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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FanLaw版 - 案件分析:什么是永久教授(Permanent Professor)或研究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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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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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以杰出教授或研究工作者的职位条件提出EB-1申请,注意其职位必须是一个永久性
的职位,一个属固定职位(tenure/tenure-tracked),和没有雇用期限的职位,而且这几
点在Offer Letter中要明确表明。因为移民局(USCIS) 将会否决非永久性职位的申请。
In file: LIN-03-044050815,上诉部门(the 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AAO) 否
决一个以永久教授/研究工作者职位的移民申请,理由是其职位不属永久性;在这个职位
的Offer Letter和 Renewal
Letter上列出了雇佣关系结束的日期以及提出职位需要更新(Renewal)。第一封Offer
Letter上写到:Renewal后的雇用期限将为08/20/2000至05/19/2002。而第二封则指出Ren
ewal后的雇用期限为03/12/2003 到03/11/2004。
AAO 否决了此次申请,在上诉中,校方争论此职位属于固定职位(tenure-tracked
position)。否决这次申请就等於不让其雇用这位教授。在上诉Re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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