须程序上立即送医,
以制约警方滥用公权草菅人命的做法,这个是完全可能的。不能说嫌犯就不是人了,当
他被制服失去威胁能力的时候,他还是一个人,不是屠宰场里的猪羊。
i*n
发帖数: 9793
20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3秒4枪之后看广州警方的残忍
开枪的女警也说干了20年警察,这么开枪也是第一次,相信她当时也是非常紧张,顾不
了那么多,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对事不对人的说,她这么做法律上是防卫过当,警
方应该内部检讨反省,完善相关的规定和培训。
a******e
发帖数: 36306
21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3秒4枪之后看广州警方的残忍
不算防卫过当,国内现在这种劫持人质还拒不接受劝说都是死路一条的,不管是直接上
警员还是埋伏阻击手,这个政策要深入人心。
t**********t
发帖数: 12071
22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3秒4枪之后看广州警方的残忍
你怎么知道这位女警是防卫过当?你怎么知道在第一声枪响后罪犯就完全失去反抗能力
了?
p*********w
发帖数: 23432
23
死刑复核是夏俊峰获得程序正义的最后机会zz
(宋石男,刊于今日南方都市报,见报标题“期待死刑复核还夏案程序正义”,署名“
四一”)
2009年5月16日,33岁的沈阳小贩夏俊峰在城管勤务室里刺死了城管中队长申凯和队员
张旭东,凶器是一把割香肠的小刀。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故意
杀人罪,死刑。2011年5月10日,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故意杀人罪,死
刑。
终审判决后,民间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夏俊峰。在政府公信力日益脆弱、司法独立及
公正性备受质疑的今天,加上城管执法早已声名狼藉,民众对夏俊峰这千万弱势群体中
的一员,寄予最朴素的同情,表达最激烈的愤怒,当然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不能仅仅
从同情弱势者出发,毕竟,司法公正最重要的体现是程序正义,它不应为权势者的盘算
支配,也同样不能为民众的情绪支配。不过,我要特别指出,如果司法为权力所弯曲,
那主要是权力的问题;如果司法为舆论所弯曲,则主要是司法的问题。
夏俊峰案目前最大的疑点,也是此案审理中程序正义最大的瑕疵,就是夏俊峰是否属于
正当防卫。夏妻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 阅读全帖
p*********w
发帖数: 23432
24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艾晓明:谁是王荔蕻?zz
艾晓明:谁是王荔蕻?zz
温暖的王大姐.jpg
温暖的王大姐抱着赵连海的大孩子,连海的妻子抱着小女儿合影
摄于2010年9月11日,当时赵连海还在狱中。艾未未请大家吃饭,饭后合影。
王荔蕻简历(根据王荔蕻亲友提供的资料整理,欢迎补充和指正)
王荔蕻,1955年10月出生于青岛一个军队干部家庭,在北京读完小学和中学。1975年4
月赴陕北延安插队,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就读于延安大学中文系。大学毕业后回到
北京,在北京市某机关工作。1991年起离职,后下海经商。2008年王荔蕻退休后居家,
有了更多时间上网并开始参与公益活动。王荔蕻的理想主义情怀和人文关注通过网络得
以付诸实践,她开设博客,思考公民权利,关注妇女困境,并热情地投入到公民调查等
志愿者工作中。
2008年7月1日在上海闸北分局发生杨佳袭警案,而重要证人杨佳母亲王静梅却离奇失踪
。后来有事实证明,上海警方将王静梅化名为刘亚玲而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王荔蕻在王
静梅恢复自由后多次到其家中看望,并做了王静梅的采访录音发表在网上,她还写了有
关杨佳案的博客文章。这期间王荔蕻与杨佳父亲杨福生、艺术家艾未未结识。杨佳被执
行死刑... 阅读全帖
C********g
发帖数: 9656
25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察不仅没有及时抓捕外来行凶者,反而把办公
室里的六个外来打工者拘留了起来。尽管家属抗议,律师进行了无罪申辩,但最终检察
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批捕、公诉,法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判刑,六个外来打工小伙子不
论轻重,全部被一审判了三年。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儿子何强于今年正月到江苏省常熟市姨夫徐建忠的忠发投资公司上班。4月1日,
江苏省常熟市叶家益安排社会不良人员到了徐建忠家里,并恐吓他的家人。徐建忠与叶
家益有经济纠纷,迫于叶家益的淫威,也不想与对方闹事,想用50万元和对方结清算了
。要求何强和对方协调,对方也答应了这个条件并约好4月2日上午在常熟枫林路... 阅读全帖
J*****K
发帖数: 609
26
目前网络上群情汹涌,很多人恨不得把那个砸人的锅盖头青年剥皮吃肉,但是冷静
的看,李建利并不是无辜的。从视频来看,当时他的车子被围堵,但还没有被砸,李建
利平时估计也是个狠主,下车拿了块砖头意图护车,到此完全是正当的。
不过他还不满足,想来个杀一儆百,砸破一个家伙的头,看谁敢砸他的车,其实这
个决定是不合法的,毕竟别人还没砸你车呢,即使砸了你车,你去砸人也是防卫过当。
不过他这样做也有成功的机会,毕竟游行队伍是个松散的群体,一个人被砸了,旁人还
真未必出来反击,这时候就算牺牲了,也没抚恤金啊。
可惜的是李建利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看见锅盖头肥肥的没啥威胁性,上去就一板
砖,把对方头部砸出了血。他错误的选择了对象,又错误的没下狠手,这个锅盖头显然
也是个暴力倾向很强的家伙,加上头部见了血,最后跃起对李建利下了狠手。如果只是
头一击打爆李建利的头骨,还算上斗殴的范畴,甚至还带点自卫还击的味道,但后边连
续的几击就是故意伤害了,这个判刑比单单一击要重很多,不过暴力倾向强的家伙通常
为了发泄,一击是不够的。
媒体的叙述也很有倾向性,说李建利持砖头护车,却不提其先袭击锅盖头,也不提
其车并未... 阅读全帖
b**z
发帖数: 1351
27
对这个案子不了解详情
但杀死2人,重伤1人
这样的杀戮即使是自卫也太防卫过当了--尤其是明知道对方不会把自己打死的情况。
在打架斗殴时拥有利器者,在劣势情况下,能把对方致残,让对方失去战斗力,就够了
但这个案子恰巧成了群众可以发泄对城管、对政法不满的火山口
不过无论如何这个杀人犯也和英雄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可是媒体的渲染,整个搞得象夏成了到匪徒窝游击了一次的‘英雄’被判刑。
真是腐败政府、匪徒社会

俊峰的儿子夏健强收为义子,并与夏俊峰的遗孀张晶结为姐妹。图为夏俊峰的遗孀张晶
与伊能静。(网络图片) 【大纪元2013年0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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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采。
u*****y
发帖数: 239
28
根据视频显示,此人完全有试图抢劫运钞车之嫌疑,四次追砸特勤车辆,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将其击伤意外死亡,完全正当合法,押运员为保国家财产奋不顾身,不但无罪,理应有功!定性防卫过当是完全错误的,请问:在如此危机之时不许开枪,什么时候才可开枪?。
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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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你简直是法盲。余欢被非法拘禁,他母亲被暴利侮辱,他在极度恐慌下想逃出屋子而反
抗,这就是和本案全部相关的情况。他和他母亲是好人坏人,讨债的有理没理在法律上
一点关系都没有。同样,余欢即使被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也并不解除他们母子的债务。
警察抓嫌犯,如果没有相关批准,不遵守流程超时羁押都不可以。监狱的看守那样对待
犯人,被曝光也要扒警服。余欢他母亲是十恶不赦的高利贷贩子,她被人非法拘禁和暴
利威胁,一样有权利正当防卫,余欢杀人这个案例,在80%的国家都是无争议地无罪,
在中国,二审很大可能改判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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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
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
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
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
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像(邓玉娇被抓后的)做
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
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什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
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什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
四位在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两位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
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
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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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我们必须强烈地关注“邓玉娇”案
那女的就是防卫过当,怎么着也要判几年的。
人家被害者人都死了,你们留点口德不行啊,在那种地方上班能有几个好货色,还想立
牌坊。
另外说一句:任何一个社会,人都是分3,6,9等的。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阿。
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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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中共中央政法委的意见 (转载)
有可能是防卫过当甚至更加严重。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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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ie105 (xiaxie) 于 (Sun May 24 03:50:47 2009) 提到:
发信人: xiaxie105 (xiaxie),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中共中央政法委的意见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May 24 03:45:36 2009)
对邓玉姣的量刑,避免死刑。
☆─────────────────────────────────────☆
xiaxie105 (xiaxie) 于 (Sun May 24 15:35:03 2009) 提到:
有可能是防卫过当甚至更加严重。

☆─────────────────────────────────────☆
THINKway (t60) 于 (Sun May 24 23:33:50 2009) 提到:
人大立法:以后每个洗衣工只能用筷子防卫。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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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 】
发信人: charletkk (主体思想研究员), 信区: Salon
标 题: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n 15 23:34:53 2009, 美东)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
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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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 】
发信人: charletkk (主体思想研究员), 信区: Salon
标 题: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n 15 23:34:53 2009, 美东)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
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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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邓玉娇案:民意助推司法公正
邓玉娇案:民意助推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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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6-1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薛世君
社评
邓玉娇一案终因舆论的坚持和努力,将司法公正从干扰和扭曲中挽救出来。但与其
说邓玉娇案是民意的胜利,不如说是司法经与舆论民意互动,而趋向公正的成功。
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邓玉娇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
邓玉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且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
除处罚。尽管此案一度沸沸扬扬,但是终究,邓玉娇恢复了自由,法律摆脱了种种干扰
,维护了司法公正与尊严。贯穿始终的蓬勃民意更是再次证明了舆论对推动司法公正的
重要作用,此案也成为社会舆论维护司法公正的又一案例。
从最初对巴东县警方草率定论的质疑,到对涉案官员以强凌弱的谴责,继而“较真
”案件细节,步步逼近案件真相,直至此案达成目前相对公正的结果。邓玉娇一案虽历
经百转千回、峰回路转,但终因舆论民意的坚持和努力,将司法公正从干扰和扭曲中挽
救出来。因此,与其说邓玉娇案有此结果是民意的胜利,不如说是司法经与舆论民意互
动而趋向司法公正的成功。
起初,巴东县公安局未经详查取证就
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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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玉娇案中共操弄司法 民间促对抗
2009年6月19日讯】邓玉娇刺死淫官案一审仅用2个半小时,就作出「构成故意伤害罪,
防卫过当但免除处罚」的判决,被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是中共当局操弄司法的结果,大
陆网民、媒体、法律界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质疑,认为此案判决将進一步加剧官民对立,
引发大陆民间对中共政权的更大对抗。
截至6月18日下午1点半,共有将近13万人参与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所做的网络民意调查
,93.42%的民众投票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5.83%认为「属于防
卫过当,但也不能叫故意杀人」;剩下的0.75%表示「不好说,此事还有待斟酌」。
6月18日,邓玉娇案公民正义观察团、法律后援团、舆论后援团、青年网民后援团联合
发表声明,列举该案28条疑问,要求惩办罪犯黄德智等。17日,由50名海内外知名律师
和学者组成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等民间组织发表声明指出:「无论出于何种考量
,对邓玉娇任何形式的定罪判决,都与法治精神相背。」
日前,北京大学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发表文章指出,不存在一个独立的邓玉娇案!因为
首先发生的是一个强奸(未遂)案件,处理方式应首先拘留或逮捕涉嫌强奸犯罪的黄德
智,而邓玉娇的行为究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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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合集] 邓玉娇事件疑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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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09 (xxg) 于 (Tue Jun 23 11:02:11 2009, 美东) 提到:
邓玉娇事件疑点分析zt
2009年06月23日 字体大小:  
众所周知,从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事件发生以来,国民无时不刻对这一事件的最终定性予以
关注,为什么呢?一件普通的案件怎么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我想从以下几个角度理性
的来看待问题.
看点一:
[2009年6月5日,巴登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
"和"防卫过当"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
邓玉娇是不夜城的一名普通的服务员,而邓贵大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单从身份上来看,悬
殊如此之差!从源头来看,邓玉娇为什么会向邓贵大行刺呢?她为什么不刺别人?!我们都
知道,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的,更何况是一位少女当自己身心受到伤害和摧残的时候!
邓玉娇有罪吗?从法律上来讲,好象是有,但是有一点,请大家冷静的做个换位思考,或者
说是想象一下,如果受伤害的是你自己,你会怎么做?谁强谁弱,不言自知.什么叫"自首"?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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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xxg09 (xxg) 于 (Tue Jun 23 10:33:35 2009, 美东) 提到:
2009年6月19日讯】邓玉娇刺死淫官案一审仅用2个半小时,就作出「构成故意伤害罪,
防卫过当但免除处罚」的判决,被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是中共当局操弄司法的结果,大
陆网民、媒体、法律界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质疑,认为此案判决将進一步加剧官民对立,
引发大陆民间对中共政权的更大对抗。
截至6月18日下午1点半,共有将近13万人参与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所做的网络民意调查
,93.42%的民众投票认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定罪」;5.83%认为「属于防
卫过当,但也不能叫故意杀人」;剩下的0.75%表示「不好说,此事还有待斟酌」。
6月18日,邓玉娇案公民正义观察团、法律后援团、舆论后援团、青年网民后援团联合
发表声明,列举该案28条疑问,要求惩办罪犯黄德智等。17日,由50名海内外知名律师
和学者组成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等民间组织发表声明指出:「无论出于何种考量
,对邓玉娇任何形式的定罪判决,都与法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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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今天这篇文章的时候,大家不要问我龙哥是谁,相信只要会使用手机,会上网的
朋友都应该看了龙哥被砍死的视频,不管你看完笑没笑,龙哥真的是死了。龙哥的生命
停止在2018年的8月27日,如果实在不知道的请自己百度昆山龙哥。然而27号的这一天
,全国的网民都在替被滴滴恶魔杀死的女孩儿惋惜,并没有人关注龙哥。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会有愤怒、惋惜、怜悯、悲恨。当然还要有喜悦!于是在8月
29号的这个晚上,龙哥的死讯横空出世了。与这同一天,最大的新闻只有:天津权健队
0比2输给了鹿岛鹿角,演“魏璎珞”的那个演员跟央视耍大牌儿。然而这些新闻的存在
,完全比不上龙哥的死讯更能让全网的人民欢呼雀跃。
龙哥今年36岁,由于我的算术能力不太好,我他妈推算了半天才想明白他应该是
1982年生人。如果一个人活好了,可能会有3个36年,一般人至少有俩。唯有龙哥,只
活了一个36年,就把自己的生命交代了。
龙哥的身材很魁梧,看上去要有个将近一米七的个头儿,可能是这些年的生活质量
好了,所以在他被砍死的视频里,我们看到他的身材还挺胖。胖了就不灵活了,真的,
在龙哥死后,我在网上看了他很...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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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昆山砍人案,谁是“受害者”?
个案子,不同的人能够看出截然不同的感受。昆山砍人案,又是一例。
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虽然剧情很狗血,但还是能够找到
一句最简单明了的表述方式的:一个人去砍人,结果人没砍成,反被对方给砍了。而且
砍死了。这是现场视频带给人们的直观感受。
但不论是警方还是检方,规范的案情通报文本显然跟民间的概述差异很大。昆山市检察
院连夜提前介入之后,发布的公告如此表述: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
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
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检方所述的“犯罪嫌疑人”,便是在很多网友眼里视为“侠”一样的白衣男子。“被害
人”,便是开宝马车、取刀砍人反被白衣男子夺刀砍了的纹身男。
网友眼里,如果不是砍人的把刀弄落了地、如果落地的刀子不是被白衣男于某抢先得手
,最终的受害人就是白衣男,也就是检方通报中的的这位“犯罪嫌疑人”了。便剧情的
反转来得太突然。从车上拿出刀子用来砍对方的剧终版“受害人”,一番砍去却失手把
刀掉地上了。剧终版的“犯罪嫌疑人”眼更疾、手更快,先抢到... 阅读全帖
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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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sc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Cnews (chinanews), 信区: MiscNews
标 题: [ZGPT]保安捅死15岁业主 曾屡遭其羞辱(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20 20:03:05 2007), 转信
保安捅死业主后,9月6日,南十里居10号院更换了一批保安。
京华时报9月21日报道 9月1日凌晨,酒仙桥南十里居10号院保安郑冬雪捅死了业主王亮(化名),同时捅伤了王亮的女友。事发前,15岁的王亮曾多次和小区保安发生冲突。
这是个相对单纯的案件,但案件背后却是一个并不简单的现实。那些年轻的保安,大多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他们往往不知如何应付突发事件。发生冲突后,又没有解决和宣泄的渠道。事发后,保安公司聘请了资深律师对保安进行了紧急培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讲解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蓄意伤害的区别。
保安捅死业主
没人想到郑冬雪会亮出刀子,甚至没人知道,他有一把刀子。
9月1日凌晨3点,朝阳区酒仙桥南十里居10号院,15岁的王亮和女友来到小区北门外。一个小时前,他们结束了家庭会餐,喝了啤酒的两人告诉家人,“要下楼走走”。
g******t
发帖数: 18158
43
这个应该是防卫过当,过失杀人
g******t
发帖数: 18158
44
要看你用什么法律体系。
如果是汉莫拉比法典那样的,由皇上(或者某统制集团)立个法,老百姓们必须遵守这
个法,那么当然民愤不是量刑考虑因素。
如果法律是由公民代表们经过讨论表决后立的,就应按考虑民愤。因为法律是民意的体
现。民意会发展变化,旧法有可能会滞后于民意。所以这样的法律体系也常常会有陪审
团,民意直接参与个案的审判。审判结果会成为案例,影响今后类似案子的审判。新案
例多了,会推动立法,搞出更与时俱进的法律。
不同体系各有千秋。邓玉娇案显然不涉及民愤影响量刑,那明显是正当防卫,反抗强奸
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只要秉公而断,根据现有的法律,她就应该无罪。
s****r
发帖数: 31686
45
嗯, 西安翻译学院爱读读者的人!
A*****e
发帖数: 29772
46
想泡桂河须刀得和这位学着点
d******a
发帖数: 32122
47
希望yaz2006和须刀尽快建立松江李逵的关系
b*******y
发帖数: 4304
48
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 】
发信人: charletkk (主体思想研究员), 信区: Salon
标 题: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n 15 23:34:53 2009, 美东)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
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m**d
发帖数: 21441
49
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快讯:邓玉娇重获自由
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
g******t
发帖数: 1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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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这个案子你怎么处理?
须刀是法盲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修订版)第二十条龟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
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所谓的“无限防卫权”。但是有几点要注意:防卫的范围,仅针对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防卫的时间上,暴力行为正
在进行。有些不法侵害在其全过程中的暴力程度可能有变化,无限度防卫只能在相应的
暴力正在进行时;对象上只能针对实施暴力的人,在多人共同侵害时,不一定能对每个
人都实施无限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修订版)第二十条同时龟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看清楚“应当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应当”,而不是“酌情”,其实在1979年的中国刑法中是有“
酌情”二字的,新刑法去除此二字的意思就是必须减轻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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