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个公寓住了快一年了,到今年6月底lease结束。当时签的lease是6个月之内break
lease要罚3个月房租,6个月之后break lease要罚2个月房租。lease里面规定要提前3
个月和他们说明要不要续。签lease的时候,里面任何条款是non-negotiable的。
今年3月份中旬他们问我续不续租。我说续的。然后他们就有一份邮件给我说lease自动
renew, 现在有一个旧的lease和附加了一页他们的信,说welcome续租什么的。上面没
有我的签字。
上周刚刚拿到另一个州的offer,准备辞职了,昨天和他们说我不续租了。他们说,那
你交我们3个月房租。我说我愿意罚一个月房租。他们回邮件说,没什么好说的,就是3
个月房租,如果你不交我们就找讨债公司来找你(Whatever fees are not paid
within 30 days after you vacate will be sent to a debt recovery company)。
想问一下怎么和他们fight back?我感觉是我第二年没开始住进去,第二年的lease应该
不生效吧?我只是订了房间住了后来不打算住了。
罚交1个月房租($1250)我愿意,3个月房租也太夸张了。对这个地方很反感,态度一
直很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