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 发帖数: 386 | 1 各位大侠,我有一个问题急于求教
最近,我的律师从DOL收到了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的批准表,他准备开始起
草广告了。说实话,我觉得他有时候的思路和说法有些另人糊涂,所以想来这里找内行
的请教,别给害了。
在request Prevaling Wage Determination的申请表里,我们按要求填写了对现在办绿
卡的这个职位的一些requirement了。那现在在起草的job order,还有将来打的广告里
,还能不能再额外多添加一条requirement来限制别人的申请,以此增强PERM的胜算呢?
我很困惑,如果Prevaling Wage De他ermination form里我们填写的job requirement和
我们后来的job order & advertisement上的requirement有一点出入(少了一条),将来劳工
部会不会因此否掉我们的PERM申请啊?
谢谢 |
f******g 发帖数: 435 | 2 PWD和将来对外打的广告以及对内打的job posting最好一致。否则auditing起来非常麻
烦。但是,你可以把一些具体的要求达不到作为interview中拒人的理由。比如说,广
告中要求会用Office,但拒人的理由可以是applicant没有Excel macro 的经验。换句
话说,无论对内对外打的广告,只能写minimum requirements. 增强PERM的胜算的第一
步是好的,一致的job description. |
f******g 发帖数: 435 | 3 广告里再额外多添加一条requirement来限制别人的申请,只会为将来留下隐患。建议
不要这么做。
请发包子。 |
f******g 发帖数: 435 | 4 广告里再额外多添加一条requirement来限制别人的申请,只会为将来留下隐患。建议
不要这么做。
请发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