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生物专业phd,I140已经批了,485 pending。原来在一个分子诊断(molecular
diagnostic)相关公司上班,现在即将换工作到一个生物技术Biotech company,工作
title都是Scientist。
跟新公司律师交流时强调要在同一领域才能用EAD 卡。以前没有注意到,I140 pl里面
将我描述成“extraordinary researcher who seeks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to
continue work in the area of molecular diagnostics”。 I140表里面填的
occupation 是“Life and Environmental Scientist”。律师说可以工作,但是现在
绿卡面试加强这个可能会在将来绿卡面试的时候at my own risk,可能她只是不想把说
话说死,但是我越想越后怕。
请问这个same field到底是如何定义,有多严格?到底是按我PL描述的还是按I140
occupation描述的?
请大家帮忙看看以解心头之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