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 发帖数: 1035 | 1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按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看預知、預定和揀選:(保羅的觀點)
在所有保羅的著作中,貫徹了神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個概念。保羅用了不同
的字眼來強調這個觀念。
(I)預定(Predestination)(希臘文proorizo):意思是「在事前定界限」(弗一
5﹔羅八29、30﹔林前二7)。整本新約,只提到六次預定,五次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保
羅向信徒說明,救恩是源于亙古永遠,是出于神的預定。
(II)預知(Foreknowledge)(希臘文proginosko):意思是「事前知道和留意,
并且加以重視」(羅八29,十一2)。預知「不單強調事前的知道,也強調預知者和被預
知者間的積極關系。」
(III)揀選(Chosen)(希臘文eklegomai):意思是「召出來」(弗一4﹔帖前一4)
。以弗所書一章3節的福氣,都臨到信徒身上,因為信徒是神在亙古以前所揀選的(弗一
4)。神揀選的意思,是指神為自己揀選信徒。
(IV)名分(希臘文huiothesia):意思是「有兒子的地位」(弗一5),這詞是指
按照羅馬人儀式,一個人的兒子到了成人階段,他就擁有兒子一切的權利。名分是神在
亙古以前預定信徒所得的。
(V)呼召(希臘文Kletos):是指神呼召人得著救恩(比較羅一l、7,八28),因
著神的呼召,人才會相信。呼召這個字,有無條件的揀選(神揀選我們,不是因為我們
有什么優點),和不能抗拒的恩典(被召的人不抗拒呼召)的意思。
(VI)美意(希臘文protithemi):意思是「擺在面前」,這詞是指神在基督里的
一切計划(弗一9至10)。
(VII)旨意(希臘文boule):是指神按照著實行的至高無上的計划。以弗所書一
章11節是一個綱要,神不單在保守信徒得著救恩方面,按他至高無上的旨意行事﹔神亦
在所有的工作,就是在歷史上的作為,都按照他至高無上的旨意而行。
保羅有關神至高無上的教訓,有以下几點需要注意的:「(l)預定的最后根據
,是神至高絕對的主權。(II)預定的目的是救恩,預定的結果是事奉。(III)預定并不
排除人的責任。」
按上帝的計划(或天命 decree),看預知、預定和揀選
神的計划是神從亙古的永遠所立的,表明神有至高的權力掌管一切,并能掌管
所有事情的發生。以弗所書一章11節提到,神所定的計划:神「隨己意行作萬事。」韋
斯敏斯德簡明信條(Westminster Shorter Confession)的第七條說:「神的計划是一個
永遠的計划,是根據神的旨意而定的計划。神的計划就是,神預先定下一切將要發生的
掌事情,這是為了他的榮耀。」要不是神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對世界和宇宙擁有絕對的
管治,神就不能擁有這至高無上的統治﹔而世界和宇宙,也就違背他聖潔的旨意而行。
當然,世界并不是盲目運行的﹔神有絕對的管治權。但有一點不能忽略,人要對罪惡的
行為負責任,神絕對不是罪惡的創造者,說神有至高主權,也不能免去人的責任。
神計划的特點:
(1)神的計划是一個單獨而包羅萬有的計划:沒有一樣事物,是在神至高管治
的范圍以外。以弗所書一章11節說,「萬事」都是在神的計划內成就。因為萬事都在神
的計划里面,所以這個計划是一個單獨的計划。
(2)神包羅萬有的計划,是在亙古已定,而在現在顯明的:信徒是神在亙古以
前所揀選的(弗一4,「從創立世界以前」等于說,「從亙古」)。信徒所得的救恩和呼
召,都關乎神在亙古以前的定旨(提后一9)。這段經文強調,救恩是按照「他的旨意」
而成就。旨意一詞(希臘文prothesin),是指神呼召和拯救信徒的決定。這是指,基督
要披上人性,以人的身體流血的意旨,也是在「創世以前」已經定下的(彼前一20)。
(3)神的計划是一個智慧的計划,因為智慧的神所安排的都是最好:保羅在羅
馬書九至十一章,談論神的至高主權,和神對以色列人的揀選。他用一段贊美的話,來
總括這段難解的經文,他稱頌神的智慧,和神至高主權的作為(羅十一33至36)。神的智
慧和知識,都不能充分被人明白,人也不能追尋神的心意,好像找尋沙灘上的腳印。神
不用咨詢任何人,也沒有人作過神的謀士,但神知道萬事,神管理和引導一切,叫一切
都為了他的榮耀和我們的好處實現(比較詩一O四24﹔箴三l9)。
(4)神的計划是根據神至高旨意所定的-- 神按照他的心意行事:神不能按照人
類的歷史,改變他的計划。反之,他的計划管理人類的歷史。但以理書四章35節說明:
神向天上靈界和向地上的人,都是「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神決定人類歷史的發展,和
世上君王的興衰(但二21,31至45)。神自由地訂立他的計划,不受任何人和事的干預。
神的計划有兩方面:
(1)神的指導性的意旨(directive will):有些事情,神是管理者,神叫事情
如期發生。神創造(賽四十五18),神管治宇宙(但四35),神設立君王和政府(但二21),
神揀選得救的人(弗一4)等等都是。
(2)神容許性的意旨(permissive will):雖然神決定了一切,但神可能是憑著
第二因素(secondary causes),叫這些事情成就。舉例說,罪不能推翻神的計划,不過
神并不是罪惡的創造者。罪不錯也是在神計划范圍之內,也是神永恆旨意的一部分,但
人不能推掉罪的責任。「計划(decree )和計划的實行(execution)必須加以區分。」,
一切事情-- 包括罪-- 都在神的永恆計划之內,只是神不是這一切罪惡直接的創造者。
舉例說,當以色列人要求設立君王,他們已經犯了罪,得罪神(撒上八5至9、19至22),
但其實,神卻早已預定有君王要從亞伯拉罕的后裔出來(創十七6,三十五11),甚至彌
賽亞也從此而出。以色列人雖然犯了罪,神的計划卻實現了。
神計划的目的是神的榮耀:世界的創造,是神榮耀的彰顯,(詩十九1 )。諸天
和大地欣欣向榮的生命,卻是要說明神的榮美。神預定了信徒會得著救恩(弗一4至5),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弗一6,11至12),神借著彰顯他無條件的恩典,而因此
得著榮耀(比較羅九23﹔啟四11)。
雖然神的計划是包羅萬有,但人仍然要為罪負責任:這個稱為二律背反(
antinomy),雖然神是至高無上,又預先已定下了萬有的計划,但是人仍然要為罪負責
任。二律背反的英文antinomy,是來自希臘文anti (意思是「對立」)和nomos (意思是
「律」)。這是指出一些與定律矛盾,和背乎人的理解的事物,但相背只是人頭腦的現
象。在神來說,一切沒有背反。
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23節說,耶穌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而死。「定旨」(
希臘文boule),是指神所預定的旨意。「先見」就是預知﹔但這預知,不但是一種預先
的知識,也是一種行動。基督受死是根據神在亙古的計划,但彼得仍然認為,殺害基督
的人,要為行為負責任:「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上十字架上殺了。」雖然
基督的死,是神計划的一部分,但惡人也要為他的死負責任。
神在哈巴谷書一章6節曾對先知說,他興起了迦勒底人,刑罪在猶大地不信從
的百姓。但當迦勒底人完成了他們的任務,神也要追究他們的行為(哈一:11)。雖然神
對萬事都有預旨,人仍須為罪惡負責任。
神的計划某些部分是由人完成的:神的計划不是宿命論(fatalism),因為神的
計划不是終結,也關乎完成的過程。舉例說,神的計划是要揀選一些人得救,但如果人
不傳福音,就沒有人能得救。另一方面,按神的計 划,信徒是在創世以前已被揀選(弗
一4),但人必須傳揚福音,才有人信主得救(徒十六31)。在救恩上, 神要用人去傳揚
福音,以完成他的計划。
對那些反對上帝的計划者的反駁:
(1)反對論題:神的計划內不容許人有自由意志。神是容許人有自己的意愿的
,所以人要為罪惡的選擇而負責任。神的至高主權和人的意愿,是一種二律背反,但這
種對立只發生在人思想中。在神來說,這兩種情況可以共存,聖經的作者也不認為這兩
種情況是互相對立的(比較徒二23 -- 彼得并不覺得二者之間發生矛盾)。另一方面,神
并不是用指導性的旨意(directive will),去完成他的計划,而是使用了一些第二因素
(secondary causes)。舉例說,罪人是按照自己罪惡的本性犯罪。人按著自己的本性行
事,是在神計划的范圍內,但人也要為行為負責任。不信者和信徒也有分別,不信者是
無可選擇地,照著墮落的本性做惡的選擇。他沒有能力去做一個義的抉擇。但信徒在選
擇上有更有的准則,他能夠作義的選擇。
(2)反對論題:有神的計划就不用傳揚福音。人的思想不能容納兩種對立的律
。保羅說,神已預定人得著救恩(弗一5至11),他也教導揀選的教義(羅一l,八30,九
:11),但保羅同樣地也多次教導,必須傳揚福音,叫人得救(徒十六31﹔羅十14至15﹔
林前九16)。人失喪,不是因為神的計划要他失喪,而是因為他們不信福音。
神計划是很值得我們探討的。()我們都站在一位智慧、全能和慈愛的
偉大的神面前。()我們可以將整個生命交托給這位全能的神。()我們
應該為所得到的救恩歡樂 -- 我們是神亙古以前所揀選的。()世界雖有大小不
尋常的事件發生,但我們知道神至高的主權管治一切,就為此而安心。()神要
人為罪負責任。罪不能挫敗神的計划,但神也不是罪的創造者。()神的計划所
教導的,和人的驕傲本性不能相容。驕傲人要操縱自己的生命,但當接受神的至高主權
,人就要謙卑。
加爾文的預定論(Predestination)
加爾文宣講恩典救恩的教義。救恩是源于神永遠的計划。因為神是至高的,一
切所發生的事情都是由神安排。加爾文也教導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
他說:「我們稱預定論為神永遠的計划,神已經憑自己的旨意定下每一個人的終局。所
有人被造的時候,境況都不相同,,但有些人按預定的安排是有永生的,有些人是預定
滅亡的。每一個人的被造都離不開這兩個結局。可以說,他不被預定得著永生,就是被
預定死亡。」預定論的教義,包括蒙揀選得著救恩,受責罰進入永遠的滅亡﹔加爾文強
調,兩者都屬必須。預定得著永生,完全是神的恩典,但受責罰只是因為人的罪過。(
路德也認為預定論的教義,是必須的。他根據人的敗壞和無能立論﹔慈運理則根據神的
管治(providence),來建立他的預定觀。
(1)神的至高主權:神至高主權的教義,是整個加爾文思想系統的基礎。「加
爾文斷言,神的主權是至高無上的。他擁有絕對的及不容爭辯的權柄,在一切受造物之
上,沒有一事或一物不隸屬在他的主權之下。他不單是創造者,也是維持者(upholder)
﹔從時間的起始到終結,他更是萬事萬物的鋪排者(disposer)。」。加爾文認為神的照
管可從三方面顯明:(I)神維系整個受造本體 -- 若沒有他,一切就要瓦解﹔(
)神每天將生命和能力賜給萬物,好叫萬物能討神喜悅 -- 若沒有他,無一物能有生命
及得以存活。()神引導萬物,直到所命定的終局。加爾文進一步教導,縱然神
維系和引尋整個世界及每一個人,但他的護佑,是特別集中在他要彰顯自己神聖旨意的
教會中。雖然如此,加爾文卻也認為,神聖的主權并沒有廢棄人的責任。神給人有理智
,有意志,人就要為他的決定負責任。另一方面,人的責任卻不能廢去神的主權。神并
不是單單等待人的決定,然后才行動﹔相反,神勝過人的行動和決定,以完成他的目標
。簡單來說,神不會受任何環境所控制。一切都出于他的旨意﹔因此,神可以決定一切
人、事、物的結果。
神的主權是要讓他的目標可以達成。沒有任何事物能阻撓他的計划。歷史也是
根據神預定的旨意實現的。
(2)預定(Predestination): 加爾文為預定所下的定義是:「我們稱預定為,
神永恆的命定(decree)。每個人都因著這旨意而預定了他將會如何。。有些人是預定要
得永生,有些人則預定要受永遠的刑罰。每個人被造,都必須往其中一個結局走去﹔人
若不是預定得生命,就是要死亡。」
預定也分廣義及狹義兩方面。廣義方面,它強調神已命定所有要發生的事情,
這是根據以弗所書一章11節。神從亙古已決定了歷史的事件。狹義方面的預定,則針對
個人,這是指神從亙古已揀選了某些人得救,又容許其他人走自己的路。后者在教義上
稱為定罪(reprobation,羅九16至19)。雖然人是一無所取,也不應該得著什么好處,
但神仍揀選他們得救,而對某些人則置諸不理,最后按照罪行定他們的罪,接受永遠的
刑罰。加爾文稱這為一條「可怕」的教義﹔但他堅持這是聖經中清楚的教訓,也是一條
不可刪減的教義。
「預定」(predestinate)的希臘文是proridzo,意思是「預先選出」(弗一11
﹔羅八29﹔徒四28﹔林前二7)。加爾文在這個基礎上教導,神以一個預定的行動,揀選
了某些人得救。揀選本身是根據「呼召」,這字的希臘文是kaleo,意思是:「從中召
出來」﹔這意味著神從萬人中選出一些人得著救恩,這是一個帶著至高主權的作為。新
約中,有很多論及「呼召」的經文,都強調神有主權呼召人得著救恩(如:羅一l,八28
、30,九11﹔林前一l、2)。
如前所述,加爾文神學系統中的重要教義,都有密切的關連。加爾文堅持,因
為人的墮落,所以揀選及預定都是必須的。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二l),神需要施行
救恩。如果神沒有選出一些人得著救恩,那就沒有人可以得救﹔因為全然敗壞的人,完
全不能向神走近一步。
(A)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若為全然敗壞下定義,首先要指出它不是
指些什么:它不是指「()敗壞的人不能,也不會做出任何在人和神看為善的事
情。。()墮落的人沒有判別善惡的良心。。()人會在每一種罪惡的方
式上,或每一件罪行上,沉溺放縱至極點。」
「敗壞」(depravity)一詞的意思是,因為罪的腐敗,「人不能作什么去取悅
神,以獲得拯救」。而「全然」(total) 則是指這種敗壞「已延展至人性中的各個層面
,及整個人」。加爾文為人的敗壞境況,下了這樣的定義:「所有人都是從罪中懷胎的
,出生時是可怒之子﹔他不愛慕一切得救的善事,反而傾向邪惡,死在罪中,做罪的奴
隸:他得不著聖靈更生的恩典﹔他不愿意,也是不能向神回轉,以更改自己敗壞的本性
,或為更改這本性而交出自己。」。
聖經說,人的敗壞是因為人不斷犯罪(創六5﹔耶十七9﹔羅三10至18)。這是因
為人生來就是被玷污、墮落的受造物(詩五十一5)。敗壞也令人沒有能力行善(太七17至
18﹔約十五4至5﹔徒十六14﹔林前十二3)。敗壞進一步令人不能明白何謂善事(太十三
14﹔約一11,八43﹔徒十六14﹔林前一18,二14﹔林后三12至18﹔弗四18)。最后,敗
環令人不能渴慕美善的事(太七18﹔約三3,六44,八43,十五4至5﹔弗二l)。
全然敗壞的意思是指,人對自己的得救完全不能做任何事情。神需要采取主動
,人才能夠得救。
(B)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無條件的揀選在邏輯上,是和
全然敗壞的教義相連的。按聖經的教導,如果人是全然敗壞,已經死在罪惡過犯之中,
人就不能在救恩上向神有所回應。所以神必須行動,加爾文教導,從亙古之先,神已無
條件地揀選了某些人得救,不論他們有沒有功勞。「無條件」(unconditional)一詞,
強調揀選并非根據神預知,某些人會否相信基督,也不是以人的能力或回應,為揀選的
條件。「無條件」就是說,只有神單獨開始這個過程。
揀選也包括了以下六種特色:()揀選是根據神至高無上、永恆的旨意
(羅八29﹔弗一4、5、11)。()因著人的墮落及全然敗壞,揀選是必須的。這反
映出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能力(羅九11)。()揀選是「在基督里」的,神從亙
古就選擇了信徒與基督聯合(羅八29﹔弗一4、5、11)。神差遣救主實現救恩,并且呼召
人得著 救恩。()揀選包括被選者得著救恩,及為他們的得救所作的准備。神
預定、呼召、稱他們為義,及叫一些人得著榮耀(羅八29至30),這是從亙古已經計划和
實行的。(V)揀選及定罪都是個別的、個人的、單獨的和特有的。羅馬書八章及以弗所
書一章中所用的代名詞,都強調揀選的個人性。()揀選的目的,是為了叫神得
著榮耀和頌贊(弗一6、12)。其實一切事,都是要叫神得著榮耀和頌贊。
(C)有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 :這觀念也稱為個別的贖罪(particular
atonement),或個別的救贖(particular redemption),可作以下陳述:「神贖罪的目
的,是拯救被揀選的人﹔到最后,只有一切被揀選的人才可得救。」基督的死,是拯救
一切預定要得救的人,這與先前無條件的揀選是有關系的。如果神從亙古已經選定一些
人得救,從邏輯上推論,他也會為這些選召的人預備救贖。
以下的經文強調個別的贖罪:基督「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一
21)﹔好牧人「為羊舍命」(約十11)﹔基督只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禱(約十七9)﹔基
督「以他自己的血」,買贖神的教會(徒二十28)﹔他將他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
羅八32)﹔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五25)。每段經文中,都只是指著被揀選的
人,而不是每一個人。基督為「自己的百姓」、「他的羊」、「為屬他的人」、「神所
賜給他的人」及「教會」而死。在一些經文,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世人」一詞并非
指每一個人,而是「按各族各國的意義,指整個世 -- 不單是猶太人」。某些經文,如
約翰福音一章29節、約翰壹書二章2節,及提摩太前書二章6節,似乎都是指每一個人而
說。但這些經文應認狹義的角度去理解,當時聖經是按一種狹窄的意義,來使用「世界
」、「所有」等字眼。
很多加爾文派卻強調,雖然贖罪是個別的,基督只為被揀選的人而死,然而福
音是為每一個人預備的。這兩件事實如何共存,是個吊詭的問題-- 是個不能解明的奧
秘。這是聖經中多處未能調和的對立問題之一。神的意念及作為,都不像人﹔他永遠都
是信實和真確的。人以哲學的方法,未能解開神的奧秘,所以人應該信靠他。
(D)不能杭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恩典是神白白賜給人的,并非人
的功勞。加爾文派強調,神的恩典是救恩所必須的,如果人不能自救,神就必須采取行
動。他必須施行恩典,使人得救。這就是不能抗拒的恩典,也稱為特別的恩典(special
grace),或稱為有效的恩典(efficacious grace)。反對這教義的人提出,如果恩典是
不能抗拒的,那么神就是強迫人違背自己的意愿。但根據加爾文的解釋,不能抗拒的恩
典不會令人違背自己的意愿,反之,它令人愿意(willing)前來。就如伯可夫(Berkhof)
所下的定義:「由于心意的改變,令人完完全全地愿意接受基督耶穌的救恩,又生出對
神旨意的服從。」不能抗拒的恩典,是神超自然的作為。他借著聖靈的運行,在人的靈
魂里工作,要改變他整個本性。
按加爾文思想的邏輯,神是透過他的靈,確切地把他從亙古以前,無條件地揀
選了,而基督又為他而死的人,引到神跟前。這樣,神的旨意就得以完成。他又揀選了
一些人,基督為他們死了﹔如今他又透過聖靈,將他不能抗拒的恩典分給他們,叫人愿
意前來,而他們也不想拒絕。
不能抗拒的恩典,可在約翰福音六章37、44得到確據。耶穌說,凡神所賜給他
的人,都會歸向他,而且,他們也不是憑自己前來的。除非父神行使超自然的作為,召
他們來親就基督,否則他們不能自己前來。好牧人耶穌帶著他的羊群,沒有失落一頭(
約十16)。保羅也確定,基督所揀選的人,他必稱他們為義﹔最后叫他們得著榮耀(羅八
28至30),沒有一個中途失落。
不能抗拒的恩典也沒有廢除人在信心上的責任。人必須聽從呼召,「當信主耶
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當人相信基督,就是神借著不能抗拒的恩典,
使他能夠相信。
(E)聖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這是第五項,也是加爾文思
想的最后一項。從這一項可以看到,保守聖徒在邏輯上是和前面數點相連的。如果人是
全然敗環,他就不能回應神﹔神必須無條件地揀選他們得著救恩。對于被揀選的人,基
督已為他們而死,他們是不能拒絕神的呼召,得著救恩﹔并且保存救恩,直到末了。
以下是加爾文對于保守聖徒的教尋:滿有恩慈的神,憑著他不變的揀選目的,
縱然看見人跌倒,仍沒有從屬他人中完全取回聖靈﹔他更不容許他們聰明恩典及稱義中
絆倒﹔或是「犯了以至于死的罪」﹔或是抗拒聖靈﹔若被聖靈離棄了,他們必定走向永
遠的滅亡。因此,并非他們的功勞或能力,而是神不用報答的恩,令他們不至于從信仰
及恩典中完全失落,或最終滅亡。
神對聖徒的保守,通常也稱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簡言之,它是指相信
者,「堅持信靠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就可以得救」。伯可夫將神保守聖徒定義為:「
聖靈在信徒身上的不斷運行,因此那在人心中的神聖恩典,便得以延續及完成。」。
這教義有時也稱為「永遠的保障」(eternal security),強調被揀選者的得救
是確定的。雖然如此,這教義也強調基督徒要持守信仰﹔而信心的延續,是靠賴神的恩
助。
這教義的聖經恨據,可看約翰福音十章27至29節。耶穌強調,他賜永生給羊群
,他們就不致滅亡。在羅馬書八章29至30節,保羅又指出,神所預知的人,他會預定、
呼召、稱他們為義,最終叫他們得榮耀。沒有一個會在這過程中失落。以弗所書一章3
至14節也強調這個真理。聖父計划了一些人得救,讓他們得蒙救贖(弗一3至6)﹔聖子借
他的血救贖他們,保証他們得救(弗一7至12)﹔他們也受了聖靈為印記,叫這救恩生效-
- 作他們永遠保証的記號(弗一13至14)。
加爾文神學的評價 :
加爾文思想有七大要點,是值得評價的。
(I)他所強調神的至高主權是合乎聖經的(詩一三五6﹔但四35﹔弗一11等)。
(II)預定及揀選都合乎聖經,很多人之所以反對這教義,是因為他們以為這教
義排除人的責任。但大部分加爾文派都承認二律背反(antinomy)的原理(神的至高主權
和人的責任表面上之抵觸),他們也以此為一種神聖的吊詭。加爾文派怎樣協調這兩個
相反的思想,各有不同的做法。神學要合乎聖經,這兩個觀念就要按照全部的聖經啟示
加以保存,不能因為人對神至高主權的預定及揀選,只有膚淺的理解,而抹煞了人的責
任。
(III)全然敗壞的教義是與聖經一致的(弗二l)。墮落不單傷害人,也叫人的靈
死亡。罪沾染人的思想、心靈及意志,結果,墮落的后果是人不會去尋求神(羅三ll)。
(IV)無條件的揀選,在邏輯上是必須的,也是聖經所著重的。信徒在世界創立
以先已蒙揀選(弗一4)。定罪的教義(神命定了被揀選的人要在地獄中永遠受苦)并沒有
聖經的根據,但正面的揀選是很清楚的。雖然加爾文教導定罪說,但不是所有加爾文派
都贊同此說。
(V)有限的贖罪也許是加爾文主義中最富爭論性的問題-- 有些加爾文派接受它
,有些將它加以修訂,有些則拒絕它。很多溫和派說,基督實際上只為了那些被揀選的
人而死,卻潛在地(potentially)為所有人死。嚴謹的加爾文派堅持,有限贖罪論是神
至高主權必然的邏輯結論。如果基督為所有人死,但又不是所有人都得救,那么神就失
敗了。按神至高的旨意,基督只為被揀選的人而死,也單單為他們死,而他們亦必得救
。雖然這個教義可以用邏輯辯護,它卻缺乏聖經的支持。按有限贖罪教義,聖經中有關
基督為世人死的經文(約三16),也必須只解作,替被揀選的人而死。但提摩太前書二章
6節、彼得后書二章l節及約翰壹書二章2節確曾教導,基督是為所有人死的。
(VI)如果人性是全然敗壞,那就需要「不能抗拒的恩典」。若正確地去理解
「不能抗拒的恩典」,便明白神并沒有違反人的意愿,勉強領人進入天國。他只是在人
的意念中工作,影響他們的意愿,使人歸向基督,得著救恩。
(VII)保守聖徒(信徒的保障)是聖經所強調的。因為救贖是出于恩典,這是指
信徒在創立世界以先,已蒙神揀選,被基督救贖,接受聖靈的印記,所以不會失去救恩。
亞米紐斯(Arminius)看預定論
揀選與預定
亞米紐期將預定的教義(神指定一些人得救),解釋為神的預知。因為神知道誰
會揀選他,而這些人就是神所預定的。他也將預定的教義解釋為神知道那些人不單會相
信,而且會堅守信仰。亞米紐斯論到個別信徒所蒙的揀選,他說:「神的旨意是根據神
的預知,即是說神從亙古以前已經知道誰會相信,這是根據他借先前恩典,所賜予人的
悔改和信心﹔神也知道誰會倚靠后來的恩典而堅守信心﹔誰不會相信,誰不會堅守。」。
亞米紐斯的預定論,包括了所有人類﹔定義如下:「神的旨意是拯救人類脫離
全然敗壞的境況。神不是武斷和濫縱地,只將救恩賜給一些人。預定的范圍包括所有人
,但預定的條件單單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亞米紐斯說,人蒙揀選得永生是基于相信基督。這不是出于神武斷的抉擇,反
之,這是根據人對福音的回應。
總之,加爾文站在上帝的主權的基礎上來看預定、預知和揀選﹔亞米紐斯則是
從人的立場來看整個救恩。
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1/general/Predestination.htm |
G*M 发帖数: 6042 | 2 来自: 嘁哩喀喳 (基督教的本质是邪恶的。)
返璞归真的评论 1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基督教是骗人的。如果有兴趣,请到下面这个地方来,我和大家详细讨论:
http://www.douban.com/group/189094/
我先跟你讨论两段“圣经”经文:
1)耶稣吹牛说“信的人”喝了毒药也“__必__不受害”,耶稣还吹牛说“信的人
”“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们是不是吃了氰化钾也不死?基督徒们是
不是能治好艾滋病?(”“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嘛!)
经文:
马可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2)虽然我们不信“圣经”上的胡说八道。但是,基督徒们相信啊!按照“圣经”
描写,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耶稣多次大规模屠杀婴儿,甚至__主动地__有意地__
使__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
耶利米书
19:9 我必使他们在围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窘迫他们的时候
,各人吃自己儿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儿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对照,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基督教的“上帝”(或者:“神”)耶和华/
耶稣完全是__主动地__有意地__使__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
基督徒们或许会狡辩说,那都是因为人有罪啊!假设人都有罪好了,基督教的“上
帝”耶和华/耶稣用“__使__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这样的方法来惩罚人们,足以说明
耶和华/耶稣是何等的邪恶了!
有些基督徒还狡辩说,这里“使”的意思起实施”任凭“。这种“解释”是说不通
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看英文版并没有“任凭”的意思,二是“圣经”翻译的时候,“
全知全能”的“上帝”管不管啊?如果管,会出现这种翻译错误吗?由此可见,基督徒
们的狡辩是说不过去的 |
h*o 发帖数: 1035 | 3 如果上帝是全然良善和全能的,他为什么允许罪恶存在?
问:如果上帝是全然良善和全能的,他为什么允许罪恶存在?
答:1、这是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上帝是全然良善的。
(2)上帝是全能的。
(3)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罪恶。
2、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这个问题就不成立了。
(1)如果上帝不是全然良善的,这个问题就化为乌有了,上帝也就成了制造罪恶
的“宇宙魔王”。
(2)如果上帝不是全能的,这个问题就不复存在了,因为上帝太软弱无能,不可
能阻止罪恶。
(3)如果世上根本没有罪恶的话,这个问题就无从谈起了。
3、以上三个方面都确定无疑:
(1)上帝是全然良善的。他是盘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
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圣经·申命记32:4)
(2)上帝是全能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
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我召鸷鸟从东方来,召那成就我筹算的人从
远方来。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已谋定,也必作成。(圣经·以赛亚书46:10-11)
(3)罪恶和苦难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上帝
)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到他(耶稣)身上。(圣经·以赛亚书53:6)
4、上帝有时允许甚至使人遭受一些苦难,为的是给我们带来属神的益处。
5、在上帝的主权之下,罪恶和苦难存在,是为了:
(1)磨砺品格。苦难磨砺人的品格,中国有“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劳其胫骨……”之说,近代有“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之句。圣经说:“就是在患
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
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马书5:3-5 节)
(2)叫人得益处。杨腓力在《有话问苍天》一书中,一语中的的指出“苦难是上
苍给人类最好的礼物”。人的皮肤感知痛苦,使我们免去更大的危险,苦难带给人心灵
的痛苦,要将人带回神的面前,以免于更可怕的沉沦。
(3)显明人心中的罪恶。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诗篇119
:67)
6、自从人类堕落那一天开始,罪恶就伴随着人类的存在而存有,神允许罪恶存留
,其背后更隐藏着神对人的爱,给人预留悔改的机会。
问:如果人的一生充满了苦难,然后归于死亡,那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呢?这太不
公平了!
答: 人自从堕落开始,就离弃了祝福的源头——上帝,人甚至以背弃神为荣,以
至人生方向模糊。很庆幸上帝不仅是公平的,而且还有着诸般的慈爱与怜悯。上帝对我
们表现出极大的忍耐,给人类充足的时间和机会,让我们从对他的反叛和冷漠中回转过
来。然而,那些一直不悔改的人将会永远灭亡,在地狱中承受永无止境的痛苦。与此相
反,上帝为那些愿意悔改的灵魂预备了救恩,那就是耶稣,他本没有罪,却成为人类所
犯罪的赎价,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
而且,人的生命有着永恒的价值,人生在世,不单为今生活着,更为永恒活着,死
并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个崭新的开始。所以人在今生首先要做的是为永恒做预备
。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
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3:9)
问:我该怎样才能得到上帝的饶恕,并且脱离地狱里永远的痛苦呢?
答:你只要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就不必再为自己的罪付上代价。耶稣
已将自己献上,成为你的赎罪祭,成全了上帝的圣洁与公义。你惟一要做的就是单单信
靠耶稣,使你的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和苦难罪得赦免。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
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8-9)
如果你愿意相信耶稣,你可以做如下的祷告: 亲爱的上帝,感谢你爱我,为我赐
下耶稣做我的救赎主,为我的罪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并且第三天复活了。此时此刻,
我愿意坦承我的罪,在你面前忏悔,愿亲爱的主耶稣赦免我的罪,进入我的心灵,成为
我生命的主宰,直到永远。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门。
http://zhsw.org/bbs/simple/?t98.html |
G*M 发帖数: 6042 | 4 嘁哩喀喳(基督教的本质是邪恶的。)
掀开基督教的“神”耶和华的面纱
---嘁哩喀喳
为了避免常见的误解,首先申明几点:
1)我不是无神论者。以目前的证据看,我们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神”。但是,
我们可以确定:假如真的有“神”的话,这个“神”也绝对不是基督教的那个令人恶心
的“神”耶稣/
耶和华。
2)我们不相信存在一个“神”叫耶和华/耶稣。一个虚构的不存在的人物,我们
一样可以根据相关的描述(小说/传说)来评价这个人物。例如,我们不相信真的存在
一个猪八戒,但
这并不妨碍我们说猪八戒很懒惰。
3)本人的文章,没有任何版权问题。请大家随意转帖。转帖越多,我越高兴。
本文从“圣经”出发论述以下几点:
1)基督教的这个“上帝”住在黑暗里面
2)基督教的这个“上帝”很下流
3)基督教的这个“上帝”小肚鸡肠
4)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的法术充满了诡异/黑暗/邪恶的气息
5)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极端虚荣
6)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极端血腥残暴
好!下面我们开始正文。
基督教的“神”是一个“三位一体”的“神”,即:“耶和华/耶稣/圣灵”“三
位一体”。本文先要揭开耶和华的面纱。接下来还有续篇来揭开耶稣同学的面纱。
基督徒们把基督教的“神”耶和华描写成一个浑身放着光芒的无比慈爱而且公义的
“天父”。真的是
这样的吗?根据“圣经”的描写,根本不是这样的!我们将看到,基督教的这个“上帝
”耶和华喜欢黑
暗,住在黑暗里,他血腥残暴,小肚鸡肠,极端虚荣。他的法术也都充满了诡异黑暗邪
恶的气息。
好,我们来看看“圣经”的描写。
1)基督教的这个“上帝”住在黑暗里面 |
h*o 发帖数: 1035 | 5 基督教的“神”是一个“三位一体”的“神”,即:“耶和华/耶稣/圣灵”“三
位一体”。
=================说错了 |
l**********t 发帖数: 5754 | 6 "
雖然如此,加爾文卻也認為,神聖的主權并沒有廢棄人的責任。神給人有理智
,有意志,人就要為他的決定負責任。另一方面,人的責任卻不能廢去神的主權。
神并不是單單等待人的決定,然后才行動﹔相反,神勝過人的行動和決定,以完成他的目標
。簡單來說,神不會受任何環境所控制。一切都出于他的旨意﹔因此,神可以決定一切
人、事、物的結果。
"
thanks for sharing.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 按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看預知、預定和揀選:(保羅的觀點) : 在所有保羅的著作中,貫徹了神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個概念。保羅用了不同 : 的字眼來強調這個觀念。 : (I)預定(Predestination)(希臘文proorizo):意思是「在事前定界限」(弗一 : 5﹔羅八29、30﹔林前二7)。整本新約,只提到六次預定,五次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保 : 羅向信徒說明,救恩是源于亙古永遠,是出于神的預定。 : (II)預知(Foreknowledge)(希臘文proginosko):意思是「事前知道和留意, : 并且加以重視」(羅八29,十一2)。預知「不單強調事前的知道,也強調預知者和被預 : 知者間的積極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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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发帖数: 25615 | 7 大家看看,惹恼了基督徒们“慈爱的天父”耶和华/耶稣是什么下场?“使少男,童女
,吃奶的,白发的,尽都灭绝”!
thx for shxxing |
t*******d 发帖数: 2570 | 8 “雖然神的計划是包羅萬有,但人仍然要為罪負責任:這個稱為二律背反(
antinomy),雖然神是至高無上,又預先已定下了萬有的計划,但是人仍然要為罪負責
任。二律背反的英文antinomy,是來自希臘文anti (意思是「對立」)和nomos (意思是
「律」)。這是指出一些與定律矛盾,和背乎人的理解的事物,但相背只是人頭腦的現
象。在神來說,一切沒有背反。”
自相矛盾的东西不要随便用个“二律背反”来糊弄过去吧。这个作者真的知道“二律背
反”是什么意思么?
“二律背反”的命题是自相矛盾的,但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却不见得是“二律背反”。大
多数情况是“自相矛盾”的命题中有错误的。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 按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看預知、預定和揀選:(保羅的觀點) : 在所有保羅的著作中,貫徹了神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個概念。保羅用了不同 : 的字眼來強調這個觀念。 : (I)預定(Predestination)(希臘文proorizo):意思是「在事前定界限」(弗一 : 5﹔羅八29、30﹔林前二7)。整本新約,只提到六次預定,五次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保 : 羅向信徒說明,救恩是源于亙古永遠,是出于神的預定。 : (II)預知(Foreknowledge)(希臘文proginosko):意思是「事前知道和留意, : 并且加以重視」(羅八29,十一2)。預知「不單強調事前的知道,也強調預知者和被預 : 知者間的積極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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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发帖数: 2073 | 9 Thanks for sharing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 按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看預知、預定和揀選:(保羅的觀點) : 在所有保羅的著作中,貫徹了神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個概念。保羅用了不同 : 的字眼來強調這個觀念。 : (I)預定(Predestination)(希臘文proorizo):意思是「在事前定界限」(弗一 : 5﹔羅八29、30﹔林前二7)。整本新約,只提到六次預定,五次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保 : 羅向信徒說明,救恩是源于亙古永遠,是出于神的預定。 : (II)預知(Foreknowledge)(希臘文proginosko):意思是「事前知道和留意, : 并且加以重視」(羅八29,十一2)。預知「不單強調事前的知道,也強調預知者和被預 : 知者間的積極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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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 发帖数: 471 | 10 Thanks for sharing
【在 h*o 的大作中提到】 :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 按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看預知、預定和揀選:(保羅的觀點) : 在所有保羅的著作中,貫徹了神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個概念。保羅用了不同 : 的字眼來強調這個觀念。 : (I)預定(Predestination)(希臘文proorizo):意思是「在事前定界限」(弗一 : 5﹔羅八29、30﹔林前二7)。整本新約,只提到六次預定,五次出現在保羅的書信。保 : 羅向信徒說明,救恩是源于亙古永遠,是出于神的預定。 : (II)預知(Foreknowledge)(希臘文proginosko):意思是「事前知道和留意, : 并且加以重視」(羅八29,十一2)。預知「不單強調事前的知道,也強調預知者和被預 : 知者間的積極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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